| 小说部那个女孩 |
[May. 7th, 2012|05:04 pm] |
一
一九七七年春,索妮娅•奥威尔卖掉伦敦南肯辛顿的房子(她跟第二任丈夫Michael Pitt-Rivers离婚时,对方买给她的两层小屋,她有生以来唯一的房产,也是诗人斯蒂芬•司彭德所谓伦敦最像文学沙龙的所在;来此做客的,既有奥登、爱德蒙•威尔逊、索尔•贝娄和卡内蒂等文坛名家,也有连书都还没出过的无名小辈),把家俬和书籍存放别处,悄悄离开了英国。她在巴黎租了一个带家俬的底楼单间,潮湿,没有浴室,厨房在地下室,闻得到泄漏的煤气,也没烤箱。访客迷惑不解,巴黎闲言碎语,说是富有的奥威尔遗孀在扮穷人。 一九八零年初,索妮娅才回英国并于年终病逝。在这之前,她多数时间独处,窝在巴黎潮湿单间的床上读维克多•雨果(她说阅读是她现在唯一的乐趣)。一个朋友在给布克奖做评委,把自己读完的候选作品寄给她,其中就有她的朋友维迪亚(奈保尔)的新作《河湾》。做了一生编辑,她的判断依然精准:“我觉得这是迄今为止他最好的小说。”钱不宽松。索妮娅甚至写信给她的会计师杰克•哈里森,让对方给她一百五十镑买件保暖大衣(哈里森一直负责奥威尔的版权与财务。奥威尔去世后,索妮娅也一直把自己的所有收入交给哈里森主理的乔治•奥威尔公司;她的所有花费,则从公司支出)。她还想租下隔壁的小公寓,这样就不用在卧室接待朋友了。但是,人家告诉她,这会给公司增添负担(一九七零年代末,奥威尔的作品每年给他的英国出版商带来超过十万镑的收益)。 尽管从来羞于谈钱,尽管如她后来所写,她和奥威尔在财务上从来像个孩子,但她正就奥威尔作品的版权和大宗款项起诉哈里森。讼案繁琐持久,索妮娅感觉身陷泥潭。居无定所,令她在写给朋友的信中哀叹:“我最糟糕的时刻,在很多方面,是一天早晨醒来对自己说:‘今天我六十岁,但我没个家。’”英国是她的家。但是,几年后回英国,她的最后人生,却在酒店、朋友家的客房和公立医院的病房度过。死于脑癌之前,她看到官司了结。穷其一生积蓄(二十五万英镑),她买回奥威尔的版权,把它留给先夫的养子理查德。死的时候,她一贫如洗。她的朋友、画家弗兰西斯•培根帮她付了没付的酒店帐单;她的律师告诉她的另一个朋友,不要指望她还剩下多少钱来支付自己的葬礼。
二
书店若有文学八卦(Literary Gossip)这一分类,希拉蕊•斯伯林(Hilary Spurling)的索妮娅•奥威尔小传《小说部那个女孩》(The Girl from the Fiction Department: A Portrait of Sonia Orwell),乍眼一看或可归入此栏。书封那幅摄人玉照,拍于索妮娅在《地平线》杂志做编辑的最后一日(那时,她或已嫁给卧床不起的奥威尔,打算辞职后陪夫君去瑞士疗养)。照片上的索妮娅一头金发,除了锐利眼神与素朴衣衫,这位第二任奥威尔太太,真的很像同一时代的好莱坞女星。去年病逝的克里斯多弗•希金斯(Christopher Hitchens)写过一本《奥威尔为什么重要》(Why Orwell Matters),其中一章反驳女性主义学究对奥威尔的误读。谈到奥威尔笔下女性为何大多丑怪、凶悍、势利、苦闷或庸俗,希金斯写道:“认真看来,奥威尔的偏见实则针对无性女人,要么失去性别并且枯萎或者男人化的女人。”然而,《一九八四》书中,小说部那个女孩,那个反抗“老大哥”的无畏女子,却是奥威尔笔下灵肉兼备不可多得的女主人公,而在作者斯伯林的眼中,她的原型,就是索妮娅。 索妮娅初识奥威尔是在一九四零年代初,她刚加盟新创办的文艺杂志《地平线》。战后重逢,她已是《地平线》独挑大梁的编辑,他则新近丧妻,得了肺结核,还拖了一个年幼养子理查德。她自告奋勇帮他照看孩子,还跟他上了床,不过,这一“献身”,更多是为他着想(奥威尔曾向男性朋友抱怨丧妻之后的长久孤独)。如同他彼时求过婚的其他女子,她也勉为其难告诉他,她不能嫁给他。其后几年,她回到伦敦文学界,奔走于英伦海峡两岸,跟哲学家、有妇之夫梅洛-庞蒂来了一场无望之恋(索妮娅告诉梅洛-庞蒂,她在战时也跟作家柯斯特纳有过露水之欢并且堕胎,形容柯氏是个“施虐狂”,令不喜柯氏的梅洛-庞蒂更有理由攻击对手),他则带着她给的一瓶白兰地,远遁苏格兰的侏罗(Jura)荒岛,继续撰写《一九八四》。回到岛上两天,他写信给她,他是多么希望她来,要她带上雨衣、厚实靴子和干粮,信的结尾也很不奥威尔:“保重并祝愉快。”当然,她没去。但是她的美丽、青春、坚韧与活力,令他念兹在兹,把她写成“小说部那个女孩”。 斯伯林并未牵强附会。《一九八四》书中,“小说部那个女孩”的反叛,带着几分专断与粗野,恰好映照出索妮娅对资产阶级世俗的猛烈抨击,譬如她在《地平线》上的犀利言辞:“当你看透这个世界,你就决不会成为它的牺牲品,但你可以用无懈可击的最佳武器跟它斗争——愤世嫉俗的绝望。”如同奥威尔少年时代在“贵族学校”伊顿公学遭遇势利和虚伪,让他极度厌恶英国社会的等级分明,索妮娅的反叛,也源自少女时代就读天主教寄宿学校的类似经历(成人后,她告诉一个朋友,街头看到修女路过,她依然要吐口水)。只是,恰如斯伯林的分析,教会学校也给索妮娅打下另一烙印:忠诚与追求绝对。她难以抵御坚守理念的男性。她或许缺乏创造力,但她自认天生就是一个文学内助(literary handmaid)。一九四八年末,重病在身的奥威尔写完《一九八四》,随即住进疗养院。她去看他,帮他处理日常事务。他向她求婚,一点也不浪漫,还要她学做水果布丁。她嫁给他(他们在病房结婚),但并未假装爱上他,而是像当初跟他上床那般,更多考虑他的需要。二十年后,她告诉斯伯林:“他说,我要是嫁给他,他的病会好起来。所以,你看,我没选择。”
三
一九七零年结识索妮娅时,《小说部那个女孩》的作者斯伯林还是初出茅庐的传记作家。彼时的索妮娅,已跟第二任丈夫Michael Pitt-Rivers离婚,她和伊恩•安格斯(Ian Angus)合编的四卷本奥威尔《散文、报道与书信全集》(Collected Essays, Journalism and Letters)也已出版并获盛赞。斯伯林与索妮娅会面,一开始似乎不太愉快。看到斯伯林的时新衣装,衣着素净的索妮娅隐隐透出讥讽,但是,接下来的友谊经久不绝。索妮娅去世后,她的其他朋友,还有给奥威尔立传的几位作者,要么在追思会上(或撰文)数落索妮娅的诸多缺失,要么把索妮娅写成一个无情、贪婪和善于操纵的怪物。用斯伯林的话说,那些数落不无道理,但是忽略了索妮娅的热情与无私;真正的索妮娅,似乎成了《一九八四》书中的小说部随意塑造的角色。 根据斯伯林的“不平之作”,去世前三天,奥威尔立下遗嘱,把自己的文学遗产托付索妮娅;他不希望别人为他立传,也把监督重任交予索妮娅(这一条款,事后她才知晓)。随后几十年,带着天主教寄宿学校赋予她的特质(一方面反叛,另一方面则是忠诚与追求绝对),索妮娅付出了沉重代价。身为杰出编辑,她比任何人都更早明白奥威尔在二十世纪的重要地位。为了奥威尔及其作品的完整,她拒绝了好莱坞改编《一九八四》的提议;她不让有意立传的研究者查阅奥威尔档案;她一直谢绝只对《一九八四》和《动物农庄》感兴趣的外国出版商之诱惑;一九七零年代,随着一九八四逼近,她让急于捞钱的出版商、戏剧改编者和电影制作人灰心丧气。她的态度,就像“小说部那个女孩”一样专断与粗野。她树敌过多。但是,她和安格斯合编的奥威尔四卷文集,因其独特编目(《纽约客》的书评人赞道:光是索引就值回书价),因其迹近完美的编辑,不仅让读者看到一个成就绝非只限于小说的奥威尔,也如某位书评人所说,让人看到,“在奥威尔笔下,新闻报道可以提升到文学的境界。” 虽然满怀同情,虽然与索妮娅有着十馀年友谊,斯伯林的“不平之作”,却未沦为温情泛滥的tearjerker,更不是琐屑无聊的文学八卦。除了解开谜团纠正误读,她对索妮娅两次婚姻的分析也见眼力,让人窥见“专断与粗野”后面,索妮娅的无私与热忱。譬如,奥威尔死后,索妮娅才真正感到,她嫁给他,并非只是出于好心与崇高目的:“她曾说服自己只在智性上爱他,因为他的写作,但她发现她真的爱他。”她的第二任丈夫Michael Pitt-Rivers,婚前是惹上官非声名狼藉的“同志”(同性恋在当时的英国尚未合法)。索妮娅嫁给他,跟她嫁给奥威尔,似乎出于同一好心与崇高目的。她与Michael并不美满。其间,她两次服药过量,险些命丧黄泉(其中一次,是在得知她的旧爱梅洛-庞蒂猝死之后)。然而,等到第二次婚姻崩溃,犹如当初奥威尔病逝,她才发觉,这又是一次致命打击。只有尘埃落定,她才痛感,她对他们有多在意,她对他们有多爱。这是忠诚与追求绝对让她付出的另一代价。但是,因为有她,奥威尔是多么幸运。
2012年4月16日写于大理古城 (刊于2012年5月6日《南方都市报》) |
|
|
| 圣人之路 |
[Apr. 3rd, 2012|11:02 am] |
一
一九三九年,圣雄甘地致函第三帝国元首阿道夫•希特勒。信的开头称呼元首“我的朋友”。这位非暴力的倡导者并向元首呼吁:“您能否听听一位有意回避战争手段并非成效甚微之人的恳请?”甘地写给元首的信雄辩、绝望、谦卑、天真。他想软化元首的心。英国人,当时还是印度的主人,没有这么天真;他们设法让“监控对象”甘地写给元首的信不克奉达。另一边厢,元首对甘地及其非暴力主张的看法不得不提。他告诉一位英国大臣,快人快语:“你们得做的,就是毙掉甘地。” 相较极权主义,日薄西山的殖民主义不是最烂的苹果。一九三二年,因为呼吁非暴力不合作,甘地又进监狱。不过,他在狱中可以接待访客,只要不公开论政,也可继续与外界通信。狱方给他的通信“配额”,简直令人不敢相信:每天可写五十封信函。这次入狱,适逢有关贱民的某项选举计划公布。甘地反对这一计划,决定“绝食到死”,迫使各方让步。绝食一旦公开,狱方对他的限制更为放松。诗人泰戈尔到狱中探望,贱民领袖安贝卡(Ambedkar)到他床前请求和解;国际国内舆论大哗,英国人进退维谷。终于,绝食换来各方妥协。这天,狱中举行一个小小仪式。狱方开门,大约两百名甘地的追随者入内,探访限制几乎取消。泰戈尔唱了一首自己作曲的孟加拉赞歌,甘地太太卡图芭(Kasturba)把一杯果汁送到丈夫嘴边。仰慕者和支持者送来的水果不计其数。泰戈尔后来回忆,没有哪个监狱有过如此盛会。 就自甘清苦而言,英国作家奥威尔与甘地有些相似。未知是否“苦行相轻”,奥威尔对甘地难有好感。用奥威尔的话说,他对甘地有着“美学上的厌恶”(a sort of aesthetic distaste for Gandhi)。他不喜甘地绝对的素食主义与禁欲主义,他觉得甘地的基本目标“非人与反动”(anti-human and reactionary)。甘地遇刺翌年,奥威尔写了一篇“回想甘地”(Reflections on Gandhi),清晰,理性,不带一厢情愿的玫瑰色。譬如,奥威尔认为,甘地毕竟十九世纪生人,对极权主义所知甚浅,凡事皆以自己跟英国政府抗争的经验为准绳。奥威尔写道,没有英国政府的相对克制,或者外界无法知晓甘地的事业,他根本不可能“唤起世人”(甘地原话)。奥威尔也怀疑,甘地的方法(非暴力与不合作),若是用在一个反对派恒常夜半失踪人间蒸发的国度,是否依然有效;没有新闻自由和集会权利,你不仅无法述诸外界舆论,难以催生大规模运动,就连让敌手明白你的意图都不太可能。
二
奥威尔的话不是冷嘲热讽的后见之明。十来年前,我涉世尤浅,读书阅人常带温情与盲从。初读《甘地自传》,书中言论简直就是颠扑不破的经文。最近,读了美国作家约瑟夫•雷利威德(Joseph Lelyveld)去年那本新著《伟大的灵魂:圣雄甘地跟印度的斗争》(Great Soul: Mahatma Gandhi and His Struggle With India),我找来《甘地自传》英文本重读,发现自己并不喜欢甘地绝对的素食主义与禁欲主义。我也察觉圣人甚少幽默感,哪怕书中生动描写彼时印度要命的铁路系统,让我读来深有同感(我最近坐了多次火车,觉得甘地很多感受,若是放到此间,依然极富现实意义)。或许,书中唯一接近幽默之处,乃是甘地在狱中发现,囚徒被迫自律,譬如日落前必须吃完每天最后一餐饭,没有咖啡与茶,狱方坚称吃饭不是为了满足味觉。出狱后,甘地化被动为主动,不再喝茶,也在日落前用餐。理由则是:被动禁忌很难生效,主动禁忌效果显著。 一九零二年,甘地从南非回到次大陆,坐火车考察印度。其后数十年,他坚持每次出行只坐三等车。这一苦行无可厚非,甚至令人敬佩,但也有其“副作用”,尤其甘地晚年,铁路当局常常拨出整节甚至整列车厢专供甘地的随从使用,也因此招来女诗人萨洛吉妮•奈杜(Sarojini Naidu)这番善意戏言:“你绝对不会明白,我们花了多少代价来让那个圣人、那个了不起的老头过穷日子。”过穷日子也无可厚非,我尤其钦佩甘地之不蓄私产。身处物欲至上的全球化现世,所谓主流生存模式或成功模式,每每让人陷入欲罢不能的非人怪圈;甘地选择清贫,依然值得各类“濒危动物”效仿。不过,矫枉过正未必可取。既然吃饭不为满足味觉(甘地认为牛奶和香料刺激性欲,由素食进而只靠水果维生,只是他的果蔬食谱并不简单,各类成分精确到盎司),性欲更是必须消灭的“原罪”。甘地对性的看法令人咋舌。他告诉儿子:“我想不出比男女交合更丑陋的事情了。”一九零六年,不到四十岁的甘地决定终生禁欲。有趣的是,他的决定,并未事先征求太太卡图芭的意见(幸好她是传统的印度教妇女)。更有趣的是,甘地在自传中承认,虽然心中有神,过了五十六岁,禁欲仍非易事。 《伟大的灵魂》书中,作者约瑟夫•雷利威德引述了印裔英国学者毕古•帕雷克(Bhikhu Parekh)对甘地性观念的细致研究:“甘地的苦行主义只是印度教文化传统之一小支”,因为印度教多数神祗已婚,诸神之首黑天更把性欲奉为神圣;印度教寺庙,也有很多色情雕塑。然而,可敬又可叹的,则是甘地最后十来年,每天凌晨四点起床,一直忙到夜晚十点就寝,日常安排几乎精确到分钟,部分意图也为灭掉“人欲”,可他依旧不敢放松:“每天我都愈加明白,这好比行走于刀刃,时时我都觉得有必要警觉。”一九三六年,甘地在孟买养疴,“突然想要性交”。这些年来,他也有过梦遗,但是这一欲望令他警醒。几个月后,他写信告诉一位也是禁欲同道的女性朋友:“我虽竭尽全力,器官依然勃起。这一经历实在奇怪令人羞愧。”一九三八年四月十四日,器官再度勃起,再度梦遗;这一年,甘地将届七十。他后来又写信告诉朋友(不管怎样,甘地的赤诚令人钦佩):“四月十四日那一丢脸、肮脏和痛苦的经历让我深受打击,让我觉得,仿佛上帝因为我的不洁,把我从无权所在的幻想天堂抛了出来。”唉,他毕竟是人。
三
