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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成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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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點羅素 [Sep. 15th, 2009|09:48 am]



一

我很贊同A. C. Grayling的前言,他說想想那些法國學究,他們用晦澀語言談論生活、性愛和理念,再來看看羅素同類文章,看看他的清明、開放和善意。我尤其在意Grayling這句話:“plain truths can be well and memorably expressed(樸素真理可以充分表述並令人難忘。)”。無獨有偶,我昨天讀到毛姆一段話,出自他的The Summing Up,仿佛正爲羅素下註腳:“I have never had much patience with the writers who claim from the reader an effort to understand their meaning. You have only to go to the great philosophers to see that it is possible to express with lucidity the most subtle reflections.(對於要求讀者費力理解筆下用意的作家,我從來沒有多少耐心。你只要讀過偉大哲學家就會明白,最微妙的思考可以清楚表達。)”
我很慚愧至今才讀羅素。The Conquest of Happiness是我第一本羅素,我沒想到他的文字這麽好這麽美,當然不是一般的美:簡單,明晰,而又深刻,我甚至想大聲讀出來,文字寫到讓讀者有朗誦欲望,我想這是至高境界。而他說的都是常識,不同一般的常識。這個時代有很多常識名家,東西不缺,但是他們比不上羅素。這個時代亦不乏盲從與幻覺,但是羅素告訴我,抛開幻覺,不要盲從。讀了羅素,我更堅信自己並非反常,我更明白理性可貴,孤獨並不可怕。
羅素這本小書一九三零年出版,今天讀來我不覺得過時。書前小序他說並非寫給學者看,書中亦無高深哲理旁徵博引,他開的方子,亦即療治不幸,只是他的切身體驗與觀察。我當然毋須一一引述,我只想摘錄我有興趣的幾段,給我力量的文句,旁及我隨後讀過的另外兩本羅素:Why I am not a Christian(【我爲什麽不是基督徒】),Unpopular Essays(【非流行散文】)。羅素的書不見得放之四海而皆準,may not work in contemporary China,但我喜歡他不合時宜的人文腔,他的審慎樂觀,他對“既定真理”的蔑視,他的科學態度,不會令你心生陰暗或一頭鑽進迷宮,尤其秋天將臨,很快,在我客居的省城,又是噩夢聯翩的暗淡冬日,你更需要一些暖色。
對我來說,最有用當數這段:“To be out of harmony with one’s surroundings is, of course, a misfortune, but it is not always a misfortune to be avoided at all costs. Where the environment is stupid or prejudiced or cruel, it is a sign of merit to be out of harmony with it.與世不合當然不幸,但這一不幸,並非總是需要不惜代價避開。當你身處愚蠢、充滿偏見或殘酷環境,與世不合是個優點,雖然堅守並非易事:“This isolation is not only a source of pain, it also causes a great dissipation of energy in the unnecessary task of maintaining mental independence against hostile surroundings, and in ninety-nine cases out of a hundred produces a certain timidity in following out ideas to their logical conclusions.”羅素以Bronte姐妹爲例,她倆的小說出版之前,這對姐妹從未遇到同類。但是Emily不受影響,勇敢,堅定,Charlotte雖然有才,她的見識,總是跳不出家庭女教師框架。還有詩人Blake,亦是活在心理孤絕之中,但他跟Emily一樣傑出,足以克服不良影響,因爲他從未懷疑自己。
與世不合的人如何是好(依照原文,應是與周遭不合,但我覺得兩者不妨通用),羅素開的方子令人欣慰,於我而言,一是理論上令我欣慰,二是憑我經歷,我亦相當認同:“These same people, transported into another set where their outlook is not thought strange, will seem to change their character entirely. From being serious, shy and retiring they may become gay and self-confident; from being angular they may become smooth and easy; from being self-centred they may become sociable and extrovert.”
然而當你很難或無法更換環境(包括更換種族、母語),情形未必樂觀,就像羅素在美國旅行所見:“In the most unlikely places, north, south, east, and west, one finds lonely individuals who know from books that there are places where they would not be lonely, but who have no chance to live in such places, and only the rarest opportunity of congenial conversation. Real happiness in such circumstances is impossible to those who are built on a less magnificent scale than Blake and Emily Bronte. If it is to become possible, some way must be found by which the tyranny of public opinion can be either lessened or evaded, and by which members of the intelligent minority can come to know each other and enjoy each other’s society.”當然,最後幾句,Internet或可部分實現,總好過一團漆黑,就像羅素在【非流行散文】書中所寫:“It is very difficult in this modern world to find a place for the individual.”

二

【非流行散文】有篇好看短文“我認識的名人”(Eminent Men I Have Known),羅素說哲學家William James有著完完全全的自然風度(a complete naturalness);自然,在我看來,亦即不裝。而其他名聲稍遜者,譬如羅素的倫理學老師Henry Sidgwick,則有一種智性誠實(intellectual honesty)。他說此君青年時代,爲申請劍橋研究員職位,不得不在英國聖公會條約上簽字(這一職位當時只對簽字者公開),但他後來對宗教有所懷疑,就算毋須公開重申自己信仰依舊,他卻聽從內心呼喚毅然辭職,而正是這一個人舉措,促使相關立法廢除因襲多年的神學框框。還有愛因斯坦,羅素評價極高:“大智與孩童般的單純兼有。我說‘單純’,我並非意指缺少聰慧;我說的是客觀思考的習慣,不考慮一個看法或一個行爲在現世的有利或不利。”(When I say ‘simplicity’, I do not mean anything involving lack of cleverness; I mean the habit of thinking impersonally, without regard for the worldly advantage or disadvantage of an opinion or an action.)
自然風度,智性誠實,大智與孩童般的單純:這些而今安在?尤其是在中國,知識階層早已蕩然,philistine招搖撞騙,不然怎有常凱申孟修斯一類奇觀?除了養活一幫尸位素餐投機取巧奴顔婢膝自我感覺一天好過一天的“大國民”,你很難指望這樣的民族對人類文明繼續有所貢獻。同一文集有篇“論頭腦現代”(On Being Modern-minded),我讀完亦毫不覺得過時:“頭腦現代的人,他雖然深信他這個時代的智慧,但必須設想,他對行使個人能力很是謹慎。他的最高願望,就是首先思考將要思考的事情,說要說的話,感受將要感受的東西;他不想比鄰人有更好想法,不想說更有見識的話,也不想有與某些時髦團體不一樣的情感,他只想在時間上比別人稍稍領先。”這樣的與時俱進,當然不會理解“a mentally solitary life”(內心孤獨的人生)。尤有甚者:“金錢酬勞,還有那些宣傳機構造就的廣爲散播卻又曇花一現的名聲,都在中途給能人設下難以抗拒的誘惑。有人點名,有人仰慕,有媒體經常提及,有路子輕鬆賺到很多錢,這是多麽愜意;當所有這些擺在一個人面前,他發現很難繼續做他覺得最好的工作,並傾向於讓自己的判斷屈從大衆觀點。”(The money rewards and widespread though ephemeral fame which those agencies have made possible places temptations in the way of able men which are difficult to resist. To be pointed out, admired, mentioned constantly in the press, and offered easy ways of earning much money is highly agreeable; and when all this is open to a man, he finds it difficult to go on doing the work that he himself thinks best and is inclined to subordinate his judgment to the general opinion.)
理性,開放,摯誠,堅守獨立人格,不向任何“既定真理”繳械,不論宗教還是政治,不論左派還是右派:羅素不單窮其一生勉力鼓吹,而且身體力行。上世紀四十年代初,因爲早年幾本討論婚姻、教育與宗教的小書,羅素成了美國某些衛道士的眼中釘,他們以法律手段,以褻瀆宗教有傷風化誤人子弟等等冠冕堂皇,成功阻止他執教紐約市立學院。官司打得不亦樂乎,就連一向自由主義的紐約時報亦態度曖昧。還是愛因斯坦說得好:“偉人總是遭遇庸人激烈反對。後者不能明白,一個人可以不盲從傳統偏見,而是誠實勇敢運用自己的智慧。”(Great spirits, have always found violent opposition from mediocrities. The latter cannot understand it when a man does not thoughtlessly submit to hereditary prejudices but honestly and courageously uses his intelligence.)
本文不是書評,只是讀書筆記,或許我該大段引用羅素一篇文章,出自【我爲什麽不是基督徒】:“宗教能否解決我們的問題?”(Can Religion Cure Our Troubles?)。這篇文章寫於一九五四年,冷戰如火如荼,但是羅素對共産主義和宗教的相同謬誤,有清醒與精彩分析:“基督教的辯護者通常覺得,共産主義與基督教迥然不同,並以它的邪惡與基督教國度享有的所謂恩惠相對比。在我看來,這似乎大錯特錯。共産主義的邪惡,跟信仰時代基督教所有的邪惡一樣。格別烏只在數量上與宗教裁判所不同。它的殘忍都是一類,它對俄國人的智性與道德生活的傷害,跟無論何時大行其道的宗教裁判官造成的傷害一樣。共產黨人僞造歷史,教會同樣如此,直到文藝復興。要是教會現在不像蘇維埃政府那麽壞,那是因爲那些攻擊教會的人有了影響:從塔蘭托會議到現在,無論哪種進步,都是它的敵人所致。……理應視爲一種危險的,並非蘇維埃教義本身,而是持有這一教義的方式。它被當成神聖不可侵犯的真理,懷疑它就是有罪,就該受最嚴厲的懲罰。共產黨人就像基督徒,相信他的教義對於救贖必不可少,而正是這一信仰令他可能得救。基督教與共産主義的相似之處,讓兩者互不相容。當兩位科學家意見分歧,他們不會訴諸世俗武力;他們等待更多證據來解決問題,因爲,身爲科學家,他們知道誰也不會一貫正確。但是,當兩位神學家意見不同,由於雙方沒有標準可依,除了彼此仇恨,公開或私下訴諸武力,沒有任何結果。我承認,基督教不像從前那樣有害;不過,這是因爲信得不那麽狂熱了。或許,到時候,共産主義亦會有同樣變化;要是這樣,這一信條將不像現在那麽可憎。但是,如果基督教是美德和社會穩定的基本要素這一觀點在西方盛行,基督教就將再度如中世紀那般作惡;而且,當它變得愈來愈像共産主義,它跟共産主義的和解會愈來愈難。順著這條路下去,世界不會免於災難。”

三

還是回到The Conquest of Happiness這本小書。羅素說文明人的不幸根源,在於過分強調競爭崇尚成功,我極其認同:“現代生活對競爭的強調,與文明標準的普遍衰落相關,就像奧古斯都之後的羅馬必然有過的情形。男人和女人似乎變得不能享受更爲智性的快樂。……所有較爲安靜的樂趣都被抛棄了。(The emphasis upon competition in modern life is connected with a general decay of civilised standards such as must have occurred in Rome after the Augustan age. Men and women appear to have become incapable of enjoying the more intellectual pleasures....All the quieter pleasures have been abandoned.)”這裏所謂文明標準,當然不單衣食住行。羅素以閱讀爲例,五十年前或一百年前,受過教育的人熟知的優秀文學,現今不過幾個教授的研究課題(當然,閣下要是覺得一個時代有一個時代的文化,從前多文盲,現在大學生滿街亂竄,從前沒有Internet,現在上網查資料甚至人肉搜索易如反掌,並反問:郭敬明安妮寶貝難道不算作家?我惟有沈默以表寬容)。要命的是,“這個問題不僅在於個人,也不是哪一個人單獨就可避免。問題來自普遍接受的人生哲學,依照它的看法,人生就是一場競賽,一場競爭,尊敬是要給勝者的。(The trouble does not lie simply with the individual, nor can a single individual prevent it in his own isolated case. The trouble arises from the generally received philosophy of life, according to which life is a contest, a competition, in which respect is to be accorded to the victor.)”更要命的是,一九三零年,羅素預言:這一人生哲學將會無遠弗屆:“接下來的一百年,情形很有可能愈加如此。(this is likely to be increasingly the case for the next hundred years.)”他不幸言中。
這一人生哲學,強調競爭,崇尚成功,若是放在中國這樣畸形的後極權社會,那就更加變態:難怪有權有勢的小小公務員成了萬人爭搶的飯碗(我一位不乏正直的老友在公安局政治部有份閒職,現在終可心安理得:“我不是給共產黨打工,我是給政府打工。”聽了這句“名言”,我瞠目結舌,我謹祝他的奇怪邏輯一路順風),難怪不說假話不拉關係就不能飛黃騰達(我想我毋須闡明拉關係與正常人際交往的區別),價值觀完全顛倒。“在這個現代社會,個人很難找到位置(It is very difficult in this modern world to find a place for the individual.)。”【非流行散文】那篇“論頭腦現代”,還有一段在我讀來無比沈痛的話語:“當戰爭、蕭條和革命在臺上彼此追逐,這個世界的情感調子亦以同樣速度變換。比起從前,公衆事件闖入私人生活更爲強行。斯賓諾莎雖然言論異端,但他可以繼續賣眼鏡和沈思默想,哪怕他的祖國被外敵入侵;要是活在現在,他多半會被征入伍,要麽被投進監獄。因爲這些原因,比起文藝復興以來任何一個時代,一個人需要有更多個人信念的力量,才能站出來反抗他這個時代的潮流。(The emotional tone of the world changes with equal rapidity, as wars, depressions, and revolutions chase each other across the stage. And public events impinge upon private lives more forcibly than in former days. Spinoza, in spite of his heretical opinions, could continue to sell spectacles and meditate, even when his country was invaded by foreign enemies; if he had lived now, he would in all likelihood have been conscripted or put in prison. For these reasons a greater energy of personal conviction is required to lead a man to stand out against the current of his time than would have been necessary in any previous period since the Renaissance.)”站出來?反抗愛國主義、民族主義、拜金主義、極權主義、蒙昧主義……我從沒想過,亦不合我的性情,能在內心反抗這個時代的潮流已屬不易!
我很欣賞羅素一個用語:intellectual rubbish,亦即垃圾智識,出自【非流行散文】一篇幽默長文:“垃圾智識概述”(An Outline of Intellectual Rubbish)。以上這些主義,包括鄙人老友那句“名言”,你只要以冷靜頭腦審視,以不帶惡意的辯論心態端詳,的確配得上垃圾智識這一榮銜。不過,“要是如此信念統統由冷靜科學取代,這個世界或許會失去某些趣味和多樣性(Perhaps the world would lose some of its interest and variety if such beliefs were wholly replaced by cold science.)”。頭腦清醒的人,不一定都要像陀思妥耶夫斯基筆下的人物那麽沈重,你同樣可以活得有趣。我亦喜歡羅素這篇長文講的一則笑話:一八二零年左右,美國有位女先知,住在北紐約州一個湖濱。她向衆多信徒宣稱,自己可在水上行走,並打算某個早晨十一點鐘行此神迹。到了預定時辰,成千上萬信衆擁來湖濱。女先知告訴他們:“你們是不是完全相信我可以在水上行走?”衆人齊聲答道:“我們都信。”女先知於是說:“要是這樣,我就不需要這麽做了。”隨後,所有人深受啓發,歡歡喜喜散了開去。“A wise man will enjoy the goods of which there is a plentiful supply, and of intellectual rubbish he will find an abundant diet, in our own age as in every other.”羅素這句話的大意如右:一個智者會享用供應充足的物品,他會發現,這個時代就跟從前任何一個時代一樣,垃圾智識都是享用不盡。

四

羅素這三本小書,有兩篇文章專門談到教育:“自由與大學”(Freedom and the Colleges),“教師的職責”(The Functions of A Teacher),我還想鈔錄幾段。活到今天,我愈來愈慶倖沒有讀過中國的大學,換句話說,我慶倖自己沒有中毒,或者,說得準確些,幾乎沒有中毒,尤其因爲我感興趣的,正是共產黨至今如生殖器一般依然捂得緊緊的文科。我想這樣總結自己這一經驗並不過分亦不“反智”:我對權威的蔑視,我對教條的懷疑,我對獨立思考的堅持,全都來自我沒受過中國特色的“正規高等教育”(其中多少垃圾智識!)。我現在可以理直氣壯,我不希罕這樣的高等教育,即使機會擺在面前,我亦毫無興趣做學究,做黨棍,做公務員……這些公職人員,雖然不乏好人明白人甚至牛人,雖然我見得不多(亦見得不少),但我知道我跟他們的微妙區別究竟如何,這一區別,並非道德判斷與價值判斷,不過存在決定意識以至潛意識。
一九四零年五月,羅素發表“自由與大學”一文,正是美國衛道士成功阻止他執教紐約市立學院之後。我最感興趣是這段常識,當然同樣不適用於中國:“在國立學校執教的男女教師,不應要求他們表達多數人的看法,儘管多數教師自然而然會這樣做。不僅不應尋求教師意見統一,而且,要是可能,還要避免,因爲教師有多種意見,乃是所有健全教育的基本要素。對於衆說紛紜的問題,只聽到一面之辭,這樣的人不能算做受過教育。在一個民主社會的教育機構執教,最重要的,乃是權衡論辯的能力,還有開放心態,亦即事先準備接受更有道理的任何一方。一旦強行審查教師可能會有的言論,教育就不再服務這一目標,而是傾向培養一幫偏執狂,而非一衆國民。(A man or woman who is to hold a teaching post under the state should not be required to express majority opinions, though naturally a majority of teachers will do so. Uniformity in the opinions expressed by teachers is not only not to be sought, but is, if possible, to be avoided, since diversity of opinion among preceptors is essential to any sound education. No man can pass as educated who has heard only one side on questions as to which the public is divided. One of the most important things to teach in the educational establishments of a democracy is the power of weighing arguments, and the open mind which is prepared in advance to accept whichever side appears the more reasonable. As soon as a censorship is imposed upon the opinions which teachers may avow, education ceases to serve this purpose and tends to produce, instead of a nation of men, a herd of fanatical bigots.)”
羅素論教育,核心還是捍衛獨立人格與思想自由:“自由者與狹隘者的見解之根本區別,在於前者認爲所有問題都可討論,所有意見都可或多或少懷疑之,而後者事先認定,某些觀點絕對不容置疑,絕對不能讓反對這些觀點的意見出聲。(The fundamental difference between the liberal and the illiberal outlook is that the former regards all questions as open to discussion and all opinions as open to a greater or less measure of doubt, while the latter holds in advance that certain opinions are absolutely unquestionable, and that no argument against them must be allowed to be heard.)”所以,“每一個國家,我重申,無論什麽樣的政府,要保持自由,就需要有些社團,在一定限度上獨立於國家之外,重要的是,大學應該歸入這類社團之中。(In every state, I repeat, no matter what its form of government, the preservation of freedom demands the existence of bodies of men having a certain limited independence of the State, and among such bodies it is important that universities should be included.)”
天方夜譚!這個所謂人民共和國成立六十年,前三十年共産主義,屍橫累累,後三十年實用主義,畸形發展,走到今天,就其本土而言,究竟出了多少世界級的文化人與科學家(科學亦需要獨立人格與思想自由),究竟有多少值得誇耀的文化成就(這幾天,你只要去逛逛國營書城,去看看“祖國六十華誕圖書展銷”之類官式擺設,你就知道,這些文化成就,十之八九,都是垃圾智識)?“因爲所有重要的智識進步,都取決於外部意見的某種獨立,當多數人的意志受到宗教一般的尊崇,有如正統教徒對上帝意志的尊崇,這一進步就不可能有。(For all serious intellectual progress depends upon a certain kind of independence of outside opinion, which cannot exist where the will of the majority is treated with that kind of religious respect which the orthodox give to the will of God.)”需要說明的是,羅素所謂多數人的意志,跟中國官員動輒抛出來嚇人的“十三億中國人民的感情“一類套話有所不同。羅素說的是,在民主國家,多數人行使權力,如果不受限制,如果對少數派缺少寬容,亦會如獨裁國家一樣變成暴政。
無論身處民主社會還是獨裁國家,個人內心獨立必不可少;這不是egomania,亦不是爲了大我或爲了上帝抛不開小我。我佩服羅素的清明:“集體智慧,唉,並不足以取代個人才智。反對公認看法的個人,是所有進步的源頭,無論道德還是智識。他們不受歡迎,這本來亦很自然。蘇格拉底,基督,伽利略,他們全都招來正統之人的譴責。(Collective wisdom, alas, is no adequate substitute for the intelligence of individuals. Individuals who opposed received opinions have been the source of all progress, both moral and intellectual. They have been unpopular, as was natural. Socrates, Christ, and Galileo all equally incurred the censure of the orthodox.)”“人類永遠需要新的希望、新的信念和新的思想,但是,在死氣沈沈的一致之中,你不可能指望這些東西出現。(New hopes, new beliefs, and new thoughts are at all times necessary to mankind, and it is not out of a dead uniformity that they can be expected to arise.)”最後這段話,出自“教師的職責”一文:“我們這個時代的騷動,不利於文化的精美之花。……每個體制都應容許漏洞與例外,因爲若非如此,它最終將會摧殘人類之中的佼佼者。(The turbulence of our times is inimical to the fine flower of culture.…Every system should allow loopholes and exceptions, for if it does not it will in the end crush all that is best in man.)”
我很高興讀到眼光銳利的毛姆讚揚羅素,還是出自毛姆的文學自傳The Summing Up(當然,毛姆的讚譽亦非毫無保留,譬如他以建築爲例,說羅素的哲學體系不夠完美,他要的是自足與連貫。當然,毛姆最後亦承認,如此完美令他滿意的哲學書,他根本找不到,除非自己寫一本,但他書讀得愈多,他又愈覺得自己無知):“另一方面,我在伯特蘭·羅素的書中發現一位我很喜歡的作家;他很容易讓人明白,他的英文很好。我懷著欽佩讀他。(On the other hand, in Bertrand Russell I discovered a writer who greatly pleased me; he was easy to understand and his English was good. I read him with admiration.)”
這亦正是我想說的話。

二零零年九月十五日至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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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故事(五) [Aug. 7th, 2009|09:53 pm]
故事五

小刚的部队回来了。他今天有个大任务一定要完成。早晨出门,我问他要不要一起去看老妈,他就当没听到。我问了好几遍,他才哼了几声:“我有任务。我的部队等会儿就回来了。”昨晚很热,楼下茶馆几桌人斗地主,斗到半夜三点。小刚也没睡,一直坐在电脑前,忙着指挥他的部队。后来,他嫌家属区那些鬼人深更半夜吵得他烦,干脆把电脑音箱搬到窗边正对外面,音量开到最大,放了足足十分钟的张学友《雪狼湖》。等我吓醒,我劝也劝不动。家属区保安上来,小刚跳得八丈高:“哪个敢进来,老子就拿刀砍!”小刚他妈在客厅那边的主卧室气得直抖;她有心脏病,平时,谁要是大吼几声,她都受不了,更不要说这么响的音乐。
你不要看小刚那么凶,他是外强中干。昨晚闹到将近四点,还不是我一句话把他顶得服服贴贴:“你要是真有本事,你就拿刀,去把楼下那几窝鸡杀个精光。”听我一说,他不吭声了。家属区那几个东北大娘谁也惹不起。这些乡巴佬,几十年前跟工厂从东北迁到省城,退了休就晓得养鸡,把家属区当养鸡场,弄得路上楼道全是鸡屎。你要跟她较真,她家人丁比你还旺,一吼就是几个大汉跳出来:“看不惯你住别墅去啊。老子一家都是下岗工人,现在物价那么高,你晓不晓得买只鸡要多少钱?老子养鸡是给政府减轻负担,你看到鸡屎不懂绕开啊?”
我是七年前嫁给小刚才住到东郊的。这边是省城有名的穷人区,房子很旧,小区很脏,但是消费很低,晚上跟朋友吃宵夜,啤酒都比城中区便宜五毛到一块。这边的人也很喝得,朋友三四,一晚下来,要喝二三十瓶啤酒。连人都长得不一样,家属区那些天天斗地主的鬼人,三四十岁,要么像《追捕》里面的横路敬二,要么像香港电影的黑帮老大,眼神很邪,小刚还算端正的。大家叫他小刚,是因为他五官气质很像冯小刚,叫来叫去连他的真名都忘了。前年,我哥从珠海回来,跟小刚第一次见面,我哥也说他很像冯小刚。我哥还说,小刚的眼睛很漂亮,双眼皮,大眼珠,喝了酒,只要不凶,其实很温顺,很像他养了几年的北京狗。我当时就笑道,哥,你说对了,小刚窝是窝囊,但人不坏,我最早跟他好,就是喜欢他这双狗眼。
小刚起码不打老婆,也不再跟那些斗地主的鬼人交往。那些鬼人跟小刚一样没有工作,天天在家属区打牌喝酒,钱都找老婆要,不给还要动手。唉,他们的老婆出去挣钱,在商场当个营业员,一个月也就千把来块,有些还挣不到;还有些,年纪一把,长得不好看,又不会处世,连工作都找不到。小刚现在只跟一个朋友张立来往,张立的老婆娟妹就是这样。她也将近四十了,样子不讨人喜欢,脾气又怪,还长了一嘴四环素牙齿,哪个单位想要她?她只好找家里凑点钱,在家属区租套房子开间黑网吧。但是邻居嫌吵,动不动就把文化局叫来,查得他们鸡飞狗跳,都不知道闹了好几回架。张立也是倒霉,最早爱帮人组装电脑挣点差价,后来做这样做那样都不成器,还高不成低不就,前段时间好不容易找到工作,在一家婚纱摄影开车,上周又把车撞坏了。交通警察一看,责任在他,光是修车就要一万多,这笔钱他怎么拿得出来,只好公司垫付。公司本来都要提拔他,现在欠了一屁股债,他天天夹起尾巴上班。
小刚也不敢打老婆。不是我比他凶,而是他够窝囊。住在父母家,卧室不到十平米,平常,我们连客厅都少进,天天就你对我,我对你。还好,吃饭不给钱,水电气和上网不给钱。现在,他每天就迷他的联网游戏,在网上跟一帮八零后九零后打得火热。早上起来,还没下床,第一个动作就开电脑,第二个动作就是点烟,我看着都烦。叫他下去走走也不愿意,逛超市他心慌,跟张立他们喝酒也三心二意,随时想着他的部队和任务。除了抽烟、喝酒和游戏,我看他现在什么都没兴趣。上个月,他妈当着我的面,终于拿了一万块钱出来:“你们结婚那阵,我也没什么大的表示,这笔钱就拿给小刚炒股吧。亏了赚了,都是你们的。”其实,大家心知肚明,这一年,要不是我在家具商场上班,小刚哪来钱抽烟喝酒,去年换台电脑,还不是靠我的年终奖。再说,我也没在婆家白吃,除了你儿子的烟钱酒钱,我都是自己买保险,没要你们出过一分钱。
但他炒股也懒得动脑筋。一万块钱入市,还不如他的部队矜贵,他就当存银行,不理不睬,不要说赚,不亏就算好了。我这次也失算,两个月前,不该辞掉家具商场的工作。上了一年班,福建老板娘不好相处,但我每个月基本工资加提成,平均也将近两千块。我回来,是想逼一逼小刚:你这样下去不行,你总不能靠父母靠老婆靠一辈子。你既然一直想回县城老家开个小面馆,而且,你妈之前也说得好,要拿两万块给我们当本钱,那你就该当机立断。你看家属区咪咪两口子,人家每天晚上蹬着三轮车在街边卖面,卖到凌晨两三点,累死累活,经常还跟城管磨嘴皮打游击,几年下来,还不是挣了二十万。咳,哪晓得,这个死人完全没有危机感,一会儿觉得老家亲戚找的店面位置不好,一会儿又嫌风险大。叫他就在家属区继续摆摊卖面吧,反正我们前两年也卖出一点名气,他又觉得太辛苦。我看他不单耍懒了,他连活都活得不耐烦。除了早晨起床那两个规定动作,开电脑,点烟,他可以几天不出门。除了睡觉,他可以一直守着他的部队,吃饭都不例外。说起吃饭,那更气人。一天三餐,他早饭不吃,中午只吃一碗,晚上又不怎么吃,就晓得喝酒,有一阵,喝得手都在抖。你让他少喝,他就跟你吼:“早死早投胎。”上个星期,我跟小刚明说了,我回来也没收入,我们现在花的都是老本,我每个月要交四百块社保和一百多医保,多多少少还有这样那样开销,另外,我也晓得,你不好意思找你妈要零花钱,从这个月开始,我每月给你三百块,其中两百是你的烟钱,一百是你的酒钱。每个月三百块,你就花到你投胎为止吧。
结婚有什么意思?找个这样的老公!我现在进退两难,就差没像娟妹,为了鸡毛蒜皮,经常跟她老公打架,还要我和小刚去劝。有时,我看小刚一边抽烟一边指挥他的部队,目不斜视,甚至恨不得我从他身边消失,我实在不想呆在家里。但我想回娘家住几天都不可能。老妈房子也窄,她又有神经官能症,你回去,她随时都在你的耳边唸叨;你哪句话没说对,她可以滔滔不绝唸上两个小时。哪个受得了!你去上班吧,她隔两天就打电话来追杀,说你就只晓得挣钱,这把年纪还不赶快生个小孩,你以后想当孤人啊?你辞了工作吧,她又说你上班上得好好的,怎么又回来了,那就赶快生小孩。她也不想想,我养自己都困难,还养小孩!
说起老妈我更气,我和小刚结婚,她一分钱都没表示过,还怪我,怎么找个开装载机的小工人,又没本事又没钱。小刚后来下岗,我俩在家属区卖面,她又经常跑来,疯疯颠颠,说我和小刚跟民工一样,挣的都是死钱,气得小刚对她破口大骂。唉,她平时倒说得好听:“我们这个家庭很不容易,你爹早死,我又出身不好,一辈子在街道工厂当苦力,你和哥只能靠自己。不过,你们真的遇到困难,我虽然没什么钱,只要你们跟我好好商量,我还是可以帮帮你们。”切!哪个敢跟她商量。她现在又有房子又有退休金,天天炒股,比我放松,还跟我夸耀,没个三五万,怎么敢进股市,但我就没见她帮过什么。上次,我哥从珠海回来,她好不容易一人给了我们三百块,要我们去买点衣服。那天从家里出来,我们两兄妹异口同声都在笑:“太阳怎么从西边出来了?”
不要说我不敢回家住,前几天,我哥从珠海打电话给我,说他初中毕业就去到那边打工,这些年既没挣到钱也没讨到老婆,就连养条北京狗都是街边捡的,而现在,那边工厂不景气,生活又高,他年纪一把,又没什么文化和技术,干脆回来算了,但又发愁没有落脚地。其实,他不说我也明白:他也不敢回家住。我只好安慰他,跟他说起张立的姐夫,因为长得很像那个香港明星,我们都叫他张家辉。我说张家辉开出租车,嘴巴油,认识很多人,我让他帮你问问。正好,张家辉有个朋友开了家办证公司,缺个跑业务的,要我哥赶紧回来上班,工资虽然只有八百,但人家让他晚上在公司睡觉,不就省了一笔租房子的开销。我也想好了,我和小刚哪天要是真的回县城老家开面馆,我们两个肯定忙不过来,也不可能请太多人,我不如把我哥也叫上,一家人总是放心些。
我算了算,小刚大概一个星期没下楼了;烟抽完他都懒得出门,要我帮他买。只有一样他还争气:天天做饭。他甚至不怕麻烦,一道菜做成两种口味。他父母年纪大了,吃得清淡。小刚喜欢弄吃的。但是做完菜,尤其晚上那餐,他动两下筷子就没兴趣了;跟从前卖面一样,他两瓶啤酒喝完,还要灌三两白酒,这样他才过瘾,他那双眼睛,才像我哥说的,跟狗一样温顺。但是,这样的温顺有个逑用!我只是不好意思跟我哥说,我这个婚姻,就跟报上写的一样,差不多等于无性婚姻了。唉!除了跟他妈还有一些语言,他和他爹现在几乎不说话,吃饭都不在一起吃,父子俩就像仇人,只要你在客厅,我就躲进卧室。这一年来,我和小刚基本没在客厅吃过饭,都是端进我们那间卧室,我要是想在客厅敷衍一下,他就在卧室敲这样摔那样。我想来想去,跟他父母坐在一起也没什么话说,还是各吃各的好,反正大家口味也不一样。只是,这样下去,我都快得自闭症了。
那晚十二点,张家辉醉醺醺打电话来,非要请我们唱卡拉OK,还说小刚怎么愈来愈像高仓健,沉默寡言,深居简出,太有男人气质了,十天半月也不接见一下朋友。但是小刚死也不去,我只好先去黑网吧,让张立帮老婆守着生意,然后跟娟妹跑去卡拉OK。管他妈的,就当放松吧。娟妹亮出满嘴四环素牙齿乱唱一气,我也乱唱一气。其实,我和小刚都很讨厌张家辉,嫌他天南地北爱讲大话,说起谁他都认识,这个县的公安局长请他吃过山珍海味,那个市的办公厅主任来省城专门请他陪洗桑拿,但是,关键时刻你找他,他一点忙也帮不上,顶多,这次来了点真的,帮我哥找了一份八百块钱的烂工作。回头细想,他的能耐不过如此。什么办证公司,谁不知道办的都是假证件。可是,除了他,你又能找谁呢?说起来都哭笑不得,我之前在家具商场上班,家属区那几个下岗女工一听我的收入不错,以为我有门路,有的还跑来求我帮她们找工作:“哎呀,你卖的都是高档家具,工作环境又好,接触的客人都是大老板,干脆把我们也介绍去上班吧。”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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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救札记结语 [Jul. 24th, 2009|04:01 am]
七月二十三日

自救至今,正好一月。应者寥寥,毫无突破。但我给自己上了有生以来最宝贵一课,那就是:身为没有文凭没有职称境遇异常又不够弱智的独立作家独立文化人独立知识分子,你必须对这个社会不抱丝毫幻想,你只有尽可能冷眼旁观(忧国忧民?一腔热血?爱心满溢?Thank you),尽可能甘心做个“另类”。自救没有出路,求救亦无出路,想帮你的人帮不了你,有“能力”的人不想帮你,这大概比磕头感恩的灾民还要可悲。我之前想过“大张旗鼓”,我现在觉得只是无谓,我倒不是害怕丢脸(丢脸的决不是我),我是已经没有幻想。

这个国家没有真正独立大气的文化机构,没有独立办报,没有独立出版,缺少成熟的作者、编者和读者。这就是为什么,像我这样真正视文化为生命、要求“苛刻”的人,来来往往,都找不到一条稍微像样的出路。我说出路,不过活命活得稍微像样。我对自己愈来愈有信心,但我对这个社会愈来愈无信心,哪怕这个社会貌似正往天堂。诸多经历告诉我,我不可能一再反躬自责,错不在我。我要是真有错,我是错在不够“规格”不够平庸不够混帐。

自救没有结束,你总得想法活命,但自救札记到此为止。我得接着写我想写的东西(有趣的是,我想写的东西多半不能发表,并非因为毫无水准),还有为期两年的翻译。一切都是未知,或者一切都是已知,即使这样,还是必须自信。这一自信不外乎两类:其一,你是偏执狂;其二,你是真正相信自己。我当然自有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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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故事(四) [Jun. 18th, 2009|11:51 am]
故事四

晚上七点半要去教会,我决定不吃晚饭,空着肚子去,因为,首先,我不是太饿;第二,宝琳来电话之前半小时,我在街边小摊买了三十个生饺子,四块钱,韭菜馅和白萝卜馅参半。后者我从没吃过,有些犹疑,想起在澳门吃过的萝卜糕,热呼呼,臭烘烘,公司里两个广东妹连说好食好食。但是卖饺子大妈东北口音,叫我放心:“白萝卜馅吃起来爽口,新鲜,你试试。”我很久没做饭,家里只剩一粒干瘪圆蒜。上楼前(我本来打算上楼之后不再下楼),我去对街贫民窟买了一砣瓣蒜,两毛钱。五点半,我进门上过厕所,宝琳就来电话:对方不介意我上门。所以:韭菜,白萝卜,蒜,你应该明白,我去那里,肚子里怎么可能装着这些东西。
早晨我做了个好梦。我梦到早已过世的祖母。她老得走不动了,陪我去参加求职面试,我想去一家女性内衣公司做管理工作。到了那里,我才发现忘了带简历。人家非但不介意,对我还有好感,要我改天再来详谈。我搀着祖母走出挂满胸罩底裤的内衣公司,那是小街,道路两旁停满汽车。我突然看到天上一片蘑菇云,不是恐怖黑云,而是一棵美丽巨树在空中散开。绿叶从天而降,落我一头一身。我像聋人听不到声音。我又看到前方一阵红光,停在道旁的汽车爆炸。我猛然想到,那辆汽车停的地方正是派出所。警车一辆一辆开出,还有城管又脏又烂带敞篷车箱的汽车,治安巡逻员慌慌张张骑着电动自行车。我看他们倾巢出动,惶恐而又得意。有位城管老兄坐在敞篷车厢内,对我竖起一根中指。但我不介意,我知道这根中指没有恶意,他不是挑衅,他只是想说:胜利属于他们;他只是不晓得,胜利手势并非竖起一根中指。
我没去过家庭教会,我也不信教。我一直想,不信教就不等于我没有灵魂,也不等于我就活得空虚。但我知道,活得充实,并不等于我就有希望活下去。这个世界很冷酷。若以宗教标准,我不够谦卑,因为我自认出类拔萃的文化人,活在这个国家却没有太多选择,或许根本没有选择,尤其当你无业无家无钱无房无学历无关系,你的才华只会令你不断受辱,好比经书所说:加增知识的,就加增忧伤。太多人尸位素餐随波逐流。稍有眼界稍有所谓话语权的人,关键时刻往往叶公好龙,而他们的拒绝常常冠冕堂皇。你愈没有原则,你活得愈好,还不仅仅衣食无忧。可是宝琳告诉我,这是现世的好,不是天国的好。我当然不希求所谓现世的好,但我也不希求天国,我只希求活得充实,又活得有灵魂。可是宝琳再说,要想这样,你就应该信教。不是没有道理,人不能在一棵树上吊死,虽然我一直以为,宗教并非唯一真理。但我既然对高自标榜的文化圈深感失望,我为什么不可以虚心聆听另一种声音?我向来羡慕信得坚定一心向善的人。今天早晨梦到祖母,今天下午,我正好读完一位法国修女的书,她也是祖母级修女,她一段话令我心向往之:“基督教的神,选择与穷人结盟。犹有甚者,他自己也成为穷人,选择以软弱作为行动的手段。基于这个根本理由,基督教的信仰同样也应该视穷人为关怀的优先对象。基督教的抗争,即使是为了再崇高的目标,也只能披上贫穷的外衣。”
宝琳把家庭教会地址用手机短信发给我。不远不近。时间充裕,我决定避开交通高峰期,坐巴士去。顺带打趣两句,我说坐巴士,是因为我不喜欢公交车这个名称,我从不公交。下了车资一圆的巴士,我在南城平民社区东问西问。遛狗师奶指给我一处六层旧楼,夹道入口肮脏吵闹一股臭气油气,天井几桌麻将刚刚散场,进城揾食的乡下男女欢天喜地,正要吃晚饭。这里很像我住过一年多的澳门贫民窟,黑沙环来来商场后面小广场,入夜常有教会男女派传单:神爱世人。可我那时七点半下班,冲锋一般,冲到附近佑汉街市买餸,然后,依然冲锋一般,冲回燠热顶楼六人合居的劳工宿舍做饭。中国人不愧一盘散沙,我们各煮各的,各人有各人的火水炉与锅碗,但有些厨房用具还得公用,所以先到先得先用,吃完还得争先恐后用电热棒烧水冲凉。烧水的大铝锅也是公用,锅底锅身全被火水炉熏黑,有人用它煮食,煮完没洗干净,水面不时一层淡淡油迹。神爱世人,但我那时哪有时间和精力去听福音
天井摆了几桌麻将的旧楼,我本以为是家庭教会理想所在,但是遛狗师奶指错地方。教会在对街另一片小区,也是六七层旧楼,错错落落十几幢,千篇一律,只是没有油气臭气。我东问西问,终于问到十五幢。教会在七楼,最高一层。门开了一半,没到门前,我就听到一个女人在说话,我也看到几个男女坐着听讲。我轻叩两下门扉,走了进去。客厅里,一个女人,三十出头,站在白板前面讲道。
“您好,我是宝琳的朋友,过来看看。她跟您讲过的……”
女人点点头,示意我坐。我往后走,客厅靠后的长沙发坐了一对西洋男女,五十来岁,两人中间,坐了一位中国女子,二十七八,大概是翻译。西洋女人戴眼镜,齐肩褐发,见我进来,一脸灿烂。我也一脸灿烂。
“坐到前面来吧。”讲道的女人说。
我只好坐到靠近门口的第一排。
女人继续讲道,两臂伸直,两手交叉放在身前。她的声音不大不小,不时瞄瞄桌前手提电脑,大概在看讲稿。她不算漂亮,白色短袖衫,浅灰长裤,脑后一把蓬松马尾。客厅开着风扇,但她因为讲话,额头发亮(她发际很高),两腮红红。看她大概半分钟,我突然觉得,她的神情很像小敏,纪录片《十字架上的中国》之中,那位因为信仰而蹲监狱的基督徒。
我偷偷打量四周。客厅二十来平米,沙发上折叠椅上,连我在内坐了九人。除了一位头发灰白的老妇,除了西洋男女,都是二三十岁的年轻人。我右侧是位黑衣肥妹,短袖下面一条浑圆臂膀。我听了一两分钟,但是不得要领。突然,黑衣肥妹的圆臂膀伸过来,递给我一张几乎空白的A4纸,上面是打印出来的两行字:
第四确信:《经文》赦罪的确信
约翰壹书1:9:“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
我刚看完,小敏要领大家清唱一首赞美诗。圆臂膀又伸过来,递给我一册蓝色封面的《赞美诗集》,正好翻到要唱的那一首。我口做歌唱状,等到唱完,黑衣肥妹跟着小敏,轻轻唸了一声“阿门”。
小敏继续讲道,我也继续偷偷打量四周。出我意料,客厅没有十字架,也没挂基督像。除了洋人坐的长沙发后面,窗户封住的阳台上,摆了一台白色立式钢琴,这里跟中等人家没什么两样:茶几,电视,音响,吊灯,柜式空调,淡蓝地砖。或许为了安全,我想。那天,我在小街喝茶,邻座几个男女,二十来岁,大概在银行做事,突然说起宗教。那个肥仔津津乐道,他听别人说,有天,几十个教徒在某某茶楼聚集,就像传销公司开会,突然来了一大帮警察,把教徒团团围住。肥仔很老到,告诉听得入神的两个银行小妹妹,公共场合超过多少人聚会,就是非法。肥仔还说,基督教的基本教义,就是人是有罪的,你一来到这个世上,你就有罪了……
“忏悔之后,我们还会犯罪吗?”小敏突然问,两眼朝下扫了一圈。
“会。”黑衣肥妹答道。
“那我们该怎么办呢?”小敏笑着又问。但是无人回答。只有长沙发上的中国女子低声说着英语,在给洋人翻译。
小敏瞄瞄桌前手提电脑,要大家翻到《圣经》某某章节。房间有些闷热,她叫人关了风扇打开柜式空调。冷风吹到背上,我怕感冒,赶紧坐到靠墙的三人沙发中间,正好斜对洋人坐的长沙发。我左边坐了一位年轻女子,大学生模样,右边是个二十出头的后生,一边听讲,一边鼓捣膝上的手提电脑。
除了我,人人都有小本皮面《圣经》。我眼角馀光扫到,洋人男女翻的两本尤其小巧精致,烫了金边,页面两种颜色:我见过好几个版本的英文《圣经》,我也有本钦定版英文《圣经》,我知道耶稣的话都用红字印刷。讲坛上,小敏在讲忏悔之后又犯罪如何是好,屡屡要大家翻到《圣经》这一章那一节。她说犯过罪的人,上帝都清清楚楚,就像公安局抓的坏人,都有案底。说起上帝是否既往不咎是否秋后算帐,她还揶揄了一句共产党,大家轻轻笑了起来。我到沙发这边不久,每当小敏要大家翻开《圣经》,坐我左侧的女大学生,就像乐于助人的黑衣肥妹,翻开手中经书,放在我俩之间的沙发空隙,指着小敏唸过的段落让我看。我悄悄道谢。
八点一刻,小敏讲完了,再次领着大家祈祷。尽管不得要领,我大致听得明白。最后一遍祈祷,我以为都要站起来,但所有人仍然坐着。突然,小敏望着我,笑着问道:
“这位新来的,你能到前面介绍一下你自己吗?”
所有人都在看我。我没想到她这样问我。介绍什么?如何介绍?我好奇而来?我慕道而来?我准备入教?或者,我身陷绝境,孤立无援,突然想到还有上帝可以求助?
见我有些为难,小敏转了话题:
“刚才我讲的,你能听懂吗?”
“大致听得懂。”
“你以前听过福音吗?”
“没听过。”
小敏想了想,似乎瞬间下了决心,说:
“那么,你愿不愿意跟我上到楼顶,让我用五分钟的时间,给你讲一讲《圣经》的核心内容?”
我犹豫片刻,也在瞬间下了决心:
“好啊。”
小敏望着坐在洋人中间的中国女子,说:
“你来组织大家讨论吧。我带他到上面去。”
我站起来,经过黑衣肥妹身旁,她抬头望我,笑道:
“去吧。上面风景很好。”
出门就是通往楼顶的走道,没有灯。小敏走在前面,但我脑中还是有些幻象,而且非常不敬:我是死不改悔的罪犯,被人押到空旷地带。我会不会冷不防被人推下去,我背后会不会突然一声枪响,子弹慢慢飞来,就像美国电影的特技镜头那样,洞穿我的胸膛。或者,这跟求职面试会不会有些相似,如我清早所梦,我没带简历,人家非但不介意,对我还有好感,要我改天再来。
天黑了。楼顶一团热气。城市太亮,空中一片朦胧红光。有云,我见不到星星。市声又远又近。我看到缠了绿藤的凉棚剪影,小巧的屋顶花园。还好,不是空旷地带。但是小敏没把我往凉棚引,而是进了花园旁一间小屋。她开了灯,我看到角落一台成色半旧的跑步机,房间正中也架起一副白板,前面两张餐椅。小敏一边要我坐,一边擦掉白板上几行字:我还没来得及看清楚,大概跟前一位“面试者”有关。室内很静,我和小敏相距不过半米。我看到她汗津津的额头,我嗅到她淡淡的女性味道,我正有些尴尬,眼睛不知该往哪里瞄,小敏坐了下来,一言不发,当我透明,头突然埋下,双眼紧闭,仿佛祈祷,足足静了十馀秒。我有些感动,也有些局促,不知她会跟我说些什么。
“你对基督教有了解吗?”小敏抬起头,开始问我。
“了解一点点。”我面带微笑答道。
“你有兴趣吗?”
“有兴趣。我对一切宗教都有兴趣。”
小敏看了我一眼,仿佛在说:我问什么,你就答什么。我有些后悔,暗暗告诫自己不得多嘴,更不能争辩,我来不是与人争辩。
见我不再出声,小敏讲了起来,不紧不慢,提纲挈领。她说起上帝造人,先有亚当,再有亚当肋骨衍生夏娃。她说起撒旦是个很有学问的家伙,诱人偷吃禁果。她说起原罪,凡人皆有原罪,但是耶稣基督无罪,因为他的母亲玛丽亚以童贞之身怀孕,并且生下他……
“你知道耶稣基督什么意思吗?耶稣就是基督,就是救世主,就是祭司长。他为我们上十字架,为我们赎罪,并在死后三天复活。他是世上唯一的神,而其他宗教的神,像释迦牟尼和穆罕默德,他们都是人造的神……”
我面带微笑听着,再次告诫自己不得多嘴。小敏的概述大概接近尾声,她从白板下方的凹槽拿起一枝笔,草草画了一个人形,并将一枚钮扣状红色吸铁,放在人的心脏位置。她说人活着不能没有灵魂,不能只顾现世享受。我非常赞同,我差点就想告诉她,为了保全灵魂,我不惜赤贫,不惜一切磨难,但她转而说起耶稣基督才是唯一真理,我终于忍不住,又多嘴一句:
“但是世上还有其他真理……”
“不。只有基督才是真理,相比之下,世上的知识和学问都是小学。”
我还来不及再度后悔自己多嘴,小敏又开始提问了,与我四目相对:
“你想要真理吗?”
“想。为了真理我可以献出生命。”
“你想要生命吗?”
“想要。”
“那你准备接受耶稣基督吗?”
我愣了几秒,笑得有些尴尬。我没想到她这么直接。
“你不想要生命吗?这可是上天白给的恩惠啊,不要白不要。”小敏笑道。
“我当然想要生命,但是……我还要想一想,我还没准备好。”我终于下了决心。
小敏静了几秒,我隐隐觉得她有些不快。我很不好意思,赶紧说:
“不过,我得谢谢你给我讲了这些……”
“不客气。我也只是在中间当个传话人。今天就说到这里,我们下去吧。”
回到客厅,小敏布置的讨论已经结束。黑衣肥妹不见了,老妇和鼓捣手提电脑的后生也不见了,屋内只剩两个洋人,当翻译的中国女子,还有刚才坐我左侧的女大学生。齐肩褐发的西洋女人见我进来,又是一脸灿烂,我也一脸灿烂。小敏对着中国女子耸耸肩:“没有接受。”我知道她在说我,只好笑着,用英语跟西洋女人说:“我需要时间考虑。”西洋女人听了,不发一言,仍是一脸灿烂。不知为什么,我又多嘴,对着小敏问了一句:“请问你们是哪个教派的?”
“是哪个教派并不重要。”小敏答非所问,不太高兴。
“呵,我没别的意思,我只是想了解一下。”我听到中国女子在跟西洋女人轻声翻译。我又笑着,用英语告诉西洋女人:“我只是问问。”
“对,他只是问问罢了。你问教派?我们应该属于长老派吧。”还是翻译打了圆场。
随后,小敏跟中国女子说起什么正事,我不好立刻告辞,干脆坐回沙发。女大学生结结巴巴,正用英语跟西洋男人闲聊。西洋男人很和善,也戴眼镜,短裤球鞋。他说他和西洋女人都是志愿者,来自澳洲,在省城一所大学的附属医院工作。女大学生马上接口,她正好也在那所大学唸医科。西洋男人于是问她,知不知道某某,他是中国有名的精神病专家,正跟他学英语。我笑着,一边听,一边插话,因为女大学生讲到一半常常卡住。
“你知不知道,我在这里很有名。”澳洲男人突然说,有些得意。
“是吗?”我们面带惊喜。
“很有名。他们让我上电视,上电台,还有报纸杂志都来采访我!”
“啊。真好。了不起。妙。那你算是名人了。”我笑道。大概半年前,我在茶馆翻过省城一份八卦周刊,正好以客居省城的洋人为封面故事,讲他们如何如何爱省城,以此为家,乐而忘返。这位澳洲志愿者,说不定也在里面。
“我的中国同事都笑我,说这家医院也因为我而出名了。”澳洲男人说。
“太好了。了不起。”我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我该告辞了。女大学生说她也要走。我们起身,跟澳洲男女握手道别。他们要回澳洲,三个月后再来。然后,我走到小敏面前,再次谢谢她。就像做了亏心事,我说我不好意思,请她不要介意。我也想到推荐我来的宝琳,我不能让朋友难堪,我在省城只剩这位老友偶尔还有来往;于人于己,我都应该找个台阶:
“我要是还想来,不知你们欢不欢迎?”
“欢迎你来。但是,你心中没有神灵,你听福音的感觉跟教徒是不一样的。”
我笑着没有说话。澳洲女人一脸灿烂,一边看我,一边在听中国女子翻译。
“这可是上天白给的恩惠哦,不要白不要。”小敏也笑着,再次提醒我。
我坐车资一圆的巴士原路返回。乘客不多,我坐下来有些肚饿,一路左思右想,比小敏在楼顶小屋问我想不想要生命还要犹疑,但我不是在想刚才的事情,而是在想晚饭如何打发,我是回去干掉四块钱买来的三十个饺子,还是到住处对街的贫民窟随便吃点什么,因为我要落车的巴士站正好就在贫民窟街口。想来想去快到站了,我决定去贫民窟宵夜。
短短一条小街,不足百米,东一处西一处,都是露天食档的电灯。说小街不确切,该是七层旧楼之间夹道。电灯挂在竹竿顶或食档架上。烧烤,面食,卤菜。空中一阵炭火味,燃煤味,烤熟的菜蔬肉食还有调料味。我坐到吃过几次的那家老黄面档,叫了一碗面。塑料凳又矮又腻,我的脚边,是食客抹完嘴随手扔到地上的劣质手纸,口痰,串烧烤的细竹条。斜对就是烧烤摊,老板娘乡下人,三十来岁,正在侍候串串荤素。她前额油津津,乳房很大。我又有幻象,想她两个大奶薄衫下面直冒油气。她的老公是个侏儒,好比儿童过家家,在给老婆打下手,拿这样递那样:他额纹密布的大脑袋,刚好与烧烤架上的食物看齐。侏儒都像早衰儿童,年龄很难猜测。
我埋头吃面,如入无人之境。我边吃边想,仿佛捡了便宜:我去小敏那里,来回都没打的;这碗面三两,四块五,比面馆少将近两圆,而且味道不错;住处三十个饺子,韭菜馅和白萝卜馅参半,明天中午就得解决;这么晚了,不吃饺子是明智决定,因为饺子不易消化,万一半夜肚痛得了急病,我岂不因小失大。怪得很,我又想起早已过世的祖母,那年她八十二,死前半月,煮了大碗饺子,端到院内吃。邻居夸她胃口好,也劝她小心,不要吃坏了,但她说再不吃,怕是没有机会吃了。她为什么那样说?她有预感?她看不到希望?她活够了?她病危那阵,躺在家中残旧结实的雕花大床上,悄悄告诉我,床头柜底,还有三百来块,那是她的火化费,她早已备好。她没钱进医院,但她起码有钱进火葬场……
将近十点,我付面钱,邻桌那个半秃汉子与我侧对,吃得正是起劲。他穿某某水业灰色制服,可能是个送水员,白天骑着自行车,给公司或住宅送桶装纯净水。他长相粗鲁,愚蠢,老实,过目即忘,很像小津安二郎电影中那个猪头小日本。除了吃面,他面前还有一堆煮熟的小土豆,大概别处买的。他一口一个土豆,吃得很香,吃相也很粗鲁。半明半暗之中,我盯着他看,我的眼光肆无忌惮,但他吃得专注,根本没有察觉。他的手指粗短,抓起土豆却很灵活,边吃边用厚实手掌抹抹油嘴。我依依不舍正要起身,猪头僵住了,面色生硬,眼睛发直,嘴张开一半,厚唇周围一圈油光,手里还捏了一粒土豆:他并非察觉有人在不客气的打量他,他是噎住了。

写于二零零九年六月十八日至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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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故事(三) [Jun. 6th, 2009|10:20 pm]
故事三