《甘地自传》回忆国大党政治纷争读来无比沉闷,《伟大的灵魂》我也时常读得不耐。太多史实纠缠,除非你对相关历史烂熟于心,身为读者,或者只是对甘地兴趣浓厚的general reader,有时难免“迷路”。不过,熬过沉闷总有收获,因为作者自言,该书目的,在于“补充而非替代甘地一生横跨两个次大陆的标准叙事,详述常被忽略的事件与主题”;他感兴趣的,不是“可以提炼的教条”,而是甘地其人。或许,正是因为这一另类角度,读者才得以了解另一个同样真实的甘地,譬如,传媒时代到来之前,甘地如何巧妙操纵媒体;出身商人家庭的他如何精明;早年对英国如何忠诚(祖鲁人叛乱时,他站在英国一边,事后虽觉站错位,依然起劲向英王邀赏);回到印度后,出于政治考量,他对种姓制度如何态度含糊;当然,还有《甘地自传》与事实不符或是刻意改写之处;他与德国犹太人卡伦巴赫(Kallenbach)极具“同志”嫌疑的友情;他与年轻女弟子的关系…… 以上最后一桩,若是参照奥威尔引述的甘地言论(甘地认为,为了唤起世人和德国人民,犹太人应该集体自杀。战后,甘地辩称:犹太人反正得死,还不如死得其所),笔者觉得,这不仅见出甘地之“坚忍”一面,亦证明奥威尔眼光之精准:“毫无疑问,圣人必须回避酒精、烟草之类,但是人也必须避免成圣。”一九三零年代伊始,甘地开始让女性随从睡在身旁(除了“陪睡”,她们还负责他的每日沐浴和按摩)。如果他感觉身体发抖,她们就会拥抱他,直到颤抖平息。甘地并在一封信里写道,完美的禁欲,乃是男女赤裸相见,而又彼此坐怀不乱。一九四六年,年仅十七的侄孙女玛努(Manu)来到甘地床前“陪睡”。玛努跟随甘地深入乡村时,把甘地用来擦脚的一块浮石忘在某个村子。甘地坚持要她孤身一人穿过丛林找回浮石。鉴于该地区经常有年轻女性受袭,玛努想让几个志愿者跟她同行,甘地拒绝了这一请求。玛努最后找回浮石,但是泪流满面,甘地则咯咯笑道:“要是某个恶棍把你结果,而你勇敢面对死亡,我会满心欢喜。然而,要是你往回走,或者逃离危险,我会觉得丢脸和不高兴。” 甘地的当下意义,当然不在于他绝对的素食主义、禁欲主义和回归自给自足乡村经济的复古主义,也不在于他对现代极权主义所知甚浅而有的天真幻想,而是在于他对世间不公的挺身而出,他的勇气和坚守,他的自甘清贫且与卑贱者同行,他对真理的不懈追求与身体力行(尽管时常怪异极端,让人产生“美学上的厌恶”)。再有,鉴于甘地出名的洁癖(他和追随者多次深入乡村,清扫随处可见的粪便),他的当下意义,甚至在于印裔英国作家奈保尔所谓甘地的执迷,在于他身在南非多年而有的殖民地居民之洞察力(colonial vision):“服务的精神,排泄物,自食其力,清扫者的尊严,然后又是排泄物。”只是,没了奥威尔所写的诸多前提,即使身在物质进步无远弗届的网络时代,甘地依然遥不可及。
2012年3月7日写于大理古城 刊于2012年4月1日《南方都市报》 |
|
|
| 一年的书:三本传记 |
[Jan. 24th, 2012|07:40 pm] |
一
今年,个人物欲继续缩水。年中,买了亚马逊的Kindle 3电子书,并得“窍门”自由选购亚马逊网站的英文电子书刊,个人的阅读革命终于到来。就物质而言,Kindle 3帮我节省金钱与空间,因为本人赤贫(大致等同英文destitute一词),暂无立锥之地;今后,不论流往何方,我都免去书本之累。就精神而论,Kindle 3让我基本实现“精神移民”的梦想,因为,我至少能够读到想读并可找到的所有英文新书与旧书的电子版;就此意义,超越现实,并非痴人说梦。 虽有Kindle 3(毕竟这是长线投资),今年读书却不多,也就十馀册(纸本与电子版参半),因为直到十月初,我翻译的奈保尔传记《世事如此》才告完工(全书将近四十四万字,费时一年零八个月)。或许因为《世事如此》及其传主“气场强大”,今年读书,我也偏重新闻写作(Journalism)和旅行见闻(Travelogue)结合的纪实作品,譬如对个人译事大有裨益的奈保尔早期游记《中途之旅》(The Middle Passage),还有苏联作家格罗斯曼异常精彩的战时日记《战地作家》(A Writer at War),而出色或值得一读的传记作品,我更是连啃三册。 近年读书,愈加偏爱写得出色的人物传记,但我读来并非“励志”,而是喜欢“窥探”传主真实的个人生活与内心轨迹。人性复杂,好的传记太少。前现代传记或正统传记,尤其跪着或半跪书写的中文传记,常常令我读完依然不知传主究竟何许人也。美国作家Michael Scammell多年前撰有《索尔仁尼琴传》,前年,又有十年磨一剑的新著出版:《柯斯特纳:二十世纪怀疑论者的文学与政治之旅》(Koestler: The Literary and Political Odyssey of A Twentieth-Century Skeptic)。或许,对于中国读者,柯斯特纳远远不如奥威尔有名,但是,若想探究二十世纪的欧洲政治与文化,你很难绕开柯斯特纳(他描写斯大林时代大清洗的反极权小说《正午的黑暗》出版于一九四零年,比奥威尔的《一九八四》早了将近十年)。 柯斯特纳一生“波澜壮阔”:生于奥匈帝国一个犹太家庭,长于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的维也纳。离开学校后,受到犹太复国主义感召去了巴勒斯坦,回到欧陆则是大名鼎鼎的新闻记者,后又投身共产国际文宣部门,以记者身份访问彼时左翼人士讴歌不已的伟大苏联。西班牙内战爆发,柯斯特纳像奥威尔一样,自告奋勇为共和派效力,随即身陷佛朗哥政权囹圄并险遭处决。二战时,他从法国的集中营死里逃生,最终定居英国。柯斯特纳的身份复杂多变,既非纯粹的匈牙利人,又非德国人或奥国人;身为犹太人,却又远离犹太教;曾经笃信共产主义,最终却写出《正午的黑暗》这部影响深远的小说。他的笔耕生涯也不简单:身为作家,一生两次更换书写语言(第一次从匈牙利文转为德文,第二次从德文转成英文);先以文学取胜,后期则致力神秘主义与科学杂揉的文字。他的私人生活,更是精彩纷呈。 这也是厚重的《柯斯特纳》一书尤其令我“惊心动魄”之处。此君一生性情,好斗,逆反,自负,豪饮,阅女无数(三次婚姻均非恩爱典范,更与包括西蒙•波娃在内的众多女子有过一腿),却又脆弱,诚实,羞怯,敏感,义气(譬如慷慨解囊,用自己的版税接济逃出铁幕的东欧落魄作家)。如同当今西方优秀的传记作家,Michael Scammell不单详述柯斯特纳更加“辉煌”的文学与政治生涯,他的笔墨,也不放过柯斯特纳“极不光彩”的一面,尤其个人生活,譬如他与母亲爱恨交织的关系(柯斯特纳很少探访母亲,跟她相处从不自在,情愿让母亲住在离他的伦敦寓所不远的犹太寄宿屋),他与最后一任妻子辛西娅(Cynthia)令人叹息的情缘。柯斯特纳对待辛西娅,总让我想起另一位惹人争议的英国移民作家奈保尔对结发之妻帕特的“虐待”,只是柯氏更为离谱。他视辛西娅为秘书、保姆与性伙伴,却又肆无忌惮拈花惹草,对辛西娅极尽羞辱,而她仿佛走火入魔,逆来顺受,自甘“奴役”。有趣的是,柯斯特纳晚年病魔缠身,这一两厢情愿的“主仆”关系终于颠倒。辛西娅成了柯斯特纳寸步难离真正依赖的保姆(或者,相较年迈体弱的丈夫,她既是仆人又是主人)。就像病危的帕特还在给丈夫奈保尔的书稿提供意见,动完阑尾手术的辛西娅,也在病房一边输液,一边笔录柯斯特纳的口述文稿。 身康体健的辛西娅年轻柯斯特纳二十多岁。一九八三年三月一日,五十五岁的她,却跟疾病缠身的夫君在家双双仰药(柯斯特纳反对死刑,却是安乐死的鼓吹者并最终身体力行),留给后人无穷争议,也为一代风流才子的身后名蒙上阴影。相比之下,毛姆晚年更为凄凉。英国作家Selina Hastings前年那本《毛姆的私生活》(The Secret Lives of Somerset Maugham: A Biography),读来虽觉太阳底下无甚新事,但是读毕最后一章,我还是倒吸一口冷气。读者皆知毛姆高寿,活到九十开外,可是毛姆暮年并不开心。因为一册“诋毁”前妻的《回顾》(Looking Back),绅士毛姆被英国的绅士社会杯葛,郁郁退居法国南部的私家别墅。晚年毛姆,不仅脾气乖戾,生活难以自理(大小便失禁,无论在家还是出门旅行,常令自己和身边人狼狈不堪),他的名贵藏画等家财,更使得同志情人搞鬼,独生女儿对簿公堂。毛姆的至爱艾伦写给告诉毛姆的侄子罗宾:“可怜,可怜的威利。他吃药很勉强。‘别让我活着’,他求道,‘就让我走掉吧’。”寿则多辱,倒是柯斯特纳的仰药死来得爽快。
二
传记夹杂游记,是我今年读到的新写法。好的传记已经难得,如此另辟蹊径,作者既要做足传统工夫,爬梳档案与史料,采访传主或后人,又要尽可能身历其境,体会传主经历的自然与人文氛围,揣摩其人心态。作者若是满怀创作激情,“入魔”入到极致,甚至还会穿上传主当年穿过的衣服,尝尝传主当年吃过的食物——即使这样,你仍得保持距离,避免笔者之前提到的下跪或半跪式书写。《杨韩斯本:最后的帝国冒险家》(Younghusband: The Last Great Imperial Adventurer),可谓这一另辟蹊径的出色范本。该书作者是才华横溢的英国作家派屈克•弗仑奇(Patrick French),我今年译完的奈保尔传记《世事如此》,正是他的大作。值得一提的是,《杨韩斯本》一九九四年出版时,弗仑奇只有二十七岁,却如原著封底的介绍文字所写:“为传记作品设立新的标准,重新界定这一体裁,写出一部趣味无穷的经典。” 比起柯斯特纳,姓氏罕见的杨韩斯本(Younghusband),大概更让中国读者陌生。其实,杨氏与东方尤其印度和西藏有着难解之缘。就像同一时代的作家吉卜林,杨韩斯本亦生于英属印度。此君不仅一生理想主义,早年更是狂热的帝国主义者。其时,大英帝国正与沙皇俄国争夺中亚控制权(史家所谓“The Great Game”),借用过时术语,杨韩斯本可谓帝国主义和殖民主义侵略扩张的急先锋与马前卒,因为他打着旅行探险的幌子,先是深入大清天朝的神圣领土满洲与新疆等地刺探情报,接着又在一九零四年,以西藏政府拒绝接收外交信件、偷窃牦牛等荒谬理由,率领英军和殖民印军组成的远征军入侵西藏(真正原因,则是彼时印度总督和杨氏二人误判俄国已在西藏抢得上风)。 将近三千装备落伍的藏军死在洋枪洋炮之下。英军进入拉萨前,十三世达赖喇嘛远遁,杨韩斯本与西藏政府留守官员签下《英藏条约》:除了强索大宗赔款,派驻贸易专员,英国还可在西藏西南的春丕谷驻军七十五年(若非伦敦后来担心过度扩张,减少赔款,取消驻军,英军恐怕真得在春丕谷驻扎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改写西藏历史)。身为冒险家,强行打开西藏大门,这是杨韩斯本人生一大颠峰,但也正是在西藏,他进入另一精神境界。在拉萨最后一天,一位先是谈判对手、后来互有好感的西藏摄政,送给杨韩斯本一尊小小的青铜佛像,令他深受感动。翌晨,杨氏带着佛像,独自策马奔往远山,坐上一块岩石,望向喜玛拉雅山。他后来写道:“一阵狂喜令我兴奋不已……我确信人心本善,邪恶只是表象。” 传记夹杂游记的《杨韩斯本》,不是书斋学者堆砌史料满纸后殖民术语的闷书。翻开第一页(作者自述十九岁初访西藏,肠胃不适窝在住处读书,杨韩斯本令他着迷万分),你就能够感到,弗仑奇是以一种激情来撰写这部“趣味无穷的经典”。他对印度和西藏的浓厚兴趣与长期关注,让他写来得心应手,却又不失优秀的传记作家应有的分寸感和距离感(他的文字清晰冷酷,不以后见之明抢占道德高地)。为了追寻传主一生踪迹,将近五年,弗仑奇寻访英国和印度的帝国旧档和私人收藏的书信,重走杨氏走过的很多旅程(喜玛拉雅山、内蒙与新疆戈壁、帕米尔高原和锡金之行,都有眼光敏锐趣味盎然的描写)。翻越某个山口,他甚至穿上杨氏当年穿过的衣服,吃着杨氏当年吃过的罐头。或许,只有这样,用弗仑奇的话说,你才能写出“一部活生生的传记,一部有生命的传记”(a living biography, a bio-biography)。 与柯斯特纳有些相似,杨韩斯本后来步向神秘主义。从印度回到英国,他以理想主义者的穷困之身著书立说,与罗素等人交往,执掌皇家地理学会,第一次世界大战时鼓吹“为正义而战”,筹备人类首次攀登珠峰的壮举,富于先见主张印度独立,并在暮年成立“世界信仰大会”,倡导全球宗教相互了解……然而,杨氏一生最精彩之处,还是七十六岁的他,经过少性乏爱的漫长婚姻,最终却跟一位四十四岁的有夫之妇马德琳(Madeline)双双堕入爱河。通过作者弗仑奇意外寻获的二人情信,这段不伦之恋,读来可谓灵肉结合的典范:珊珊迟来的马德琳,却是杨氏一生至爱;他的一生都在等待这位灵性女子。写到这里,篇幅所限,我发现自己很难描述《杨韩斯本》最后一章给我的罕有感动(虽然感动一词现已用滥):只有激情与爱,人生才能继续。一九四二年七月最后一个清晨,欧战正烈,杨韩斯本因病告别人世——之前数日,他去养老院向少性乏爱的发妻海伦辞别,然后去到有夫之妇马德琳的乡村居所养病。他死在情人怀中。他何其幸福。
2011年12月31日写于“夏威夷”
(刊于2012年1月15日《南方都市报》) |
|
|
| 再说Kindle 3 |
[Sep. 14th, 2011|11:09 pm] |
一
九月九日《经济学人》(The Economist)有篇短文:“消失的墨水”(Disappearing ink),讲到先进国家高歌猛进的电子书,亚马逊新近降低Kindle售价,让人不再害怕带去海边阅读。其原因,我想无非因为机器廉价,没有iPad或iPhone那么昂贵,所以不怕风吹浪打,如果弄坏,大不了再请一台。当然,天下乌鸦一般黑,廉价与昂贵,其实多在地球村某某暴发屠户的sweatshop组装。真要细究,你我谁没买过用过各式血汗产品? 该文有个统计很有意思:现在美国,最大出版社五分之一的销售来自电子书(惜乎并未胪列)。这个数字还在增长,尤其因为很多书店关门。前两个月,我不知哪里读到,亚马逊的电子书销售已经超过纸本。《经济学人》的文章还说,对于出版社,这是危险期,因为气候在变,包装书籍与书店宣传已经过时。但是,出版社还有两份重要工作可以继续,一是作为词语行业(words business)的风险投资人,向值得出版的作者预支钞票(这也是正牌先进文化的优良传统,落后文化望尘莫及)。二是作为编辑,挑选好书并作改善(姑以个人体验,落后文化中,能够挑选好书并作改善而非“改恶”的编辑与审校现已不多)。 这期《经济学人》还有一篇书评,介绍一位名叫David Bellos的译者写的书(此君翻译过用法文写作的阿尔巴尼亚作家Ismail Kadare的小说,有助这位作家荣获二零零五年第一届布克国际奖,而Bellos亦因此获得随之而有的翻译奖)。由书评得知,Bellos这本新书Is That a Fish in Your Ear?:Translation and the Meaning of Everything,不仅讲到各式翻译,亦事关有趣的文化人类学。他的书,同样不乏很有意思的数据。譬如,一年的译著(可能是指全世界的译著),百分之七十五来自英文书籍。过去十年,全球七大语言(中文肯定在内)合共十三万两千册译著,竟有十万三千册译自英文。
二