娜娜从德国回来了,但她没回省城,而是直接去了北京。学校放假,不长不短,她回来休假。她妈前天也从省城赶去北京,我开车送她到机场,千叮咛万叮咛,你要好好管管女儿,绝对不能给她钱。娜娜要是缠着你要钱,你就叫她打电话找我。还有,你当妈的要留意她在北京交些什么朋友,是不是都跟音乐有关,绝对不许她跟不三不四的人来往。现在社会这么复杂,文艺圈乌七八糟,天天都在闹这样那样绯闻,就拿去年那个艳照事件来说,你不是还从网上下了几百张让我看吗?娜娜一个二十出头的女孩子,钢琴弹得好,长得又漂亮,要懂得自爱,她前面的路还长得很。昨天,她妈打电话回来,娜娜在北京住的都是打折酒店,但是打了折下来还要四百块钱!她还说,娜娜出门从不坐公车和地铁,只晓得打的。我的天!她难道不晓得,北京打的,一个立交桥下来,计程表就好比芝麻开花节节高。说起打的,去年讲廉政,我们单位风声紧,我一个处长到北京出差都不敢随便打的。她倒好,拿着父母给她的钱走到哪里就享受到哪里。太不像话了!还振振有词:为了将来,她现在接触的都是有文化有品味的知名人士,譬如今天到这个顶级琴行弹琴,明天中央音乐学院某某教授请她吃饭,后天著名钢琴家孔向西请她喝咖啡。她要是让人家知道自己住招待所坐公车,不仅寒酸,而且也无助于提高她的琴艺。不是没有道理。这个社会也在进步。我并不完全反对。但你也要适可而止,总不至于买副墨镜都要花两千块吧?再说,你也得为父母考虑考虑影响,我现在手上虽然有点小权,背景毕竟不够硬,混到今天不翻船,还不是因为我平时为人处世都很低调,不开名车不抽名烟不喝名茶不戴名表,不像那些得意忘形的家伙因小失大。但是这些话怎么好跟她明说,就算说了,她一个不懂世故的女孩子也听不进去。
十五万!娜娜一个月就用了十五万!这笔钱汇给她,爸爸妈妈是要她用一年啊!她以为她是李嘉诚的儿媳妇?她以为十五万我就来得这么容易?上次,我听她从德国打电话回家要钱,我气得话都说不出来。才去一年,就变成这个样子!第一年还好,规规矩矩,通电话除了说想家想回来,从来不说钱不够花。第二年快要开始,她妈跟我觉得,娜娜从小到大都没离开过父母,既然最难适应的第一年她都熬过来了,我们也没什么不放心,仍然把第二年的生活费一次汇给她,但谁想得到,过了一个月,她就来电话:钱用光了。我问她怎么花的,她居然理直气壮:她去德国也有一年了,导师很欣赏她,说她是块好料,只要路子走对,将来很有希望跻身钢琴大师之列。不仅如此,同学也很佩服她,说她参加比赛拿奖是迟早的事情。她还说,她在德国一年,学习之馀,也长了不少见识,她现在觉得,要想琴弹得好,不能光是像从前那样埋头苦练,而是应该有多方面的体验,譬如她目前接触的圈子,她目前看到的生活,都是她从前在国内无法想象的,所以,为了她的艺术前程,她必须包装自己。好,爸爸不是老古板,你为了将来包装自己,爸爸并不反对。但你是不是有点包装过度,就像每年中秋节爸爸收也收不完的那些月饼礼盒,看上去一大包,打开一看,真正的月饼只有两小块,其馀都是名酒名烟。你现在还是学生啊,还没到朗朗和李云迪那个层次,随随便便打个广告就有几十上百万。你是不是买衣服非得买阿玛尼和古奇那样的世界顶级品牌,你是不是学校的宿舍容不下你,你非得搬出来住一阵子五星级酒店,还要请外国人帮你拎皮箱?十五万!你晓不晓得我的小学同学周眼镜一个月挣多少?上次同学会,大家二十年没见,我听说他现在百货公司当保安,起早摸黑,一个月工资刚好一千。他十年都挣不到十五万。他的女儿跟你同岁,高中毕业考不上大学,只好去家具商场卖家具。不要怪我跟你上政治课,我不是拿你跟周眼镜的女儿比,但你的确身在福中不知福!
唉。现在的年轻人根本说不得。她的道理一套一套:就算我借家里的,等以后挣到钱,我再慢慢还你们。这不,这次休假她竟然家也不回。我当然不是说她不想念父母,而是省城她现在觉得太小,已经容不下她,非要到北京活动关系。凭她出国之前在音乐界的那点小名气,还有从前的老师和现在的导师帮她牵线,在北京一个多礼拜,她的确也认识一些名人,好几个地方还请她开独奏会。正因为小有成就,她觉得更有理由包装自己,她妈告诉我,那副两千块钱的墨镜就是在北京买的。其实,我最气的,还不是她一个月花了十五万,如果真有需要,我现在并不在乎这点钱,我也不是气她不回来看父母,而是她听不进父母的话,她大概觉得父母的见识已经不如她了。说起来又好气又好笑,她在北京一脸委屈,告诉她妈,说从小家里就逼她练琴,连除夕都不准休息,她的童年缺少快乐,所以她现在需要弥补。她也不想想,当年我还没当处长,她妈也还没从街道工厂调去工商局,爸爸妈妈对她这样严格,还不是因为深知自己活动能力有限,指望她将来可以凭着一技之长出人头地。况且,等你出人头地了,你还用得着自己花钱来包装自己吗?可是现在这个样子,你怎么指望她?这几次通电话,我都跟她明说了,你能拿奖当然好,如果实在不行,你起码得从德国拿张文凭回来。你别忘了,你这张文凭可是世界顶级水准,将来光靠这个,你就算开家钢琴学校教教学生,你一辈子也可以高枕无忧了。
但我不提钢琴学校还好,一提她反而来劲了。这个女孩子根本没有定性。一会儿觉得拿奖只是迟早的事情,恨不得提前把自己包装得十全十美,一会儿又嫌弹琴赚不了多少钱,当个职业演奏家太辛苦。她说她早就不想埋头练琴了,她想做生意。我说,好,家里费了这么大力气把你送到德国深造,你现在终于对爸爸讲实话了。你也这么大了,自己的前途自己把握。你不想弹琴,我们也不能逼你,但你能不能告诉我,你将来究竟想做什么生意?她倒是很实际也很狡猾,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你不是说了吗,我要是拿不了奖,就回来开家钢琴学校。我想过了,除非找个有钱的老外,否则我留在德国也不见得有多大出息,如果回国,北京上海没什么好机会,我还不如回来自己开班,再说,你在省城有很多关系,生意上要是遇到这样那样的麻烦也有办法。她还真的做过一番调查,觉得开家钢琴学校肯定能赚大钱。她说她有个女同学也来自国内,家住深圳,父母就是开钢琴学校的。她的这个女同学讲,现在学琴的孩子家里都很有钱,上次回深圳,她亲眼看到一个家长给初学钢琴的女儿买了一架立式钢琴。这当然不是普通的立式钢琴,一台就要三十万,国内根本买不到,在香港买也得订购。回到德国,这个女同学告诉娜娜,那个家长完全听不进行家的劝告,根本不觉得自己的女儿初学钢琴用不着买这么好的乐器,他说他在股市亏了七百多万,既然这笔钱都亏进去了,还不如在股市低迷的时候暂时收手,用三十万给女儿买架好一点的钢琴。
人比人比死人。内地怎么比得上沿海。想当年,我一个省直机关普通干部能有多少钱,为给娜娜买台二手钢琴,我还省吃俭用攒了两三年。就算现在,我一个月工资也不过五千来块,这在省城还算中等偏上。我要是没有别的收入和这样那样投资,就靠我们两口子那点收入,不要说让娜娜到德国留学,就算供她宽宽裕裕读个国内重点艺术院校我都吃力,而且,等她毕了业,你还得给她活动关系找个好单位,还得给她买车,这样要钱那样要钱,哪有那么简单。说实话,她想开钢琴学校,我内心并不反对,只是我现在绝对不能让她有太多杂念,拿个文凭才是首要任务。她练了这么多年琴,好比红军万里长征只差最后几步,再怎么都得坚持到底。不过,我也得有另一手准备。我虽然不懂钢琴,这些年看她表现,我也看出些端倪:我这个女儿未必就是第二个朗朗和第二个李云迪。我当然想她有更大出息,靠十根手指就能征服世界成名成家,最好能够远走高飞,或者像朗朗和李云迪那样拿张香港身份证,今后想去哪里也很自由。但是,看样子她不是这块料啊。她既然有可能回来发展,我还是有些担心。不要看我在省直机关这么多年,又是处长又是党支部书记,昨天讲先进性教育,今天高唱科学发展观,我并不糊涂:这些都是摆门面,愚民而已,信进去才是傻瓜。走到今天,我们这代人也就这个样子了,我还算混得不错的,比上不足比下有馀。但是,现在贫富差距那么大,能捞钱的都在捞钱,都在为将来留后路,谁知道这个国家今后还会怎么样,说不定哪天又乱了。我们倒无所谓,但娜娜还有大半辈子啊。
生气归生气,娜娜还算成才。我的朋友刘胖子是闻名全国的火腿肠大王,五六年前,我俩都是省青联委员,我帮他找银行贷过几千万的款。前几年,刘胖子两个儿子去美国读书,花钱如流水,什么都没学到,回来也不帮老子打理生意,只晓得开着高级跑车泡美女。刘胖子每次见我,说起两个儿子,都是一脸苦相。比起两个花花大少,娜娜简直乖乖女。最起码,娜娜这次在北京,接触的都是音乐界人士,没有跟不三不四的人来往。她从小最听我的话,也最黏我,现在虽然想法多多,但我还算镇得住她。譬如,有一点她就做得很好,每次通电话,我都给她敲警钟,不许她在国外参加跟学业无关的活动,除了中国使领馆还有中国学生会组织的活动你必须参加,其他你一概不许参与。上次,省公安厅的老张参加公安部刑侦考察团到德国,还专门去看过娜娜。他回来告诉我,娜娜跑前跑后陪了他们好几天,当向导,做翻译,很热情,大家都夸她。有天晚上,娜娜陪老张几个人去一家夜总会,到了门口,娜娜说我就不进去了,在外面等你们。话音刚落,突然冒出两个便衣警察,一米九的大汉,一前一后围住老张,还拿出手铐要把他铐起来。多亏娜娜上前,叽哩呱啦一阵鸟语,两个警察才松开老张。原来,这家夜总会只准成年人入内。娜娜个子小,两个老外没看惯东方人,觉得她不满十八岁,怀疑老张引诱未成年少女进去消费。老张回来讲起,我虽然骂他去这种地方怎么也叫上娜娜,但大家既好笑又感慨。老张说,我平时都是抓坏人监控所谓异见分子的,但当时的确吓了一跳,以为被人盯上了。看来,国外就是不一样,法律就是法律,不管你是谁,执行起来非常逗硬。
算了。娜娜花掉的十五万我就当亏在股市了。人家用三十万给女儿买台立式钢琴,眼睛都不眨一下,我为什么不可以用十五万包装自己的女儿?我也只能这样想了,难道真要她把那些世界顶级名牌统统扔掉,难道让她还我钱不成?不过,话要说清楚,下不为例!看来,我也得给她灌输一下科学发展观,而且必须贯彻落实,坚决不走过场。今后,她在德国这样那样的花费,家里不再一次给她,而是逐月汇出,并要她定时给爸爸妈妈列出一份支出清单,就算她在德国还有这样那样额外收入,譬如课外打工所得,我也希望她能合理安排。我不怕麻烦,我要让她知道,她毕竟不是生在刘胖子那样靠卖火腿肠起家进城不过几年的暴发之家,她的父母都是知书达礼的国家干部。这都是为她好,让她有更大出息。她既然最黏我,就应该像我这样低调行事。她毕竟年轻,加之又在国外呆过一阵,既然很有可能回来发展,她就必须懂得,在中国这样的社会,你要想出人头地同时站稳脚跟,你就要培养多重人格,学会过双重生活,对付不同的人,你要有不同面孔,千万不能想到什么就说什么,尤其不能意气用事。就算你是搞艺术的,就算你今后不在政府机关工作,你也要察言观色,为人只说三分话,不可抛却一片心。其实,我现在还担心一点,当然我也有疏忽,就是她从小到大埋头练琴,接触的多是西方文化,对中国文化缺乏了解。这次,她妈去北京,我特意让她带几本既浅显又生动的入门书给娜娜,如于丹讲论语,易中天讲三国,还有我最欣赏的当代作家余秋雨那几本文化大散文,跟时下那些花花绿绿讲吃讲穿的小资读物不同,这些书读了只会受益,让你对真正的中国文化有更多认识,也让你学会为人处世。我希望娜娜回到德国抽空好好读一读,或许,在异国他乡读这样的书,她更能体会父亲的一番苦心。

写于二零零九年六月六日至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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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故事(二) [May. 30th, 2009|11:48 pm]
故事二

威利快死了。他得的肺癌,晚期,将近一年前诊断出来的。怪得很。老头以前不抽烟,退了休才抽,谁晓得一抽就中了头彩。妈哟,太倒霉了。他做了好几次化疗,头发掉得七零八落,脸也肿得不成样子,我差点认不出他了。还好,他住院不花钱。他要是来我这里等死,样样都得自己掏腰包,条件还没那么好。对了,威利的儿子写信说,他妈现在医院照顾老头子。嫉妒?我才不呢。一日夫妻百日恩嘛。就算他们早已离婚,但老头现在快死了,她去照顾也是天经地义。当然,老头那笔退休金,她肯定也在打主意。最坏的还是威利的儿子。谢谢你。父亲在中国跟你一起度过的日子虽然很短暂,但他很快乐。他现在卧床不起,我代表他感谢你,感谢你让他曾经很快乐。感谢个屁!还不是想哄我签那份文件,要我放弃所有权利,好把钱留给他妈。为什么?因为他妈没工作没收入,老头子死了,他做儿子的难道不想给老妈多捞点好处,顺带也让自己少些负担?代表父亲感谢我。居然好意思说!我跟他老子是合法夫妻,老娘没那么好欺负的。他咋不代表他老子来跟我睡觉呢?我来者不拒。上次,他背着老头寄来的那份文件,我拿给这边的律师看过,人家说这份文件根本不齐全,叫我绝对不要签字。而且,以后收到任何文件我都必须拒签,连收信都要小心,没有弄清楚之前,千万不能留下签收的证据。哼!你以为我就那么好骗。
我为啥不去照顾威利?你以为我看到老头的近照就无动于衷?我去不了啊。签证官不给我签证。什么好事我都遇到了。我后来听说,像我这样的情况,拿不到签证的可能只有百分之一。说起来谁会相信?他那个儿子肯定搞了鬼。你想也想不到,我那天在美领馆是怎样洗刷那个签证官的。我说,我和威利是合法夫妻,他现在病危,我到美国,并不是我想去,而是为了夫妻团聚。我老公躺在医院,随时有可能断气。你们不是最讲人权吗?可你们连这点人权都不给我,你们还奢谈什么人权?请我去我还不想去呢。我当时的确气昏了头,还说,你们现在闹金融危机,也没什么了不起,还不是需要我们来帮忙收拾烂摊子。那个签证官的中国话讲得很流利,但他装模作样一声不吭。扑克脸!你以为我跟那些来美领馆签证的中国人一样,只晓得赔笑脸,不敢得罪你?我找的律师后来说,我不该那样闹,闹出名了,将来就更难办。我管不了那么多,我看到签证官那张扑克脸就想冒火。没一件事情顺心。威利的儿子那边,我想跟他打官司也无从打起。请律师要很多钱,这还是次要,问题在于,人家告诉我,你这个官司就算打赢,要是拿不到五十万美元,我劝你最好还是放弃起诉。你说我该怎么办?难道真的规规矩矩在他儿子寄来的文件上面签字?我有个朋友就有这么傻,等她拿到签证去了美国,老公早死了,对方的子女客客气气把她接到家里住了一阵,又客客气气把她送上回中国的飞机,结果她什么也没捞到。她谁也怪不了,她只能怪自己当时要签字放弃一切继承权。我跟你说,这些老外都是扑克脸,表面对你笑嘻嘻,肚子里早把你算计好了。
咳!我这辈子跟钱有仇,跟情无缘啊。做了那么多年小生意,开馆子,卖时装,财没发到,从前的男人也不争气,我当初跟他真是瞎眼了。那个周眼镜你记得的,逑的本事没有,成天除了爱跑古玩市场买几件假古董淘几本旧书,就晓得跟一帮狐朋狗友泡茶馆。走出去枉自斯斯文文一表人材。不仅从来帮不上我的忙,我前几年托人给他找了几份工作他也不想做,还说去当保安掉了他的价。掉什么价?好脚好手,又没神经病,你当保安起码可以给自己买份社保啊。靠老婆吃软饭就不掉价?我最看不惯这种男人,好逸恶劳。好,前年,我跟周眼镜离婚,十年夫妻就这样散了。我当时想,自己现在虽然连豆腐渣都算不上,但起码不丑,又没生过小孩,还有点本钱;我有个嫁出去的朋友早就想给我介绍老外,干脆,我不嫁则已,再嫁就嫁个老外远走高飞。认识威利的时候,我离婚才两个月。他六十二岁,大我整整二十岁。但我想得很清楚,管他的,老头从前在税务局工作,不算有钱人,但退休金也不少,再说,我对白种人一直有好感,鼻子是鼻子,眼睛是眼睛,不像中国人,鼻子眼睛一把抓。还有,他虽然大我那么多,看上去却不显老,没长啤酒肚,头发也是金黄金黄没有地中海。我们好了一个月就登记了。他搬出酒店,出钱在省城租了一套电梯公寓,我俩暂时住在一起。当然了,我也从原来的家里搬了出来,我那地方条件太差,还不如找中介租给别人收点房租。
沟通有没有问题?不光你这样问。我几个社会上的朋友也很好奇。我告诉他们,一开始,我跟威利说不了几句英语,他又不懂中国话,我们就用手比。不到一年,等老头离开中国,我连比带说,日常对话已经没有问题了。哈!你过奖了。我读高中学的英语早还给老师了。但话又说回来,没有两刷子,敢找美国佬!当然,复杂点的英语包括书面英语我还是不行,那些法律方面过筋过脉的文件,我还是得请人帮我看。怎么不找个年轻点的?我刚才不是说了吗,你耳边风啊?哈!我跟你说,回转去想,我的确觉得老头年纪有些偏高,但我先过去了再说啊。正常来讲,他肯定活不过我,你说是不是?就像这次,他得癌症谁想得到?等他死了,我再找也不迟。到时候,我语言啊生活啊都过关了,我兴许找个比他年轻的。什么?黑人?你说得对。找个黑人也可以。当然可以。有什么不可以?老娘还没试过黑人呢。黑猫白猫,能逮耗子就是好猫。我不跟你开玩笑。我跟你说,我还有个朋友嫁给中东人。她上次回来讲,迪拜那边的男人既有钱长得也帅,五官是棱是角,皮肤又黑又滑。她说那种皮肤黑得跟黑人又不一样,带点棕色,但他们的人种还是属于白种。唉。现在说这些有个屁用?前几天,有人给我出主意,美国佬那边既然靠不住,你还是赶紧离婚的好,想办法另外找个欧洲人。这个主意是不错,但你有没有想过,我要是找个法国佬,我这把年纪是不是还得从头学法语?对了,我听人说,迪拜比伊朗那些国家要开放得多,英语好像可以通用,有机会嫁到那边去也不错……
不好意思,我越扯越远了。其实,老头对我还是不错的。我图的也不是他有金山银山,他也没什么钱。只要两个人合得来,我也就满足了。他在中国将近一年,我们住在一起,从来没有吵过一回架。不瞒你说,我不出声,他都晓得替我着想。他本来打算先回国,我再过去。他告诉我,既然我好几年没做事,积蓄也不多,每个月还要交社保,我没过去之前,就由他来负担我的生活开支。当然啰,我对他也好啊。我和威利好到什么程度我不想多说。你是明白人,我只告诉你一句,出乎我的意料,你不要看他六十多岁,老头很会体贴女人,在那方面比周眼镜还厉害。什么?你不信?可惜,你没见过威利得病之前的样子。可周眼镜你总了解啊,早几年就是那副不阴不阳的鬼样子。绣花枕头一包草。扶不起的阿斗。唉。不说他了。哪晓得,去年五月闹地震,把我和威利的计划全部打乱了。他急匆匆回去还是我拼命催他,不然他死活不肯走,说要留在这里陪我。哈!一回去就犯病,肺癌晚期。刚开始,我们还通电话,他叫我别急,他自有安排,每个月给我寄四百美元。钱的确是收到了,但只寄了半年。后来,电话也联系不上了。他儿子来信说老头神志不清,跟着就开始搞鬼,要我签这样那样文件,不签就不寄钱。不寄就不寄。我只好搬出电梯公寓,住回原来的房子。唉。我心还是太软。早晓得,他一得病,我死也叫他来中国跟我一起,反正他住院的钱还是花得起。人到了这边,就由不得他的儿子装怪了。你再扑克脸老娘也有办法。我算过的,老头如果死在这边,我也没必要去美国了。他是公务员,我是他的遗孀,每个月要求五百美元赡养费总不过份吧?换成人民币,五八大概四千,也够我在这里舒舒服服了。
Shit!人算不如天算。太倒霉了。好不容易找个美国佬,搞了半天,不仅美国去不成,美元也用不了。我跟你说,现在这个样子,我想起来都哭笑不得。急也不是,不急也不是。而且,我跟老头究竟怎么收场,我心中根本没底。上次请人帮我写信,我跟他的扑克脸儿子提了一个条件,我说,老头现在病重,用我们中国人的话说,你等于是在挟天子以令诸侯。这些我都不跟你计较了。要我签字可以,但有一个条件:一次性付给我二十万赡养费。说句良心话,二十万不算多啊。当然是美元了。人民币?买套房子都不够。这笔钱拿不到怎么办?拿不到我也得吃饭啊,还要交社保。今年过完年,我本来想再做点小生意,可想来想去,现在钱根本不好挣,做什么都不对劲。没有工作的人太多了。就拿我们那个小区来说,上万户人家,你不要看又脏又烂白天又是菜市场,一到晚上热闹得很,比市中心还繁华,到处都是卖吃的,光是烧烤摊就有六七家,烤得小区里面乌烟瘴气。前段时间,我精神压力实在太大,爱去楼下麻将馆打麻将,打到半夜三更,肚子饿了,出来根本不愁找不到吃的。所以,你看,做点小生意,竞争都这么大,你还有什么好做?难道去社区申请吃低保?我还不够格呢。我有天去逛家乐福,看到周眼镜也在附近的台湾牛排馆旁边摆地摊。卖什么?还不是他喜欢的那些东西,旧书,旧杂志,盗版书。能挣几个钱?唉。从前,他不是这也看不起那也瞧不上,不是觉得当保安掉价吗?现在晓得挣钱不容易了吧。本事说不上,关系也没有,你想摆地摊都摆不成气候。我看死他了。但你以为,看他这个样子我就好受?我想帮也帮不上,我都需要有人帮。上星期,我有个朋友请我去河边喝了一下午的茶。一下午都是要钱的,给都给不过来。最好笑是个中年女人,一看还是城里人,白白胖胖,走到你面前,掏出一张残疾人证:“大姐,我是精神病人,没工作没人管,给我五毛钱吧。”现在很多乞丐都是骗子,你不给,有的还要骂你两句,所以我一般不给。但我给了她一块钱。不说了。我都快疯了。

写于二零零九年五月廿五日至“风波”二十载大庆之日。二十年来如一梦。而今大国雄起,全民发财;与有荣焉,幸何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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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故事(一) [May. 22nd, 2009|11:56 pm]
故事一

我从海边灰溜溜回到省城已有三年,至今没找到像样工作。我是三无孤人,没家产,没亲戚,没老婆,我只有租房住。我也没什么积蓄,这几年坐吃山空,钱就快用光。我一直想当作家,但我将近山穷水尽才明白,我没有当作家的命(三年来,我拼命投稿,可我精心打造的心情文字一篇都没卖出去)。要命的是,我不认命。我跟省城体制内体制外的老朋友都翻了脸,就因为他们要我面对现实。说起来有点不好意思,我前些年虽然走南闯北,但年近四十,学历不高,跟省城为数不少的下岗工人一样,同属一个社会阶层,本来,去做大商场清洁工或大公司守夜人,去街边停车场当个守车员,甚至托老朋友疏通关系,去做一个威风凛凛的城管或者治保协管员,我相信自己绰绰有馀,但我偏想挤进文化圈。三年来,我不在意自己成了大家眼中的笑料(我有次参加省城网友聚会,碰巧听到几个文友背后议论,说我是个眼低手也低的书写狂),我也从不觉得我的文字只有大龄文艺青年水准。想当作家的人不免自视其高,我就是很典型的例子。人不能没有自信。人家都说穷困出诗人,大凡天才都有落难一刻。我倒不是想得诺贝尔文学奖(必须交代一句,我很爱国,中国人要有民族自信与自尊,我最看不起惟洋人是从的哈巴狗),我只希望我能写出轰动一时的小说,用自己的文字记录这一个性张扬的时代。我有天去泡茶馆,看到卖茶小妞在读安妮宝贝的都市情感小说,我很羡慕,不是羡慕卖茶小妞,而是羡慕安妮宝贝。我要是像安妮宝贝那样多好!一朝成名,除了一本一本写书,我还可以一篇一篇写专栏,然后到处签名售书(他们说得没错,我就是书写狂)。我不怨恨生不逢时。比起从前,这个时代相当不错,我只是还没交到好运。去年北京奥运中国健儿夺金,我看电视看得感动,我要有他们那样为国争光的拼搏精神。
如果说安妮宝贝是我可望又可即的奋斗目标,余秋雨老师则是我的偶像,可望而不可即。他的书我几乎都读过(有的精华本我买不起,只好站在书店分期读完)。去年四川地震之后,他那篇含泪劝告学生家长的博文让我击节不已。我为中国还有这样德才兼备的知识分子而骄傲,不仅博学多识,更有同情心、正义感和民族气节。就像余老师多年以前不是没有犯过错误,我们这个国家也不是没有这样那样的问题,但是,再有错误,再有问题,我们也是一家人,关起门来不分彼此,而且,正如余老师语重心长所说,我们要顾全大局,不要让别有用心的人有机可乘。说起来还是有点不好意思,读了余老师含泪写下的博文,我给他写了一封信,除了表达我的仰慕之情,我还写道,虽然自己现在无业无家,但我无怨无悔,何况比起受灾群众,我这点困难算得了什么?我也写道,虽然不能实实在在贡献一份爱心,但我还有手中的笔,我可以用文字来做一点事情,讴歌举国上下惊天地泣鬼神的抗震救灾伟大精神,顺带也教训一下那些幸灾乐祸的西方国家。遗憾的是,余老师大概太忙,没有回信。今年二月,我有位移民欧洲的老朋友回来探亲,我把这些想法告诉他,他说像我这样天真的人实在少见,我是不是想当作家想疯了,因为人家是得了便宜又卖乖,而我是没得到便宜也想卖乖。我当时就跟他争了起来,可他最后说,我没出过国,甚至没出过境,又不懂任何外语,他跟我现在没法沟通。我说这倒怪了,难道我没出过国,不懂外语,你就比我优越?再说,我在网上看到,很多出过国又懂外语的人,他们比你比我还要爱国。我告诉他,我宁肯做一个没出过国又不懂外语的堂堂中国作家,我也不愿做一个像你那样见多识广自以为很优越的高等华人。但是,我这位老朋友听了我的话,只顾叹气。我俩不欢而散。
对了,那些背后议论我的文友还说我的文字很土,我的知识结构有问题,我移民欧洲的老朋友也说我眼界不宽,很多观念还停留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我也老在跟他纠缠鲁迅和周作人的分别。我虽然表面不服气(山药蛋派难道不土?贾平凹老师难道不土?),但还是有些心虚,毕竟我没出过国,又不懂外语。另外,大概从前读了不少五四以后的新文学和翻译文学,我的古文底子也不是很好。这些我都有自觉,也为此而苦闷,不知道怎样才能脱胎换骨。我时常想,像余秋雨老师还有易中天老师那样既现代又儒雅的文气,我要是沾染哪怕一丝也好啊(但我是有骨气的人,决不求教那些自认懂点外语比我多读几本书见过一些世面就数典忘祖的洋派文人)。比起八零后九零后,我承认自己跟不上时代了,我看不惯他们的衣着打扮,我也不屑像小资那样包装自己。我为什么说安妮宝贝是我可望又可即的奋斗目标?就因为她的趣味很小资,我比她更有底气和亲和力,更接近老百姓。再说,作家是以自己的文字见人,不需要看重自己的外表,何况我也长得不帅,又矮又黑,牙齿也不整齐,就像现在夏天,我都是一件咖啡色衬衣配一条深灰色西裤,脚上再套一双衬了白袜的黑皮鞋。我习惯这样穿着。在这方面,我最欣赏我的一位老同学包二爷,他是火锅店经理,练了多年书法,有文人气质,永远一身西装和大包头,脚上也是悦目的白袜黑鞋,仪态稳重,一丝不苟。在省城,我俩还算谈得来。环境决定人。比起移民欧洲早已脱离国内现实的老朋友,我跟包二爷有更多共同语言。就拿一件小事来说,抽烟的时候,我和包二爷都会互相敬烟,但是我的欧洲老朋友却笑着教训我们,且不论彼此敬烟是否陋习,我们捏着过滤烟嘴给人敬烟就很不卫生,还说,万一你敬烟之前上过厕所忘了洗手呢?我和包二爷听了哈哈一笑:“老兄,你太讲究了。我们没你那么文明。”
一句话,我既瞧不起那些只晓得讲吃讲穿的新潮小资,我也看不上那些言必称希腊一句话总要夹带几个外文单词的文化精英。至于说我不懂外语,我内心深处也不以为然。我是中国人,用中文写作,现在又遇上这么开放的时代,书店里都是翻译过来的国外新书,我为什么非得学外语,说不定,外语学得似懂非懂,反过来还会破坏我的写作。包二爷是练书法的,他的国学造诣比我深,如前所述,也是我在省城唯一谈得来彼此没有翻脸的老朋友,他就建议我根本不必理会那些人:“什么叫文字很土?什么叫知识结构有问题?什么又叫眼界不宽?孔夫子懂外语吗?陶渊明懂外语吗?苏东坡懂外语吗?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引完这句名言,包二爷接着鼓励我:“重要的是,你除了不排斥西方的好东西,更要多读古人的书,诗词戏曲小说笔记,涵养一股浩然之气,同时也得留意周围的生活。你是中国人,要用中国人的眼睛来看一切。记住这句老话:愈是民族的,愈是世界的。”我觉得包二爷说到点子上了。只不过,包二爷跟我一样不懂外语也没出过国,像他这样的有识之士,现在似乎不大吃香(最吃香的,应该是既出过国又懂外语,同时也很爱国的那些人),不过,他毕竟比我好些,还能在火锅店当经理,还能每个月给下岗多年的包二奶一笔家用。写到这里,不妨发句牢骚,如果说这个时代相当不错,但我觉得还是有个坏处,就是我们国家这些年太自由太崇洋了,人民群众太注重物质享受了,没有一个精神追求,所以,国家大力提倡爱国主义,我非常赞同,中国人就该这样不卑不亢,不然真的就像余秋雨老师说的,让别有用心的人有机可乘,譬如,我一个多年没见面的老朋友,最近就热衷信教,一见面就向我传教,说什么只有耶稣基督才是唯一的神,你现在没有工作,你的心情文字根本卖不出去,你还不如先信基督,他会满足你的一切需求。我一听就火了,说:“你信教我不反对,但你必须记住,你首先是中国人,你在礼拜基督的时候,也别忘了列祖列宗。”唉!
回省城三年,就算找不到像样工作,我还是很庆幸。我在海边的台资电子厂做了七八年普通文员,工厂前两年不景气,台湾老板很克扣,我跟一个小我好几岁的湖南打工妹同居几年又不欢而散,我的岁数不上不下也有一把,提早回来可谓先见之明。再说,谁能想到去年来了个全球金融危机,那么多打工仔丢了饭碗,你一个异乡人无亲无故,不回来也得回来,晚走不如早走。宁做家乡犬,不当异乡人。还是故乡好啊!几千年人文荟萃,藏龙卧虎,积淀厚重,美食,美女,美景,美文,就像街上随处可见的公益广告所写:一个来了就不想离开的城市。记得我刚回来,包二爷请我吃火锅,酒过三巡,他情深意长说了一番话:“老弟,你早该回来了。在台湾老板那里打工有什么出息?我最瞧不起的就是台湾人香港人还有广东人了,你说他们有什么文化?况且,你也不是经商或搞实业的料。你现在最需要的就是安心,在省城好好写点东西,写个名堂出来。实在不行,你就来火锅店当副经理。反正,我有稀饭吃,你起码不会喝水。难道还让你饿死不成!”必须声明,包二爷的话我不完全同意(尤其他说台湾人香港人和广东人没什么文化),但令我感动,也让我想了很多。结合自己这些年的经历,我愈想愈明白,那就是:一个人要是不爱家乡(小到家乡,大到祖国),不爱父老乡亲(我虽然孤人一个,但俗话说得好:亲不亲,故乡人),他再有文化再有才华,也是空事一桩。这些年,我也见识了一些自以为很清醒的人(文化人居多),他们凡事都喜欢指手画脚,冷嘲热讽,还要搬出一套一套大道理,但又提不出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他们自认看问题客观冷静透彻,但我总觉得他们不是客观而是旁观,他们骨子里太冷漠,最缺少的就是一个爱字,缺少对家乡对祖国对同胞的爱(讽刺的是,他们常常说自己爱人类)。唉!我还想提一提我那位欧洲老朋友。我跟他也是多年不见面,见了却很失望,不是因为从前喜欢文学的他现在自称都读洋书不怎么读中国书了,也不是因为他的穿着打扮愈来愈多所谓洋气,也不是因为他的言谈举止更多所谓文雅,而是因为他不像从前那样真诚,而是因为他任何时候都摆出一副事不关己的架子,看不惯这个瞧不起那个,更不要说,他不知哪里学来一种不动声色的虚伪(他以为我感觉不到,他忘了我很敏感,我只是不好跟他说穿。毕竟,人家在国外当二等公民兼二等打工仔,跟我一样至今没讨到老婆,大老远回来一趟也不容易)。我最记得,我跟他说起去年北京奥运之前,西方国家勾结“藏独”破坏火炬传送,我一气之下,花九块钱买了一件“我爱中国”的T恤,还鼓动只穿西装不穿T恤的包二爷也买了一件。我也说起国家兴亡,匹夫有责,那天下午,我和包二爷穿着这款T恤,顶着烈日,跑去省城某家外资超市门前,声援那帮八零后青年的爱国行动。但他听了,竟然皮笑肉不笑,反叫我们多读历史,认真了解整个事件的前因后果。他以为我们真是傻瓜?他以为我们什么都不知道?
说真的,去年跟包二爷到外资超市门前声援爱国示威,我对八零后有些刮目相看。我不得不承认自己看问题戴了有色眼镜,一竹竿把整整一代人都撂倒了,因为我从前觉得,比起我们这些七零后,这一代八零后只晓得挣钱消费追明星赶时髦,根本不关心国家民族。前几年,日本首相小泉到靖国神社拜鬼,妄图复辟军国主义,中国各地都有反日爱国游行,但我那时还在海边的台资电子厂,为了赶货,台湾老板逼着我们每天加班加点,连星期天都不准休息,我根本没时间从工厂所在的小镇赶到市区参加游行,所以缺乏感性认识。但这一次,我算是真真正正体会到了中国人民尤其八零后青年的爱国热情。那天下午,我在外资超市门前看到的那十来个男女青年,虽然穿着打扮跟我和包二爷有天壤之别(他们从头到脚都很新潮甚至西化:T恤,牛仔裤,登山鞋,背包,头巾),但只要他们舞动鲜艳的五星红旗,抖擞中英对照的几条红色横幅(我只认得那几行中文,譬如“坚决捍卫中国领土完整”,“西藏永远是中国的西藏”),围观群众就一阵喝彩和鼓掌。据我暗中观察,就连维持秩序的几个警察,也流露出旁人难以察觉的赞许眼神。烈日照耀,包二爷大包头下的前额泛着油光,一边鼓掌一边转身对我说:“这么热的天,人家还在这里摇旗呐喊,我们也没什么表示,干脆买箱饮料慰劳慰劳他们吧。”我说:“好啊。但我们死也不进这家超市买饮料。要买就去对街杂货铺。”包二爷眼睛一瞪:“那还用说!”不过,看惯包二爷一身西装和白袜黑鞋,他突然改穿“我爱中国”的T恤(虽然是我鼓动他),我还真有些看不习惯:大概因为爱国激情汹涌澎湃,他的两个乳头,居然硬梆梆顶起“我爱中国“的T恤。然而,从那以后,包二爷不仅爱穿T恤(他说比穿西装透气多了),第二天,他就下令火锅店所有员工都穿“我爱中国”的T恤,一直穿到盛况空前的北京奥运圆满闭幕。
说起来仍然有些不好意思。那天,我和包二爷死也不进那家外资超市买饮料。但是,过了没多久,为了省钱,我还是经常跑去那里购物。不得不承认,他们价格的确便宜,商品也很齐全。要知道,为了当个作家,我就快山穷水尽,我总不能跟钱过不去啊。当然,我也想好了,我并非不讲原则与民族大义,我只是响应报上呼吁,我们应该理性爱国(那些冷眼旁观的文化“精英”,一提起“愤青”就嗤之以鼻,我们偏要以实际行动告诉他们,我们不是被狭隘民族主义冲昏头脑的所谓“愤青”,我们懂得什么时候应该坚持原则,什么时候应该顾全大局)。况且,当我看到超市在玻璃外墙悬下大幅红色标语,预祝北京奥运成功举行,反对“藏独”势力分裂祖国,还有长长的扶手电梯上方垂下的多幅告示,郑重声明该超市从未支持“藏独”,我的心情也平和下来,同时暗自得意,突然想起“跪求”这个网络用语:中国人民太了不起!这家不可一世的外资超市,竟然也破天荒挂出跟打折无关的标语来招揽生意!说来也巧,有天黄昏,我在那里还遇到参加过爱国示威的一对帅哥美女。我和包二爷那天送饮料,正好跟这对着装古怪头发染得又黄又绿的八零后青年合过影(我的破手机没摄影功能,我后来只好将包二爷手机里的合影上载到我的博客)。他俩也认出了我,还指着自己身上的T恤(就像情侣装),让我看印在上面的中英对照标语(我还是只认得一句中文:让世界聆听中国的声音)。他俩还说:“你看,他们终于让步了。我们胜利了。”我说:“是啊。我们胜利了。现在,我们是以胜利者的姿态来光顾他们的生意。”但他俩随即纠正我:“不,这不是他们的生意。你看,这里的员工都是我们的同胞。我们要是不来买东西,我们的同胞就会失业,就会给社会增添负担。所以,我们应该多来这里买东西。”当然,这番精彩对话,还有之前示威,我都有详细记录。令我高兴的是,我那篇博文,标题正是《让世界聆听中国的声音》,不仅红遍网络各大论坛,还被多家西方传媒引用。虽然没有稿费(我不在乎移民欧洲的老朋友说我没得到便宜也想卖乖),但我总算凭自己的文字一炮而红,跨出了宝贵的第一步。最后,我只想说一句:是中国人就请光顾我的博客!是中国人就进来看一看!请大家继续支持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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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密记 [Apr. 28th, 2009|10:12 am]
(《告密记》刊于今日《南方都市报》。因报纸篇幅所限,南都版有删节:www.nanfangdaily.com.cn/epaper/nfds/content/20090428/ArticelB14002FM.htm)

一

精英文化圈热议已故或在世文化老人的高级八卦,所谓“卧底”或者“告密”,当然是翻旧帐。我近年习惯不读报不上BBS扯淡,要靠京穗两位熟人电话之中及时点拨,才略知一二。这两天在读索尔仁尼琴,有句话多少可以应景,语出《伊万·杰尼索维奇的一天》,劳改班长告诉小说主人公如何绝境求存,他说三类人在古拉格熬不出头:舔别人盘中的残羹剩饭者,指望医生帮忙者,再有,就是出卖同伴的告密者。但是主人公劳改几年,不尽认同从前班长的话,因为告密者往往熬得出头,只不过,告密者救自己,是以别人的鲜血为代价
告密者救自己,代价还有良心(如果还有良心)。索尔仁尼琴当年发配广阔天地古拉格,亦因为他给朋友写信发牢骚政治不正确,被朋友以爱国名义将他告发。但是这个事例太有名,引经据典讨论古拉格告密者又太极端另类不够“通俗”。要做告密文章,我只想翻出年前读过的那本英文好书,这本书当然不是告密宝典或卧底宝典,但撩起这个话题,我首先就想到英国历史学家Orlando Figes的《耳语者:斯大林时代的俄国私生活》(The Whisperers: Private Life in Stalin’s Russia)。
有关斯大林时代的恐怖尤其古拉格,这些年我亦读过几本好书,除了索尔仁尼琴,还有鲜为中国读者所知的萨拉莫夫(Varlam Shalamov)那本《科雷马故事集》,又有《华盛顿邮报》专栏作家Anne Applebaum荣获普利策奖的历史著作《古拉格史》(Gulag: A History of the Soviet Camps)。但是《耳语者》与众不同,这本将近七百页的详实之作,建基于大量日记、档案与访谈,酝酿于八十年代中期,成书于二零零七年,重点不在古拉格,更不聚焦已为人知的名流遭遇或政治内幕,用作者的话,《耳语者》是想深入探究苏联小民在斯大林治下如何生活:他们究竟想些什么?他们感觉如何?如我从前看过的一部精彩电影《东方西方》(Est - Ouest),这些苏联小民住在缺少私人空间的挤迫公寓,几户人家共享一套房屋,近乎所有谈话都是隔墙有耳,稍一失言,就会招来灭顶之灾,所以,他们只能过上双重生活,伪装自己,不单对危险邻居,甚至向自己子女隐瞒政治观点、家族渊源、宗教信仰,隐瞒与现行体制相抵触的一切。他们活在恐惧之中,丈夫若与妻子说话,哪怕物价之类生活小事,亦必须耳语。至于当年那些孩子,最好听听他们现在如何回忆:“妈妈常说,每个外人都是告密者。我们害怕邻居,尤其害怕警察。……甚至现在,我要是看到警察,我就吓得发抖。”“有时候,大人要说些事情,然后会告诉我们,‘隔墙有耳’,或是‘管好你的舌头’,要么别有表示,我们就会明白,他们刚说的话,不想让我们听到。”

二

正因为每个外人可能都是告密者,所以人人成了耳语者。斯大林时代的苏联究竟有多少告密者?官方统计欠奉。根据估计,三十年代那段恐怖高峰期,有数百万老大哥在机关、工厂、学校、公寓和公众场所睁大眼睛竖起耳朵,并向当局揭发或举报同事、朋友和邻居。《耳语者》引述一位高级警官所说,每五名苏联机关工作者,就有一名告密者。另据声称,苏联主要城市的成年公民,经常向当局打小报告的卧底占了百分之五(但普遍认为这个比例还要高)。因为城市不同,监视程度亦有区别。再据前秘密警察所言,在莫斯科,六到七户人家就有一名告密者;而在基辅东面的哈尔科夫,八十四万居民只有五十名卧底。说完两个极端数据,再来看看中间值,或许更有代表。一九三八年,伏尔加河畔的古比雪夫城人口四十万,告密者大约一千。不过,以上数据只代表记录在案的告密者(通过告密换取钱财、工作、房屋、特别配给乃至免于下狱),并不包括数百万可靠群众,亦即工厂和机关工作者、学生积极分子、看更、门房等等,更不包括每天都有的自发检举,因为人人知道,忠诚的苏联公民应该提高警惕,检举听来的一切可疑对话,哪怕道听途说,揪出暗藏的阶级敌人。
告密者大致可分两类:自愿者与被迫者。前者告密,要么想捞点实惠,要么出于政治信仰,或是借告密来整人害人。至于后者,或被秘密警察胁迫,或想通过告密来帮助被捕亲人,亦让自己免于迫害。具体说来,告密者(尤其自愿者)的动机千奇百怪,一桩鸡毛小事,一点龃龉,一丝嫉妒,都可让你吃不了兜着走。一九三七年,高尔基地区一名乡村医生拒绝为老友的情妇堕胎(堕胎当时并不合法),这位老友恰好就在该区内务人民委员会任职,为了报复,他指使几名告密者检举医生是“反革命”,还给医生的妻子扣上一顶大帽,说她在当地医院杀害一名工人,结果,这对夫妇双双入狱。工程师尼古拉的父亲是名教士,一九三七年被当局处决,但是尼古拉觉得自己学有专长,应该不会下狱,直到有天,某人看上他的妻子,不幸的尼古拉最终难逃厄运,被“情敌”揭发,成了“人民敌人”。还是一九三七年,丽琶跟厂长不合,因为她拒绝对方的性要求。厂长不高兴,叫来一名告密者检举丽琶,因为三年前,她对“基洛夫事件”有看法,而正是这些看法,足以让丽琶在天寒地冻的科雷马劳改营蹲上十年。
下级官员检举上司亦属家常便饭,成千上万小官员因此爬上高位。阿塞拜疆加盟共和国有位老兄名叫伊万·米亚钦,一九三七年二月至十二月,被他检举的阿塞拜疆党和国家领导人不下十四位,而伊万老兄当然春风得意。他后来说:“我们觉得这是我们不得不做的……人人都在写(告密)信。”说到这里,不妨将告密者得到的部分实惠形象化:一套公寓因为主人被捕腾空,接踵而来的新主人多半内务人民委员会官员,或是分给其他可靠群众,如机关工作者和小车司机。毫无疑问,这些新主人之中,就有检举旧主人的告密者。伊万·马里京是列宁格勒以北某地的工程师。马里京很有才干,喜欢给报刊写点文章,在厂内亦受人尊敬。他和妻子还有两个孩子住在郊外一幢大木屋,房子是他自己盖的。但是,他的财产和声望招来嫉妒,厂里一位同事把他告发,说马里京利用这幢木屋跟芬兰人秘密接头。不过,幕后策划者却是内务人民委员会几位官员,他们强迫马里京以七千卢布贱卖这所房子(新近估价将近五十万),否则就要逮捕他的妻子。马里京最后还是被枪决,他的妻子和孩子被扫地出门,而房子则落入内务人民委员会官员之手,这些官员的后人至今住在里面。

三

说起告密怎能漏过大名鼎鼎的少年英雄巴甫里克。一九三二年九月三日,西伯利亚西部某个偏远贫穷乡村,十五岁的巴甫里克·莫洛佐夫和九岁的弟弟死在森林之中。兄弟俩是被人用刀刺死的,而凶手是莫洛佐夫家的亲友。根据官方宣传,巴甫里克是位英勇的少先队员,因为他检举自己的富农老爸,所以招来杀身之祸。然而实情复杂得多,巴甫里克根本不是少先队员(村里并无少先队组织),他只是一名“要求进步”的少年,经常向警察告发邻居。身为长子,巴甫里克怨恨做过三届村苏维埃主席的父亲,因为父亲抛下家人与另一女人同居,而巴甫里克的母亲既是文盲,又因丈夫离家深受刺激(出于嫉妒,她很有可能鼓励儿子揭发父亲)。一九三一年十一月,巴甫里克向当局检举了父亲的“罪行”(大概因为父亲同情富农,反对成立集体农庄)。审判就在村中学校举行,根据官方报道,父亲在庭上向儿子吼道:“我是你父亲啊。”但是儿子告诉法官:“是的,他曾是我父亲,但我不再觉得他是我父亲。我的行为不是作为一个儿子,而是作为一名少先队员。”巴甫里克的父亲被判劳改,后遭枪决。
巴甫里克兄弟的死因扑朔迷离(检举父亲之后,他更大胆,积极揭发村民私藏谷物或是攻击集体农庄的“反动言论”,而他九岁的弟弟亦成了一名小线人。兄弟俩在村里臭名昭著)。家中亲友是否预谋杀人,虽然确凿证据欠奉,当局还是成功挖出一个“莫洛佐夫富农集团”。一九三二年十一月,“富农集团”五名成员受审:巴甫里克的叔父和教父(所谓谋杀的策划者),他的祖父和他的表兄(所谓谋杀的执行者),还有他的祖母(所谓将兄弟俩诱进树林)。除了叔父不知怎么逃过一劫,其他四人全被处决。
一九三三年秋,巴甫里克成了举国皆知的少年英雄。高尔基呼吁为少年烈士树碑,因为巴甫里克懂得,就算某人与你血浓于水,他一样可能成为你的精神敌人,而这样的人不应该放过。歌颂巴甫里克的故事、传记、诗歌、戏剧、电影和歌曲蔚为大观,他成了苏联所有少年儿童的榜样。三十年代,在巴甫里克的人气指数高峰期,你要是想做一名真正的苏联少先队员,那你就得用检举亲友的无私行为来证明自己。某份地方刊物甚至警告少先队员,谁要是不能告发自己的亲人,谁就要被怀疑,而谁要是被发现缺乏警惕,谁就得挨批。有此大环境,难怪父母只好背着子女咬耳朵,正如一名医生回忆:“我从不对儿子说斯大林的坏话。巴甫里克事件之后,你说什么都害怕说漏嘴,哪怕当着你的儿子,因为他可能在学校无心提起,校方就会报告,而他们会问孩子,‘你从哪儿听来的’,孩子会说,‘爸爸这样说,爸爸总是对的’,而不等你知道,你就会有大麻烦。”

四

识时务者为俊杰。不论何种动机,赶快检举,赶快揭发,抢在别人告发你之前,先下手为强吧,因为他人就是地狱!作家巴别尔说:“现在,一个男人只能跟妻子随意交谈——在晚上,用毛毯蒙住脑袋。”作家普里什文在日记中写道,他的朋友之中,只有二三老友可以畅所欲言,不怕被人告发。玛丽亚生于一个农民家庭,父母都是虔诚教徒。一九三零年,为了逃避农业集体化,一家人靠假证件搬到列宁格勒附近某地,父亲在家具厂做工,母亲安娜在医院工作。安娜是个文盲,觉得布尔什维克的探子长了千里眼生了顺风耳,对她的言行洞察入微,从此害怕抛头露面或在住处以外与人交谈。一九三七年,玛丽亚做过教堂执事的父亲被捕,安娜彻底吓坏了,她不愿离开住处,她害怕在房间谈话被邻居听到,她晚上亦不敢开灯,怕警察注意,她甚至不敢上厕所,因为她用来揩擦的报纸,可能恰好就登了一篇斯大林的文章。还有一位老妇给所在工厂的党委写信,揭发自己的妹妹,因为妹妹曾在克里姆林宫做临时清洁工,给新近被捕的某位官员清扫过办公室。
比起自发告密者,被迫告密者多半“出身不好”,来自富农家庭,要么“人民敌人”的配偶或子女,他们更脆弱更无助,更有理由害怕被捕,亦更难抵御秘密警察的诱惑,即通过告密,令自己成为一名有用的苏联公民。对于这类“弱势人群”,内务人民委员会有既定的招募政策,他们常常挑选被捕者的亲友下手。根据某位秘密警察回忆,招聘过程通常如下:譬如,有个女人的丈夫被捕,秘密警察与这个女人的谈话就这样开始:“你是真正的苏联公民吗?”“是的。”“你准备好证明自己吗?人人都说自己是好公民。”“是的,我当然准备好了。”“那就帮助我们吧。我们所求不多。要是留意到任何反苏言行,你就告诉我们。我们可以一周碰一次头。在这之前,你应该写下你留意到的事情,谁说了什么,谁当时在场。就这些。然后我们就知道你真的是位苏联好公民。你要是在工作中遇到什么问题,我们会帮助你。你要是被开除或被降职,我们亦会帮助你。”
这样的诱惑很少有人可以抵御,尤其初涉人世想要溶入苏联大家庭的年轻人。索菲亚十七岁就做了告密者。她生于明斯克附近一个波兰贵族家庭。十月革命后,索菲亚的父母转而务农。农业集体化开始,他们一家以富农身份被流放到科米地区。一九三七年,一家人又回明斯克附近原居地,但索菲亚的父母随后被捕,再被遣送到彼尔姆附近的“特别安置地”。索菲亚决定逃跑。她先是进了一所工厂学校(伪造无产阶级出身,这是一条捷径),然后又进乌拉尔附近的某地一所医学院。没人问起她的富农出身,甚至没人问她是否具备合法旅行证件(大概相当于中国从前的单位介绍信)。过了半年,该地内务人民委员会把索菲亚叫去,她以为他们要送她进监狱,但人家只是告诉她,她要是不想因为隐瞒出身而被学校开除,就必须为内务人民委员会工作,而她的任务就是跟同学撩起有关政治的话题,然后详尽报告。随后,索菲亚不仅有了合法证件,还从医学院顺利毕业,在彼尔姆从事救护工作,并且嫁给内务人民委员会一位高级官员的公子。回首往事,索菲亚先是毫无悔意,哪怕她知道很多同学因为她的告密而被捕,因为她觉得身为富农女儿,要在斯大林时代生存下去,自己当年的举动乃是必要代价。到了九十年代,用索菲亚的话说,当自由来临不再害怕,她决定把一切都告诉自己的孩子和孙辈。

五

亦有毫无内疚的告密者。跟索菲亚一样,生于一九三零年的瓦伦狄娜亦是富农女儿,从白俄罗斯一路去到西伯利亚的阿尔泰地区阿巴坎城。瓦伦狄娜十三岁才有机会上学识字,她的童年记忆满是饥饿与褴褛衣衫。就算进了学校,瓦伦狄娜仍然受尽歧视,并为自己的出身和父母的贫穷而羞耻,但她努力学习,加入少先队和共青团,因为她觉得只有这样,自己才有希望。瓦伦狄娜相信斯大林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人物,她亦坚信党的报刊关于“间谍”和“敌人”的宣传,她甚至想做一名律师,帮助政府抓获这些间谍和敌人。她后来回忆:“跟斯大林一样,我毫不同情送到古拉格去的那些人。”
一九四八年,瓦伦狄娜十八岁,她离家出走,进了一所会计学院,然后在萨哈林岛的海军基地找了一份见习会计的工作,并且嫁给一位海军军官。她成了海军基地的可靠职工,在 行政大楼工作,有机会接触所有人事档案。有了这些本钱,瓦伦狄娜为内务部招募成了线人,专门告发其他海军军官的妻子。她的工作就是跟这些女人拉关系,向上级汇报她们的私人生活和各种言论。她回忆道:“有时侯,我会接近这些女人,请她们帮我做些我可以买到的东西:很多女人靠缝缝织织来打发空闲时间。别的时候,我会跟这些女人交朋友,让她们请我上门喝茶。或者,我会在她们工作的时候拜访。我的上司给我钱来支付这些‘订单’(我现在还有很多,主要是些外套和毛衣,都是我的‘客户’给我做的)。他亦给我钱买茶点,或别的礼物,这样初次接触我就能够对付,并且赢得这些女人的信任。重点在于拉上关系。真的很容易。只有一条规则:在重要谈话开始之前,你得跟某人独处。只有这样,她们才会畅所欲言。”
瓦伦狄娜做了好几年告密者。她写了数十封告密信,她告发的人随后都被逮捕。与此同时,瓦伦狄娜收入优厚,不仅给年迈父母汇去大宗卢布,还在阿巴坎买了一所房子。一九五九年,她三十九岁,就跟丈夫双双退休。当跟《耳语者》一书相关的研究小组采访瓦伦狄娜,她依然坚持,她的告密乃是被迫,她自己亦是牺牲品,她没法拒绝,因为他们知道一切,她害怕他们把她送进监狱,她要是拒绝,她的海军军官丈夫可能亦会受苦……不过,瓦伦狄娜坚信,她告发的那些人真的都是人民敌人,“证据确凿的间谍”,她不觉得有愧,她的确为自己得到的荣誉而自豪,用她的话说,她从事的是“反间谍工作”。