有了以上数据,除非阁下真的觉得,某某暴发屠户接管地球指日可待,暴发屠户那套非常另类的价值观与劣质语言即将横扫天下,那我还是劝你,赶快学好英文,就算不能移民,起码亦可精神移民。就笔者而言,今生不幸生为屠户儿,洪桐县里快无好人,但不幸中的万幸,自学一门非常重要的外文,现在,虽然本能厌恶几乎所有简体中文书(因为,这些书同样来自我的生造字“sweatbookshop”),虽然不能如native speaker那样用英文思考写作,起码还有Kindle 3可以自慰。 生命很短,为一个死掉的文化哀叹毫无意义。你必须尽可能回归更好的精神家园。有了Kindle,我现在完全不逛书店,亦不觉得人生少了乐趣。我的Kindle,现在存了将近六十册的英文书,有的花了小钱,有的纯为免费午餐,足够让我读上好几年,亦的确让我感觉空前富有。如前所述,sweatbookshop生产的简体中文书令我厌恶。将来,除非为了钞票写写书评,我想我再也不会去读简体中文书。或许,我的厌恶足以让心理学家列入病案。然而,这是个人坚持,甚至底线。 前两个月,在省城见了一位深圳的同龄网友,我亦聊到我对简体中文书的厌恶。我说,现在的简体中文书很重包装宣传,但内里多半垃圾,要么粗糙。我的理由是:身在衣食住行防不胜防的大环境,油盐柴米,你都会不辞辛苦从香港背回深圳,而且,能不外出就餐就不外出就餐,若对这个环境的精神产品依然抱持信心,岂不逻辑荒谬?这个环境的精神领域,难道免疫力超强,真的一枝独秀?也许,的确还有极少数人默默努力,但是这些努力,无力回天。我们只有自求多福。
三
书店要关门就让它关门吧,无论此间,还是彼岸,只要个体的精神生活不死,只要用心写出的文字不会消失,不论墨水印的,还是电子承载。有了Kindle,有了Internet,我走到哪里,都可畅读当天的《苹果日报》和当期的《经济学人》(除非前者赤化,除非后者收费)。《苹果日报》远远不及《纽约时报》,却是中文世界不可多得的一份自由报纸。正体中文我看得舒服,无拘无束的副刊短文我读得舒心,虽然并非篇篇精彩。我坐在盛世茶馆,周围茶客,不是手执《参考消息》,就是捧着《环球时报》,而我手中的Kindle,不单是一台看似很潮的机器,更是自我坚守:我跟《参考消息》和《环球时报》的读者有着截然不同的精神生活。在另一个世界,这一精神生活毫不值得夸耀,但在暴发屠户的大院,这是我或者我的极少数同类几乎唯一的坚守,既悲剧又喜剧。 没有办法。就像我跟旧情人的共识:你这一代红旗下长大先天不足的屠家子女移民美国只有受苦,永远不可能成为白人文明杰出的一员,只有寄希望你的女儿,还有再下一代,慢慢变种,慢慢漂白,借用台独术语,“去屠户化”。这个世界没有政治正确与文化多元这回事,否则,第一世界第二世界早就挤破脑袋扎根第三世界了。这也是为什么,我上面说到的坚守,既悲剧又喜剧。因为如果真想精神移民,你就必须把中文与英文的位置对换,用英语思考,用英文写作,让英文成为你的第一语言。只有这样,在更强大更开放更自由的语境中满怀文化自信,你对简体中文书的厌恶才会慢慢淡化,抑或patronizing。 脱胎换骨惟有来世了。不管怎样,我还有Kindle 3自慰。购机三月,我已习惯与它相伴。我刚刚读完兰登书屋那册精彩厚实的《柯斯特纳传》(Koestler:The Literary and Political Odyssey of a Twentieth-Century Skeptic)。Kindle到手前,我“重金”购进爱不释手的精装本。有了Kindle,我又找到电子版,不再随时随地捧着砖头一般的巨著,所以读得异乎寻常地快。但我必须说,我并非喜新厌旧。我依然喜欢昂贵精装本的版式与纸质,喜欢每张照片均有出处,真正尊重一切版权。再有,书末的Index等等,亦如所有英文著作一丝不苟。该书电子版同样跟足纸本,从索引、注释到资料来源全数收录,利于查询研究。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柯斯特纳传》的作者Michael Scammell(此君写过《索仁尼岑传》),为了撰写该书,所花时间前后超过十年。若论肤浅包装与宣传,sweatbookshop现在或能勉强超英赶美,但论作者这番功夫定力,以暴发屠户现今的家风与传承,再过一百年,我亦看死。
2011年9月15日写于“夏威夷” |
|
|
| Kindle 3 |
[Jun. 24th, 2011|06:34 pm] |
我一直抗拒电子书:不是纸本,没有书香。前几年读过的电子书都是PDF等格式。省钱的确省钱,但是看着电脑屏幕,时间长了很费眼睛,坐在户外,亦无手执一册的快感。即使后来出现Kindle,我仍然觉得,就算买它一台,困在这个国家,上Amazon网站购买英文电子书也很不容易。 本周初犹豫再三,终于买了Kindle 3的Wi-Fi标准版(亦即屏幕保护没有广告,而是欧美作家的画像之类)。折腾几天,用到今日,终于大呼值得。岂止值得,简直超值。个人的阅读革命终于到来。 Kindle 3诸多优点,网上一搜即得,而且描述专业,此处不必赘言。以下只是个人感受: (一)用Kindle 3读书不伤眼睛。即使艳阳下,屏幕也不会反光,除了闻不到书香触不到纸页(这个快感难道真的那么重要),跟读纸本没有什么不同。若嫌字小,你还可以放大字体,重新编排书页。Kindle 3内置的两本牛津字典让你随时查阅。书上批注也很方便,可以随时抽阅。 (二)省钱。中国读者,只要学会使用VPN IP地址注册Kindle 3,并在以后用美国IP登陆Amazon网站,就能免费下载版权过期的无数英文书(据闻有中国用户贪心,大量下载免费英文书,被Amazon要求出具住在美国的证据。谨慎起见,我暂时只下了一本毛姆的早期小说。对我来说,VPN还有一个意外惊喜,就是让我自由浏览全球网站,而且少了海外功能相同的中文软件政治挂帅的丑陋界面)。严格说来,Kindle 3根本不是为中国读者设计的。没有Amazon网站数十万计的电子书和报刊等等选择,这台机器形同虚设。如果只用Kindle 3阅读免费下载的中文电子书,个人觉得,有点暴殄天物,割鸡焉用牛刀。幸好,网上有人代购Amazon的英文电子书。我一口气买了九本一直想买的英文书,价钱不到一百人民币。得了不应该的便宜,虽然有些惭愧和guilty,但是如果换成纸本,且不说你在中国能否全部买到,就算买到,起码也要一千块钱以上。光是这九本书,就已经值回了一台Kindle 3。 (三)Amazon网站的报刊订阅虽然收费,但你只要使用Calibre eBook软件,就可随时下载全球报章,并自动转成适当格式,放到Kindle 3里面阅读。当然,纽约时报、纽约书评和The Wall Street Journal这类收费网站,你只能下载免费版(免费版也可以了。譬如纽约书评,多数文章都能读到)。The Economist、BBC等,则可自由下载。其实,我每天根本看不了这么多资讯,打开两三份报刊,选择自己有兴趣的报道或文章,读上数篇足矣。另一个意外惊喜则是,用Calibre也可全数下载香港的苹果日报、明报等报纸。我又可享受轻松阅读港式副刊的乐趣了。 (四)重复前面的话,Kindle 3不是给中国人设计的,但是中文显示问题不大。就以苹果日报为例,正体中文在Kindle 3上面的显示基本正常,个别正体字或“香港字”虽然无法显示,但不影响阅读。所以,考虑到自己用Kindle 3阅读以英文为主,我情愿使用原生系统和内置的英英词典,购机时根本没有兴趣安装山寨版的中文“多看”系统,也没有兴趣安装商家赠送的免费中文电子书和英汉词典(其实都是从网上扒下来的)。 (五)Kindle 3还有3G版,让你随时随地登陆Amazon买书、上网查阅资料或跟朋友联系(3G版在中国不受great firewall限制,可以自由浏览Facebook、Twitter等网站),但就个人来说,这些功能意义不大,即使Wi-Fi版我也用得不多,一是用Kindle 3上网,六英寸屏幕实在太小(但是阅读相应格式的电子书则很完美);二是身为中国“三无人员”,本人也暂无机会登陆Amazon直接购买电子书;最后一点则更重要:Kindle 3不是iPad,不是laptop,不是iPhone,而是一个可以容纳大概三千五百本电子书的阅读利器。我买它,首先是为了读英文书。它的轻巧,让你随时随地一“书”在手,而且不伤眼睛(哪怕老人阅读,也可把字体调到最大,仿佛从前红朝贵人的大字本)。只要使用得当(少用Wi-Fi,不用价格昂贵带有阅读灯的皮套),电池充满可以用上一个月。除了省钱,你还可以节省空间,将来搬家,又少了很多纸本的负担。 (六)不是所有英文书都有电子版。Sonia Orwell和Ian Angus编的四卷本《奥威尔散文、报道与书信集》就没有。苏联诗人曼德尔斯塔姆的太太那册回忆录的英译本《Hope Against Hope》也没有。Everyman’s Library的很多选集也没有(譬如蒙田散文集和奥威尔散文集)……另外,Kindle 3的屏幕不是彩色,没有触摸功能,有些电子书的插图如地图之类做得不够清晰;最后,众所周知的原因,Kindle 3在中国并非正式销售,出了问题只能寄回美国修理(有趣的是,机器背面标明“Assembled in China”,令我心中的爱国春潮再度泛滥:美国人做得到的,中国人也能做到)。但是不可贪心,能够省钱省空间已经很好,能够用上Kindle 3应该“感恩”。Kindle 3的原装皮套很好也很贵,尤其配有阅读灯的那款。我想来想去,反复比较山寨皮套和原装皮套,还是买了一个不带阅读灯的burgundy red原装皮套。比起我在街头国营书店看到的汉王电子书一类垃圾,Kindle 3值得这番“奢侈”。
2011年6月20日写于“夏威夷” |
|
|
| 不放弃才怪 |
[Apr. 14th, 2011|04:42 pm] |
从文以来,而且,是在即将放弃这个文化另谋出路之时(放弃它并不等于放弃自己。有了彻底放下的念头,本人反而渐渐轻松。不论将来如何,这是一个新的开始),第一次收到预付款。这笔不多不少的钱,来自翻译塔可夫斯基一部电影的字幕(本人正在翻译)。详情不好在此透露。但我深有感触,立刻想到“盗亦有道”四个字。某君听闻,亦对我直言,以此事对照彼事,真正见出中国文化现状之荒谬。说白了这当然还是生意,甚至一锤子买卖,但是对方态度诚恳,做事认真。在商言商,我开出合理价格与预付条件(比翻译一本书当然高多了,不过就不署名),对方亦一口应承,并且立竿见影。不仅如此,对方还觉得,“这是特别有意思有意义的事情。……也算对得起老塔了”。荒诞,实在荒诞。 “唯利是图且不道德”的D界人士,居然有这样的境界,足以让很多合法而高尚的出版社无地自容。在我个人看来,这没什么奇怪。《客厅里的绅士》无端拖延两年多才得出版,又有很多圈内人士觉得不足为奇的擅自改动。《日本日记》上卷即将出版,但是译者两次请求出版社预付部分稿费,一次是在协商上卷翻译事宜之时,一次是与出版社讨论要不要翻译下卷之际。两次都遭断然回绝。再有,考虑到物价,考虑到难度,译者要求《日本日记》下卷的翻译稿酬能有提升,但以目前反馈,即使稿酬有所提高,也不过从千字九十提高到千字一百。而这,还只是有可能。换句话说,译者如果继续翻译《日本日记》,不仅需要一年时间(除了翻译,还要查阅资料,还要请住在日本的朋友解决很多难题),并且,以下卷大概十八万的字数,扣税之后,最后也只能多拿不到两千块钱(顺带说说,中国出版社并不给作者译者列出扣税和稿费明细。《客厅里的绅士》有印数稿酬,但我至今不知这本书印了多少,我拿到的印数稿酬是多少。就我的体验,做得最好的,要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把稿费单包括扣税说明寄给译者)。当然了,还有奈保尔传记《世事如此》的编辑辞职,译者毫不知情,要主动打电话到出版社才知道。以这样一本并非不重要的厚书,辞职编辑的态度让人提心吊胆。即以生意人眼光,业务代表换人而不通知客户,也是非常糟糕的做法。 有这样的事例,而且不是孤立一桩,不放弃才怪。
2011年4月14日记于“夏威夷” |
|
|
| No money, no talk |
[Apr. 14th, 2011|04:41 pm] |
春天迟迟不暖和。昨天又剪发,又可不用破帽遮颜过盛世了。鄙人客居省城忠实光顾的“御用理发师”在深圳呆过,他一厢情愿,一直以为我是广州佬,我也装傻不说破(有趣得很,从前有些澳门人以为我是香港人,不晓得我是卑贱的大陆劳工。澳门那家公司的工程师阮姑娘是新移民兼上海婆,优越感十足,但是人不错,说我很像上海人,其实她也不晓得,我不太喜欢上海人。前几年去日本,又有日本人说我像日本人。真是三生有幸。可怜小姐身子丫环命)。 说回头发,大年初三被人发现落发,为了臭美,我让理发师傅尽量剪得短短。他说:香港人就爱这么剪。我说:我在澳门也这么剪。我一直忘不了雅廉坊大马路那家小小理发店,将来也许就此写篇短文。 近日又有两位约我翻译,一是译书(一本在我眼中很重要的书),一是翻译字幕。我的态度不妨在此表明:既已决定不再翻译,遇到心仪的,当然可以“反悔”。但是,第一,价钱要好(好到对方不亏本,好到本人不会再当冤大头。说实话,中国这么低的翻译报酬,我早就觉得是对优秀译者的侮辱);第二,就翻译这件事情而言,要有预付款。以我这一“强硬态度”,这两件事情,到头来也许一事无成,但我不能再作牺牲,依靠“辟谷”皓首穷经。希望看到这段话的诸君理解。不成,那是天意。成了,那是读者或观者的福气。 除了放松养好头发,享受即将和暖的天气,《世事如此》的校正与加注当然不能怠慢。但我前一阵的估计未免乐观。我现在可以肯定,以四十万字的译文,以每章平均五十个左右的原著注释(有的章回多达上百),这一后续工作,根本不可能用一个来月的时间完成。以我的工作习惯,初译好比第一道工序,译文比较粗糙,必须要等第二道工序亦即校正之后,才能接近满意。为了放松,我每天只能校正六页包括加注(原著正文有五百页),这比月初预计的每天完成十页少了将近一半。所以,《世事如此》完工,大概还得两到三个月(正常来讲,不会超过三个月)。 出乎意料的是,《世事如此》的编辑早已离职。上个星期,本人打电话去出版社方才得知(同样出乎意料的是,出版社的电话也变了,因为已经迁址。幸好不是野鸡出版社或书商)。这位编辑没有告诉我离职的消息(春节前夕,亦即合同规定的交稿时间之前将近一个月,本人曾以豆邮告知对方,交稿时间不得不延迟,并解释延迟原因,但一直没有收到回复。当然,对方或有不便之处,我只能尽量理解),而后来者则说,没有我的联系方式,正在找我又找不到(???)。不管怎样,希望这本书依照合同规定的编辑方针(不随意修改译者译文,校样出来之后让译者过目),希望后来者继续以前任的耐心来理解译者的“认真”(这一认真不是看在钱的份上,而是看在奈保尔的份上),让《世事如此》从容而非凑合成书。因为,我在电话中告诉后来者,鄙人完全可以让现有译稿出手,但这不是我做事的风格。 《世事如此》的翻译报酬千字八十,《日本日记》上卷的翻译报酬千字九十,两者均为税前(明显低于普通夜总会小姐的台费,更不能与小姐的肉金攀比)。依照中国出版业的僵化规定,本人一年多时间翻译了大概六十万字,至今没有拿到一分钱,还是得等两本书出版之后才能拿到。钱少就不说了(因为我今后绝不接受这个报酬,宁肯不做。这个国家兴亡与否,这个国家的文化兴亡与否,关我鸟事),这一死板做法,也绝对不可能让高水准的译者(尤其是不靠共产党养活的独立译者)继续翻译下去,除非你永远当傻瓜,以侮辱为荣。 五年前,本人客居省城时,“夏威夷”附近有家很不错的小饭馆,老板是个本地老太婆,几个儿子都在店里打理。时间久了,我去吃饭不时跟老板和她儿子聊几句,觉得他们难得的厚道,那里的水煮肉片做得也很地道。我记得当时大概只要十五元。上个星期,小饭馆再度调价,水煮肉片要卖二十二元一份了。 No money, no talk.
2011年愚人节写于“夏威夷” |
|
|
| 《快乐的行旅》目录 |
[Feb. 21st, 2011|08:56 am] |
应约。暂定如下。具体修订,尚待时日: 快乐的行旅(暂名) 看得见的写作(自序) 浮云 乱云 残云 晚春 暖灰 我们要爱母亲 杀父 考工记 冷冰冰 微观生死 避寒杂记 迎春杂记 快乐的行旅
作者简介 周成林,1966年出生。四川成都人。高中毕业后做过店员、工人、验光师、省级国宾馆服务员、培训员。1994年至1998年在澳门做合约劳工,任港澳某知名政商人士秘书,并任澳门某非营利工商服务机构半月刊编辑与主笔(该半月刊载于《澳门日报》)。2000年至2005年暂居深圳,为香港某动画公司深圳工作室管理人员。2005年至今暂居成都,以写作、翻译和异地朋友的资助维生;2005年至2009年,通过异地朋友或熟人介绍,向北京、广州乃至成都多家著名报刊或文化机构谋职,均遭拒绝或婉拒。 2000年开始写作,部分文章发表于《新京报》、《南方都市报》、《东方早报》、《老照片》、《温故》、《读库》、《万象》等报刊。著作方面,迄今只有被人横加删改的《新青年DVD手册:周成林专辑》面世(新世界出版社,2003)。译著有:《时光中的时光:塔可夫斯基日记》(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客厅里的绅士》(译林出版社,2010)、《日本日记上卷》(上海译文出版社,2011)、《世事如此:奈保尔正传》(中信出版社,2011。鉴于翻译报酬低廉,这也是鄙人最后一本译著)。 《快乐的行旅》乃作者近年部分文字合集,有的曾经发表,有的如《杀父》、《我们要爱母亲》等文,曾被中国几家知名刊物以“调子问题”或其它理由拒绝刊载。 |
|
|
| 《世事如此》译后记(初稿) |
[Jan. 25th, 2011|11:48 am] |
用了一年多一点时间,这本译文将近四十万字的《世事如此》终于完工。依照翻译合同,我的交稿时间略有推迟。虽然迄今只译过四本书(包括这一册),但因本书译文字数比我当初预计多了大概七、八万字,翻译起来亦比当初预计更有难度(姑举一例:出场人物太多,年代跨度太大,光是应付译名并确保前后一致,就要打起十分精神),亦因世事纷繁,这一年又有一些变故,所以,就翻译而言,本人第一次,很有可能也是最后一次,没有如期履约。 不过,在我看来,翻译《世事如此》,一年时间其实紧张。依照我的理想国“奢侈品”制作标准,高超的文学翻译(包括文学传记),译者必须首先是位比较成熟的作家(或作者),根据翻译的原文,你应该在相关国家有段居住经历,你应该熟悉原著或你翻译的那位作家的风格,并且读过那位作家大部分原著,甚至,只要不是古典作品,最好跟原著作者有这样那样来往,遇到谁也解答不了的疑难时,有地方请教。最后,你不仅外文要好(好到什么程度?最起码,不能频频译错,不能把口语译成书面语,或把书面语译成口语),中文还要写得“像中文”(“像”到什么程度?最起码,没有病句,知道如何遣辞,为了“将就”很多时候难以准确翻译的原文,知道如何变通,但又能够让人大致读得明白)。 我距这一理想国标准还有距离,因为现实局限,有些标准,譬如在相关国家有段居住经历,今生怕是很难达到,所以,这是我译完《世事如此》知难而退的一个原因。另一个原因,则是文学翻译在这个国家既无“钱途”亦无前途。翻译一本书,就不依附任何机构的译者而言,几乎等于慢性自杀,因为翻译酬劳不能保证你的基本生活。依照个人经验,为了把一本书译得“像中文”,你必须倾力而为,不能一心几用。中国出版业不像从前,有对“诚信译者”预支稿酬的习惯,这就意味着,除了接受很低报酬(哪怕编辑欣赏你,哪怕出版社开出相对较高的报酬,以每千字多少钱计算,亦远远低过给报刊写篇文章的稿费),从译事开工到成书,你还得做好一到两年没有多少额外收入的准备。等你终于拿到钱,如果物价飞涨,这笔可怜的税后稿费,又不知打了几分折扣。至于前途,译著等身,除了等于愈来愈穷,也不能给独立译者带来任何职称荣衔。较高水准的独立译者,除了以“口碑”“自慰”,不会有“行情飞涨”的惊喜,更不会有海内外这样那样文化机构或基金会慷慨资助。你的独立,是一个真正的孤岛。 这就是我五年内译了四本书或曰慢性自杀的体会。要不要翻译《世事如此》,我起初颇为犹豫,最大原因无非还是一个钱字。但是编辑的热心、信任和不放弃打动了我。我接下这本书的另一重要因素,则是奈保尔的作品让我读来每每有切肤之痛,虽然种族、国度和经历不同,但在他的书中还有他的身上,我总能见到自己和自己家人一些影子。我的五年殖民地生活让我饱受歧视与不平等之苦(被同胞歧视,被外人歧视),我回到母国的无所适从反过来又令我深感殖民地的有限空间之可贵(没有这一有限空间,就没有现在的我)。当然最大不同,用奈保尔的话说,在于奈保尔最终找到了他的“中心”,而我没有那么幸运,依然找不到“中心”,依然处于另一种流亡,在精神上在物质上,好比奈保尔小说《模仿者》(The Mimic Men)的主人公拉尔夫•辛格:“每天,坐上无常的巴士,艰难地赶着车,我从一个小城去到另一个小城,带着我的六十六磅行李寻找住处,总在黄昏发觉自己即将无家可归。”对于一个想在文字上或文学上有所成就的人,流亡于母语之中,流亡于母国之中,主动放弃而又被人拒绝,我欠缺很多可能(有可能你才知道自己的潜能),我亦难有一个得体的将来。 这就是我翻译《世事如此》的背景或“资质”。除了翻译的技术考量(我译过三本书,我写过很多可以发表和没有机会发表的文章,我读过奈保尔大部分作品),我想,我是带着一种同情和一种激情来翻译这本传记。如我开工之前所说,这也是一大荣幸,是向奈保尔及其作品致敬的最好方式。为了这一荣幸和致敬,这一“牺牲”(哪怕最后“牺牲”一次)值得付出。 翻译奈保尔传记一年多,几乎每天都跟这本厚书“厮磨”四、五个小时,几乎探到行文叙事每一脉动,我亦更为痛切地感到,在精神上在物质上,奈保尔才是真正可以独立的独立作家,哪怕他一些言行并非道德楷模,哪怕他如有些评论所说,他是身在“中心”讲着白人想听的贬损第三世界的恶言。在我读来,《世事如此》以诸多事例说明:一个有才华的严肃作家(或作者兼译者)之独立,不能始终都是孤岛,他需要真正圈子(譬如奈保尔早年供职的“加勒比之声”),他需要喜好并乐于赞助文化艺术的新旧“贵族”(譬如奈保尔的朋友英国作家安东尼•鲍威尔和保守党要员修•弗雷泽及其夫人安东妮娅),他需要有开放社会声望崇高的报刊杂志发表作品,他需要喝彩或喝倒彩,他需要创作自由而非落笔前就自我阉割,他需要真正努力和成果得到应有回报而不只是低廉报酬加精神鼓励。即以文人或文化机构多半羞于公开谈论的金钱为例,西方一流作家的收入,亦为此间望尘莫及。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因为一篇长文“自传序篇”,奈保尔从《名利场》杂志赚到七万五千美元,又从《星期日泰晤士报》挣到一万镑,即使一九八五年给美国《居室与园艺》写篇敷衍文章也拿到五千美元。但是第三世界要么刚刚温饱,要么刚刚以各路神通富裕起来,很难提供这些可能。世事如此:文化中心不在这里。 以上就是我译《世事如此》的诸多感想。至于该书其它好处,乃至为人津津乐道的隐私八卦,想读这本传记的读者,对奈保尔及其作品有所了解的读者,自然不需要译者在这篇已经够长的后记中故作聪明一一解读。我最后想说的,乃是奈保尔这样的作家,不是每个地方都可以“打造”,像《世事如此》这样坦诚而又毫无廉价吹捧隐恶扬善的文学传记,不是经常可以读到。奈保尔的伊斯兰游记《超越信仰》(Beyond Belief,书名又有“难以置信”一意)有段话:“好的或有价值的写作不只是一种技巧;它有赖于作家身上某种道德完整。与任何一种大规模公众事业诸如共产主义或伊斯兰教站在一起的作家,因为它显而易见的禁忌,很快就会歪曲。说谎的作家是在背叛他的职业;只有二流作家才这么做。”诚实,还是老话,是好的或有价值的写作之灵魂。 感谢两位南方朋友在《世事如此》翻译期间主动以金钱再三相助,让我前面提到的荣幸与致敬化为现实,让这次“牺牲”终成正果。这两位朋友,一位我见过多次,一位我从未谋面。他们不仅不是富翁,连所谓中产阶层可能都难以跻身。他们的义举,以现实氛围,我即使“牺牲”到底著作等身译著等身亦无力偿还,惟有把这本译著献给他们二位。我很抱歉没有更好礼物,没有一册自己所写不经删改的作品略表心意。 当然,《世事如此》中译本的所有错漏尽归于我。
周成林 2011年1月26日写于“夏威夷” |
|
|
| 一年的書 |
[Nov. 27th, 2010|12:58 am] |
一 忙裡偷閒,覺得『一年的書』這個題目還是應該繼續,哪怕今年讀書比去年還少,粗略一算,也就二十冊左右,一個月不到兩冊。未知是否『年事已高』,我對書的興趣愈來愈淡。最近幾年,音樂基本不聽了,電影很少看了(其實只能叫做看碟),但就沒想到,竟然對書也提不起太大興趣。去年還要逛逛書店,中文的,外文的,就算差強人意,總還聊勝於無。今年,我路過所有書店基本上懶得進去。逛得最多的,反而是此地兩家日資百貨公司的地下超市,三五天就去伊勢丹的Sun Moulin麵包坊補充每日早餐(並不昂貴,日本人的店遠比街頭黑作坊讓我放心)。當然,很多英美日德法進口貨我未必買得起,但就看得舒心。我喜歡看到做工精良名副其實的東西,我喜歡看到雅致的『奢侈品』。限制已經夠多,人生已經夠難,必須隨時行樂。 對書興趣淡了,並不等於完全不讀書。且不說有沒有機會讓你投靠,我現在無意而且恥於投靠任何官方組織或官方機構,所以,沒有近水樓臺,鑒於『國情』,要讀書,要讀英文書,必須自掏腰包。省城買不到什麼好的英文書,但幸好現在有網路,不然,我在此地真的很難活下去,很有可能絕望枯萎。所以,書基本都在網上買。雖然暫時養不活自己,但買書絕對是用自己賺來的錢。一年二十冊英文書,平均每冊一百塊,起碼也得兩千來塊。這個錢不能省,也不應該省。這筆錢,同樣是用來隨時行樂。 既曰行樂(苦中行樂,痛並快樂著),很多書我可以不讀。我不做學問,不弄先鋒,不趕時尚,不玩藝術,也的確毫無興趣憂國憂民,所以,我可以不啃把玩術語的學術書籍,不讀吃飽喝足撐出來的很多文學(無論正經與否),不讀雅人高士的清賞美文,不讀歷朝得失或紅朝內幕……沒錯,這會失去很多樂趣,也會影響所謂知識結構,但是我想節約時間與精力,儘量縮小閱讀範圍。我現在最感興趣的,是人性諸多面相:扭曲,變態,骯髒,妥協,瘋狂,殘暴,懷疑,偏執(religious bigotry and secular bigotry),忠誠,犧牲,超越,友善,扶助……以及這些面相時常會有的灰色地帶。然而以上羅列,我不願以抽象或形而上概念把玩,我想讀到,包括儘量看到的,仍是個案,所以,我會偏重敘事歷史與人的經歷。我現在發現,這些才是我真正感興趣的東西,才能讓我有『變態』樂趣。
二
接續去年讀的幾冊新舊『反宗教』書籍,今年初,我又讀了一本羅素的通俗小書【Sceptical Essays】,算是就此告一段落。這本書並非只涉宗教,我亦不想在此詳說,但它仍然有助於讓我與宗教保持距離。這一兩年,也許是我最有可能皈依一門宗教的歲月,但我慶倖自己沒有『投降』。純粹自願,我去過三次家庭教會和官方教會,我既看到熱誠友善,亦感覺偏執迷信。我永遠無法想像,就像我不會把女蝸補天當真,自己可以把上帝造人死後復活這類原始迷信信以為真。我無法認同信教者用現代科學來證明原始迷信的固執。我不喜歡信教者自認得了唯一真理的樣子,我亦不認同他們宣教時的排它。誠然,他們想拯救你,尤其在這個缺少信仰缺少公義是非顛倒的國度,對於普通人,有信仰總比糊塗一世甚至助紂為虐還不自知要好。然而,在堅持獨立思考的人看來,宗教也是一把雙刃劍,它給你標準答案,它讓你用既定模式思考,它讓你凡事有神可依,它甚至令你不能寬容別的宗教和不信教者。三言兩語,這就是我對宗教的一點負面看法。還需說明的是,即使身在西方,我亦不會信教。這麼說,我想我既未否定宗教,亦沒否定慈悲為懷的教徒。我仍是一個liberal和unbeliever。 為了說明我感興趣的灰色地帶,我想轉述一則故事,出自奧斯威辛司令官Rudolf Höss的回憶錄;這本書我剛剛讀完,落筆冷靜,自以為是,堪稱一絕。話說奧斯威辛之前,Höss曾在薩克森豪森集中營供職,營內關有很多耶和華見證人教徒(Jehovah’s Witnesses)。這一教派拒絕服兵役,因此不少人被希姆萊當做逃避徵募者判處死刑。當被關進囚室得知判決,他們欣喜若狂。他們甚至等不及處決那一刻到來。他們不停搓著兩手,帶著喜悅望著上天,一遍一遍呼喊:『很快我們就跟耶和華在一起了。我們是多麼幸運得到這一挑選。』數天前,這些死囚目睹了其他教友的槍決,他們幾乎不能自控,不斷要求把自己斃掉。現在,輪到他們了,他們幾乎快步跑向自己的終點。他們站在處決用的木牆前,面露狂喜,不再像人。Höss接著寫道,不無尊敬:『帶著他們變容的臉,望向天國的雙眼,兩手交疊祈禱讚美,他們走向死亡。看到他們死去的所有人都深為感動。即使行刑隊亦目瞪口呆。』 即使Höss也得承認,日常生活中,耶和華見證人教徒勤力勞作樂於助人。進了集中營,他們亦非常勤勉值得信賴。派他們出營做工可以不要衛兵看管,因為他們希望為了耶和華而受監禁之苦。唯一問題,是他們堅決不做跟軍事或戰爭有關的任何事情,譬如女教徒拒絕卷纏戰地救護用的繃帶,拒絕在早晨列隊點名。他們的職責就是聽從耶和華的命令,忠誠於他。耶和華通過靈異、聖經和教派的宣教與文字跟他們說話。這是一切真理不容質疑。為了耶和華和他的教導而受苦而死去,就是他們的目標,只有這樣,才可升天成為耶和華選中的證人。他們願意接受一切虐待。『看到他們無論何時只要可能,就以基督徒兄弟姐妹一般的愛彼此照顧與幫助,這令人感動。』 耶和華見證人教徒,是Höss回憶錄中最讓我動容的故事(此外則是奧斯威辛數千吉普賽人,處境艱險依然樂天純真,但最終還是進了毒氣室)。Höss後來接受委派,一手創建奧斯威辛集中營。他在營外的家中,亦有兩名年紀較大的耶和華見證人女教徒做僕傭。Höss太太常說,她自己管家都沒這兩名婦女管得好。她們照顧Höss的幾個孩子無微不至。用Höss的話說:『孩子們纏著她們不放,仿佛她們是家中一員。起初我們擔心她們可能試圖把孩子們變成耶和華教徒。但從未有過。她們從不談及宗教話題,這真的令人吃驚,因為她們都很狂熱。』然而,對於Höss來說,目睹成千上萬猶太人步入毒氣室可以保持冷靜面不改色,耶和華見證人教徒當時這一信念卻令他奇怪:『他們都堅信,猶太人應該受苦不得不死,因為他們的祖先背叛了耶和華。』
三
回到行樂話題。今年上半年,與北京某友在省城相見。第一晚會面,我從伊勢丹買完麵包,應約趕去小街茶敘。北京朋友眼尖,見我戴了一隻將近五年前在深圳華強北假貨市場用二十塊錢買的貌似高檔的電子手錶,又見裝麵包的袋子有伊勢丹logo,驚呼:『你過得挺好嗎!』見我『過得好』,而且精神抖擻,他似乎有點吃驚,但我後來暗自戲想,人家會不會覺得,既然你成天『哭窮』,抱怨『懷才不遇』,國家民族待你太薄,要麼因為想當『漢奸』不得其門而苦悶萬分,要麼恨不得投胎轉世馬上變種,那你就該形銷骨立衣衫襤褸,就該一派名副其實的窮酸相潦倒狀和土包子樣。後來見面,我趕緊聲明:『我沒錢,但只要還吃得起伊勢丹的麵包,我為什麼就不敢進去?』然而,要到今年下半年,等我讀到義大利猶太作家Primo Levi的【Survival in Auschwitz】,我才為自己的行樂找到更堂皇的理由;或許,正經說來,這遠遠不止行樂,這是一種illumination。 且說Levi進了奧斯威辛,萬念俱灰,覺得每天用髒水清洗自己的身體毫無意義。一天,他見到一位同為囚犯的前奧匈帝國軍人,年近五十,上身赤裸,就著髒水,雖然效果甚微,還是起勁擦著脖子與肩膀。這位得過鐵十字勳章的一戰軍人給Levi上了一課:正因為集中營把人變成野獸,我們一定不能成為野獸。我們是奴隸,毫無權利,受盡侮辱,必定要死,但我們還有一種力量——拒絕認命的力量。所以,我們沒有肥皂也必須用髒水洗我們的臉,用我們的衣服把自己擦乾。我們必須把鞋擦亮,不是因為規定如此,而是為了尊嚴與得體。我們必須挺直了走路,不是向普魯士的紀律致敬,而是為了繼續活著,不要開始死去。 知易行難!在小街露天茶館與北京朋友見面那晚,那裡的老茶客肥肥在深夜被人打得頭破血流。這樁大件事,我是翌日偷聽其他茶客津津樂道得知的。肥肥小我大概兩三歲,戴副眼鏡,長得像豬,一頭戴眼鏡的豬。他抽煙總愛翹起小指,有時坐我附近閉目養神,兩眼常有怪異而痛苦的抽搐。時間長了知道,他在統計局上班,單身,天天都來喝茶,看來有份閑差。除了以『紅色貴族』自傲的另一茶客『帥哥』,肥肥是這裡不怎麼談論股票房子汽車之類的不多幾個茶客之一。他和『帥哥』都愛高聲演講,歷史文化社會人生,水準當然不敢恭維。我聽『帥哥』與其他茶客八卦,肥肥挨打之前一兩天就不對勁,易怒,好辯,開口就有殺氣。他挨打是在別處,然後人家把他帶到茶館,因為他不敢說自己住哪,只好把打他的人往茶館帶。他為什麼挨打?因為他在街上摸了一個女人的乳房。這個女人的老公恰好又是警察。『帥哥』還說,肥肥有個弟弟,見哥哥半夜不歸,來茶館找人正好遇上。他弟弟趕緊告訴老婆乳房被肥肥摸了一把的警察,哥哥腦子有病,長期服藥,最近家裡二老出門,肥肥沒人監管,所以病發。 肥肥進了精神病院,至今不見蹤影,大概天天都在裡面喝茶。我寫這篇文不對題的小文想到肥肥,因為一晃又快一年:我讀了二十冊左右的書,他在精神病院住了將近一年。他能進去怕是福氣,因為我們這些自認清醒的人還在外面折騰,或者美其名曰苦中行樂。今年讀的書我不一一列舉了,但是奧斯威辛一類話題,我的確讀了好幾冊。Filip Müller是斯洛伐克籍猶太人,他在奧斯威辛毒氣室與火葬場『工作』了三年,負責搬運與焚燒屍體。Müller的回憶錄【Eyewitness Auschwitz】,跟我前面提到的Höss回憶錄,也許只是document或testimony,並無文學價值,卻又值得所有對人感興趣的讀者一讀。上個月讀Müller回憶錄,我同樣想到肥肥,雖然『盛世』與納粹德國不乏諸多神似,但是換成更糟糕的時代,肥肥的解脫反而更快,就像Müller這段敘述,充滿奧斯威辛式的幽默: 『偶爾有精神病人在火葬場被槍決。很多人平靜接受死亡,因為他們不明白發生的事情。一九四三年,從波蘭運來少量人,顯然來自精神病院。那裡的環境肯定很差,因為幾乎所有人都營養不良非常憔悴。他們衣衫襤褸,多數都有蝨子。讓他們脫衣服的時候,這些人有各種反應。有幾個人明顯不知道他們要做什麼;甚至以威脅語氣重複命令時,他們依然無動於衷站在那裡。只有黨衛軍開始對他們又打又叫,他們才明白會有什麼事情。很多人一片茫然帶著驚恐盯著黨衛軍,但隨即完全不在乎。還有一些人走來走去喃喃自語,忘了要他們做的事情。但是隨後,黨衛軍並不堅持要他們脫衣服。被帶去死亡之牆時,他們可以看到,在他們腳下,是他們剛被槍決的難友。只有很少人似乎受到這一情景的影響,多數人只是站在那兒兩眼茫然。但是也有一些人,要他們脫衣服的時候,欣然從命,咯咯傻笑。因為他們中間常有女人,想到看見裸體女人讓他們非常興奮。』
2010年11月26至30日寫於『夏威夷』 |
|
|
| 客厅里的风波 |
[Nov. 23rd, 2010|11:50 pm] |