六

陀思妥耶夫斯基笔下的米嘉·卡拉马佐夫说:“要是上帝被赶出地表,那我们就会在地下见到他!”暗黑与绝望之中,人性光辉不亦如是,哪怕明灭细弱。既然到处都是告密、背叛和诬陷,既然只能耳语,既然连耳语有时都不可能(一九三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在拥挤火车上,作家普里什文偶遇某好友,两人坐在一起,都想搭白,却都不敢多言。两小时下来,他俩只有不断重复这样两句话:“是的,米哈依尔·米哈依诺维奇。”“是的,格里奇·依杜阿多维奇。”),那么,胆子够大的人只好冒险写日记,在日记中与自己对话,亦向纸上亲人和想象中的朋友倾诉。因为担心自己随时被捕,普里什文的日记都以细小字体写就,要用放大镜才勉强看得清楚。对他来说,写日记就是确认自己的独立,坚守内心自由,不对自己说假话。一九三七年十二月,叶甫盖尼娅的父母被捕,她开始写日记,在日记中跟消失在古拉格群岛的父母对话。一九三九年十二月,这位列宁格勒技术学院的学生,因为极端孤独(她是所谓人民敌人的女儿,她的同学都不信任她),在日记中写道:“除了这本沉默的日记,有时侯,我极其渴望找到一位真正的朋友,能够理解我的朋友,我可以与之分享所有痛苦的朋友。”跟叶甫盖尼娅相似,阿卡狄亦渴望与人沟通。当他去听列宁格勒图书馆某个讲座,阿卡狄决定把自己的日记给并非熟识的某位同学看。鉴于他的日记充满反苏言论,阿卡狄的举动既鲁莽又勇敢,但是,正如他在日记中坦白,他之所以这样,是因为“孤独,一天一天没有尽头令我虚度人生的孤独”。
比起上述两位孤独苦闷的少男少女,普里什文相对幸运。一九三八年十二月,他请一位朋友帮他找个秘书,协助他整理日记。但是,普里什文亦意识到,让一个陌生人闯入自己的世界有多危险。那晚,他做了个噩梦:他穿过一个空荡荡的大广场,丢了自己的帽子。他觉得自己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当他向一位警察打听帽子下落,他猛然想到,就像他的日记所写,他是在“请一个陌生人参与到我最私隐的生活细节之中。丢掉用来遮掩的帽子,令我暴露无遗”。几天之后,一名女子前来应聘。要帮这个素不相识的男人整理日记,她同样顾虑重重。她提议工作之前,他俩应该彼此了解。结果,普里什文和这名女子一口气聊了八个小时。他俩堕入情网,并在一年之内结为夫妇。
限于篇幅,笔者早该知趣收笔。鉴于这篇不伦不类的转述满纸“荒唐”,我自作聪明黏了一条相对光明的尾巴(普里什文的婚恋)。但我不得不多说两句,因为这个尾巴拖了一条淡淡阴影,那是我在最新一期《纽约书评》(The New York Review of Books)读到的一篇文章“Putin vs. the Truth”(作者正是写《耳语者》的Orlando Figes)。除了引述二零零五年俄罗斯一项民意测验,即百分之四十二的俄国人,还有百分之六十超过六十岁的俄国老人,希望再有一位斯大林那样的强人领袖,Figes还提到两则趣闻:最近两年,俄罗斯官方向历史教科书作者颁发指引,其中,对斯大林的总体评价是一个“好”字;另外,在某次访谈之中,官方认可的历史教科书一位作者如是说:“我们的目标,是写出第一本这样的教科书,即不将俄国历史看做一系列令人丧气的不幸和错误,而是用来灌输对国家的自豪感。教师必须以这样明确的方式来教授历史,而非给祖国抹污泥。”

写于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三日至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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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保爾情事 [Mar. 15th, 2009|07:37 pm]
一

一年一度的紐約時報十大好書出爐,奈保爾正傳《世事如此》(The World Is What It Is)榜上有名。從時報網站聞訊之前兩天,我正好讀完這本書名亦很奈保爾的奈保爾正傳(書名來自他的小說《河灣》開篇名句:The world is what it is; men are nothing, who allow themselves to become nothing, have no place in it)。正傳副題當然亦不含糊:The Authorized Biography of V. S. Naipaul。只是,賢明讀者看到“授權”(authorized)二字,切莫經驗用事,以爲又是隱惡揚善塗脂抹粉之類印刷垃圾。閣下要是老老實實讀過奈保爾幾本書,不論小說還是遊記,閣下應該知道,奈保爾不吃這套,亦不擅這套。再有,爲奈保爾立傳的這位老兄,年過不惑的英國作家Patrick French,他的前言寫得亦很清楚,自從接下這宗訂單直到交貨,奈保爾多次接受他的詳盡訪談,但從未對French發號施令,叫他這樣不能寫那樣不得碰。另外,早在一九九三年,奈保爾就把自己所有文稿和書信(前後累計超過五萬頁),連同第一任妻子Pat的日記等等,賣給美國俄克拉荷馬一間大學保存。有奈保爾授權,這一大宗檔案,French不僅自由檢索(包括不對公衆開放的部分),亦可自由引述。最後,正傳殺青,奈保爾讀完文稿,亦未提出任何“修改意見”。
奈保爾是我的obsession,不光因爲他的文學天賦和獨到眼光,亦因爲他始終不離的主題我有切膚之感:孤獨,焦慮,流離失所,無家可歸。奈保爾所有作品,我讀過大半,他不抱一廂情願的美麗幻覺,不人云亦云歡呼天下大同世界是平的,他讓你正視現實,雖然現實令人不安和痛苦,這些我亦深有共鳴。這本奈保爾正傳到手之前不久,我讀了美國作家保羅·瑟魯(Paul Theroux)那本《維迪亞爵士的影子》(Sir Vidia’s Shadow)。瑟魯說起他跟亦師亦友的奈保爾多年交往,文筆略顯誇張(跨越五大洲超越三十年),但亦是深入瞭解奈保爾的難得之作。然而讀過正傳我才明白,瑟魯的敍事與評論,儘管依然不失欽仰,但亦有虛構並含小小報復(報復維迪亞爵士亦即奈保爾與他突然絕交)。不過,書中提到奈保爾參加威爾士某個文學節說的一段話,我卻毫不懷疑真僞:“我覺得文學應該私下閱讀。文學不是給年輕人的。文學是給老人,給經歷豐富的人,給受傷的人,給受損的人,他們閱讀文學作品,是爲了給自己的經歷找到共鳴,找到某種安慰。”多麽偏狹,多麽落伍,又是多麽奈保爾!瑟魯寫道,那天的讀者見面會,作家拉什迪亦在。散場之後,拉什迪一臉不屑,當然亦不屑奈保爾這番話。可是,這個細節是真是假,我倒覺得不重要。
就像瑟魯回憶錄不止一次提到,奈保爾總是告訴他:“不要美化,要講真話。”Patrick French爲這位不乏爭議的諾貝爾文學獎得主立傳,筆觸冷靜而不失同情,但亦並未美化他的“客戶”。奈保爾有名的臭脾氣,他的精明,慳吝,自私,自戀,逆反,毫不妥協,難以相處,等等等等,書中都可讀到。然而,奈保爾如果純是如此惡人或者頑童,他若沒有寫出這麽多影響深遠的小說和遊記,他若不是二十世紀不可多得的文學大家,這本正傳還有什麽價值?就算傳主直言不諱,就算立傳者毫無偏袒,亦不過心理異常行爲怪異的公衆人物自曝隱私,弄不好,傳主還要被人譏爲自我炒作,立傳者還要落個替人張目的槍手惡名,這個世界不缺這樣的調料和笑料。《世事如此》問世以來,英美讀書界好評雖多,但的確亦有論者高舉陰謀論大旗:七旬老翁奈保爾功成名就,他還嫌不夠,還要搏出位,讓自己和自己的作品留名萬世。
我不覺得(讀完正傳方知,奈保爾試過幾次撰寫自傳,但都無法繼續,不單因爲審視自己實在痛苦,亦因爲他不願寫本避重就輕之作)。就算是,那又如何?最起碼,就文學生涯而言,即將謝幕的奈保爾,又獻給世人一部難忘之作,雖然這次不是由他執筆。讀完《世事如此》,我除了讀到一個愣頭愣腦的印度裔小子,上個世紀五十年代,好不容易得了一筆獎學金,從加勒比海殖民小島千里達(Trinidad),去到大英帝國的中心加入文明(I came to join civilization),最後成爲影響深遠的作家,我亦讀到一位真正視寫作爲生命的文學天才,只有投入寫作才能得到安慰和昇華。很少有作家像奈保爾,爲了寫作勇往直前,不惜犧牲一切。這種熱誠近乎瘋狂近乎惡魔,遠遠超越世俗標準。然而,奈保爾要是留在缺少出路的殖民小島,他再有天賦,亦很有可能淪爲被人譏笑的瘋子,正如他前幾年跟傳記作者坦言,他會崩潰,他會瘋掉,因爲他當年所在的那個原始社會最擅陰謀詭計,而那不是他的特長。像奈保爾這樣的才華與個性,亦只有西方可以包容他,令他有機會嶄露頭角成爲大家,令他找到真正讀者,甚至被他的仰慕者(包括他的妻子和情人)寵得像個任性孩童,既讓他的文學天賦,亦讓他的惡與善與美與頑皮盡情展露。他是令人愛恨交加的文學大家。若以街道師奶的眼光審視,若以陰謀論者的邏輯,他甚至可恨可鄙,根本不配做個丈夫,更不配榮獲諾貝爾文學獎。如此結論當然痛快。但是,既然世事如此,還是回到世事本身罷,看看正傳之中一大焦點:奈保爾如何跟激勵他或寵壞他的兩個女人糾纏。少了這兩個女人,這本奈保爾正傳必然黯淡無光。

二

奈保爾與第一任妻子Pat相遇,是在一九五二年初,他所在學院某齣話劇表演的最後一夜。其時,兩人都在牛津就讀,都來自貧寒人家,都靠個人才智進到這所名校。Pat讀歷史,是牛津戲劇社成員,奈保爾唸文學,來英國不到兩年。那出話劇的海報是由奈保爾設計,相關宣傳他亦幫手。正是那晚,他看到一位英國少女,纖弱可愛,手捧一疊節目單。他們先是閒聊,隨後,他邀她茶敘。這一年,他倆十九歲,Pat比奈保爾稍長,但只大他十七天。
同年三月,她回伯明翰父母家休假,他給她寫了有生以來第一封情書。他說他很想她,有時侯,很奇怪,他似乎嗅到她的味道(他叫她別惱,因爲那是好味道)。他亦說起寫信那晚,他想起她在學院的那間宿舍,沒了她,就沒了所有魅惑、溫馨和安逸,等等。而因爲這些,他是多麽愛她!他說他沒喝醉,就讓他毫不英國,就讓他在可笑的癡情之中沈迷罷:“我愛你,我親愛的Pat,我的愛一天比一天強烈。”當然,這封情書,他沒忘記請她閱後銷毀。下學期,要是哪天她使性子,她或許語帶嘲諷,把這封信讀給他聽。他想起這個就很討厭:“寫得真誠的男生,聽起來通常很傻。”但是她的回復令他鼓舞,她說他第一封信令她興奮無比,她很高興他沒自作聰明寫得文藝。Pat的父親在法律公司任職,反對女兒跟這個印度佬交往,但是假期結束之前,他倆電話往來,他甜言蜜語。
同年夏天,兩人更爲親近。他在學院宿舍寫信給她,說只有她才能拯救他。他那時非常孤獨,缺錢,想家,亦曾精神崩潰。假期來臨,除了借住倫敦親友家,他這個有色印度佬就算找到居處,跟上流然而清貧的英國人家同住,他亦局促不安。七月初,Pat又回伯明翰老家,在農場打短工,鋤草,掘土豆。父親繼續阻止女兒跟印度佬見面。除了通信,他們只好約定有機會再聚。新學年開始,他寫信說他的小說慘遭退稿,他怎樣喝醉,怎樣誤闖陌生女人房間一頭倒在人家床上。他說他從來不是醉鬼,可是進了牛津,他三個學期醉了六次,假期在農場夏令營,他天天都醉。他說他不知道該不該告訴她這些,但是除了她,他還能講給誰聽?
他們通信當然亦談文學,談他的作家夢,談他兒時怎樣初識人世悲哀。她相信他的文學潛能,給他打氣,她愛他,她不忍看他精神崩潰,他得自己尋找療方。但是她不知道,夏天過後,他試過用煤氣了結自己生命。有天,他穿上兩年前那套出國西裝,開了房內煤氣。他躺在床上,打算玩回俄國輪盤賭:煤氣錶是投幣式,他只等煤氣跑完。他要是活,他就活;他要是死,他就死。但是煤氣跑完他還沒死。他覺得這是預兆。之後,他強迫自己推遲自殺計劃,因爲死在那天沒有意義。他晚年回憶:“我一天推一天,告訴自己:‘Pat下週要來看我。’”他再沒試過自殺。
奈保爾家人發現他與Pat交往純屬偶然,她給他的一封信被學院誤郵到千里達。一九五二年九月六日,兒子寫信回去,不滿家人私拆信件,順帶解釋Pat何許人也(當然,他們不贊成他將來娶個非印度女子)。他告訴家人,迄今爲止,他倆關係雖然不是柏拉圖式,但亦堪稱貞潔。僅僅過了三天,他一臉尷尬去到藥房買了避孕藥膏:他倆不再貞潔。而之前,他是寡言處男,她是拘謹處女。據他晚年與傳記作者談話,他和Pat的性事起初並不成功,因爲他倆笨手笨腳,她很緊張,他亦毫無經驗,要麽欠缺這類天份,不曉得如何令她放鬆,或許他不想讓她放鬆。
第二年,他們書信往來不斷(那是五十年代,沒有手機、電郵和Instant Message)。儘管痛苦,她願意放棄她的舞臺夢(她想當演員),因爲他說自己還是有些印度人,見她濃妝華服抛頭露面,他害怕她不再是她,他害怕她離他而去(二零零一年,Pat早已過世,他痛悔不已,在筆記中寫道:“我真希望我鼓勵過她。太遲了,唉……)。他還是一邊求學一邊寫作,他的短篇在BBC播出。臨近畢業,他在英國的工作前景卻很黯淡。她激勵他,叫他不要懶散,靜下心來寫作。她亦告誡他不能欠債,向他追討他欠她的一英鎊。他轉彎抹角問她,她的信可不可以寫得更親密,他想她什麽都寫,他想知道她更多隱私,“就像現在,並非想嚇人,我願告訴你,嚐你的嘴,摸你的乳房,是多麽舒心,又是多麽‘發狂’”。她的回復依然英國,講她妹妹年幼淘氣,把石頭裝進胸罩在家亂竄,但她不提胸罩,只說“我討厭提及的那件衣服——我倆都討厭這個名字”。她亦說起孩子,他們的孩子將來應該如何如何(不幸的是,她後來不能生育)。她說她太愛他的純潔與誠實,她想匍匐在他腳下。

三

一九五三年十月三日,奈保爾父親去世(他視父親爲文學啓蒙恩師,父與子的書信後來結集,名爲Between Father and Son。根據《世事如此》注釋,這本書信有所疏漏,即將面世的新版既有修訂亦有擴編),一家人的生活更顯拮据(七個兄弟姐妹,奈保爾排行第二)。這段時間,奈保爾的學業已近尾聲,但他在英國依然找不到工作,他的哮喘亦時有發作。他只好留在牛津,三心二意在讀英國文學研究生,旁及西班牙文學。夏天,他得到殖民部一筆旅行資助,到西班牙做研究。他在馬德裏過聖誕,他寫信告訴Pat,她是世上最好的女人,是他理想的妻子。在馬德裏,他給她買了一件和服,她一直留著(穿上這件和服,她覺得性感)。過了將近三十年,他到巴西去跟他的阿根廷情人約會,她的日記寫道,他出門之前,他倆沒有擁抱,她只碰了碰他的肩膀一側。隨後,奈保爾有位千里達老友來訪,可憐的Pat穿上這件和服,但是那位老友一言不發,謝絕了她的引誘。
一九五四年,多少因爲一位退休教授的種族偏見,奈保爾的研究生學業終止,但他還在牛津呆了一陣,在學院圖書館打雜。離開牛津,他又去倫敦親友家的地下室暫住。他寫信告訴母親,他要是回到沒有出路的千里達度過餘生,他會死掉,但是英國充滿種族歧視,他亦不想呆下去。這一年,他到處托人找工作,包括想去印度,進BBC,到美國加入電視業,還向二十來家廣告公司求職,但是一無所獲。人家實話告訴他,他想做個廣告人是在以頭撞牆,因爲他的姓名面孔和膚色都是問題。當然,他不得不考慮是否返回千里達,去母校做個教師,試著寫一兩本好小說。他亦想過跟Pat住在一起埋頭寫作,雖然冒險,但他知道自己有這個天賦,他遲早都會成功。就他找不到工作這點,Pat的反應既實際亦天真:參加面試,他千萬要注意自己的衣著。
爲了這個印度佬,Pat跟父親終於攤牌。她寫信告訴奈保爾,她絕對相信他終將大有作爲,她亦堅信他倆會是傑出一對。八月,伯明翰大學給她一份獎學金,她從家裏搬到市郊與人合住。九月,靠牛津朋友幫忙,奈保爾找到一份臨時工作,在國立肖像館(The National Portrait Gallery)整理資料。十一月,天氣轉冷,他的工作亦沒了,只好去新聞電影院打發時間。Pat勸他回千里達碰碰運氣,但他怒不可遏,因爲他十二歲就發誓離開那裏(他後來回憶別人問他爲什麽不回去,爲他的國家效力,他說:“什麽國家?種植園?你如何效力?”)。他告訴Pat,他的困境源於諸多歷史因素:奴隸販賣,廢奴,英帝國主義,印度淪爲殖民地,加勒比種植園需要廉價勞工,他的印度祖先因此移民,等等(誰能想到,隨後五十多年,他當初這番話,幾經變奏,幾經昇華,竟然成了他所有作品的主旋律)。只是,他跟她袒露的內心創痛,他後來再沒公諸於衆:“出去找份文職工作,你寫道,還說,這些工作大把。我不願讓你吃驚……但是當權者覺得我的條件只配在廚房做搬運工,跟路匪一起。我的外形別有宣示……這是我的錯。我爲什麽不回我來的地方,不再令人討厭?黑鬼應該明白他們的位置。”
這是最艱難的時刻。Pat比他樂觀比他實際,要他立刻行動拯救自己,她覺得到了聖誕就有轉機。她亦向伯明翰協助加勒比新移民的人士咨詢,還以他的名義給大公司寫求職信,或是想在稅務局給他找份文職工作,但是他太驕傲,他是作家奈保爾,他既不接受他所謂“伯明翰窮人守護者”的幫助,他亦不是爬下香蕉船想進工廠打工的那幫人。但他覺得兩年以前的精神危機又將來臨。他甚至寫信讓她寄點錢,夠他吃上兩三天的伙食費。
一九五四年十二月,Pat的樂觀預計終於應驗,他跟BBC一個文學節目“加勒比之聲”簽了合約,他的工作包括評論新出版的小說(譬如日本作家谷崎潤一郎的《細雪》:“毫無疑問值得稱道。”),採訪作家,主持討論西印度群島文學。二十五年後,在某出電視紀錄片之中,奈保爾告訴他的恩人,慧眼獨到的加勒比之聲編輯,原籍愛爾蘭的Henry Swanzy(來自加勒比的另一位諾貝爾文學獎得主Derek Walcott,亦曾受過 Swanzy的恩惠):“這份工作真的救了我的命。我那時多多少少活在絕望邊緣。”
年底,他不再寄人籬下。他先是租了諾丁山一位巴巴多斯醫生的房子(五十年代,有色外國佬在倫敦不易租到房子)。週末,Pat來倫敦幫他搬家,給他做飯。當他老了,回憶這段經歷,他潸然淚下:“有生以來第一次,我有了一個類似家的所在。……那是令我非常非常感動的時刻,神聖的時刻。很美好。……我第一次覺得自己有了一點支配。”幾週以後,通過BBC門房紹介,他再次搬家,住進一室一廳帶廚房的房子(浴室與人共用),因爲他想“搬到更好的地方,你可以在那裏打字,天花板更厚實,樓梯鋪了地毯,房門可以上鎖”。他在這裏住了兩年半。
一九五五年一月十日,奈保爾和Pat結婚。雙方家庭都不知道。他沒給新娘準備結婚戒指,他晚年跟傳記作者這樣解釋:“我對珠寶不感興趣。我不覺得這很重要。我只是沒錢。”Pat後來自己買了一個戒指,但很少戴。結了婚,她仍回伯明翰,繼續研習歷史和哲學,週末才來倫敦,來之前給他的信,常常開列購物清單,叮囑生活小事。仿佛不詳之兆,婚後不久,他竟然弄丟結婚證書。六月初,他坐在BBC一間工作室的打字機前,開寫他的處女作《米格爾大街》(Miguel Street)。七月,Pat搬來倫敦,在London County Council做候補教師。千里達的家人風聞他們結婚,但要等到十月,奈保爾才寫信向母親坦白。Pat亦把結婚一事告訴自己父母。這年聖誕,奈保爾應邀去伯明翰的岳父岳母家作客。那時,他已收到出版社預付的部分稿費,他的文學生涯跨出了至關重要的第一步。

四

早在二零零一年獲得諾貝爾文學獎之前,奈保爾就公開承認自己曾與妓女上床。一九九四年,他接受紐約客雜誌訪談,形容自己是個大嫖客(So I became a great prostitute man),但亦承認跟妓女做愛不得真正滿足。他和Pat都在保守壓抑的環境之下長大,她恥於提及胸罩一詞,他覺得射精這個概念荒誕。據他前幾年自白,他和Pat去看電影,銀幕上不論出現何種親密場景,他都受不了。他會眼光低垂,要她等銀幕男女接完吻再告訴他,因爲接吻很私密,爲什麽要請他來旁觀(有趣的是,J. M. Coetzee的自傳小說Boyhood亦有類似場面:當電影中男女接吻,小提琴低廻如訴,小說主人公就在座位上局促不安)。他和Pat的性愛不算圓滿,但他羞於跟她討論(要等晚年,他才對傳記作者坦白,他知道他跟Pat在這方面有問題,他不知道怎樣吸引、挑逗和滿足女人,沒人教過他,他要很久以後才明白,就像一位的士司機偶然告訴他:永遠要先讓女人滿足)。一九五八年夏天,他開始去找妓女。Pat上班了,他在報上找出妓女電話號碼,下午就去拜訪。他不常去,因爲他沒錢。雖然不得真正滿足,但有時侯,他幾乎心懷感激,因爲她們幫了他,他多少得到滿足和安慰。他那時爲什麽不來一場婚外戀?他沒時間,沒這天份,他不懂。他只有一次還算正常的嘗試,他在BBC遇到一位中年的加拿大女作家,但是他的床上表現令他羞愧,亦令他更爲苦惱。
套句中國流行語,奈保爾公開承認嫖妓,後果很嚴重,不過這是後話。《米格爾大街》之後,他佳作不斷,包括已成經典的長篇《畢士華先生的房子》(A House for Mr Biswas),筆觸辛辣的印度遊記《幽黯國度》(An Area of Darkness),但他依然居無定所,經濟困窘(爲了養家,Pat還得工作,後來才不教書,跟隨丈夫前往加勒比和印度等地旅行)。在親朋眼中,Pat溫和,友善,羞怯,做得一手好菜;奈保爾脾氣暴躁,常常需要Pat母親般的安慰。正如《世事如此》還有瑟魯回憶錄所論,這對性情迥異的夫妻,結婚四十餘年不曾分手,很大程度,在於他們相互依賴,在於Pat無私奉獻,她對丈夫的愛甚至崇拜(崇拜他的文學天賦),亦在於奈保爾後來雖有新歡,但他離不開Pat,不只在生活上依賴她,更在創作上需要她,因爲他相信Pat的文學鑒賞力,他需要她的協助(一九七七年,奈保爾準備開寫《河灣》。之前兩年,他跟情人Margaret到處旅行,跟Pat很少碰面,但是這次,他要Pat從倫敦的公寓回到Wiltshire的鄉間住所,他說她不在場,這本書就無法繼續。仿佛著了魔,她亦真的回來陪他。這是她的命,她的選擇,她的犧牲。不單如此,她還在日記中詳細記錄《河灣》的創作艱辛。或許,這是文學史上最無私最動人的記錄之一)。
他在性愛方面真正得到滿足,亦令他的寫作氣象一新,要到一九七二年四月,他去阿根廷,爲紐約書評(The New York Review of Books)撰寫關於阿國政局的文章,他與有夫之婦Margaret相識於布宜諾斯艾利斯。他們在波赫士(Borges)助手Norman的公寓初識(奈保爾很坦率,告訴Norman他和Pat分床,他寫完一本書就去找妓女,他的婚姻有問題)。Margaret是歐洲血統(父親蘇格蘭人,母親爲英國、匈牙利及荷蘭混血兒),時年三十(小他十歲,個子亦比他稍高),漂亮,迷人,結婚十一載,育有三子,但已換過幾個情人。他對她一見鍾情,雖然不知怎樣示愛(據Norman回憶,起初,Margaret對膚色黝黑的奈保爾根本不感冒,她亦只對暢銷書作家有興趣),但有Norman牽線,這段延續二十四年的婚外情就此開始。他跟Margaret相識那天,Pat正在千里達跟婆婆一起,她給他寫信,要他照顧好自己,注意這樣小心那樣,每天抽點時間放鬆。
他跟Margaret的關係不同尋常,如他多年以後自白,他後來所有作品,不再像從前那樣枯澀,某種意義上,都與Margaret有關。Margaret是他夢寐以求的女人。他倆一個喜歡施虐,一個喜歡受虐,無論肉體還是精神。她對他既愛又恨,願意做他的奴隸,不惜抛下丈夫和三個孩子,而她給他自信和力量(雖然Margaret始終沒能爲他生個孩子,但因爲有她,他才知道他並非不育),令他在文學道路上勇往直前。但是他亦清楚,他和Margaret彼此迷戀不是因爲心智(如他所說:It was not a meeting of minds),否則他真有可能離開Pat。隨後幾年,他和情人滿世界約會:歐洲,南美,千里達,爲了去阿根廷見她,他甚至繞道新西蘭。他不常寫信或寄書給她,但她書信不斷(有的他甚至拆都沒拆開),包括寄上自己的性感照片。她連篇累牘(文法時常令他發噱),愛怨交加,不乏挑逗之辭,譬如上街吃到圓錐icecream,有趣得就像陰莖,還說爲想起他,她有意選了巧克力色(她後來有封信,果然亦用深褐色墨筆,畫了一個實物大小的penis,戴著太陽鏡,扣了一頂萊檬綠牛仔帽)。她亦給他寄Ravi Shankar演奏錄音,故意逗他,說他又黑又醜。她惱他不理不睬,說她有的是機會,他不過找到一個女人更願接受他的傷害,他得到他想要的:家裏有個媽媽,南美有個婊子。
一九七三年十月,奈保爾從烏拉圭回到Wiltshire,準備開寫取材於真實事件的小說《遊擊隊員》(Guerrillas)。他向Pat坦白了他跟Margaret的私情。Pat沒有離開他,只是短暫逃到他倆剛在倫敦買的狹小公寓,隨後又回Wiltshire。根據Pat日記,雖然痛苦(她現在經常依賴藥物鎮靜),但她決定保持沈默。沒了身爲女人的自信(不能生育,丈夫又有外遇),她更內向、自責和屈從,而他既折磨她又需要她(他晚年承認,他得到解放,而她卻被毀了)。他甚至想以惡言惡語讓她主動消失,如她的日記所記:他說她沒有才華,說她不像作家妻子更像職員老婆。就像後來記錄《河灣》,她亦記錄那個漫長冬天,《遊擊隊員》的創作艱辛。他倆都活在這本充滿暴虐的小說之中,他工作起來近乎瘋狂,“他看重我的意見,我的贊許就跟Francis一樣重要(筆者注:Francis是出版社編輯)”。她的日記從未提到Margaret的名字,最多“那個女人”,“他的朋友”,“她”,“那個人”。他推心置腹,仿佛Pat不是妻子而是摯友,跟她講起那個女人(他決定還去找她)。他想在這本書中描寫性虐,可他很緊張,總在繞圈子。等他寫完讀給她聽,她嚇著了,想要離開狹小憋悶的房間。但是他倆的性愛死灰復燃,她穿上他從前給她買的日本和服,“我們做愛,更大膽,更親密。薄暮降臨。房間很冷”。她在日記中用起首字母寫下一串密語“H h n d t w h”。根據傳記作者推測,應是“He has never done this with her”(他從未跟她做過這個)。