nima1229君在鄙处贴了一篇短文,我刚刚读到,觉得有必要回应。事情很小,有关拙译《客厅里的绅士》,鄙人姑且名为“客厅里的风波”,说白了,也是茶杯里的风波。当然,我其实可以不回应,因为不想劳气,但是nima1229君一番热肠,我起码得出个声。所以,请诸位先读nima1229君的原文。 ———————————————————————————— 读得到的译作 (一) 这些年读译作已养成只观其意不理其文的“好习惯”,不管文理通不通翻译腔重不重统统呼啦啦一扫而过,即便意思南辕北辙也颇能见怪不怪,作为天 朝子民除非你不读译作否则你还有别的选择? 既然读原著深谙多种外文不是我这等资质平平读者能做到的,即便会几种外文除了读古登堡免费电子版,版权内的外文书又岂是我这等天 朝小民能读得到读得起?所以既然还要读译作就不可太讲究,即便出现常凯申孟修斯这等译名也不必过于大惊小怪,能做的只有将自己的标准降低再降低。 所以初读《客厅里的绅士》我有些惊艳甚至激动。在如今的天 朝可以斟字酌句来读一本译作是一种奢侈,让我想起好多年前读李健吾先生译的《包法利夫人》。亦如当年样拿出笔来在自己觉得语句标点上还可以再斟酌的地方做上记号,亦如当年那样的天真苛刻,觉得完美的作品要求每个字每个标点都恰到好处无可替换。遗憾的是李译的夫人没做到周译的绅士亦未能够。 但我已不如当年天真,以为读者读到的译作可以单凭译者一己之力能做到完美。翻译本身就是缺失的艺术,好的译文力求将缺失控制在最低限度。但译稿上交后,最后读者读得到的译作经编者之手后有无增益或缺失,缺失多少,译者之前不得而知之后无可奈何。因为在而今的天 朝,译者有幸读到文稿校样亦是一种奢侈。译者唯有勘误。但要知道太多的勘误和校读会惹人不快,只有不了了之收场。还能怎么办?译者自求多福吧。 有幸在译者博客上读到《客厅里的绅士》前几章校读。气愤,悲哀。译者当年的译稿编者若能一字不改完整呈现至少要比现在读者读到的译作好很多,虽然译者不可能不犯错误。更可悲的是不知情的读者会将改头换面译文的任何问题怪罪到译者头上。可即便如此个人认为若以100分为完美的译文《客厅里的绅士》至少可得80分,若无改头换面应该可达85分以上。还能再苛求什么?还能对译者再苛责什么? (二) 但近来八卦,却看到为数不少无理由刻薄恶评。 如http://www.966soft.cn/blog/347582394/1286985053.html http://product.dangdang.com/product.aspx?product_id=20799730 卓越有人评价 anzhehao5050 书本装帧和印刷还不错,但是翻译的太惨无人道了!! http://www.amazon.cn/mn/reviewDetailApp?uid=475-9102461-3978312&reviewid=3756837 …… 这些评价真正惨无人道,不一一而足。 可以这样信口雌黄误导其他读者吗? 若说病句,即使我非常挑剔斟字酌句在《客厅里的绅士》里亦未发现真正的病句,除偶尔被编者改坏之外,有一两处有些拗口,都一一做了记号。连篇病句在哪呢? 无名的裘德劳君倒举出具体的实例来了,可实例中真正的错误只有第一例,而这唯一错例我相信译者是做了编者的冤大头。至于译名该雅训还是规范,亦是智者见智仁者见仁,所以译者给出了英语原文。有原文就有小辫子,所以天 朝绝大多数的译名宁可云里雾里也不肯让读者见见真容不是没有原因的。 译者需要不同声音对异议加以取舍可使译作日趋完善。可这些算什么呢? …… 哭笑不得。好不容易见着好东西结果却如此啼笑皆非。唠叨几句吧,对那些尚未读过或一掠而过的读者或许有用。 首先此书需要静下心来细读。若做不到不要把责任推给译者。 其次此书是毛姆练手艺之作,中有各种文风,若以读毛姆小说经验先入为主此书的好处会大打折扣。既然杂有各种文风所以千万不能被毛姆的序和第一章吓住,或者怪罪翻译,你若读到原文,自然明白已经译得非常难得。若过了这两关相信有眼力的读者自会渐入佳境。至于译者是否译得过于拘谨或支离破碎(好矛盾的评价),需知译文必得跟着原文走。若原文用词严肃古奥译得流畅浅白即便能赢得读者的一致喝彩相信真正一流的译者不屑为之,哪怕受人质疑甚至遭人恶评。 再有调整阅读习惯。朋友送我上好的伯爵茶,第一次喝居然跟洗发水联系到一起,第二次才喝出好处来。好东西哪怕一开始不习惯不要紧,慢慢仍能觉出好来,所以不要急于下结论。此书译文非常典雅并非译者故意为之而是贴近毛姆此书的文风,值得一读再读。就目前中文语境而言,读者读此书可能会觉得眼前一亮。一开始觉得别扭也很正常,不带任何成见读下去自然就知道什么是好东西什么是等而下之。 好坏不分又自以为是让人觉得着实悲哀。在目前的大环境下养成这样的习气实在太容易啦。只有时刻告诫自己自己能时刻警省不要与时俱进,说真的毛尖女士太过时尚的序平白让素雅女子佩戴俗艳饰品让人不爽。 封闭的酱缸,被同化实在容易。难得有《客厅里的绅士》这样的译作或许埋没掉也很容易。再不出声那些自以为是的无端恶评也许真的会被人当成真相。于是匆匆写就,希望对《客厅里的绅士》的读者有所裨益。所有的混水都不想趟,冒昧贴在译者博客请见谅。 ———————————————————
以下是鄙人回应:
网上有人质疑:11页,“有过克莱夫、沃伦•赫思鼎……的民族究竟怎么回事?”此民族指的是英国,克莱夫就该是某英国人,克莱夫的注释为何为金三角地区?(周:查鄙人电脑中的译文原稿,克莱夫的注释应为:“克莱夫(Robert Clive, 1725-1744):孟加拉总督,为英国在印度殖民统治的创建者之一。”现在书中那一注释:“位于缅甸东部与泰国、老挝和中国交界的金三角地区。毛姆后文提到的东枝为掸邦首府。”应该是在说明该书第四节开头那句:“为了不生误解,我要赶紧告诉读者,这本书中找不到多少资讯。它是一册穿越缅甸、掸邦 、暹罗与印度支那的旅行记。”亦即“掸邦”一名。这个错误不在译者,而是出版社编者或校者所致。)
网上有人质疑:130页,Vishinu,著名的毗湿奴,“毗瑟挐”听起来总是不伦不类。(周:拙译中,Vishinu的中文译名来自陆谷孙主编之《英汉大词典》。当然,毗湿奴也没错。)
网上有人质疑一些译名,有的,可能是鄙人还不够细致而有瑕疵,或者查找极为困难只好照译,如“比赫”这一饮料,我想这个名称真要查找,难度怕是不小。当然,如果阁下苛求句句须有着落,那我这个向来自以为是的完美主义者,亦只好甘拜下风了。有的,则是此亦可彼亦可,如英国国歌,有人叫做“天佑英王”,有人称为“天佑吾王”,没有必要对此较真。
我再重复一遍:《客厅里的绅士》从如约交稿到正式出版,其间大概有两年多“闲置”时间,换句话说,这本很难翻译的小书,虽然如期交稿,可是无端拖了两年多才得出版。就书而言,既不犯禁,亦非译文低劣需要返工,然而还是拖了这么久,大概亦算当今出版界一大小小奇观。遗憾的是,其间这么长的“闲置”,身为译者,我没有机会读到校样,因此,亦无机会更正一些本可更正的小错或遗漏,或是再将个别译文润色使之接近完美,更不要说有机会把编者或校者擅自更改的很多文句(我觉得这些修改多半画蛇添足)纠正过来。这些拖延,这些更改,亦严重影响我对业界的观感与信任。
还需重复的是:毛姆这本书的行文,与他的小说完全不同。读者若以《月亮与六便士》、《人生枷锁》和《刀锋》等书的标准来读,那肯定觉得这不是毛姆。但这的确就是毛姆,至少是他的另一种“玩法”。 至于“翻译的太惨无人道了”之类评语,我只觉得哭笑不得,亦替这些读者难过。他们既然认定伯爵茶就是洗发水,你还有什么好说呢?
nima1229君提到鄙人今年初写的几篇《客厅里的绅士校读记》,现在也有必要多说两句:这些校读记并未写完(译者只校到该书一半多篇幅。为什么没写完,就不在此说明了),但不等于后面部分就无问题,而这些问题,虽不排除有些来自译者,但我相信,多半仍与编者或校者擅自改动有关。说实话,没写完我反而轻松,因为再去校对,除了劳气,还是劳气。还要说的是,这些校读记,并不存在有无事先沟通就擅自“讨伐”或者是否有损某某机构声誉等问题,因为该书出版前,绝大部分改动译者毫不知情。我不知道这是否中国出版界或中国编辑的惯常做法。个人而言,我毫不欣赏这一做法,更不要说,这些改动早已超出个人容忍限度。鄙人如果沉默,既对不起真正读者,也是对自己不负责。
最后说说某些读者(包括豆瓣上一些读者)不习惯该书译文风格甚至觉得译者有诸多怪癖或者用力过度的问题:每个作家或译者都有文字怪癖,程度不同而已。说好听些,这是对语言敏感,只要不走火入魔,这是读者的福气。就翻译而言,译者的文字怪癖,只要与原作风格较为贴切,只要不损害原文意义,同时考虑到译文的语感和语境而有坚持,这同样是读者的福气。至于是否用力过度,我想,姑且抛开可怜可悲的“国情”不说,真正负责的译者都会“用力过度”。说实话,以这些年的阅读和译写经历,当今中国出版界文化界的总体水准和职业习惯等等令我吃惊,这也是我现在尽量不读简体中文书的一大原因。中文(主要是简体中文)已经堕落到惨不忍睹的境地,你当然可以说,这是时代使然甚至进步,但是这种进步,不如说是退步。我当然不赞同回到桐城派甚至更早的时代,我更不赞成一律排斥时尚语言流行语言甚至政治语言,但是语言不是医学,时间愈后就愈先进。有什么样的制度,有什么样的价值观,有什么样的人,就有什么样的语言,语言也是政治。这个道理我不想再说了。 |
|
|
| 与某生聊天记录 |
[Nov. 2nd, 2010|12:00 pm] |
爱犬去世,除了忙乱,心情亦需平复,今日算是安详。下午与某生长聊,以下就是片段二三,随意记下,并不讲究文字(某生为甲,敝人为乙):
甲:看到你在blog上写Nickel去世,没想到你这么难过…… 乙:对。我自己也没想到。很多年不泪流满面了。昨天上午出门,好不容易才把情绪控制住,出门前照镜子,眼睛都是红的,进了电梯见人都有点难为情。这几年很多不顺,你大概也知道,例如前两年在北京广州甚至还有成都等地谋职处处碰壁,虽然有些职位我最后是在“做实验”,看看对方究竟怎么演戏,但是软钉子硬钉子,举步维艰,还有困在这个城市,或者困在这个国家,但我并不难过,而且随后都想清楚了,因为看穿这个社会包括这个文化圈,再也不抱任何幻想,也没有兴趣改变什么,尽可能做自己的事就是。绝望不会叫你难过,只能让你放弃,但是Nickel不同…… 甲:就像相依为命? 乙:可以这么说。也许有人,尤其不少中国人觉得,不过死了一条狗,未免大惊小怪。我不这么觉得。 甲:但是还是不能自怜,要挺住…… 乙:你说得对。其实主要是想起狗很伤心,这个,不养狗不喜欢动物的人无法理解。昨天葬完Nickel,回来在河边茶馆坐了一个多小时,望着头上的树叶,心情倒是慢慢放松了。我有位国外朋友给我发了电邮,建议我不要一个人呆在家,要找懂狗的人多聊,不要压抑自己的情感,还写了两个字:生机。我觉得说得很对。我也是这么做的。譬如Nickel去世后,我马上给一位朋友打电话,毫不掩饰自己的痛苦。 甲:今后也许更冷清,还得习惯…… 乙:当然。不能多想。必须硬下心肠。就像我现在客居这个城市,下楼五分钟东西南北的路程,如果心软,处处都是回忆,很多年前的回忆,前几年的回忆,换成多愁善感的人,那就不要活了…… 甲:对。就像活在这个社会,你必须挺住,不挺住就完蛋。 乙:对!因为没人在乎你,不论你是优秀,还是平庸,还是两者之间。不要说自己了,某某某最近得了那么大一个奖,国际上那么多知名人士给他说话,但你身处此间,你的命运依然让人沮丧。我当然不是说某某某就高到哪里,但你知道,再怎么努力都是白搭。 甲:但是还是不能放弃,一放弃就沉下去了,就完蛋了。 乙:对。就像我前一阵读的书,纳粹战败前撤退集中营犹太人的死亡行军,走不动的人就在脖子后面一枪毙掉。而且,你想跟很多人一样沉下去也不可能。你还没有那个本事。你本性难移。 甲:我看你写的东西包括博客也有一阵了。以你从前写影评的那股人气,要是你善于“经营”,也许现在就像某某作家那样,粉丝早已一大把了,而且不愁生活。不过,这样一来,又有什么意思,那些东西都是不能长久的。还是应该尽自己努力,拿出真正的东西。 乙:这个我真的不知道。但是写那些肤浅的东西,或者装B的东西,我依然没有那个本事。我以前也许还有一点装B,但我现在觉得装B很恶心。 甲:我同意。有些文化人喜欢假清高,装高雅,仿佛说钱就俗,但私下又在乎得不得了,为了钱什么都肯写。还有些人是体制内或者体制周边的既得利益者,虽然头脑清醒,就是不敢讲真话……但是,换句话说,你的东西“娱乐性”不强啊。现在大家都喜欢娱乐,轻松,包括一些稍有水平的人,语言也变得恐怖,说话不好好说,非得换一种时髦或肉麻语言。还有,有些人喜欢相互吹捧,经营,打点。你不是这样的人,你不擅长这个。我留意到你的博客,现在不乏“围观者”,但是少人回应…… 乙:说实话,我也有点纳闷。倒不是说我喜欢听肉麻话。而是你认真写出来译出来的一些东西,如果还达不到极好,但起码也是较好,我想我这么说不是自大,但又仿佛石沉大海,的确也让我不时奇怪。我倒是有个感觉,在外界不知道我较为真实的处境之前,还有人上来“捧捧场”,一旦去年我有意把自己的情况部分公开,除了豆瓣上面一时“围观者众”,反而少人出声了。当然,我并不喜欢被人如此围观,更不是要谁来捐钱或者给我一份好工作,而是觉得,如果有些共同追求,物伤其类,动物都不能例外,何况同类呢? 甲:但你不能要求太高。不出声的人未必就不关注,或许有种种原因…… 乙:当然。有个别朋友会发电邮,甚至打电话。上个月,有天晚上我接到一个电话,这位朋友只见过一面,突然打来电话,说是问声好,然后就挂掉。让我又惊讶又感动。 甲:八卦一下,“门可罗雀”,你觉得有哪些原因呢? 乙:嗯……坦白说,一种是纯粹围观者,路过,看热闹,结果我又不是更加起劲更加出位来表演,不够娱乐八卦,他们立刻就走开了。一种是同情者,觉得这人执着(或者偏执),有一定水平,很难得,但在这个社会,未免太不实际了,但又不好意思明说,显得他自己很实际,干脆就不发言,静观其变。还有一种,也是同情者,但又害怕太过靠近,万一我哪天找他借钱或者介绍工作,不好对付,大家难堪啊。再有一种,也是同情者,但又觉得我这人有点清高傲气,不好交往,干脆敬而远之。当然,以上种种不见得那么分明,几类人也许相互融合。还要补充一句,也有人默默关心。 甲:唉,大环境就是这样。还是不要管别人。 乙:是的。只是趁机接过你的话分析一下某些心态好玩而已。但是反过来说,人在困境需要鼓励,哪怕精神上的鼓励。一个人毕竟不是一匹狼。这也显出不多的鼓励甚至具体帮助非常非常难得。就像我们前一阵聊天所说,人与人是不一样的。说到这里,我想起正在翻译的奈保尔传记。奈保尔当年在英国受到很多歧视,但同时也有幸结交一众上流社会的朋友或同道。我说上流社会是真正的上流社会,不是中国现在的所谓上流社会。这些人帮助他,甚至贷款给他买房子,因为他那时很穷。但在中国,你想有真正努力,不会有这样的上流社会。知识阶层已经七零八落,自顾不暇,或者精明自保。记得我从前说过,良心(conscience)这个词,或许来自基督教文明,当然我没有研究,只是如此感觉。偶尔,遇到一两位不错的人,顶多发发你还不那么敏感的东西,甚至把你放在头条或醒目位置,都已经很难得了。这些朋友我很珍视。 甲:说起奈保尔,幸好还有他的传记让你暂时分心,不然真的让人担心…… 乙:对。正好译到二十万字,赛程过半。谁知道Nickel这么一下,又中断几天。现实中的朋友很少也有好处,可以安心工作,至少做完这件事情,以后是以后的事情。譬如我跟你提过的画家朋友,人在体制内,也不是坏人,也比较清醒,但就好酒,对人生的感受我觉得较为肤浅,甚至有些骄气和势利,体制内呆久了,沾染一些不好的习惯,跟他长期交往,我觉得失多于得,而且经常通宵达旦饮酒作乐,每每不欢而散,很累,对身心都无好处,我干脆主动断绝关系,宁肯让他觉得我这人不够宽容。或许,这就我的偏执吧。 甲:我理解。这倒不是偏执。我也算是体制内的既得利益者,在很多方面,不一定是工作上的事情,我跟单位上的人几乎不敢讲真话,对他们的很多观点和做法也不敢恭维,每年为了应付检查配合领导“空手套白狼”,还要违心做假…… 乙:画家倒不至于这么糟糕,但他有些做法的确也让我吃惊,譬如从前我跟你说的不时开几千块假发票报销。就像我的狗死了,估计不少中国人觉得我的反应大惊小怪过分了,这样开发票,我想很多人也习以为常有什么大不了。大致用画家的话说,上面的人那么花天酒地,下面的人吃点喝点又有什么。原话不是这样,但就是这种心态与做法让我极为反感。我想我的这种反感比较接近正统西方人对这类事情的感受:毫不妥协,毫不原谅。我不会跟这样的朋友过于亲密,哪怕他不是坏人。这只是例子之一…… 甲:体制内也有好人…… 乙:当然,但一样自顾不暇。譬如某某,我很欣赏,现在某某大学教书,很好一个人,有次跟我在网上聊了几句,大概说自己虽然衣食无忧,但就没有成就感。我很惊讶,但也明白理解他的感受。大环境就是这样,要么就像你说的脑残傻B孔庆东之流活得风光,要么就随着潮流不由自主浮沉…… 甲:不管怎样,还是不能受到影响。休息好了就接着开工吧,这样也可以转移注意力。先做好这件事情…… 乙:对,先做好这件事情。
(完) |
|
|
| 入土为安 |
[Oct. 31st, 2010|05:52 pm] |
犬女Nickel今日上午十一点十一分左右入土。
昨晚,与帮我搬家的货运三轮车主肥仔谈好。他有亲戚住在南边城乡结合部。就在那儿选个地方安葬Nickel。价钱是一百五十圆:肥仔负责带我坐的士前往,并让他兄弟备好工具挖坑。
与Nickel一起入葬之物,收拾了两个手提纸袋:宠物衣服,水碗,饭碗,套绳,毛刷,毛巾,去年买的澳洲入口宠物香波,港产钙片(还剩七八粒),磨牙小食(还剩一大把,因为已不大嚼得动),远方朋友网上买的英国药“关节生”、法国“心安”和关节镇痛药英国“卓比林”(以上均需长期服用,而此地宠物医院定价暴利,所以这位朋友一直掏钱从价格远为合理的网上商店代买),昨天早晨去医院买的进口营养药水(因为后肢接近瘫痪与心脏异常,已经几天不能进食),剩下的火腿肠,维他命B1。
我用从前深圳家的沙发巾裹住她,把她装进手提塑胶宠物笼。五年前,我从深圳坐飞机暂居成都,就把她装进这个笼子坐的飞机。
老天有眼,今天遇到“同类”。一位中年农妇看到肥仔挖坑(地方不太好),以为我们埋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后来知道,主动带我们去她家花园。她养了很多年狗(现在也养,好几只,大狗,小狗),狗死了都埋花园。所以,Nickel在此入葬,头上两株高高棕榈树,周围果树花木,来年春天应该好看,虽然外面就是无比丑陋的乡镇街景,虽然距此将近千米,正待开发的高层住宅,有个让你啼笑皆非的名字:阳光地中海。也许,要不了四五年,农妇的花园就会让位于“地中海”。
剩下的手提塑胶宠物笼,农妇要了去。我本想送她,但怕她介意。好在她不介意。
随我移民“夏威夷”不出两月,Nickel就先我而去,定居“地中海”。 |
|
|
| 万物皆有终结 |
[Oct. 30th, 2010|04:22 pm] |
犬女Nickel今天下午两点二十七分去世。 死因:心脏病,关节病,年老衰竭。 品种:北京犬(与不详犬种杂交)。 年龄:十岁。 出生地:(大概)深圳。 终老地:成都(客居此地刚好五年有馀)。
从寒潮袭来之前发病,至今十天左右。今晨又看医生,已知凶多吉少。死前阳光很好,我正洗衣读书,她躺房间一角。等我起身凑近,她微微抬头,看我最后一眼。我的猜测:大概一直等着与主人道别。隔壁人家有狗,犬女死后片刻,无端吠了将近半分钟。
In this cruel world,in this hopeless society,Nickel伴我十年,愿她安息。愿她如生前那般,来世(如果真有来世)依然做一条温顺可爱的小狗。
AT THIS CRITICAL MOMENT, HER DEATH IS AN UNBEARABLE LOSS.