五

隨後二十多年,奈保爾與兩個女人若即若離,既抛不下Margaret,亦放不開Pat。一九七四年秋,Margaret爲來英國見他,不惜跟一位阿根廷銀行家輾轉歐洲幾國。等他察覺,她甚至告訴他,只要能來見他,她情願跟那個銀行家睡上一百次。他極度沮喪,對她動粗,用他的話說,兩天下來,他的手都腫了,她那張臉根本不敢見人(他後來坦白,他恨自己如此舉動,這是他的弱點,亦是他的文化烙印)。但她毫不介意,因爲那是他對她的激情。等Margaret的姐姐把妹妹救出Wiltshire,他打電話給Pat。根據Pat日記,他說他非常糟糕,要她從倫敦回來。他渾身顫抖,給她說起發生的一切。可是Pat最後寫道:“I love him – at last.”她最終還是愛他。難以置信?然而世事如此。恰如他們一位朋友接受正傳作者採訪所說,Pat願意爲他做一切,她就像納博科夫的妻子,絕對相信丈夫的天才(Pat後來的日記提到他,亦的確以“the Genius”一詞替代他的名字),爲了讓丈夫的才華充分發揮,她願意獻出所有,她對他的期盼甚至多過他對自己的期盼。
最佳範例,還是前面提到的《河灣》。這本關於非洲的傑作,歷史、現實、政治、種族與個人命運交織,充滿不幸言中的先見之明,可謂奈保爾的最好作品之一。只有通過Pat的日記,讀者才能窺見《河灣》背後,那段超乎尋常的焦慮、安寧和自我犧牲。這段時間,他倆多有恩愛,亦去河邊散步,到倫敦看布努埃爾一齣電影(他正打算描寫小說主人公Salim跟情人Yvette的暴力場景,這部電影令他有所啓發,但素材來自他對Margaret的施暴)。然而奈保爾依然喜怒無常,動輒因爲小事怪罪Pat,她的反應則是更多自責。她照顧他的起居,必要時候記下他的口述(《河灣》的結尾乃是脫口而成,其後少有更改)。這就是她筆下的奈保爾:寫到性,他要她讓他獨處,否則他會尷尬。淩晨一點,她服了鎮靜藥已經入眠,他把她叫醒。她給他煮麥片粥,筆錄他的口述。他們亦就此爭論一番,然後他再看一遍,重新口述。過了三點,兩人才回復平靜各自上床。“當他思考和口述的時候,他多半閉著兩眼,他的表情大概變了三次,就像天氣一樣。一開始,他全神貫注,專心致志,眉頭緊鎖。講到一半,他的臉很安詳。最後,則是相當堅定而且有力……作家過的是可怕的生活,他說,然後很是愜意”。
七十年代末,奈保爾換了出版商。隨後,他收入激增,聲名日盛,並在Wiltshire買下一所荒廢農舍Dairy Cottage,經過改裝,終在一九八二年二月遷入新居。年過四十的Margaret,依然隨他前往非洲美國等地,但是兩人關係不比從前,更多齟齬怨懟。Pat的不幸雪上加霜,她想重返教業,或是當個自由記者,然而都不如意(據友人回憶,Pat提起筆來過於精細,她更適合研究工作。除了協助丈夫,Pat還應Harold Pinter的夫人Antonia之邀,去倫敦圖書館爲Antonia將要撰寫的專著Love Letters搜集資料)。
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奈保爾不曾旅行,除了偶爾款待到訪友人,多數時間,他都和Pat呆在Dairy Cottage。這段時期,Pat試圖撰寫自傳,在日記中斷續回顧她的一生。她覺得自己很幸運,有機會到很多地方旅行,跟某人朝夕相處,“爲了方便,我將稱他爲天才”。這個天才可以從事她渴望的寫作,而且寫得很出色。可是他的個性令她無所適從。他並非大男子主義,但她想什麽他無所謂。他與人交談很坦率很有趣甚至肆無忌憚,他有同情心,但他從不交換意見。他看很多事情都很鮮明,雖然不至極端,她亦受其影響。她質疑自己有沒有見解,她覺得自己無力申辯。曾在奈保爾家作客的印度友人回憶,Pat對丈夫很尊敬,她敬畏他,就像一個爲了丈夫犧牲自己的印度妻子,而且比多數印度妻子還要印度。

六

一九八九年,奈保爾夫婦從印度回來不久,Pat知道自己得了乳癌。手術雖然順利,但她少了右邊乳房。隨後幾年,病情沒有惡化。就像Pat日記從不提及Margaret的名字,“癌症”一詞亦從未在她日記中出現。一九九四年,奈保爾接受紐約客雜誌訪談,提到從前嫖妓一事,成爲不少媒體的頭條新聞。Pat從不知道丈夫跟妓女上床,她不聽他的勸阻,偷偷讀了報紙。之後不久,她舊病復發,再亦沒有好轉迹象。奈保爾終將因爲這番自私言語負罪餘生:“她受盡折磨。可以說是我殺了她。可以這樣說。我多少覺得是這樣。”
現在,除了旅行,他跟Margaret很少見面。一九九五年七月,奈保爾前往印尼,爲新書Beyond Belief搜集素材。兩年後,他的一則筆記,記錄了他跟Pat道別的情景:他在倫敦機場跟她擁抱,很多年來第一次。她倒進他懷中,他感覺得到,她病得有多重。後來,她打電話給航空公司,問飛機是否抵達,但是航班延遲了。等他到了雅加達,他和Pat終於通上電話,兩人滿是舊日情愛,雖然另一個女人很快又將從阿根廷飛來跟他相會。
兩週之後,Pat住進醫院。奈保爾還在印尼,他給她發了傳真。這麽多年過去,他對她的愛再度復活,他向她表達“tremendous and enduring love”,“I love you six”(這是他倆從前愛開的玩笑)。他說他很傷心,請她告訴他,她覺得他能做些什麽,“With v. great love and gratitude for all that you are. V. SIX”。但是Pat讓他繼續他的工作。他接著旅行,告訴她寫作素材正在成形。Pat的日記寫道:“這份傳真顯然令我感動。我讀了就像閃電。它滿足一切需要。你問你能做什麽,這就是你能做的。”
奈保爾與Pat的舊情複燃,但是Margaret還在身邊,他心懷愧疚。某天,他在雅加達的酒店給還在醫院的Pat打電話,Margaret在一旁冷言冷語:“嗯,幾乎就像舊情人一樣。”他極爲憤怒,雖然這次他表面平靜,但已開始排斥相隨多年的情人:就算Pat病逝,他亦不會娶Margaret爲妻。他很清楚這對Margaret不公平,但他沒有選擇,用他的話說:“我無能爲力……我跟Margaret在一起,直至她人到中年,幾乎是個老婦。”
印尼之後,奈保爾要去伊朗和巴基斯坦,他請Margaret跟他同行,但是後者拒絕,說她從不喜歡巴基斯坦人。他只好獨自上路。仿佛天意,十月二十六日,在拉合爾美國總領事官邸某個聚會,奈保爾跟四十二歲的巴基斯坦女記者Nadira初識。隨後兩週,他們見面九次。她跟他講她的故事,在那樣的社會之中,一個職業女性的艱辛與堅韌。奇怪的事情發生了,這個從不願意吐露心聲的作家,終於向Nadira傾訴,講起Pat和Margaret,還有他的家庭。他告訴她,他的妻子就要死了,而他亦無法讓情婦如願。他說他不該娶Pat爲妻,但是Pat對他是個巨大支持。他在性方面不快樂,可是Margaret改變了一切,雖然他跟Margaret走到末路,但因爲便利,他還得走下去。他亦告訴Nadira,他對Pat很生氣,因爲她要死了,因爲她死得不夠快(他想繼續生活)。用Nadira的話說,他的妻子即將死去,他只能用生氣來應對。他無法應付傷心、痛苦和壞消息:他會一槍幹掉前來報信的使者。
Nadira幫他安排他的巴基斯坦行程。她帶他去Bahawalpur,他倆望著月光下的沙漠,他告訴她:“我從未想要孩子,但我要是想要,我想讓你做他們的母親。”十一月二十四日,在卡拉奇,Nadira去朋友家參加一個感恩節派對,淩晨三點左右,電話響了,他要她馬上去他所在酒店,他想跟她談談,但她只同意早上八點半再見。等到見面,奈保爾還穿著昨晚的衣服,頭髮蓬亂,表情狂野,問她願不願意有天成爲奈保爾夫人(Lady Naipaul)。她沒馬上同意,但是那晚她和他一起。電話響了,她接的電話。Pat在那邊,問丈夫接電話的是否Margaret,他說不是,是另一個人。
聖誕之前,奈保爾從馬來西亞回到Dairy Cottage,Pat已病入膏肓。這年初,Pat剩下的那隻乳房又經手術,還有脖子和腋部化療,但她後來拒絕繼續治療,她在電話中告訴奈保爾的妹夫:“我爲什麽得活?”過了新年,他又飛往巴基斯坦,不僅爲了他的書,亦爲了Nadira。這期間,他跟Margaret通過幾次電話,但是他沒跟她提到Nadira。一月十九日,他回到英國。之前幾週,Pat告訴友人,她的日子所剩無幾,他在巴基斯坦又有新歡,他想跟這個女人共度餘生,她並且暗示,她一旦死了,他們就會好過一些。
一月底,Pat的病情急轉直下,醫生告訴奈保爾,她有肝癌,活不了幾天。她躺在Dairy Cottage,由兼職女管家照顧(後來又多請一位護士瑪麗),除了服用鎮痛藥,有時亦寫點日記,多爲三言兩語。要是天氣好,她會下樓跟奈保爾聊天。她說她喜歡非洲,喜歡印度,喜歡加勒比,喜歡他的家人。哪怕最後幾天,他還在給她唸關於印尼的筆記,他唸得太久,直到她痛得叫喚,他才停下來。她繼續給他意見,好的建議,當然是跟文學有關。一月三十日,奈保爾開始寫日記:她的記憶減退。病榻前的書(洛克,Ibn Battuta遊記)。她問他:“你怎麽樣?還好吧?在工作吧?”聽他說是,她一臉微笑,面容美好。他亦問她感覺如何,問她是否滿意,她說是。他又問她一生是否快樂,她沒直接回答:“或許是我的錯。”他給她讀狄更斯的Nicholas Nickleby和The Pickwick Papers,他倆二十二歲那陣,他哮喘發作,她曾讀給他聽。“當我安頓她睡覺,她吻了我。她摟著我吻我。她二十多年沒這樣了”。他告訴她,他在巴基斯坦遇到Nadira,但沒提到婚事。
Pat去世前一天早晨,他想幫她起身梳洗,但她太痛動不了。瑪麗來幫忙。回到床上,她的腳還是濕的。他的眼淚奪眶而出。她說:“維迪亞,你犯了一個錯誤。維迪亞,你犯了一個錯誤。”“我總是犯錯。”他哭了。她微笑,用手摸他的臉鼓勵他。那晚,Pat陷入昏迷。第二天早晨,一九九六年二月三日,將近七點, Pat離開人世,終年六十三歲。瑪麗來叫他,把他領進Pat的房間:“她的手又冷又濕。死亡降臨。她的臉變形得厲害。難以忍受……瑪麗問我要不要跟她獨處。我不要……”
Pat的葬禮(火化)定在二月八日上午。總共十來人參加,沒有音樂,沒有朗誦,亦沒有致辭。用奈保爾的話,那亦是Pat的願望,她喜歡簡樸。第二天,Dairy Cottage迎來一位新人:Nadira。四月十五日,他倆正式結婚。遠在南美的Margaret從報上得知,既不意外但又痛苦,而她的家人亦很憤怒。但是最後,通過奈保爾的出版經紀,她得到一筆錢。根據正傳作者敍述,即使過了十年,Margaret依然寫道,她跟他在一起那些年,是她一生最可怕亦最美好的歲月,他教給她一切,無論精神還是肉體。
同年十月十八日,上午十點半,奈保爾和Nadira坐上的士,出外抛撒Pat的骨灰。七十年代初,他的布克獎小說In a Free State創作期間,他和Pat午後常去散步,在某處彎道,他倆看到狐狸,Pat希望她的骨灰就撒在這裏。他們先去殯儀商那裏取骨灰,Nadira捧出一個灰色塑料袋,她摘下頭巾蓋在上面,開始祈禱,他哭了一陣。他想把骨灰放在汽車後面的行李箱內(他討厭任何令他不快的東西,他受不了刺激),但是Nadira很憤怒:“你不能把她放進行李箱。”然後,他們開車向北(Nadira把骨灰甕放在膝上),出了Wiltshire。走了一陣,他記不清路了,他又開始哭,想回家,改天再來。但他們總算找到地方,一條崎嶇小路,兩旁都是枯葉。那天落雨,路很滑。Nadira走在前面,走到幾株山毛櫸下,打開骨灰甕,任灰色塑料袋飄落地上,開始抛撒Pat的骨灰。奈保爾的筆記寫道:“我摘下帽子,哭泣,感激而且高興她能爲我做這件事。骨灰揚起少許煙塵。”接著,Nadira獨自走進樹林,爲第一任奈保爾夫人(Lady Naipaul)誦唸一則穆斯林禱文。等她走出樹林,她的丈夫靠在車旁,淚流滿面,不能言語。

寫於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十日至三十一日
(本文原載《萬象》二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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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的書 [Jan. 17th, 2009|11:47 pm]


一

二零零八最後一天,寫完長文《奈保爾情事》(將於二月一日出版之《萬象》第二期刊出)。全文將近一萬四千字,用了十餘天寫就。不過,這篇《奈保爾情事》多少算得轉述,把那本英文新書奈保爾正傳,用中文“炒賣”一遍,當然是“炒賣”我有興趣或有共鳴的部分。我從來不是提筆萬言的人,碰上轉述更是小心;重讀很多章節,讀完提綱挈領,查證資料,核對原文,參照奈保爾原著,參照Paul Theroux那本Sir Vidia’s Shadow,然後構思,理出“情節”,再用中文,更確切些,用自己的語言講出來。所以,十餘天寫出一萬多字,我算是相當滿意,雖然寫得異常艱苦,雖然寫到最後淚流滿面,既爲文中受盡折磨的亡人(奈保爾第一任妻子Pat),亦爲文中受盡折磨的未亡人奈保爾而流淚。
若要自我評選去年讀過的好書,我首推英國作家Patrick French這本奈保爾正傳《世事如此》(The World Is What It Is)。此書榮登紐約時報十大好書榜,但我不是爲了風雅或博學才讀(讀完沒幾天,我才從時報網站得知這一消息),而是如我那篇長文所寫:“奈保爾是我的obsession,不光因爲他的文學天賦和獨到眼光,亦因爲他始終不離的主題我有切膚之感:孤獨,焦慮,流離失所,無家可歸。奈保爾所有作品,我讀過大半,他不抱一廂情願的美麗幻覺,不人云亦云歡呼天下大同世界是平的,他讓你正視現實,雖然現實令人不安和痛苦,這些我亦深有共鳴。”
這段話足可說明一切,亦可解釋兩年來,我幾度開讀納博科夫自傳Speak, Memory,但我就是讀不下去。納博科夫隔我太遠。至少,就他的自傳而言,他漂亮卻又詰屈的文句,我始終無法消受。但是奈保爾不同。二十世紀西方大作家,奈保爾算是異數,除了他始終不離的主題,除了他簡潔而深入的文字,還因爲他來自第三世界,他的關注亦離不開第三世界(我亦身在第三世界,我亦有毫無出路的殖民地和非殖民地歲月)。再有,Paul Theroux書中提到奈保爾一段話:“我覺得文學應該私下閱讀。文學不是給年輕人的。文學是給老人,給經歷豐富的人,給受傷的人,給受損的人,他們閱讀文學作品,是爲了給自己的經歷找到共鳴,找到某種安慰。”這段話,在我去年讀過的書中,最讓我難忘,亦最令我認同,我想我一生都不會忘記。
奈保爾不是完人,他對妻子不忠,他嫖妓,他脾氣很臭……對於文化圈八卦讀者,這本《世事如此》,當然是茶餘飯後極好談資。不到十年前,亦即奈保爾獲得諾貝爾文學獎那陣,我讀過董橋一篇文章《奈保爾嫖妓的境界》,我記得董先生以中西騷人墨客爲例,覺得奈保爾雖好此道,但是境界不高。其時,我尚未讀過奈保爾,只在旺角某家二樓書店看到臺灣翻譯的《大河灣》(A Bend in the River)。我那時迷戀董橋一類風雅文字,自己作文,亦愛遺老遺少腔,亦愛對本國文化充滿一廂情願的美麗幻覺。可以想象,要是當時讀奈保爾,我未必讀得進去。過了將近十年,我已告別董橋一類風雅文字,我亦絲毫不抱一廂情願的美麗幻覺,我總算沒有漏過奈保爾,我總算知道文字不一定要風雅,作家不一定要振臂,奈保爾嫖妓的境界亦不一定非得楊柳岸曉風殘月。我認認真真讀過奈保爾一半作品,我認認真真讀過這本《世事如此》,我知道這位文學天才(天才一詞慎用,但是用在這裏並非不妥)多麽不幸又是多麽幸運。
奈保爾的臭脾氣亦有可敬之處。他的寫作態度,不是這個國家還在地上摸爬的所謂作家可以比肩,且不說他每天只寫五百來字,且不說他每一本書都耗盡心血,只說他對自己文字的認真,他對自以爲是的出版社編輯毫不留情,下面這封信,就值得在此原文引用。那是八十年代,他的美國行記A Turn in the South出版之前,審稿編輯擅自修改奈保爾文稿中的分號,奈保爾讀過校樣,怒氣衝衝發了這封傳真:
I thought it might have been known in the office that after 34 years and 20 books I knew certain things about writing and didn’t want a copy-editor’s help with punctuation…I didn’t want anyone undoing my semi-colons, with all their different shades of pause; or interfering with my ‘ands’, with all their different ways of linking.
It happens that English – the history of the language – was my subject at Oxford. It happens that I know very well that these so-called ‘rules’ have nothing to do with the language, and are really rules about French usage. The glory of English is that it is without these court rules: it is a language made by the people who write it. My name goes on my book. I am responsible for the way the words are put together. It is one reason why I became a writer.
Every writer has his own voice…An assiduous copy-editor can undo this very quickly, can make A write like B and Ms C. And what a waste of spirit it is for the writer, who is in effect re-doing bits of his manuscript all the time instead of giving it a truly creative, revising read. Consider how it has made me sit down this morning, not to my work, but to write this enraged letter.

二

四年來,每年起碼讀上一冊當代人寫的歷史書,前年讀過寫九一一的The Looming Tower,上前年讀過寫日本戰敗的Embracing Defeat,再前年讀過蘇聯勞改營史Gulag……都是既好看又沈重的佳作。但我不讀學究寫給學究看的悶史,不讀某朝那些事兒之類垃圾,亦不讀這個國家的古代史近代史和現代史(我前些年讀得不算少,我自信已有常識,我暫無興趣深究)。況且,每逛書店,看到那些包裝精美定價愈來愈貴的簡體新書,我就像吃過三鹿奶粉的孩童,心理會有陰影;爲了身心健康,我寧肯節省別的開支,把不多的鈔票用於進口奶粉。我當然不是說,國產奶粉統統僞劣,但是一會兒國家免檢一會兒十三億人更強壯,我看了聽了心煩,我更沒有精力財力和興趣一一品嚐。
去年讀過的這本歷史有些冷門(就中國讀者而言),有關一八五七年德裏兵變和莫臥兒末代皇帝:The Last Mughal: The Fall of a Dynasty, Delhi, 1857。先說讀了這本書,鄙人有些自戀式的感傷,因爲該書作者、英國作家William Dalrymple與我同代(奈保爾正傳的作者Patrick French亦與我同齡),本是一個從沒見過世面的蘇格蘭鄉下小子,一九八四年初訪印度只有十八歲,對文明古國一無所知,但是威廉仔對德裏一見傾心,從此常來常往,至今已有五本受到好評的印度歷史和遊記面世,而且,就我讀過的這本而言(該書榮獲The Duff Cooper Memorial Prize),決不是浪得虛名浮光掠影的小資讀物。
威廉仔這本書,好看在於三點。一是德裏兵變與莫臥兒王朝的覆滅,讓我想起清末義和拳之亂。二是德裏兵變的戲劇性,參與兵變前往德裏勤王的,既多印度教徒,亦有激進的瓦哈比穆斯林(Wahhabis),更不乏自殺式聖戰者(jihadis),可他們擁護的莫臥兒末代皇帝,既是神秘主義的伊斯蘭蘇菲派(sufi),又像大清皇太后,對這場“扶清滅洋”的偉大反帝愛國運動三心二意;而鎮壓兵變的,除了領軍的英國佬,更多錫克教徒、印度教徒和阿富汗人等,某種意義上,敵我兩方簡直就像自相殘殺。三是德裏兵變的血腥,兵變者不僅屠殺洋人和改信基督的印度二毛子,並且打著滅洋口號滿城搶掠,而待到英國佬捲土重來,另一場屠殺與搶掠竟亦毫不遜色,唯一不同,在於英國佬不像拳亂之後的八國聯軍多少還給大清一點面子,而是乾脆滅了名存實亡的莫臥兒王朝,將那位年事已高身爲詩人醉心文藝的末代皇帝流放仰光,讓其老死異國他鄉。
扯到拳亂當然是我中國佬獨有的敏感,譬如兵變者大搖大擺出入朝廷,很有義和拳大師兄之流風采,再如兵變者斬殺吃教二毛子,亦讓我回想讀過的拳亂筆記(有意思的是,改宗伊斯蘭教的英國佬反而逃過一劫,甚至還有洋人反戈一擊,很像拉登屬下的白人聖戰者)。這本書的當代性不言而喻。喜愛印度的作者威廉仔,觀點雖然liberal,但他筆下的英國傳教士(Evangelical British)那些狂熱極端,跟信奉阿拉一心驅逐異教徒的fundamentalist實在沒有分別:“The histories of Islamic fundamentalism and European imperialism have very often been closely, and dangerously, intertwined. In a curious but very concrete way, the fudnamentalists of both faiths have needed each other to reinforce each other’s prejudices and hatreds. The venom of one provides the lifeblood of the other.”
威廉仔這番話,放在彼時的確沒錯。比較當代伊斯蘭社會的停滯、保守與偏執,莫臥兒德裏雖亦穆斯林皇帝統治,但據書中多處援引穆斯林詩人Ghalib回憶錄,該城很有百花齊放繁榮景象,可見伊斯蘭就算到了近代,亦有多元寬容盛世,起碼就文藝而言。兵變之後,印度穆斯林成了低等動物。英國佬對印度穆斯林和伊斯蘭文化的蔑視,最有代表要算毀城。莫臥兒皇宮所在的紅堡(the Red Fort)八成被毀。若非個別英國官員遠見卓識,整個德裏恐怕都會夷爲平地。英國佬的報復心理,不乏以宗教爲由:既然那些畜生褻瀆我們的教堂和墓地,我們何必尊重他們的stinking religion,而是該把他們的清真寺改爲教堂,在每塊石頭刻上基督烈士的名字。而正是英國佬這樣的態度直接影響印度教徒。根據作者所論,到了今天,莫臥兒文化,亦只有印度的城市中產階級還有一些共鳴。更爲不幸的是,伴隨當代印度“崛起”,德裏的莫臥兒遺迹,要麽變成貧民窟,要麽整舊如新(unsympathetically restored or reconstructed),要麽乾脆推倒。莫臥兒時代的大屋(havelis),已有九成九消失。威廉仔引用歷史學家Pavan Varma的論說最爲驚心:十年前,這位歷史學家某冊書中記載的房屋,現今多半不存。如此光景,我身爲讀者,除了跟作者一樣感歎(the loss of Delhi’s past is irreplaceable; and future generations will inevitably look back at the conservation failures of the early twenty-first century with a deep sadness),倒亦非常親切甚至釋然:若說之前家中一片狼籍,還可怪到帝國主義殖民主義頭上,現在則是自己折騰自己了。
必須提及的是,該書史料爬梳不僅詳實,而且,這是第一次有專著以印度視角呈現德裏兵變。作者參照的兵變資料,計有印度國家檔案館兩萬多份波斯語和烏爾都語檔案,德裏英國專員公署檔案,莫臥兒德裏人回憶錄,巴基斯坦拉合爾的旁遮普檔案,緬甸仰光有關莫臥兒末代皇帝的監禁記錄,等等。根據作者前言,這些寶庫要麽至今無人理會,要麽新近發現。就以印度國家檔案館兩萬多份檔案來說,最令人激動的,在於其平民性與日常性,包括市井小民販夫走卒乃至娼妓的訴狀和請願信,英國探子寫在小紙片上有如蠅頭小楷的秘密報告,兵變期間德裏照常出版的兩份烏爾都語報紙。但是奇怪的是,一八五七年之後,這些檔案沈睡至今,而之前有關德裏兵變的歷史著作,連同觀點,都是建基於各類唾手可得的英文史料。威廉仔不僅感慨,並且語帶諷刺提到,這些年來,雖然成千上萬事關東方主義和殖民主義的論文擺滿書架(這些論文毫無例外,都有如下時髦而又晦澀的標題,令我噴飯:Gendering the Colonial Paradigm, Constructing the Imagined Other, Othering the Imagined Construction),但是,竟然沒有一位PhD老老實實鑽進這堆寶貴故紙,亦沒有一項重要研究想過系統利用這一寶庫。