相关照片请见: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idWriter=186723&Key=265121705&BlogID=104646&PostID=27545820 |
|
|
| 恭喜刘晓波得奖 |
[Oct. 9th, 2010|12:03 am] |
下午得知刘晓波获诺贝尔和平奖,极为开心。用红色中文的说法,这是赏给北京政权的一记响亮耳光。面对一个如此“自信”的政权,就像当年昂山素姬获奖,刘晓波的得奖,象征意义或许大于实质意义。然而,正是这个象征意义,让我再次觉得世道人心并未销声匿迹。这里没有正义,总有一个地方还有正义。这里没有良心,总有一个地方还讲良心。 刘晓波近几年的政论文字或许不够学术亦不深刻更不灵性,但这并不妨碍我对他的尊敬。活在这个犬儒主义盛行的国家,是非多半颠倒,正直门可罗雀,口是心非已成条件反射,为了眼前利益无视底线已成相当部分的学者作家和艺术家之天经地义,有人不受招安,不惧牢狱之灾,勇敢而又公开地表达自己的意见,这足以让我致敬。 |
|
|
| To be continued |
[Sep. 22nd, 2010|12:21 am] |
暂得安定。听人忠告买了微波炉,收到远方赠送的微电脑控制电炖锅(新居已有空调,搬家之前,酷热那阵,远方赠送的空调,现在只好闲置,颇感罪过),自作主张买了洗衣机,买了电水壶(新居没有煤气,只能烧电),买了……收到《读库》样刊与稿费(正好解决洗衣机微波炉电水壶之流),几个月前订购的Coetzee布克奖小说亦终于到手。这些身外之物,包括书,能用多久能读多久,我并不知道,重要的,是牢牢把握现在,是一心一意劳作,因为并无天国或来世。哀矜勿喜,时间却过得飞快。多荒废一天,就多一分罪感。今天,终于接续旧译,正好译到这段,天意?再读,依然令我感动得近乎落泪,虽然感动一词,几成垃圾中文: 一九五四年末,当他有了BBC的工作,维迪亚利用自己新有的财务保障搬出了奥瓦德的家。找房子不容易,文学编辑卡尔•米勒讲了这一时期维迪亚的一个故事:“电话上问他是否有色人种,被他年轻时求租的一个房间的一位英国房东太太问及,据说他答曰:‘无可救药。’”他的一位表亲终于安排他从诺丁山一位巴巴多斯医生那里租到房间。他与帕特的性爱和情感关系恢复了热烈;他可以看到前方的路了。他变得柔情。“马上写信告诉小男孩你坐什么火车过来。找到房子了——就你的来访而言很理想。星期六搬。一定来,亲爱的。搬家没你会很沮丧。上个周末是一个欢乐与爱情的奇迹。”帕特来伦敦过周末,帮他搬进牛津花园的房子。“于是,”他老了回忆,眼泪流下他的脸,“有生以来第一次,有了一个像是我自己的家。”帕特煮了一餐饭。“对我来说那是一个非常非常感动的时刻,一个神圣的时刻。非常美好。我可能在我的作品中以其它方式写过这个。第一次我觉得有了一点点支配。”这让他想起他的短篇小说“这就是家”,一对年轻夫妇搬进一所新房子,当男人离开,女人提醒他,“这就是家”。数周之内,维迪亚“考虑搬到一个更好的地方,在那儿你可以打字,在那儿天花板更厚,在那儿楼梯上有地毯,在那儿门可以锁上。”有BBC一位门房帮忙,他在基尔本的圣尤利安路找到一个客厅兼卧室附带一个小厨房。这个新房子每层楼住了不同的人并且共用一间浴室。维迪亚会在圣尤利安路住上多产的两年半。
这就是奈保尔打动我的地方,虽然他并非每一本书都是传世佳作,虽然他的一些言行未必超凡入圣。奈保尔的“流亡”,常常令我想到自己的“流亡”,我称之为“另一种流亡”,流亡于母语之中,流亡于母国之中,流亡于故乡之中,流亡于血亲之中,流亡于诸多同胞之中。我一直想写一篇长文,名字就叫“另一种流亡”。 接下来的时间不到半年,还有二十多万字。这个短短半年,我要过得一如既往,问心无愧,passionately,consistently。I do believe without pretence that I will survive most of them. |
|
|
| 考工记(修订稿节录) |
[Sep. 11th, 2010|01:25 am] |
昨天,接到梁由之兄电话,旧作《考工记》刊于最新一期《读库》(1004期)。大概十天前,梁兄亦来电话,要我把地址和银行帐号电邮杂志主编,对方好寄样刊与稿费。谁知,鄙人突然搬家,因为从头到尾都唱独角戏,忙碌正好一个星期。昨天,总算小功告成,今天,总算接通网络。虽然精疲力竭,新居却大有改观,哪怕只是暂时。用我电话中告诉牟君的话说:“将近二十年,总算睡上一张像样的床,而且还是新的,虽然不是我的;将近五年,没有用过抽水马桶,没有用过空调,没有用过洗衣机,没有住过不当夕照的房子……我从加尔各答贫民窟暂时移民夏威夷……” 所以,要在这里向梁兄和《读库》主编致歉,哪怕我的拖延事出有因。《考工记》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东西,我现在读来亦不满意。但是,正如梁兄去年在省城与我再会时所说:“写下就是永恒。”加尔各答会变,夏威夷会变,既不帮闲亦不消闲的文字却不会变,这就是我的一大信念。谢谢梁兄的古道热肠。还有,从加尔各答短暂移民夏威夷之际,我要谢谢近十年来几乎无条件理解我鼓励我支持我的一二同类,没有他们,我不可能在极为艰难的情境下“干干净净”坚持到今天。(九月十日) 一 一九八二年我高中毕业十六岁,没有考上大学。用句老话:毕业等于失业。不过那时不能叫失业,只能叫待业。我这个待业青年,父亲的工作单位远在内蒙呼和浩特(他那时已回乡养病,所谓病,实则醉酒冻伤,经手术切掉几根脚趾),早与父亲离婚的母亲,在本地一家街道工厂做工人,而祖母没有工作(她所在的街道白铁铺时已结业)。若用现在的话,我们算得上弱势人群,所以,中学毕业,我不像其他同学有父母的国营单位“挂靠”,自然就归街道办事处的劳动服务公司管辖了。 我考不上大学,不能全怪家庭。大概初三,我的数学开始不好,加以自小迷恋文学书,数学成绩就一路下滑。其时,父亲尚未回蓉养病,祖母虽然对我管束甚严,不许我与院外同龄人交往,但于学业,她不能有所帮助。母亲偶尔要来,说是帮我补习数学,但她与祖母隔阂极深,彼此见了都不怎么说话,而我从小见到母亲在祖母家摔盆砸碗,心中很是反感害怕,每次见到她来,我都急忙躲闪。 不光数学不好,我的物理、化学和英语也不好。当时读到高二要分文理科,我读的那所中学,文科只有一个班,算是重点,要考才能进。但文科是我的喜好与长项,从高一升高二,我是原来普通班上唯一考进文科班的学生。说来好笑,自从进了高中,我仿佛与数学老师有仇。高一的时候,数学老师是个中年小男人,有张不大对称的光滑长脸,长了几根唇髭,说话刻薄,火头之上,还要对着学生扔教鞭或三角尺。有次我在数学课上窃窃私语,他倒没有动粗,而是用教鞭指着我,小脑袋稍微放低,一对眼睛往上翻,阴阴说道:“像你这样以后只能拉架架车。”(注:架架车即板车。) 可是文科班仍然离不开数学。高二的数学老师是云南腾冲人,有张胖脸,讲一口云南腔的四川话,又是另一种怪气。无可厚非,她喜欢数学好的尖子生,而我那时上数学课,已臻腾云驾雾不知所云的境界,因为我的数学课本下面,都是徐志摩与戴望舒,都是唐诗宋词的选本。在她眼中,我大概属于不可救药的数学白痴。终于,有一天,当着全班,她用云南腔的四川话宣布:“周成林上数学课可以看其他书。”(她念“课”与“可”这两个字,并非四川话的发音,而是普通话的读音,所以听来怪气。) 高二的时候,父亲醉酒已是家常便饭,也不能于我的学业有所帮助,何况他的数理化未必就好。但他清醒的时候颇有雅兴,给我圈点龙榆生编选的《唐宋名家词选》(这本小书当时正好上市,我在盐道街的四川人民出版社读者服务部排队购得)。他喜好婉约一派词风,当然老杜他也爱读,嘱我买过厚厚两册《杜诗镜铨》。可惜这两套书都已不存。《唐宋名家词选》我后来携至澳门,几年后又带回大陆,存放旧日相好家中,其人后来赴美,这本小书,连同我放在彼处的数百册旧书,终是不知下落。至于《杜诗镜铨》,父亲有日醉后携出门去,估计要么换酒喝,要么慷慨送与不知哪个路人了。 高考前夕,我又紧张又不紧张,心知无望,可总觉还有一丝机会,因为预考下来,我的数学和英语一败涂地,两科加起来大概只有四五十分,但其它科目一枝独秀,不输班上的高分宠儿。家里晚上不清静,父亲喝醉了又叫又骂,仿佛独行侠,出门逛一圈又回家,将半导体收音机开到最大声,然后出去,然后再回来,反复折腾至后半夜。有时,我只好带着课本或笔记走到附近小街,借着梧桐树影筛下的灯光复习。好在当时夏天,至多蚊虫叮咬。若说这些还能忍受,不能忍的,则是当年正好世界杯足球赛。我那时痴迷看球赛。父亲订的《新民晚报》,大概算得当时中国最好看的报纸(尤其副刊的文化小品),体育版的球星球队介绍,我都剪下来,读得滚瓜烂熟。到了黄昏,院内邻居要把九英寸的凯歌牌黑白电视摆在我家门口。高考之前几天,法国与巴西有场关键比赛,我不能不看。 高考发榜,我的数学和英语加起来,连预考的四五十分都没考到,其它科目也是中等。毕竟,靠熟读徐志摩与戴望舒,靠记诵唐诗宋词,你是上不了大学的。我还记得高考第一志愿,我填的是四川大学中文系,现在想起,自己也觉乱填一气。但说来不怕滑稽,我后来的确也算上过四川大学中文系,那是班上一位又高又胖的同学考上那里,叫我去听过一堂古代汉语。那天讲“郑伯克段于鄢”。要说那位中年男讲师讲得多好,我似乎也不觉得,反而父亲给我的指点更合我意。他喜欢给我开书目,当然偏重文史哲,虽然有些书我至今也没兴趣读(如《初学记》),可我今日的半罐水,至少一半应该归功于他。我后来读到傅雷先生也是自己教育子女,总要想起父亲。我高考落榜,他半醉半醒说过一句:“没关系。我教你。”我活到今天,他早已不在,爱他恨他都是多馀,但我终于认定,这是我不幸中的一幸。 二 回想起来,没有升学对我更像一种解脱,我终于逃离了讨厌的数学和英语,我终于可以尽情阅读自己想看的书了。高考之后一段闲散日子,除了用不多的零用钱买书,或是怂恿父亲从祖母那里挤点买书钱(他每月的工资全数交给祖母开销),我还从邻居或同学那里弄到省市图书馆的借书证,抱回一本一本的翻译作品:狄更斯,契诃夫,海明威,卡夫卡,屠格涅夫,萧洛霍夫……似懂非懂,自以为是,当然还有读了觉得时髦但又不知所云的萨特卡缪贝克特等等。那是心智的学徒时代,我写今天读来从头红到脚的小诗与散文;我多愁善感,有病无病都要呻吟,总以为更好的东西,是在自己的现实经历之外。 心智的学徒没有做上多久。有天黄昏,母亲过来,说她工作的街道工厂需要临时工,一心要我去试试。那家街道工厂是生产保险柜的,离祖母家不远,其时生意红火,厂长又是本市有名的青年企业家,从前也住我长大的这条小街,算是街坊。这是我的第一份工,套句时髦话,也是我的第一桶金。上班之前,祖母为我备好袖套与围裙,到了厂里,我被分在文件柜组,领到一双蓝色的粗布手套。组长是个瘸子,不到三十岁,个子矮小,头发卷曲,五官粗鲁,一只手的五根指头,蜷缩如痉挛的鸡爪,做工的时候,连白线手套也戴不进去,只好奇形怪状套在鸡爪上,而他说起话来,就像弱智人士一样吃力。他叫毛毛,家住附近一条小街靠近公厕的铺面。母亲背后说起他,很是不服:“像这种人,婆娘讨不上,又没文化又是小儿麻痹,还当了组长。” 毛毛的组员连我在内,大概四五个。说是工厂,实则几间简陋工棚与破烂民房,黑黢黢,脏兮兮。文件柜组对着的门口,还有一个大大的铁砧,随时听得到呯呯砰砰的打铁声,但那属于另一家街道锻造厂。我上班第一件事情,是跟着毛毛等人搬运一片一片铁皮。铁皮用来焊接文件柜,要从门口搬到点焊机那里。搬一片不累,来回几十趟就累了。点焊是把几种形状的铁皮焊成长方形的文件柜。这是最初的工序之一,接着还有打磨,至于喷漆等等,就不归毛毛管了(母亲说,漆工虽有额外劳保,但最伤身体)。点焊的时候,一个人脚踩点焊机,另外一两个人要扶好铁皮对准焊头,不然就焊不好。焊完了,还要搬来搬去。虽然不是重活,但也非常枯燥。我最不喜欢的,是点焊或打磨的火花与气味,火花有时要将手套或围裙烧一个小洞,气味则是难闻,粉状铁屑直往鼻孔钻,而我们都不戴口罩,这倒更像中世纪的作坊了。 无论忙或不忙,毛毛与几个中年师奶组员常要打情骂俏。我那时面浅,话不多,说好听些叫做文静,组员里又数我最年轻,毛毛说啥就干啥。祖母家近,我中午回家吃饭,翻翻书,下午又来上班。偶尔也要加班赶货,弄到晚上七八点,急着焊完一堆一堆铁皮;一天好几个小时,都是毛毛那只奇形怪状、早已灰黑的白线手套晃来晃去。我年轻,体力活做多了,既无腰酸背痛,手上也没起泡,不过长点茧皮。有时不忙,我爱去到门口的大铁砧,看几个工人打铁,其中一位中年汉子,眼睛眯眯一条缝,笑起来很多皱纹,面孔很和善。他后来知道我是林孃儿子,常常唤我做乖小伙。我听了很是喜欢,也有些虚荣。 一个月下来,终于等到发工资那天。毛毛一瘸一瘸,从会计那里拿回一叠钞票,憨憨笑着,沾着口水,用那只灵光好手数给组员,可是我没份。一问,毛毛说我有四十来圆(不算少,当时一本书才几毛钱),母亲帮我代领了。我去找她,她说先不给我,要给她保管。我一听急了,顾不得什么文静不文静,跟她吵闹,说要是这样,明天我就不来上班,总算要回了我的第一桶金。我有点自私,好像大部分都花在书上了。 三 在毛毛的文件柜组,我做了两个来月的临时工。正好,街道办事处的劳动服务公司要办一个营业员培训班,学员都是这几条街的待业青年。家里收到办事处通知,说是毕业后可以安排到大集体(就是相对于国营企业的集体所有制单位)。比起当工人,做营业员肯定轻松很多,而大集体,凭我的印象,好像比街道工厂听来稍稍体面。那些年最体面的,当然是进国营单位当工人了。可好一点的国营单位很少公开招工,像我们这样的下流阶级,要想有份正式工作,必须等待办事处给你报考国营企业的招工指标,拿着这个指标,你才可以参加招工考试,而即使这样,也不能保证你一定考上。 营业员培训班上课的地方,从我家走路只要五分钟。那是一间破旧教室,位于一个狭长的大杂院内,以前做过“抗小”(这个名称如此古怪,但与抗日毫无关系,只是所谓民办小学。我今天瞎猜,或许“抗小”一名,灵感得自“抗大”)。说是培训班,也就上了个把星期的课。老师似乎没几个,不知哪里请来的会计之类“专业人士”,讲些简单的簿记、盘点和商品知识。我记得学员也没多少,都是跟我一样没有什么家庭背景的街道青年。 培训班结业之后,办事处安排我们到本辖区各个集体商店实习。实习当然也有工资,但就没有毛毛那里做文件柜多了。我实习的这家蜀都商店,就在少城公园一旁的半边桥街,不过一间狭小铺面,靠近公厕(几年后,公厕旁有家私营小店,因买花生瓜子等炒货而声名大噪,被人戏称“厕所瓜子”)。蜀都商店的老板姓贾,是个身材不高的中年人,戴了一顶鸭舌帽。我记得贾老板还有一家商店就在附近,专买五金,而靠近公厕的这间,卖的都是日用杂货。