三

英文書太貴,尤其新書。即以上面兩冊來說,就算網路購書,當然是中國網路,當然是還能買到,加起來亦要兩百多圓人民幣。這筆開銷,早已超出我客居的省城去年上半年人均購書十二圓的標準(省城賭風很盛,若要統計上半年打麻將或“鬥地主”的人均輸贏金額,我估計遠遠不止十二圓)。我亦在網上買過二手英文書,賣書的看來都很識貨,稍有名的現代作家,得獎或者好評之作(不論文史哲),通常亦賣百十來塊。有便宜的,奈保爾小說Guerrillas只要十來圓,陀思妥耶夫斯基夫人回憶錄(英譯本)二十來圓。但是要麽賣家純屬玩票,你拍下某本書,對方一個多月不上線,成交早已過期,你打電話發短信都聯繫不上他;要麽對方是個馬大哈,你想要的書,他自己亦找不到了。所以,這樣的便宜,我一次亦沒撿到。這些英文二手書都是平裝本,並非善本孤本簽名本,竟然賣這麽貴,而且毫無還價餘地,我真是佩服,因爲書多半出自洋人較多的北京,收書的說不定是上門服務論斤買,然後,這些“洋垃圾”幾經轉手,售價不知翻了多少倍,專門宰割像我這樣不幸想讀幾本英文書的邊緣人。誰都知道共產黨的子民沒有真正的閱讀自由,外文書和港臺書的入口和銷售,都是官辦企業壟斷。物以稀爲貴。這些二手書販當然深明此理,跟中國當代歷史政治社會有關的英文禁書,那就賣得更貴,好在我現在對此興趣不大。
電子書是免費午餐,是天上掉下的餡餅。爲了省錢,我讀過好幾冊電子書:Coetzee的自傳小說Boyhood,寫九一一的The Looming Tower……但我必須承認,我始終不習慣不喜歡電子書,一來電腦螢幕看久了傷腦(我上網時間愈來愈少,我現在上網主要讀讀新聞,下載很難找到的正經電影或“低俗”AV,我不再去任何論壇流連,我亦基本不看所有Blog,不是因爲所有Blog都是垃圾,而是我想節約時間認真讀書),二來我還是願意手捧一冊紙本,我就像數慣鈔票的守財奴,我喜歡厚厚一疊鈔票握在手中,我可以翻來覆去,我可以坐到空氣相對清新的花前樹下,或是坐在“鬥地主”鬥得烏煙瘴氣面目可憎的當代貧下中農一旁,慢慢把玩這疊看得見摸得著的銀紙,要是高興,我還可以從背包掏出紅筆劃些記號。我最喜歡一本厚書從頭讀到尾的感覺,因爲我讀書都用書簽(我這幾天讀得起勁的那本既好看又沈重的The Whisperers: Private Life in Stalin’s Russia,我用的書簽就是一張NHK明信片,一位武士身著華麗戎裝,襯以字體秀美賞心悅目的日文),看著書中書簽一點一點向後移動,我就像“鬥地主”的貧下中農一樣開心。幾年來,我的電腦裝了不少電子書,既有這樣那樣經典,亦有各類暢銷書(譬如Tim Weiner前年榮獲美國國家圖書獎的中情局歷史Legacy of Ashes),但是好比時下很多簡體中文書令我食欲不振(我新近在書店看到《松尾芭焦散文》中譯,我翻了幾頁,我實在下不了手。我還看到奈保爾小說《魔種》,我讀了扉頁那段中譯,我亦啞然失笑),我就是不想坐在電腦前面品嚐免費午餐。我總是想,等身邊沒有紙本可讀了,我再來折騰這堆PDF或DOC罷。
津津樂道電子書與紙本之別,鄙人境界還是不高。最好像乞丐,碰到什麽喫什麽。但是乞丐亦有挑揀。去年某個冷清冬夜,我去鬧市書店翻了一會兒流行新書。我那晚心情不錯,回來路上,破天荒幫襯了某清真寺門前的穆斯林小販,買了貌似可口的核桃糖,亦破天荒上了一回新疆人的當。核桃糖說是三塊錢一兩,但切下一小塊足有三斤,啞鈴一般鐵實,壓縮餅乾一般難以下咽(沒切之前,我問賣糖新疆人一小塊多重,但他就像洋人講中國話:“你不知道,我不知道,秤知道。”)我暗暗叫苦,但街上行人稀少,這幾個彪悍穆斯林面相不善,爲了和諧,我只得把這袋啞鈴拎回住處。第二天一早,我又拎上街。我想這堆化外甜食高熱量啃一小塊很頂事,要是乞丐喜歡,我亦算化不利爲有利做了一樁善事。我看到街頭花園長椅坐了一位二十七八的流浪漢,雖然邋遢,但相貌端正,很有落魄畫家或落魄詩人風采。我拎著穆斯林核桃糖一臉微笑,徑直向他走去。他有些詫異,跟著用普通話說了一聲謝謝。過了半小時,我又路過,落魄畫家或落魄詩人不見蹤影,那袋啞鈴卻挂在椅子一角。
我的挑揀跟這個乞丐沒有本質區別。但只要還有挑揀(不僅電子書與紙本之別),我肯定像他一樣照挑不誤,哪怕陀思妥耶夫斯基說得斬釘截鐵:人是可以適應一切的動物。讀一本好書(我還是鍾意紙本),無論寫作、編輯、校對、設計、裝訂都是認認真真的好書(這樣的簡體好書太少),沒有自我審查亦沒有官方審查的好書(這樣的簡體好書根本沒有),作者有才華編者亦敬業的好書(這樣的簡體好書亦不多見),讀這樣的好書,是我眼中至高無上的享受。如果這本書發人深省,那更予人穿越荒漠的勇氣。在我看來,奈保爾正傳《世事如此》就是這樣的好書;沒有抽象理論,沒有抽象名詞,都是活生生不同尋常的人和事,但是讀者要有慧眼,要有深切同情,要有超凡心智,才能真正讀懂。去年,除了這本書令我難忘,我還忘不了街頭一個讀書乞丐。他十來歲,大概得過小兒麻痹,兩腳萎縮變形。我見他多次,他都趴在裝了滑輪的汙穢木板上,身旁一個編織袋(應該是他所有家當),地上一個要錢小鐵盆,面前一冊厚厚武俠小說,讀得津津有味。諷刺的是,他冬天穿的肮髒外套,是省城某外國語學校的校服(他當然不是從該校棄學行乞)。我不忍看到這個讀書的少年乞丐,我亦沒有辦法真正幫到他,但只有看到他,我才既自私又殘忍想到,自己還算幸運(我起碼四肢健全),雖然我跟他一樣,都在絕望之中找尋希望,亦跟他一樣,都對這個感恩之聲不絕於耳的黨國無恩可感。
  然而暗夜行路,在絕望之中找尋希望,又怎能全無一廂情願的美麗幻覺?舊曆新年剛過,若要提及跨年讀的好書,我亦算上英國歷史學家Orlando Figes前年所著《耳語者:史達林時代的俄國私生活》(The Whisperers: Private Life in Stalin’s Russia)。這本字小行密厚達六百多頁的歷史大著我就快讀完,同樣沒有抽象理論抽象名詞,亦不說轟轟烈烈改天換地,亦不津津樂道厚黑內幕,只講殘酷年代怎樣留給成千上萬個人與家庭難以癒合的內心創痕,篇篇幾乎都是血淚,若用紅色語言以毒攻毒,都是對共産制度邪惡本質的有力見證。這本書令我如此心痛,令我想起自己的童年少年和青年,令我想起自己的父母和祖輩(無論所謂出身好還是不好,他們都是受傷與受損的人)。我爲書中那對母女難過。三十年代大清洗之中,母親Maria Ilina被捕,判了八年勞改,與她兩歲的女兒Marina失散(Marina被當局送去孤兒院。三十年代,蘇聯有數百萬孩童與家人分離,在孤兒院、勞改營或軍隊之中度過童年與少年)。一九四五年,Ilina獲釋,等她好不容易找到女兒Marina,但是女兒與母親分離那年只有兩歲,她已認不出母親(根據Marina回憶:“我從未見過她的照片,我不知道她什麽樣子,但我感覺我在等我的母親,就像有人在等上帝,等救星。”)。更爲心痛的是,母女團聚之後幾個星期,女兒根本不與母親交談:“我是孤兒院出來的野孩子,不想說話。她沒試圖逼我,她怕我……我母親後來說,我不單很害羞,亦很膽怯很驚恐。她叫我的時候,我不搭理,我從不喊她。很長時間,我不叫她媽媽,而是用您稱呼她。”Marina還說,她內心有道牆,有東西在阻止她,她必須強迫自己喊出“媽媽”二字。
  這是常人無法理解的創痛。我到現在亦從不喚自己的母親爲媽媽,我的內心亦有一道難以逾越的牆,亦有東西在阻止我,因爲我跟Marina相似,亦是很小就跟母親分離,哪怕我沒進過孤兒院,哪怕我的母親只是出身不好精神受損將近一生都在底層掙紮。但是儘管如此,書中另一對母女還是讓我感動(雖然“感動”一詞,這個國家去年用得太多太濫)。仍是一九三七年“肅反”,Elizaveta Delibash的父母均被處決。臨刑前,母親Nina寫信給女兒的外祖父外祖母(這封信由行刑者偷偷寄出):“爸爸,媽媽,我就要死了。救救我的女兒。”絕筆信中,Nina告訴不到十歲的女兒,將來,只要仰望夜空,她就會在大熊星座一旁找到母親:“當你看到它,你就會想起我。”Elizaveta沒有母親照片(Nina的絕筆信和照片後來都被銷毀,要到九十年代,Elizaveta才由克格勃檔案得到母親照片),但她忘不了母親最後那封信:“我總是在等,總是在等我的母親。就算成人,當我夜晚出去,我總會尋找大熊星座,想起我的母親。”直到一九五八年,Elizaveta方才知道母親早被處決,而之前,她以大熊星座爲一廂情願的美麗幻覺,總以爲,不知哪天,母親就會歸來。

  寫於二零零九年一月十七日至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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齋飯(A Story/續十) [Jan. 7th, 2009|01:00 pm]
坐在中老年的出家人和在家人之間(隔了十來米,有個老和尚一邊喫飯一邊偷偷打量他),看著碗裏摻在一起的幾樣素菜:茄子,土豆,蓮白,他正要動筷子(他沒喫早飯,他當然會喫完),他的手機響了。他走出齋堂接電話,他聽到工會幹部懶洋洋的問候:“你不在家啊,最近好吧?”
“呵,不在家,出家了。”
“在幹什麽啊?”
“在城外,在老人院。”
工會幹部嚇了一跳。
“我去老人院看一位長輩。”
“嗯。好久沒見了。等寶琳回來,找個時間喝喝茶吧。”
“寶琳又出差了?”
“你不知道?到日本收款去了,要去一個月。”
他忍著沒笑。寶琳大概從沒想到要去日本。不過也好,百聞不如一見。等她回來,她或許不再憎恨日本,不再想把日本沈到海底。接完電話,他站在陽光下愣了幾秒,想起前幾年去東京,他在池袋電車站看到的那位托缽僧,斗笠遮著雙眼,兩手捧了一個黑亮陶缽,站在人來人往的過道旁,紋絲不動,仿佛入定。
回到齋堂,偷偷打量他的老和尚不見了。他不再張望,專心喫飯。盛菜的碗不大,老婦給他舀得也不多,小半碗都是油浸浸的菜湯。菜不可口,但也不像貧民窟的三圓快餐混了嚼不爛的肥肉。菜很快喫完,他沒去再添,而是把小半碗菜湯倒進飯碗,跟飯拌在一起,喫得精光。他並非害怕舀菜老婦說他浪費,他只是真的喜歡取飯處那張字條:飯菜隨緣,不得浪費。他也喜歡這些沒有好臉色的紅圍腰紅袖套,雖然他無心像他們那樣,爲了往生淨土,把餘生都用來喫齋唸佛。因爲不相信來世,他不幻想來世安全。他對今生安全也不抱奢望,他只想寫出媲美中藥辭典的傑作,不惜流落街頭,不惜瘋掉,如果這也算得幻想,那他只有這個幻想。喫完這頓飯,他還得回到外面,無論悲劇喜劇,他還得繼續,既是觀衆又是戲子,這是他的選擇,也是他的命,哪怕嚼不爛的肥肉,他也必須咽下去。他不是那個住在非洲的美國作家,他不能奢望既可以抛開一切,無論是想豐富自己或是幫助他人,去到另一個動蕩世界,過上幾年不名一文的生活,又可以把這段經歷寫成一本書,然後拿到自己的後院出版,然後得到家人和鄰裏的讚譽,而且,要是那個動蕩世界血雨腥風,他還可以拍拍屁股走人,回到自己的後院休養生息,順帶給自己所在的自由社會哪份精英報刊寫篇既深刻又動人的長文,繼續得到家人和鄰裏的欽佩。但他不行,他是沒有返程機票的土著,他沒有護照讓他既能到另一個國家過上一段窮日子,又能隨時回到安全地方,讓他領取失業救濟,讓他享受這樣那樣的社會福利,讓他不用偷奸耍滑就能謀生,讓他的文字自由發表和出版。他不是在玩笨豬跳,一旦跳下去,他不能指望還有一根繩子把他拉回安全地方,他也不能指望他的勇敢和才華可以贏得喝彩,可以給他帶來安全和自足;哪怕墜地之前,他像體操選手那樣翻滾旋轉,他的表演也只是爲了證明自己。
喫完齋飯,他端著兩個空碗,又像犯人一樣回到天井。水槽四週幾位中老年,圍著三個白色搪瓷大盆:洗滌,消毒,清洗。洗滌盆裝了大半盆水,渾濁,油膩。洗碗布也是紅色,仿佛死屍,在盆中浮沈。他想起那年母親火化,他去領骨灰,那一大堆熱呼呼的骨殖,就用一塊紅綢裹住。他把碗放進水中,水是溫的。他撈起一塊紅布洗碗,洗筷子,放進消毒盆浸兩下,然後放進清洗盆。兩名紅圍腰紅袖套的廚工還在一旁監視,不時告誡大家幾句(排隊,洗碗,放回原處),語氣依然嚴厲。其中一位齙牙,花白頭髮滿臉皺紋,乍眼一看足可當他父親,走到他的身旁,放緩口氣,又像贊許又像提醒,幫他扭開清洗盆上的水喉:“對了,大師兄,最後在這裏清洗,沖乾淨再放回那邊。”清洗盆前還有一位老頭,大概已將碗筷消毒,端了一碗水,正在清洗自己的口腔。老頭一邊漱口,一邊將漱口水吐進清洗盆。齙牙眼尖,連忙喝斥,但是老頭若無其事,仿佛他在池袋電車站看到的那位托缽僧不爲外界所動,繼續清洗自己的口腔,只是沒有再往清洗盆裏吐。十一點二十九分,他把兩個碗放回消毒櫃,把筷子插回碩大的竹筲箕內,他背著背包走出齋堂,走向正覺寺門內那家茶園(他一進門就看到了。跟齋飯一樣,一碗茶也是三圓)。他想在那裏坐坐,曬曬太陽,要是想看書,他就看書,要是不想,他就看人,看天,看自己,然後,趕在交通高峰期之前,坐上車資一圓的老式公車離開(他不想用回去這個詞,他回不去,他更喜歡離開),繼續證明自己。

二零零八年九月廿八日至二零零九年一月八日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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齋飯(A Story/續九) [Dec. 18th, 2008|03:17 am]
20

他的確想出去走走。但是今天,他不想去廉價茶館偷聽茶客聊天。兩年來,他再怎麽窮忙,他也要帶上一本書,去這家或者那家茶館,坐上大半天,既可以鬧中取靜讀書兼看人(三伏天坐在樹蔭下避暑,三九天坐在有暖氣的茶坊避寒),也可以吸點哪怕渾濁的地氣(他沒有恐高症,但在七樓呆久了,他總是心慌,總是不踏實);他在茶館聽到的幾乎都是算計、世故、狡詐、貪婪、享樂以至放縱,除了一次,他聽到鄰桌一位二十出頭的小和尚在跟幾個中年男女說佛,他幾乎再沒聽到茶客討論人要怎樣才能過得有意義,怎樣才能活得正直、誠實和善良,更不要說討論人應不應該追求靈性甚於追求財富,人應不應該在如此混沌的現世既有所捨棄又有所堅守。他也不想三天兩頭總是去逛書店,他現在不怎麽買書,他不大關心這個國家又有哪些新書上架,一來他已有上街乞討或者如願以償瘋掉的打算,在他眼中最壞也是最好的打算,二來他不想變成書呆子,他現在讀書不是爲了求知識求學問,而是爲了寫出可與中藥辭典媲美的傑作,他不需要讀那麽多雜書閒書甚至通常意義的好書,他只想盡可能讀他真正想讀的書,讓他可以活下去,讓他把想做的事情儘量做好。
早上九點,他出門了。雖是深秋,但天氣好,他依然一件藍色的短袖馬球衫(洗得已經泛白),薄薄的白色長褲,球鞋,他只在雙肩搭了一件灰色的薄毛衣。這些身外之物,都是兩年以前甚至更早時候買的,他只等一件一件穿舊穿爛,樂得減輕負擔,況且,他從前衣服也不少,將來上街乞討,他根本用不著再買。他背著背包,這個褐色旅行包他背了五年,不算大,但很結實,很能裝,他走到哪裏都背著,去動畫工作室的香港總部辦事,跟牛津小個子和托尼仔到日本考察動漫(三人之中,只有他這個大陸人最難拿到日本簽證),前些年偶爾回省城,不時到國內這個城市那個城市,總之,一直背回省城。就因爲這個背包,省城不論生人,還是多見幾次難免搭話的熟人(雜貨店老闆,小餐館夥計),總愛把他當成遊客,或者以爲他背著背包就是打算外遊(他發現省城人除了學生,平時出門多不習慣像他這樣背著背包)。他見過幾次農業廳會計正讀小學五年級的女兒,小姑娘忍不住,有次終於告訴他:“你走到哪裏都背著背包,你就像個大學生。”不管怎樣,他喜歡背著背包,包裏有書有紙有筆,也有雨傘紙巾手電,這樣那樣的必需品。他的確是個遊客甚至像個大齡學生,背著背包到人間遊學一趟(他不覺得自己老,他爲什麽要像這個國家不少人那樣一臉世故渾身匪氣)。他要是背著背包跨越所有國境該有多好,跨越他今生難以超越的國境,而非困在省城困在這個國家,除了流落街頭,或者如願以償瘋掉,很難有更好也更適合他的選擇。世界那麽大,他本可以背著背包走下去,一直走到可以容納他的地方。
他想去省城北郊的正覺寺看看。他從未去過正覺寺。以前沒去,是因爲文革之中,占地很廣的正覺寺絕了香火,整個寺廟幾乎盡毀;後來沒去,既因爲那裏太遠,也因爲北郊多是工廠,空氣汙濁,房舍殘舊。前幾年,他聽說,正覺寺現在香火很盛,當時尚未圓寂的住持慧明法師也很有道行,但他那時偶爾回趟省城,都是來去匆匆。兩年前,從海邊回來,他也從未想過前往,最多偶爾走去住處附近的另一座大廟普賢院,喝喝茶,讀讀書,望望坐在茶園喝茶的老和尚小和尚,看他們一邊抽煙吐痰一邊跟居士聊天,再去院後花園的放生池,看看池內上千隻烏龜。但是這兩年,他覺得普賢院好比他小時候住過的小街,除了一株老銀杏還在(普賢院就像那株老銀杏),寺廟外面的民居拆得片瓦不存。新修的都是油光水滑的仿古樓院,他再也看不到市井百態,只有酒吧、茶樓、餐館、商鋪和中外遊客。就連普賢院的門票也漲了幾倍,若是常去,加上茶錢,他覺得太貴。幸好他也不是教徒,否則每次進去,買點香蠟膜拜這個偶像那個偶像,他更負擔不起。他和王一還在來往那陣,王一說他認得廟內一個得了博士學位的年輕和尚,這個和尚喝的都是頂好茶葉,但他聽了不太舒服,因爲他一直有個老土看法,出家人應該很窮,真的應該愈窮愈光榮。另外,雖然普賢院一帶號稱宗教文化保護區,可他每次看到與寺廟一牆之隔的燈紅酒綠,他就想笑,他覺得普賢院已被重重包圍,被那些更像迎春院的仿古院落重重包圍。
他背著背包上了開往正覺寺的公車。不是車資兩圓的“高級空調車”,而是車資一圓的老式公車,陳舊,肮髒,窗戶玻璃滿是灰塵,地板一層黑黑積垢,司機座旁笨重的引擎檯,總有一股混著油味的熱氣。他一隻手抓著汗膩拉手,突然想到,要是寶琳上了這樣的公車,她更不知道手該往哪裏放了。車不算擠,他有閒心打量乘客。上班高峰期已過,上下乘客多是中老年,一副鄉鎮居民模樣,只有他像個遊客,像個夢遊的異鄉客。過了兩站,兩個老婦一身阿婆衫上車,胸前吊了一個出家人愛用的土黃布袋,一人拎了一桶剛買的食油,一前一後,坐上兩個中年乘客讓出的空位,隨即高聲談天,對著窗外吐痰。他開始以爲她們拎著大桶食油也去正覺寺,但是還沒出城,兩位老婦就下車了。出了城,愈往北,沿途樓房也愈簡陋愈鄉氣愈破舊,商鋪的櫥窗店面,就像縣城老街。哪怕晴天,街邊樹木也是灰撲撲,那些泥灰牆面的樓房,更像蒙了一層永遠洗不掉的塵灰。車愈來愈空,風景又有變換,他看到一片一片建築工地,修了一半或者已經完工的高層住宅。他仿佛坐了一輛時光之車,一會兒從現在回到從前,一會兒從過去駛向未來。小時候跟母親去正覺寺旁的動物園,他走過這條路,他記得從前全是工廠和農田。有個樓盤很大,將近一站路,他都看到沒有間斷的廣告牌:“北回歸線:首席精裝歐洲小鎮,一部即將誕生的建築傑作。”不出幾年,這裏到處将是高聳入雲的建築傑作,跟蜂巢一樣密集的歐洲小鎮,這裏會不會也冒出一條歐洲街,會不會也修一個立了金馬雕塑的布拉格廣場?
公車終點就在正覺寺外的南無阿彌陀佛照壁一側。十點剛過,他下了車,又從相距不遠的首席精裝歐洲小鎮回到城鄉結合地。山門前的廣場很大,足以讓八輛卡車同行,兩側都是一樓一底的小間店鋪,殯葬用品,僧人用品,香蠟紙錢,煙酒雜貨,手機充值卡,此起彼伏的唱經音樂(商家播來招攬生意),還有幾家茶館,小木桌和竹椅擺在人行道上,坐了一堆衣著暗淡的鄉民和閒人。他在車站望了一陣,發現路旁有兩多,乞丐多,擺地攤算卦的多,換句話說,就是要錢的多,騙錢的也多。不知爲什麽,廣場也多和尚尼姑,三三兩兩,交頭接耳,多從寺內出來,但又不見得都是寺內僧人,而是很像他在省城的市委門前所見,一個重要會議剛剛結束,一輛又一輛小車魚貫而出,急著趕回與會者所在單位傳達會議精神,只是這裏沒有那麽多小車。他看到兩個小和尚扶著一個早已穿上棉質僧袍的老和尚,正要登上簡陋的三輪摩托,大概準備回他鄉下的小廟。老和尚很老很瘦很矮,顫顫巍巍,一隻手擡起一半,要小和尚等等,讓他上車之前先擤一把鼻涕。他向山門右側的售票處走去,兩個年輕尼姑斜對而來,一邊走一邊聊,說的不知哪裏的鄉下話,他只聽到一句:“現在買車不貴,只要幾萬塊。”他將腦袋湊近售票處(跟買車一樣,門票也不貴,只要兩塊錢),開在寺廟牆上的小洞,裏面很暗,但他還是看到,賣票的是個中年僧人,山羊胡,叼著香煙,一言不發,右邊嘴角有堆白沫。他遞了十塊錢進去,趕緊報稱只要一張門票。僧人噴口煙,找錢,撕了一張門票給他。收門票的是個老和尚,坐在籐椅上,靠著門前小方桌,笑眯眯,正聽一個鄉下女子哭訴什麽。進了正覺寺,眼前一叢挺拔的楠木林,走過這一小片楠樹林,他看到天王殿,還有天王殿前那條紅幅標語:“創建全國文明城市,與法同行共築和諧。”他這才反應過來,省城正在全民動員創建全國文明城市。那個擤了鼻涕才肯上車的老和尚,坐著搖搖晃晃的三輪摩托,大老遠而且一大早,從鄉下小廟趕來正覺寺開會,不曉得是否跟這個有關。