三五年前,我从深圳回乡,半边桥街还没拆掉,贾老板的五金店还在。我远远看到,昏黄的电灯光下,他与家人就着柜台吃饭,两鬓已是斑白。 蜀都商店站柜台的经历,包括究竟站了多久,半个月还是一个月,我已模糊不清,大概因为同事都没什么特别之处。实习完了,办事处暂无具体安排,我只好回家。有一天,终于等来好消息,一家市级玻璃瓶厂要招工,办事处派给我一个报考指标。于是又翻出课本,英语倒不需要,但数学还得看看,虽然招工考试比起高考,并无多大难度。我更担心的,却是自己的眼睛,因为高二后期,我的视力开始下降。那时招工,都很强调双眼视力,当然,只要你有关系,视力根本不是一个问题,但我没有关系。文化考试下来,通知我去体检。体检完了,录取通知迟迟不来。我有点急,隔壁的三姐自告奋勇帮我去厂里打听。回来一说,人家嫌我眼睛不好。三姐爱动感情,红着眼睛告诉我,她还求了一阵玻璃瓶厂政工科的干部,说是这个娃娃家庭环境不好,你们就给他一个机会,他又喜欢文学,说不定,以后还可以帮厂里搞搞宣传。我听了,事后只好偷偷掉泪。 玻璃瓶厂考不上,接下来,最记得还有啤酒厂与织巾厂,要么文化考试竞争不过别人(啤酒厂是好单位,新建,我专门骑车去看过,听说还要给工人发一箱一箱啤酒,福利不错,所以考的人太多,录取的太少),要么因为灰心,浪费了办事处的指标,连名都瞒着家里不想去报了。反正还有饭吃还有书看,再等等罢。 等的结果,还是只有站柜台,时间已是八三年冬天。这次,还是办事处安排的大集体,去市中区三中对面一家新开的日杂店上班。老板姓李,五十来岁,是个干瘦的老烟枪,爱穿一身黑呢毛装。他的兄弟是本市日杂公司的李经理,所以才有关系搞到很多货源。老板的搭档也姓李,三十来岁,留了一撇小胡须,身穿皮衣,脚蹬长筒皮靴,骑了一辆大摩托,在那年头,算是很风光了。营业员两女一男,那两个女孩都是老李的侄女,都比我小一两岁,较黑较瘦的姓李,长得丰满的姓宋,脖子细短,脑袋偏大,两根细细的短辫垂在耳边,晃起来又像大头娃娃又像拨浪鼓。 日杂店的铺面共有四五间,大约两百来平米,算是较大。开业正好赶上春节,除了好卖的钢丝折叠床、塑料脸盆和脚盆,卖得最火的就是烟花与鞭炮了。除夕那晚,我们一直卖到半夜,手指黄黑,鼻孔里都是火药味。满城硝烟弥漫,我骑着母亲的破旧二八车回到家中,祖母还躺在枕上看书等我,父亲睡在房中另一间小床,蚊帐垂下,好像也还醒着。我坐上祖母床边,给她说起一天的好生意。挂在床头的电灯只有二十五瓦,但有祖母用香烟锡箔做的简陋灯罩反射,似乎也很温暖明亮。又是一年过去了。 (限于篇幅,节录到此为止。剩馀章节请参阅《读库》1004期) |
|
|
| 《日本日记》上卷译后记 |
[Aug. 10th, 2010|02:00 am] |
去年七月初应允翻译《日本日记》,依照合同,唐纳德•里奇这本厚书分为上下两卷出版。承蒙上海译文出版社的好意与慷慨,我有较为充裕的一年时间翻译上卷。出版社的这一态度,至少就本书而论,在“多快好省”的中国出版业,虽不敢说罕有,却亦堪称难得。 时至今日,上卷如期完成。一年下来,虽然只有区区十七万字(全书大概三十五万字),但是,鉴于这本日记的特别(除了作者文字时有散漫,文风时有游移,文思时有暧昧,还有大量罗马化日文词语,包括人名、地名、风物、典故等等),我总算松了一口气。 翻译《日本日记》上卷,就译者而言,不仅始于极其困难的情境,而且终于极其困难的情境。相关详情,当然毋须在此“喧宾夺主”,但正是如此,在译稿杀青之际,我必须特别感谢以下诸位,没有他们这样那样的协助,就根本没有这本译著: 感谢住在日本的吴菲,她可谓这本译著的第二位译者。书中绝大部分的罗马化日文词句,尤其不太有名的人名地名,都经她耐心细致的多方查究,力求较为准确的中文译名。譬如个别地名,因为城市改建难以考证,她不仅打电话到相关城市相关机构询问,还去图书馆查阅资料。这一求实态度,令我心生敬意。再有,上卷翻译持续一年,遇到问题,我都是以电子邮件频繁求助,而她的回复,几乎都在一两天之内。 感谢住在奥地利的老友谢枫,因为我手中的原著,并非出版社寄来的工作样书,而是早在该书翻译之前大概两年,由我这位老友在奥国帮我购得并且奉送与我。或许,正是因为我先睹为快,又在《万象》杂志刊发一篇有关该书的文字,让我终于接到这份吃力而又未必讨好的“苦差”。 感谢住在法国的陈颍宇,书中一些法文词句都经她的核对或者翻译,而她的细致入微,从来令我印象深刻。 感谢牟君,她读过部分译文初稿与二稿并有宝贵意见,而她的中文语感,向来亦令我印象深刻。 感谢向兄,他的适时鼓励,令我终生难忘。 因为世上没有完美,因为译者亦有局限,我要预先感谢将来客气或不客气的挑剔与批评。
周成林 二零一零年八月九日 |
|
|
| 如夢記之八:殺父 |
[Jul. 30th, 2010|12:51 am] |
如夢記之八:殺父 作者按:極熱。拖欠兩篇文稿,至今沒有精力動筆。白天校正《日本日記》譯稿,每日八頁(原著),毫不簡單,極苦,但仍需堅持到底,哪怕將來不再輕易譯書。夜晚無聊,重校這篇舊文。月前某主流文學雜誌輾轉約稿,給了編輯這篇,外加另一則如夢記《我們要愛母親》。編輯很好的人,亦能“識貨”。不過,那份雜誌既然主流權威,兩篇如夢記,二審三審順利過關亦受褒揚,最後還是沒能通過主編,只因一句語重心長:“注意調子問題。”我既介意又不介意。如夢記還沒寫完呢。將來,我準備還是依照這個有問題的調子寫下去。 ……我第一次向這個世界的動人的冷漠敞開了心扉。我體驗到這個世界如此像我,如此友愛,我覺得我過去曾經是幸福的,我現在仍然是幸福的。——加繆《局外人》 父親是在文廟後街被車撞倒的。他當然喝了酒,偏偏倒倒,一路亂罵,經過一個建築工地門口,一輛運載泥土的大卡車正從裡面開出,於是把他撞倒。 消息傳到上池街的家裡已是天黑,出事的地方從家裡走去雖然只有五分鐘,但人已送到附近醫院,具體如何還不知道。 往醫院的路上,我一個念頭冒了出來:他要撞就撞死好了。 我稀裡糊塗居然進了手術室。他沒有死,不過腳被撞壞,躺在我覺得髒兮兮的手術臺上,護士正在給他打麻藥。他的禿頭映著頂上燈光。他眼神平靜,不像喝了酒的樣子,遺傳給我的那對雙眼皮包著兩粒大大的黑眼珠,見我來了,有點笑意,眼珠還對著我微微轉了轉。他上身蓋一床被單,下面只剩內褲。我退到醫生護士後面,透過晃來晃去的腦袋與身子,見到那條稀鬆內褲的邊緣露出一對深褐色的睾丸。 護士把他上身的被單往下扯了扯。 他手術之後,左鄰右舍去看他,都說周伯伯這次的教訓夠深了,喝酒喝得差點賠上一條命,以後要少喝了。 但我將信將疑。 那年他大概五十來歲。傷筋動骨的事情,不像二十來歲的年輕人那樣容易恢復。肇事司機所在的運輸隊還算認帳,只是大醫院收費昂貴,於是把他哄到郊區石羊場的鄉鎮醫院調養,還給他請了一位看護,個子矮小,相貌猥瑣,既淳樸又狡猾,不知哪裡的鄉下人,我們都喚他老王。 祖母每隔幾天要煮點好喫的帶給他。路遠,她坐公車去。有時,他青梅竹馬的表妹也跟祖母去上半天。我忘了自己那時在哪個鬼地方上班,但我差不多每星期也跑一趟,有時陪祖母,有時自己去。 石羊場跟省城周邊的所有鄉鎮一樣破落骯髒。公車就在鎮邊下客,往醫院還要走一陣。要是下過雨,那條土路泥濘不堪。祖母穿我不穿的解放膠鞋,我穿硬梆梆的醜陋豬皮皮鞋,都是踩得一腳爛泥。 逢到趕場,我和祖母擠過密密麻麻的攤檔與臭哄哄的人群,我總是莫名興奮。我從小在城市長大,中國的城市那時雖也殘破,但比鄉鎮又好很多。即使現在,我見到更髒更爛的風景,除了厭惡恐慌(害怕自己哪天墮入其中永世不得翻身),也有一股汙泥之中打滾的快樂。 醫院是土灰小樓,病房牆上刷的白粉也成灰灰,看得見薄薄一層白粉後面的磚頭與磚縫。老王見了我們總要表功,自己如何如何辛苦,工錢怎麼怎麼刻薄,時間稍長,則開始抱怨父親逼他去外面打酒,要是被醫生曉得,可不得了。 後來他可以下床了,他身上有錢,他不要老王買酒,他自己買。我有幾次上了病房只有老王在,說他已在鎮上喝醉了。我知道他喝醉了在街上什麼樣子,他要罵毛澤東不是個東西,他要誇自己以前格也玩過德也喪過。他邊走邊罵,走不動了(他以前就在內蒙喝酒凍傷了腳),就坐在地上,雙腳攤開,兩手撐著,一點一點挪動身體。 祖母後來氣得不行,偶爾要罵:“你咋不撞死算了。” 從盼他回來到開始恨他再到想他死,當然有個過程;我想咒死的人,他是第一個,也應該是最後一個。恨他,是因為他從內蒙回來,把我和祖母的生活攪得亂七八糟。他發起酒瘋來沒日沒夜,可以持續一個禮拜,我睡不好,不得安寧。等他正常了,我又提心吊膽,不知哪天他又開始借酒發瘋。我們祖孫三代都住一起,十來平米的小屋,彼此沒有迴旋之地。他平時愛清靜(那時他還沒住進後面廚房),晚上我稍有走動,他要躲在蚊帳裡面口有嘖聲,我於是只好縮手縮腳仿佛做賊。我也恨他工作單位調不回本地,分不到房子,沒有關係幫我解決一個好工作。還有一點更要命,只要他在,我連女朋友也談不穩。再好的女子(何況我並未遇到),上門見識幾回他的酒瘋,都不敢扯上這樣的家庭。 這一切加起來,就是沒有希望。要有希望,只有他死。他醉到後來,就連鄰居都要當著他的面咒他。 但他命大。這樣頻繁折騰,冬天在街上走上爬上一夜,颳風下雨在外面淋上一天,回來大睡兩三日,起來洗乾淨濺了汙泥的衣服,又是精神煥發。他正常的時候很愛乾淨,甚至算得上潔癖,皮鞋永遠擦得發亮,書報總是堆得整整齊齊。宿命的是,我也有這樣的習慣,除了不縱酒,我也愛乾淨,我也命大。 可我仍然想他死。我有時見他躺在街頭,似乎奄奄一息,總要盼他再也起不來了。要麼就是後半夜,他在街上實在鬧不動了,摔得鼻青臉腫,滾得滿身汙垢,回到家裡,一頭栽進小床呼呼大睡,而我睜大眼睛淚流滿面躺在祖母腳下,難免想起廚房有刀,但我下不了手,不是心軟,而是膽小。 院內鄰居大概跟我一樣,開始盼他回來,接著恨他,最後想他死。只是他們除了當面咒他,除了被他酒後罵人的汙言穢語氣得發抖(他聽不慣鄰居就在窗外打麻將打到夜深,他也嫌人家電視聲音開得太大,他更不喜歡左鄰與右舍暗中比闊相互較勁),看在祖母面上,倒是從來沒有對他動粗。 動粗的,是院外潘家的小兒子,二十來歲,臉瘦人小,屁股乾癟。他那天下午大概也是罵了小潘,當街喫了一頓生活。但我正好回家,只來得及見到收場。他醉醺醺站在院門附近的小街當中,頭上一株枝葉茂密的老桑樹。他像是剛從地上爬起,滿口血汙,一言不發。小潘立在臨街的家門口,仍是怒氣衝衝。我上前,當著小潘,沖他一句“你活該”,然後一氣跑過兩條小街去到河邊,對著農家一片亂籬流淚,我至今想不清自己流淚是因為屈辱,是因為可憐他,或是可憐自己。 警察對他也不客氣。他有天回來醉在床上,一聲高,一聲低,自言自語,說是哪個派出所的警察用電棒杵他。他醉是醉,我相信他未必亂說,雖然電棒通沒通電我不曉得,或許人家只是嚇他也不一定。但我後來做過郊區聯防隊員,我跟警察巡過夜,我仗勢欺人有樣學樣無厘頭一般抽過小偷耳光,我見過夜班警察把可疑鄉民帶到派出所,仿佛尋開心,叫他們頂著熱水瓶蓋站上一個小時。 所以,他喫警察電棒也是活該,就算電棒通電也不奇怪。 他本就截掉幾根腳趾不良於行,車禍又是雪上加霜,但幸好傷得不重,毋須截肢。他出院之後肇事方賠了一筆錢,我去交警隊幫他辦的手續,領到兩千來塊。他到假肢廠定做了一雙中統黑皮鞋,買了一輛手搖輪椅車,剩下的錢都交給祖母。左鄰右舍竊竊私語,很有幾分曖昧期盼,等著看他哪天又開始醉酒,等著瞧他哪天把這輛車弄丟。 醉酒不出所料。有了車,他喝了酒出去或是出去喝酒也更方便(他每月工資都是郵局匯來。他執意要去郵局取錢,走時清醒,回來糊塗,衣袋褲兜全是零散紙幣)。但他就像三歲小童,走到哪裡一發脾氣,乾脆棄車而行。他開始還有顧忌,曉得這輛車丟不得,快到家了,才把車扔在街上,一瘸一瘸,或是坐在地上蹭進院子門檻。他是一方名人。人心還不夠壞,還有路人或是鄰居幫他把車抬回院內,我也抬過不知幾多回。 可是時間一長,大家又疲了,再沒人在乎他的車會不會掉。我跟大家一樣冷淡,有時夜裡回家,看到他的輪椅車孤零零停在小街中央或是公廁門旁,我也懶得多管。我心懷惡意,我巴不得這輛車不在,就像巴不得他死。 等車終於丟了,街坊四鄰似乎松了口氣,仿佛先見之明不曾落空。 只有那雙中統黑皮鞋他穿到死,跟他進了焚化爐。鞋子很好,雨裡泡過,泥裡滾過,都沒怎麼變形,兩個圓凸鞋頭跟他的禿頂一樣發亮。 我既不夠膽量動刀,他又偏偏命大,要他死的方法看來不多。我想過叫他醉死。祖母平時買的散裝白酒或是瓶裝白酒,她都藏在偏僻角落,只有他似乎不知道。我有時氣極,要從角落摸出一瓶酒來,遞到他的面前,逼他一氣喝完。但他醉眼惺松裝瘋賣傻,祖母則嚇得趕緊把我手中的酒瓶收走。 我也試過煽他耳光,因為他誰都亂罵。可是耳光打不死人,最多不過洩憤。他醉眼看怒人,他會大叫“打得好”,仿佛人生一快。但他心中當然不痛快。有次喝醉,他一路向我奔來,就像報復,掄起皮帶抽在我的頭上。我也不痛快。我與他在院內拉來扯去,我推他,似乎下了狠勁,他一頭朝天倒在地上,腦袋差點撞上堅硬的階沿。他好像真的摔得很痛,半天沒有起身。鄰居過來勸架,既怪他又說我,而祖母事後幾天老在念叨,說他要是真的被我推倒摔死,喫虧在我,我這麼年輕,劃不來。 其實我事後也怕。 然而不要他命,讓他受受折磨總該可以,因為不僅我受折磨,祖母也受他這麼多折磨,她生不如死。她後來實在受不了他,她會好幾天不知所蹤。我至今不曉得她去了哪裡,是親戚家,還是早不往來的熟人那裡。 折磨方法之一:半夜他躺在床上大叫大嚷,令人聽得快要發瘋。為了讓他閉嘴,就從水缸舀一瓢涼水澆在他的頭上。我真的想過用開水,但我仍然下不了手。 折磨方法之二:他發酒瘋那幾天,可以粒米不進。祖母總要放點飯菜熱在蜂窩煤爐上。他餓得不行,也會狼吞虎嚥,喫完則將碗筷砸在地上。但我不要他喫飯,我半夜起來,我說你喫個球,把他手中飯碗搶走。 可是等他醒了,他說虎毒不喫兒。他幫我洗衣服,就像討好我。他跟我談書,講他從前風光。我也喜歡聽,甚至為有這樣見多識廣的父親感到驕傲。鄰居伍哥跟我講他水準並不怎樣,喫醉了就會說那幾句英語俄語,我心中其實不太高興。 真不曉得我瘋,還是他瘋。 說他縱酒其實不夠準確,他是三兩酒也醉,一兩酒也醉。好比殺人總要找個藉口,酒就是他的藉口。我慢慢尋出規律,他喝了酒就像吸了毒,神情飄忽,心已不在塵世,仿佛他腦中還有一個率性張狂的奇境。他酒後不會突然發作,他會安安靜靜在院中水池邊洗碗,洗了一半就往外走。他會託辭上公廁,一去就不見回來。 鬧到後來我也累了。打他沒用,折磨他沒用,他死不死我已無所謂。過了幾年,我終有機會常住外面。我救不了別人,我起碼可以先救自己。 但我還是去精神病院問過醫生,我想他進精神病院,這樣,祖母可以多活幾年,鄰居也得安寧。可是醫生說他的情況不夠條件,他只是喝酒鬧事,他並非精神失常。我沒想到精神病院門檻這麼高,我惟有苦笑。 然而死亡終於來臨,不過祖母在先。祖母一去,他獨居家中,不再受人約束,但也過得更如行屍走肉。我那時在單位小有世俗眼中的得意,而且正準備往澳門工作,天真以為也希望自己從此不再返鄉。我想他在我離開之前進養老院。我那時想,他死在養老院,總比孤零零死在家裡好。 他不願意。 可我走後,他最終還是進了養老院。他酒後抽煙點燃蚊帳差點燒死自己。鄰居和他內蒙的單位合謀,總算把他哄了進去。 我在澳門表現傑出,但是大陸人卑賤,做大陸男人更是無奈(因為大陸女人不論優秀與否,還可下嫁本地佬香港佬或者鬼佬,大陸男人卻少有這類機會),僅靠優異表現,根本別想混到一張殖民地的身份證。我只有回來又去,去了又回來。第一次回來,我去過幾趟房屋殘舊設施落後的養老院,他已有恐慌之感,視我為僅有依靠,老說自己不想死在那裡。就跟從前車禍之後他在石羊場的鄉鎮醫院養傷,他仍是去到骯髒殘破的鎮上買醉。這次沒有相貌猥瑣既淳樸又狡猾的老王給他買這買那了,但他平時外向不乏人緣,結識一位獨身的鄉下中年婦女,他喚做周姐。他有時給她點錢,叫她幫他燉點好的東西,因為他說養老院的伙食不對胃口。周姐我見過一次,五官端正,清清爽爽。他要是正常,他們一起相依為命該有多好。 第二次回來,也就是他死前一年左右,我與我那消費主義愛情尚在的前妻同去看他。他坐在靠窗的小床上,穿我從前穿過的草綠色舊軍服,裡面是祖母生前給他縫的厚棉襖。他中過風,口不能言,只能對我癡癡微笑,已如人間廢物。他那天沒有喝酒,但他的神情如他從前醉酒那樣,也不像是塵世之人。他的眼睛有些留戀,似乎想我們多呆一陣。他的手勢又很堅決,仿佛怕我們坐得太久不耐煩,一直揮著讓我們快走。 養老院遠在東郊以外的西河鎮。從市中區前往,來回將近一天。公路很糟。公車又爛又臭。下午回城,司機開車快如瘋狗,破車咣噹亂響,一會兒爬坡一會兒下坡。我們身不由己,心中害怕,在座位上顛來晃去,向著終點一路狂奔。 寫於二零零八年一月十五日至十七日 校於二零一零年七月三十日 |
|
|
| 看得見的寫作 |
[Jun. 28th, 2010|12:18 pm] |
一
我一直羡慕寫得快譯得亦快的人。我現在基本不逛書店(說實話,無甚興趣),偶爾逛逛,看到這位女士一年出了三本原創新書,又看到那位先生一年竟有三本譯著付梓,我的確一時眼紅,有點想不開。在我看來,做這類快手首先要有時間(當然,做事別太較真亦為必備資質)。以自己為例,我現在為了興趣,咬緊牙關,暫且活在雲端,幾乎同時翻譯兩本厚書,每天下來,已覺心力不逮,要想認真寫點其它東西,幾乎沒有可能。再有,我雖不在體制內或體制外有份閑差或苦差,但仔細算來,我每天亦很緊張。除了十個小時左右的睡眠(我睡眠很好,不知應不應該感謝上帝),我還得吃喝拉撒做家務(簡單家務還是家務),還得照顧年邁犬女(依然離不開吃喝拉撒外加戶外運動),還得堅定不移貫徹我的低碳生活自己動手洗衣洗被單,還得走下空中樓閣坐在露天樹下吸點地氣,還得抽時間讀書,偶爾看看想看的影碟,不時逛逛超市補充日常用品,最後,留點時間靜思,雖不至於君子日三省吾身,但總得給腦子留些空白罷。 忙碌之餘,亦因現實局限,我主動或被迫、暫時或永久放棄的東西有:報紙,電視,書籍,社交,旅行。報紙電視這兩樣,與我在嚴格意義上同類的人不難理解,書籍等等則要多說兩句。書主要是中文書,更確切些,主要是當今中文書。我當然不是說,這些書通通不值一讀,而是我大致算過一筆帳:既然自己盡可能已把國家民族等沉重包袱拋開,我何必再度作繭自縛(還是實話,跟中國有關的新聞、報導或書籍讀多了,真的不利身心健康,因為我每天都在現實生活中觀察聆聽,足以理解)?生命很短,我毫不覺得自己還有大把時間浪費,我完全可以依照興趣讀書,縮小範圍,多讀英文好書(我只可惜自己沒有多學幾門語言,因為法文德文日文等等,都有英文無法取代的天地)。況且,誰不清楚當代中國的出版怎麼回事,與其把寶貴時間花在鑒別某書是否被閹割或某書譯文是否忠實原文上面,我不如取法乎上,起碼亦能得乎其中。 知識學問不能轉為明慧,那就都是身外之物,承載它們的書籍更是如此。我極其贊成奧威爾的態度,他早年做過一陣書店店員,但他無意投身書業。身在其中,他反而失去對書的熱愛,因為書商必須就書說謊,還得不停為書拂塵,把這些笨重之物在店內搬來搬去。看到書聞到書摸到書,尤其超過半個世紀的舊書,都讓奧威爾開心,但是,當你一次看到數千本書,書讓人厭煩甚至有點噁心:“現在我的確偶爾買一本,但只是我想讀的書而又借不到,我從來不買垃圾。”(Nowadays I do buy one occasionally, but only if it is a book that I want to read and can’t borrow, and I never buy junk.)只可惜,我現在想讀的英文書幾乎都借不到,只好用錢去買(我從不諱言,以現實環境,這的確是項奢侈超前的消費,不亞於剛剛畢業的八零後九零後追求各類名牌)。不過中文書,我現在倒是完全不買,即使偶爾有人好心送我,或者不時收到幾種贈閱期刊,大致翻翻,我亦幾乎儘快出手,轉送熟人朋友甚至經常見到的路人。這樣公開,我想不會得罪送書與我的人,因為書貴在有人讀,有些書,我既然沒有太大興趣或更多時間去讀,把它們扣在身邊,的確是個小小罪過。再說,把不需要的書送人,並告訴對方,讀完若是無意保留,不妨再次轉手,我其實是在做一件好事。 社交亦算讀書。或許我歷來朋友圈子有限,或許根本沒有圈子(我既不屬於文化圈,亦不屬於商業圈,更不屬於權力圈),我難得讀到令我一讀再讀的“好書”。我討厭無謂應酬,即使倒退十年,夜夜笙歌我亦難以消受,更何況我在變,我的絕大多數老朋友亦在變。我當然不能說自己變得更好別人變得不好,但是大家的確不在一條道上,惟有心懷善意各自前行。運氣好,我們或許還能望見對方並且微笑。我已活過迷信友情愛情親情甚至肉體關係可以超越一切變化的年月。世間沒有不變的東西。也許,只有精神與靈魂真正接近的人才可相互寬容、理解與激勵,才可讓無所不在令人恐懼的變化包括滅亡來得更遲。這是我們多少抓得住的東西。我同樣算了一筆帳,身在寒暄之後話題多半切入房子車子或者票子位子的氛圍,無謂應酬同樣是在浪費生命。它於精神無益,不是彼此提升,反而相互毒化傷害。而且,一旦為了令自己覺得有個圈子屬於群體,因而身心安全貌似正常,它就很像吸毒,令你不知不覺上癮,而你最後得到的只有虛幻和虛幻之後的失落。所以,這類社交就像某些書籍,亦是我既主動又被迫放棄的東西。
二
旅行(包括艱苦行旅)而非旅遊,是我至今不願放棄依然還有幻想的東西。但是,身為只能申辦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的所謂公民,這個話題令人極其沮喪。我不想在此詳說,而是準備將來另文討論。我還是回到本文開端的話題,說說寫得快譯得亦快的壞處,這才是本篇短文的目的。手邊就有現成例子,出自我剛讀完的Arthur Koestler第二本自傳《The Invisible Writing》,其中一段,講他自己上個世紀三十年代困居瑞士,因為生活所迫如何成了雇傭文人。Koestler的自述詳細,甚至提到自己每天的文字產量,我覺得不妨摘譯如下以作警戒。這段故事的背景是:Koestler以古羅馬斯巴達克思奴隸起義為題材的小說《角鬥士》因故擱淺,他不得已另想辦法,把自己變成一台乏味的寫作機器: “希歐多災難性的來訪之後,我不得不轉回雇傭寫作,這令我忙了整整一年,讓我很少有時間和精力繼續《角鬥士》,甚至更少時間用於必不可少的相關研究。在單獨一年的時間裡,我可能從未寫過這麼多東西,為了更少目的—要是從今天活到明天亦可稱為目的。我繼續為《Das Neue Tagebuch》寫文章與書評,這至少給我一些職業上的滿足感;但是作為一份難民報紙,《Tagebuch》只能給出很少稿費。我也給一本英文的歐陸旅行指南寫了巴黎一章。我寫了第二本性書,《性反常與倒錯》,共有六百三十頁,或者二十五萬字。我把S. Fowler-Wright的小說《布拉格序曲》譯成德文。我把我的一個劇本改寫成一個短篇以參加一個文學競賽—沒有成功。我寫了兩個電影劇本,都沒賣出去。我給弗雷迪計畫的另一本書《精神研究百科全書》寫了提綱,但是廣告傳單並未引來所需的一點五個百分點的訂單,所以這本書永遠都沒寫。” 可憐的Koestler!換成我,才華更少,學識更淺,閱歷更稀,就算放棄報紙、電視、書籍、社交和旅行等等,就算衣來伸手飯來張口每天關在象牙塔內埋頭筆耕,我亦根本不可能如此多產。Koestler彼時還是共產黨員。除了以上令人瞠目的“成就”,那一年,他還應共產國際某某上司要求,寫了一本反戰小說,不過只寫了一半,因為黨組織覺得書中有和平主義傾向。“總之,那年我肯定生產了大概五十萬字。這相當於任何庸俗作家的平均產量,它可能讓人覺得,我屬於寫得輕而易舉令人羡慕的那類人。實則相反。我寫得像口吃者說話一樣。我一筆一劃寫出每個字,又慢又苦,一直都在裁剪和重寫;去到印刷廠的打字稿通常為三稿或四稿,然後我又在校樣上重新開始。這個,當然,說的只是‘嚴肅的’作品,但包括報刊文章。這一苦事的成品必然有了一種流暢,常常被人誤以為能說會道或不費力氣。” 我不知道,與Koestler同時代的奧威爾這番話,在文字不再“神秘”,誰都可以靠文字民粹一把的網絡時代,會不會有很多人(尤其作者與編輯)覺得奧威爾自以為是明日黃花:“寫一本書是場可怕與累人的搏鬥,像得了一場大病。要是你沒受到既不能抗拒也不能理解的某一魔鬼激勵,你永遠不會做這樣的事情。”(Writing a book is a horrible, exhausting struggle, like a long bout of some painful illness. One would never undertake such a thing if one were not driven on by some demon whom one can neither resist nor understand.)Koestler坦言:“若干年來,我每天的平均產量保持在小說兩頁,非小說三頁,一頁總共四百字。……當然,寫性書或旅行指南的章節,進度不可能這麼慢。我不得不給自己定一個每天十到十五頁的目標,並且遵守。這一忙碌節奏讓我失去職業上所有的滿足感,讓我覺得是個廉價的雇傭文人。”他說得沒錯。才華橫溢的Koestler,一生著述龐雜,但是,除了《正午的黑暗》等三四本書還有人讀,他的其它作品,尤其這一年,每天以十到十五頁的速度大量生產的文字(以每頁四百字計,日產四千至六千。只可惜,Koestler沒有列出每天的翻譯產量),如今安在?
三
正如我現在不讀當代中文書,不代表那些書都是垃圾,亦不等於我永遠不讀(哪怕偶爾讀上一二冊),我同樣不能一刀切,覺得寫得快譯得快的人通通不合格(無論寫作還是翻譯,我有時亦下筆如飛,不過如此靈巧實在罕見)。但是,仍以Koestler為例:透露自己每天的文字產量之後(亦即“小說兩頁,非小說三頁,一頁總共四百字”),他接著寫道:“順帶說說,我問過的多數作家似乎都跟這個數量相若,只不過每天的工作時間更少而已。”若不考慮時代差別,Koestler的話並未過時(今天雖有電腦,中文打字還有省時省力的文字組合,但是寫作或翻譯過程仍無質的改變,除非你有本事不用大腦而用電腦思考)。以當今風氣,沒有錢應該更是寫不下去的,但為了更多的錢而圖快則又更加寫不好,所以我才說寫得快譯得亦快並非好事,而百年不遇千年不遇的天才當然不在此列。嚴肅的寫作(包括翻譯)從來不是令人羡慕的職業,既需才情識見,還得腳踏實地,而就算這樣,亦未必有出頭之日。玩票式過把癮或陶冶性情無可厚非,但是,當你想到一流作家如奈保爾,筆耕半個世紀,每天的文字產量很少超過五百字,而且從來寫得不輕鬆,對文字存有浪漫幻想的人的確需要三思(人生如此美妙,做點其它事情難道不好?),更不要說,以中國現在環境,要想認認真真依靠文字做點事情,跟自戕沒有太大區別,除非你真的如Koestler所說,把“從今天活到明天”當作人生一個目標。 我雖不是現今所謂職業作家或譯者,對此“生態圈”亦有厭倦,覺得做局外人或許更好,但這幾年,幾乎每天,我亦在跟文字廝磨。站在平等立場,純屬個人體驗,我每天的文字產量亦跟Koestler相若(當然不是以他“打造”性書和旅行指南的標準)。我的“工作”暫可分為兩類:原創與翻譯。前者有散文、虛構和書評等等。這些文字我寫得並不容易,亦如Koestler所說,“像口吃者說話一樣”。除了十年前重拾文筆那陣更多無知與膚淺因而莽撞,我現在寫文章,每天很難超過兩千字,更多時候大概一千,而且反復更改,待到成品,往往默讀十餘遍,大致滿意才可鬆手。最麻煩,當是半原創半羅列文字,譬如我寫奈保爾情事,就算沒有原始訪談身臨其境,大半純為“抄襲”,但我要是沒讀過他的大部分作品(幸好他以英文寫作,我可以只讀原著),我亦不可能寫;更深意義上,我若淺嘗輒止,依靠二手譯文或三手紹介,哪怕結合自身體驗,我亦難以把握,更不知如何取捨判斷。順帶說說,我愈加覺得,世間太多文字都是想當然耳,帶著浪漫幻想或惡毒偏見。或許這無甚奇怪,但閱讀、生活和旅行多少可以彌補這一缺陷,讓你接近世事真相。只可惜,三者我很難兼顧,而我深感惶恐:寫得慢當然好過圖快,但解決不了深層問題。這一局限,今生今世無法超越。 相較需要靈感和醞釀的寫作,翻譯更像“例行公事”。你不需要真正意義上的構思,甚至不需要太多激情。打個未必百分百準確的比方,好的譯者,更像一位訓練有素的名畫臨摹者,用另一塊畫布,盡可能再現原作的筆觸、色調、光影、細節、質地、構圖和意涵。對我來說,只要不過量,只要不是翻譯垃圾,這是不同於寫作的極好訓練,讓我不忘謙虛、謹慎、實在與自控。而我所謂不過量,是以每天兩頁中等難度的原文為準。這個難度需要簡短解釋:我翻譯的毛姆東南亞遊記若是中上難度(嚴格說來,毛姆這本書不算佳作,原文不少生澀做作,並非上佳英文),那我正在翻譯的奈保爾傳記,難度則是中下了。當然這是個人標準,中英雙語遠比我好的人未必這樣看。說回量,每天兩頁,譯成中文,字數該是一千五至一千八(有時接近兩千)。至於所花時間,比起很難精確預測和定量的寫作,翻譯相對容易估算。但是說來見笑,聚精會神,我每天頂多連續工作四個小時左右(若要寫東西,亦大致如是),而每小時譯文竟然不足五百字,唯一還可“自慰”的,是我雖然譯得慢而細,返工率卻不高。當然,這一定量完成後還可乘勝追擊,但我一來沒有各類保姆服侍,二來即使有,除非十萬火急,我亦從不願意職場精英一般“搏命”,因為幾個小時後,我的注意力會跟大多數人一樣不集中,我的效率亦會急劇下降,再有,要是天天都像百米衝刺,除了很快倒下,我多半亦會跟Koestler一樣,覺得自己是個廉價的雇傭文人。
2010年6月27日至7月5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