21

從天王殿、地藏殿去到金碧輝煌的大雄寶殿,他沒見到幾個遊客香客,他不覺得這裏香火很盛。比起被仿古院落重重包圍的普賢院,這裏不要說有一車一車運來的外國遊客,他連一個外國遊客也沒看到。他也沒看到幾個省外香客,或許這裏太遠也太鄉下,或許他來的時機不對,他覺得來來往往的僧人遠遠多過香客遊客。他邊走邊看,散了會的和尚尼姑還在迎面而來,看年紀和架勢,他知道這些不是普通僧人,而是待遇相當於科級或者處級的高僧大德。他們正向廟外走去,準備坐上各類交通工具,分頭回去傳達他想象中的會議精神,傳達省城佛教界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動員大會的精神。門票背後有正覺寺簡介,始建于唐貞觀年間,宋代某某禪師幾度卓錫於此,清初又怎麽怎麽中興,前些年因爲慧明法師領衆重建,又如何如何蔚爲大觀,但他來不是懷古,不是進香,不是欣賞這些新建的殿堂和偶像(除了大雄寶殿前面那株樹冠廣闊的千年黃葛,這些殿堂和偶像不會比他老),他只是想來看看,趁著省城難得的好天,到這個位置偏僻環境惡劣的大廟看看;只要他還沒有流落街頭或者如願以償瘋掉,只要他還沒有徹底忘我,他仍是一個執迷不悟的俗人,或許,他能得到某些啓發。
然而宗教不也是另一種執迷(執迷於一種教義,或者局限於一種教義,以至狂熱,以至萬事都以教義爲準,以至……),跟他想要寫出既不能給他帶來名聲也不能給他帶來金錢卻又可與中藥辭典媲美的傑作一樣的執迷?他想寫出這樣的傑作,他不用假文憑招搖撞騙,他不因爲貧窮而羞恥,他討厭虛僞、狡詐、得了便宜又賣乖的自鳴得意,難道不也等於教徒殉教,想要得到上天永遠的恩寵?就像他相信自己哪怕上街乞討或者如願以償瘋掉,他也不是行屍走肉,他有自己的宗教。就像只拜耶穌只拜阿拉只拜佛祖的教徒,他難道不也一樣,很難再去膜拜異教神祗?就算他認同所有宗教宣揚的愛與慈悲與堅定,但他仍然無法相信,真有一個全能的上帝主宰一切,他也無法相信,人死了還有來世,他只希望今生不要虛度,正因爲他這一生連再按一次重播鍵都不可能,他不能留下太多遺憾,不能等到臨死總在歎息:能做的事情多半沒有做,能夠堅守的原則多半不能堅守,他這一生過得市儈,他的人格原來如此不堪,他的心智總是在鄙俗的水平線上下漂浮。
大雄寶殿右側(與他正對),是毫不壯觀的西方三聖殿:阿彌陀,觀世音,大勢至。他從來記不清名目繁瑣的金裝偶像有哪些來由和涵義,不單如此,每次看到,他總要想起福樓拜的話:偶像是碰不得的,一碰金粉就會脫落。他甚至替這些偶像設身處地,要是真有感知,他們大概也不喜歡煙熏火燎。西方三聖殿門上也有一溜紅幅:慧明法師事迹展。他跨進高過腳踝的木門檻,從左到右,圖文並茂,都是法師生平。這個事迹展大概有些年月,展板挂在牆上,蒙了一層灰。功德箱前坐的不是和尚而是一位居士,六十左右的鄉下老婦。殿內只他一個看客,老婦在納鞋底,頭也不擡,仿佛手中鞋底就是佛經。看得出來,展覽文字小心翼翼,雖然提到法師年輕那陣做過國軍少將,一九四九之前看破紅塵,在江南某寺削髮爲僧,又從上海某寺來到此地,但一說起五十年代肅反,法師成了現行反革命,被判無期徒刑,坐牢二十餘年,這段文字就一筆帶過:“忽如一夜春風來!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之後,法師得以平反,重現法相。”多麽膚淺、抽象的說明,就像電影,把幾十年苦難縮成三十秒快鏡,其他時間都用來避重就輕。其實,大老遠來一趟,他很想知道,這麽長的獄中歲月,慧明法師是怎麽熬過來的。靠信仰,靠運氣,或是兩者都有?還有,法師在獄中,第一年跟第二年,前十年與後十年,究竟有哪些區別?他望著法師出獄不久那張照片:面容清瘦,略顯木訥。法師那時回到浙江老家行醫,他在獄中可曾想到還有機會重披架裟?坐了二十來年牢,法師肯定也有他的《死屋手記》,只可惜他是出家人,文學不再重要。“你信就是了。不得懷疑。”他仿佛聽到法師一聲棒喝。初到香港,他去過一次福音教派的屋邨聚會,主事的是位本地佬,參加聚會的都是大陸廉價勞工。他還記得那個本地佬,一頭少年白,兩眼眨個不停,一半粵語一半生硬普通話,對著二十來隻迷途羔羊講了整整兩個小時,講到最後,那個本地佬也是這句話:“你信就是了。不得懷疑。”但他當時就想,他做不到,他受不了主內兄弟姐妹手拉手,跟著那個本地佬一邊讚美上帝一邊流淚,他不習慣這樣的場合,不習慣把一切交給主。到了現在,他更受不了,就像他覺得“法師含冤入獄二十來年”這句話太抽象,他需要懷疑,在懷疑中求證,而非依賴標準答案。
大雄寶殿後面還有幾處殿堂,但是更像農舍,格局也很零亂。他轉了一圈,發現殿內坐的仍是男女居士,每間殿堂也就一兩位,多半五六十歲,多半鄉鎮人,繫著紅布圍腰,籠著紅布袖套,有的在看線裝大字佛經,有的在跟也是鄉鎮模樣的幾個中年女子私語,他看到她們一臉興奮圍著一張招貼,他在地攤常常見到的那類招貼:“莫生氣,人生就像一齣戲……”快到十一點,他轉回西方三聖殿外,這才看清殿旁那間殘舊瓦房,原來名叫五觀堂,也就是齋堂(他起初沒細看,以爲那是倉庫)。跟剛才不同,五觀堂房門大開,門外三三兩兩,約有十來人,除了一對二十出頭的鄉氣男女,都是中老年,排在門旁售票處前,等著購票開飯。他先看了看窗戶上黏的價目表,這裏早中晚都有齋飯,早晚兩圓,中午三圓。將近中午,陽光很好。他在堂外踱來踱去。廊柱之間懸了一塊木質魚梆,因爲常年敲擊,有的地方髹漆脫落。他正端詳這塊魚梆,堂內鑽出一個中年和尚,手執一根木棒,悶悶不樂,對著魚梆敲了起來:梆,梆,梆……木頭與木頭撞擊,聲音憋悶。十一點,售票窗口準時打開。等剛才那十來人買完票,他才湊近窗口。賣票的也是中年和尚,也是悶悶不樂。但是趕齋飯的人陸續有來,他正要遞上鈔票,一個矮小的鄉下老婦猛然塞到他的前面,他退後一步,讓她先買。
齋堂大得就像禮堂,擺了一排排厚實黑漆桌櫈,每張足有五六米長。屋頂垂下盞盞電燈;燈雖然開著,但有窗外陽光對照,室內仍顯昏暗。正對窗戶那道牆,居中一幅壁畫題名“獅子吼”,以此爲界,左僧右俗,已有數人入座,各吃各的,井水不犯河水。壁畫右側那道門,通向有屋頂的小天井(鋪了亮瓦),俗衆就在天井內兩個窗口取飯,左邊是“工人取飯處”,右邊爲“居士取飯處”。兩窗之間還有一張字條:“飯菜隨緣,不得浪費。”天井人來人往,除了取飯的工人和居士,還有兩位六十來歲的廚工,跟他先前在殿堂看到的一樣,也是紅圍腰紅袖套,就像幼稚園老師,語氣嚴厲,一遍又一遍,叫大家依次排隊,碗筷自取,吃完了洗乾淨再放回原處。天井正中有個簡陋水槽,水喉下方,並排擺了三個白色搪瓷大盆:洗滌,消毒,清洗。他從窗口一側的消毒櫃取了兩個碗(一個碗盛飯,一個碗裝菜),又從一個碩大的竹筲箕內挑了一對筷子,然後站到居士取飯處的隊列之中。輪到他,他看到窗內依然一幫中老年,依然紅圍腰紅袖套,依然跟賣票的中年和尚一樣悶悶不樂。給他舀菜盛飯的老婦正言厲色,叫他一定要吃完,不夠再添,就差對他怒吼一聲:“若有浪費,面斥不雅。”取了飯菜,他像犯人一樣端著兩個碗,離開窗口,回到齋堂,坐在黑漆長桌旁。兩年來,除了在住處對街的貧民窟吃過一次三圓快餐,這是他第二次吃到相同價格的飯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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齋飯(A Story/續八) [Dec. 5th, 2008|01:05 pm]
不曉得老天是不是想把他考驗到底,讓他永遠享受上天賜予的榮幸,時刻提醒他不忘信得堅定信得徹底忘我,南非作家的布克獎小說就快譯完,他看到海內外又在預測這個國家新一輪的通貨膨脹,他既關心又不關心的食品價格,豬肉,食油,雞蛋,等等,或許又會漲價。他想起之前翻譯的兩本書,因爲民營出版公司和官辦出版社效率有別,後來交稿的西班牙遊記很快出版,而且成了這個國家的年度新書一百佳,又是小圈子和文學青年的熱門讀物,但最先譯完的蘇聯導演日記,他遵守合同交稿超過一年,他翻譯的第三本書都快完工了,這本導演日記才終於出版。所以,兩年前約定的稿費就算到手,但豬肉價格起碼翻了一倍,也就是說,出得快的那本譯著,稿費雖也不多,他起碼還有機會在食品漲價之前,吃豬肉吃得心平氣和,出得慢的那本,他就只有自認倒黴。他也想起剛回省城那陣,他愛光顧住處附近一家肮髒小食攤(當然不是對街貧民窟吃得令他反胃的那家三圓快餐),就在居民樓院牆角,連店面也沒有。後來食品漲價,那個既當老闆又炒菜的三十來歲鄉下佬,食客都叫他帥哥,再也堅持不下去。他喜歡吃帥哥炒的菜,粗俗,然而可口。可是現在,拿著翻譯蘇聯導演日記的稿費,他再也吃不到帥哥炒的廉價回鍋肉了。要是真的還有通貨膨脹,他也會像既當老闆又炒菜的帥哥一樣堅持不下去,他也只好提前關門,不是關起門來繼續造車,而是把門關在自己身後,去找那個賣報女,問她可不可以收留他,看在他倆都是一路人的份上。要是找不到她,或者她不願收留他,要是他發覺跟她一起朗讀中藥辭典,原來也是他的一廂情願,那他只好一個人朗讀,一邊乞討一邊朗讀。幸好,房東還沒提高房租,他還可以把這本布克獎小說譯完。很有可能,這是他翻譯的最後一本書了。這次,他再也不會像討債一樣,像譯書只爲稻粱謀那樣,催著人家儘快出版,哪怕這家出版社又當合同透明,拖上三年五年他也無所謂。他想好了,不論到時他是否還需要這筆錢,他也必須在關門之前委託寶琳代收這筆微薄稿費。寶琳雖然討厭日本人,雖然也很憤世嫉俗,但她爲人正直,做事認真,他信得過她。他總得有個人讓他可以相信吧。
冬天又快來了。他真的得有所準備。有天,忙裏偷閒,他突然悟到,他雖然能夠如願以償瘋掉,但是,要進門檻很高的瘋人院,除了需要真本事,還需要一大筆錢。他上哪去籌這筆錢?他只看到街頭乞丐聲稱找不到工作餓得心慌要錢,年老體弱斷手斷腳要錢,爲了供弟弟妹妹上大學要錢,他甚至看到一個非常專業的中樂隊一字排開當街演奏要錢(二胡、琵琶、揚琴、笛子),但他從未看到有人爲進瘋人院上街籌錢。看來,他還進不了瘋人院,他只能被迫留在瘋人院外,留在這個令他不安、恐懼和鄙視的社會,留在這個更像瘋人院的地方,跟他在街邊經常看到的那些同類,那些沒錢進瘋人院的同類一樣滿街遊走(但他覺得有些同類比他幸運,他們還有棲身之所),跟那些自以爲是的正常人糾纏到死。而且,萬一那個賣報女真的令他失望,他的最後希望也不幸破滅,他該如何是好?驚恐之餘,他決定不再買英文書(他很久不買這個國家出版的中文書了,他信不過時下那些作者和譯者,他只看英文書。他希望他最後連英文書也不看了,只讀中藥辭典,只寫可與中藥辭典媲美的傑作),不再買衣服(兩年來,他實際上也沒買過衣服,他只買過一雙涼拖),也不再買新的家居雜物(他一直想換張更舒服的椅子,但他覺得坐在地上也許更舒服)。他必須像老鼠把藍色抹布拖進洗手間吊頂的老鼠窩那樣,多留一些現錢。他愛去一家廉價茶館喝茶,他看熟了一位賣藝老頭,短平頭,黑髮夾著白髮,永遠一張苦瓜臉,五官很像香港天主教區前任華人紅衣主教。這個老頭每天下午都來茶館,嘴叼立了一隻皮球的一根筷子,或是額頂一截細竹棍,頂端一隻不停轉動的瓷碟。賣完藝,老頭就用那隻瓷碟挨著要錢。每次,他都看到老頭偷偷將幾張五圓或者十圓大鈔放進瓷碟,他知道老頭想多討一點錢,想讓像他這樣的吝嗇茶客難堪。他決定,他將來乞討,他不僅要做個驕傲的乞丐,他也會像賣藝老頭那樣,耍些不會令上天怪罪的小花招,儘量多討些錢,因爲他還有事情要做,他必須寫出可與中藥詞典媲美的傑作,他才死得甘心。

19

兩年前回到省城,他小時候住的那條小街已是徒有其名(對他來說徒有其名)。整條街拆得片瓦不存,當然也包括他之前變賣的那間狹窄危房,父母留給他的唯一家產。十來年前,他從香港回來,他還見過一臉得意當了居委會主任的王阿姨,也就是從前跟院內張老太嚼舌頭的那位老鄰居,說他母親像光棍一樣邋遢,家裏連女人味也沒有。而現在,老鄰居統統不知去向,只有院子門外那株街邊老銀杏還在,周圍幾幢三四十層高的嶄新寫字樓。據他目測,他家所在的位置,或者院子所在的位置,現在不僅變成高級寫字樓,而且,那株街邊老銀杏緊鄰一塊中英對照的標牌:新加坡領事館。也就是說,那位新加坡領事,正好就在他家頭頂的空中樓閣辦公。
因爲無舊可念,他並非專門去到從前住的地方懷念一番歎息一番,他只是路過,偶然發現這個早已算不上新奇的變化。後來,他也多次路過這條徒有其名的小街,不知道是沒有興趣,還是不敢面對現實,他甚至看都不往那裏看。只有認識X之後,他有可能用假文憑混進省城哪家領事館當個中方雇員之後,他才想起這裏還有一家新加坡領事館。幸好,X只說想讓朋友把他推薦給待遇最好的美國領事館,也幸好,他總算決定不用新的身份招搖撞騙,不然,他真的有可能就在自己家門口,在自家頭頂的空中樓閣,做個既高人一等又低人一等的中方雇員。
可是,他那張殘舊身份證,他至今沒能抛棄的那張良民證,還有他的戶口簿,依然寫著他從前的住址,現在的新加坡領事館所在地。就像他花一百多塊請來的那本九大文憑,他差點就要拿去張揚的虛假身份,上網查詢都找不到的新身份,他覺得自己的合法身份也很虛幻,他的身份證和戶口簿仿佛也是假的,因爲依照書面地址根本找不到他,他不存在,他早已不住那條小街,而他現在的住址只是臨時。不出幾年,如果他還在這個國家,他的良民證就要過期。如果還有必要更換,他究竟該以哪條街道作爲自己的永久住址?如果他連臨時住址都沒了,但又尚未如願以償瘋掉,他難道寫自己住在街邊?除了良民證和戶口簿,什麽才是他的真實身份?失業者?無業者?流浪者?文化人?邊緣人?作家?乞丐?旁觀者?局外人?沒有文憑的高級知識分子?極少數人眼中的人才,大多數人眼中的另類?就像那個自由派作家,一會兒是編輯,一會兒是學者,一會兒又是別的什麽,他覺得上面這些頭銜,也可以換來換去,也可以劃等號,也可以都是或者都不是。不過,令他高興的是,只要不在前面冠以他最痛恨的著名二字,他現在幾乎可以坦然面對乃至享受這樣的角色轉換或者身份重疊,因爲,這是通往他所謂終極逃離的必由之路。
根本要不了兩年,省城就像斜對窗戶輪番亮相的三個胸罩,白色,肉色,酒紅色,很快令他厭倦,令他除了超市、茶館,除了幾家書店(他多半只逛不買),幾乎不知道還有什麽地方可去。但是他也明白,他在乎的不是日新月異,不是燈紅酒綠,不是面目全非的真古迹和啼笑皆非的假名勝,因爲無論呆在哪個地方,就算倫敦巴黎紐約,也有厭倦的時候。他在乎的是,省城雖然文人作家成堆,但是他在省城找不到志同道合的朋友,他眼中的省城沒有文化生機,沒有令他刮目相看的文化視野與胸襟。就文化而言,這個城市不僅二流,也只能讓二流乃至三流人才如魚得水。但是他更明白,這不光是省城的問題,而是這個國家的問題。他難有機會。像他這樣的人,怎麽有可能在這個國家成爲真正的作家?且不說他有沒有天份,他居然想在這個國家成爲真正的作家,他是多麽可悲!就像省城既不是城市也不是鄉下,既是城市也是鄉下,或者乾脆就是號稱城市的城鄉結合地,就像他後來經過小時候住的小街不往那裏多看,他也不敢多想,他很有可能困在這個城鄉結合地,而且還是二流中的二流,困在這裏發黴發臭,他很有可能比那個住在非洲的美國作家還要不幸,他在這裏很有可能永遠沒有電話沒有朋友,不僅成不了作家,還要被人輕視,被人嘲笑,爲了求生,爲了假裝溶入二流中的二流,還得被迫自我侮辱,既沒有真正的城市可去,也沒有真正的鄉下可退,就算還有機會,他也只能從這一個城鄉結合地逃到另一個城鄉結合地,充其量,從二流中的二流去到二流,與此同時,如果沒有如願以償瘋掉,卻又因爲清醒而痛苦,因爲他知道,這個國家以外,還有真正的一流文化,但是除非重新投胎,他很難有機會參與,他永遠只能一邊做個可望不可及的觀衆,一邊想要寫出可與中藥辭典媲美的傑作,想著他所謂的終極逃離
就像他左思右想要不要用假文憑混進領事館,他也清楚,光是想來想去沒有用,他必須選擇。既然做了最壞也是最好打算,既然想看最壞也是最好結果,他不需要猶疑,管它城鄉結合地還是二流中的二流,管它上街乞討還是如願以償瘋掉,他需要行動,他需要超越,他相信自己有這個能力,他不再是多年以前關在閉塞省城的那個文學少年,他有能力帶著前所未有的視野和勇氣,充分享受這段痛苦而又快樂的塵路,他既屬於這個世界又不屬於這個世界,真正的自由需要付出代價,付出非同一般的代價。等他的終極逃離來臨,有資格評判他,評判他這一生是否有意義,不是那些自以爲是的庸才,而是上天。深秋,他翻譯的布克獎小說如期完工。儘管再次擔心出版社能不能依照合同按時出版(另外,他之前也很奇怪,他寫了譯了幾本書,出版之前,從未有人請他看校樣。他想了好久,才欣然明白,不給作者看校樣,應該是這個國家的出版業必須遵守的行規),儘管稿費低得還是像收入中等的民工(他覺得自己就像從前遇到的有些母狗,不爲賺錢,而是爲野合而野合,哪怕客人出價很低,這條母狗也樂在其中),儘管這很有可能是他翻譯的最後一本書了,但他仍然開心,因爲他沒像對街貧民窟那些賭徒一樣,在麻將館坐上一天,變成他眼中的行屍走肉。新的一輪通貨膨脹還沒到來,豬肉也沒繼續漲價。不過,他向來就不是餐餐大魚大肉的人,他樂得多省些錢。他這幾年也吃得清淡,除了因爲豬肉漲價已經關門的小食攤那位帥哥炒的回鍋肉,他不再適應省城餐館的辛辣口味,不喜歡菜裏放太多辣椒和太多鹽。他覺得吃太多肉,吃太多油膩,就像愛酒如命的王一那樣吃得過量喝得過量,整個人仿佛都有腥味和臭味。他寧肯肚子留些空隙,換句話說,給靈魂多留些空隙,他覺得只有這樣,他的頭腦才清醒,他才讀得進書,才寫得出東西。當然,他也明白,將來上街乞討,就吃而言,他的選擇雖然比現在多:路人的施捨、垃圾桶、餐館的剩飯剩菜(有次,他在鬧市一家半露天的小餐館吃飯,他看到街邊五六個人,衣著油膩,人人手中一個空碗。他開始以爲這堆人是夥計,後來,鄰桌食客剛走,這五六個人,有的長得比夥計還要好看,一擁而上,爭著把剩菜剩飯往自己碗裏倒,他才發現他們是乞丐,餐餐比他吃得還好的乞丐),但是他不能像現在這樣挑剔,他必須戒掉自己的潔癖,碰到什麽就吃什麽。
自從他找藉口放棄有可能混進領事館的機會,自從他開始翻譯這本布克獎小說,他跟寶琳她們只聚過一次。那次聚會,大家都沒過多說起領事館這樁事情。不過,他相信三個女人後來碰面,應該有所議論。有憤世嫉俗的寶琳在場,工會幹部當然不好意思提到假文憑,但他明白,寶琳和農業廳會計肯定好奇,他連領事館的機會都放棄了,他以後究竟靠什麽維生?難道就靠那幾本曲高和寡的譯著,就靠寫點她們覺得既深奧又壓抑的文字?他回來兩年,三個女同學,只有工會幹部來過兩次他的住處,仿佛母親探訪在外獨居的兒子,一進門就東張西望,又是叫他注意這樣小心那樣,又是誇他一個男人竟然過得井井有條乾乾淨淨。相比之下,寶琳雖然跟他一樣愛乾淨,但他總覺得,她有些不食人間煙火,而農業廳會計又大大咧咧,只有自稱不愛讀書的工會幹部最爲可親,保養得最好,也最有女人味。他甚至覺得,要是倒退幾年,他說不定會喜歡上她,雖然他知道她先後有好幾個情人,但是現在,她有那個神通廣大的公務員做情人,給她錢用,替她買車,送她這樣那樣的昂貴化妝品,而他很快就要流落街頭,要是運氣好,他很快就要跟那個滿臉雀斑的賣報女爲伴,要是運氣壞,他很快就會像他見過的一個流浪漢,遇上好天,那股欲望恰好又無法控制,頂多躺在河邊長椅上,裹著又黑又臭的被子,想著路過的女人,或者從前睡過的哪個女人,用五根指頭捏著自己的陰莖手淫。他想過了,其他困難,譬如碰到什麽就吃什麽,譬如睡在街邊,譬如很久才有機會就著意外發現的免費水喉沖一回澡,這些困難都可對付,但是這個困難,或許才是最難預測的困難之一。他很難戰勝這股欲望,他畢竟只有三十六歲。
深秋早晨,站在陽臺,將挂在三根鐵釘上的薄窗簾打個結,推開所有窗戶(黏在窗戶玻璃上的幾張《南華早報》已經發黃,那張書評版上的福山、貝利、薩依德、索因卡等大頭像也已泛黃),他終於看到難得一見的好天。雖然天際有紅紅霧氣,頭頂這塊天卻很藍。他覺得左近那幢政府大樓還有大樓前面的水泥空地草坪綠樹都很可愛,甚至正對面那家廉價酒店的暗綠玻璃外牆,他也不再覺得陰險。昨晚,他讀了果戈理的小說《外套》,一開篇,作者就對所有公營機構沒有一句好話。不知道是否因爲天氣好,是否因爲前幾天他交了譯稿(每次譯完一本書,或者寫完一篇東西,他既像難産女人九死一生,又充滿自以爲是的成就感),他覺得果戈理未免偏頗。他的三個女同學,農業廳會計是公務員,寶琳和大醫院工會幹部相當於半個公務員,他只見過兩面而且身份神秘的X更不用說,他們都是好人,真心誠意想幫他的好人,還有既不喜歡共產黨但又自稱幸好有共產黨包養的稅務詩人稅務畫家王一,站在體制內一身正氣慷慨激昂的自由派作家,他們更是這個國家的文化精英(他後來又在網上讀到一篇半文半白的美文,讚美自由派作家既通外文又有大家氣象),是他拒絕了他們的幫助和友情,是他對他們有太多苛求,是他自己要過獨木橋。他想,他要是上街乞討或者如願以償瘋掉,他決不能責怪他們,他應該比從前更愛他們也更多寬容,就算大家再也做不成朋友,他也要在內心深處爲他們祝福。至於他的前妻,他希望她早有歸宿,找個跟她一路的好男人,最好能像很久以前他的大學教師情人,像那個大他十歲舉家移民加拿大的有夫之婦那樣,逃出這個國家,因爲他知道,逃出這個國家,哪怕只爲下一代而逃離,也是前妻一大心願。以他這麽多年的體會,女人比男人更容易逃出這個國家。他甚至閃過一念,要是真有來世,要是依然生在這裏,他情願做個女人。
天氣雖好,但他還是看不到兩年以來他只見過一次的遠山。不過沒有關係,他可以想象,他既可以像流浪漢那樣,想著路過女人或者從前睡過的哪個女人登上快樂顛峰,他也可以想象遠山,他很自由,雖然尚未獲得終極自由,但他珍惜眼前這點自由,他用了這麽些年才得到的自由,他付出這麽大的代價才擁有的自由。想完這些,他拾起緊閉的睡房門邊那根拖把手柄,他用來塞住門下縫隙阻擋老鼠的拖把手柄,他打開睡房門,他到廚房的白瓷水池刷牙洗臉。隔壁廚房悄無聲息,鄉下女白領早已出門(還沒起床,他就聽到女白領的關門聲,嗒嗒嗒的下樓腳步)。依照慣例,他向斜對窗戶望去,風景不同尋常:三個胸罩全都晾了出來,白色,肉色,酒紅色。他一陣眩暈,他在這裏住了兩年,他每次只見斜對窗戶晾出一個胸罩,從未有一個以上的胸罩登場,更不要說三個。難道那個女人買了新的胸罩?難道她也因爲好天氣而興高采烈,一大早而且一口氣洗掉僅有的三個胸罩,把它們統統晾出來曬曬太陽?難道她今天決定不戴胸罩出門?他想不明白,他只是像他常在附近看到的那個瘋人,那個常在某家大型超市門外徘徊的瘋人,那個六十來歲的瘋人,很瘦,永遠一身又黑又舊的軍裝,軍帽頂上東一枝西一朵,插了不知哪裏撿來的花草,有次,他還看到這位前輩撕開一匹厚厚的芭蕉葉,自製儀仗隊員一般的武裝皮帶,總之,他只是像那位染上制服癖的瘋顛老人,猛吼一聲:“哈!”他聽到自己的聲音在屋內回響,透過房門上方的空隙,他看到過廳那盞感應式頂燈也被他吼亮。這麽一個好天,這個世界如此美好,他想出去走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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齋飯(A Story/續七) [Nov. 22nd, 2008|05:11 pm]
他第二次也是最後一次跟X見面,還是在布拉格廣場那家茶坊,還是陰沈下午,還是騎樓天臺,就像他從未見過寶琳她們的老公,他還是沒看到X的新車。他決定不用新的身份招搖撞騙,其實也很偶然,比幾天前他拿不定主意要不要買假文憑,想用斜對窗戶的胸罩占卦還要偶然。他一點也不英雄,他甚至有些內疚,就像做了虧心事,對工會幹部尤其X滿懷歉意,他讓人家白忙一場;他算老幾,他有什麽資格把人家的好心不當一回事?寶琳她們也知道這件事情,他希望她們趕緊忘掉,就像上次寶琳想讓他去學院教書沒有結果那樣,大家見了面,最好輕描淡寫一句帶過,然後就當這事從未有過,他們還是十多年前的同窗,還是可以照常聚會,他需要不時跟這三個女人聚會,除了她們,他沒有可以說話的人了(他總不能隔著鐵欄跟斜對窗戶的胸罩交談),他沒有興趣再跟迷上帥哥的王一交往,也沒有興趣再聽自由派作家那樣的公共知識分子坐在書齋高談闊論,他的要求不高,他只想坐在三個女人中間吸點陰氣,在他流落街頭或瘋掉之前,坐在三個女人中間吸點陰氣。他甚至希望,她們以後能來瘋人院看他(工會幹部有車,她們就當郊遊一趟),聽他與那個滿臉雀斑的賣報女坐在花壇旁邊朗讀中藥辭典。他會告訴寶琳她們,瘋人院的門檻很高,你必須靠真本事才進得來。他相信她們會爲他而驕傲,他相信工會幹部會像上次告訴X那樣,當著他的面,告訴寶琳和農業廳會計:“他真的是有才華啊。”或者,就像那次他看新聞聯播看得傻笑,她仿佛母親責怪兒子(當然,這次不是責怪,而是讚歎),對寶琳和農業廳會計說:“你們看,這個人那麽有才華。”
如前所述,他跟X再次見面或者再次接頭之前一天,也就是他從九大請回假文憑那天,他不僅打開電腦改好自己的中文和英文簡歷,還用可樂、茶水和煙灰亂抹一氣,把紅得像在血水裏剛剛浸過的假文憑弄得更像舊文憑,他完成了最後一道工序,假文憑生產線的最後一道工序,雖然成品不盡人意,但他可以交差了。相比之下,修改簡歷更不費力,也不露痕迹,他只需修改自己的學歷,只需像偷情不慎懷了野種的妻子那樣算好受孕時間。他邊忙邊想,這個國家連血寫的歷史都可以改來改去,他爲什麽不可以用一本像在血水裏浸過的假文憑招搖撞騙?那天晚上,他把新的簡歷用電郵發給X,請X指教,看還有什麽地方需要完善。雖然依舊不安,跟他去找母狗野合一樣不安,但他也有些期盼,他即將與這個社會握手言和,或者,他有很大可能與這個社會握手言和,他好比常人眼中的回頭浪子,他一個人畢竟拼不贏這個社會。他甚至想象自己已經坐在美領館簽證處東忙西忙。他以前每次路過美領館,都看到門口排滿等待簽證的長龍(他不明白,不少中國人既然那麽仇恨和鄙視美國,那爲什麽他們還要低三下四到美領館簽證?他要是像他們那樣恨美國,他決不會踏上美國領土一步,哪怕領事館這樣的美國領土,甚至每次經過,他都會怒目而視)。美領館他從沒進去過,更不要說工作,他很想體會一下,以中方雇員的身份坐在美領館究竟什麽滋味,高人一等?高外面的中國人一等?低人一等?低所有的美國人一等?不管怎樣,就算薪水比美國人低上幾等,他也可以庸碌一世,除了隨時小心不要暴露自己虛假的身份,他再也沒有不安、恐懼和鄙視,他會非常安全,這個社會也更和諧,因爲謝天謝地,總算少了一個像他這樣自以爲是的文化人或者作家,多了一個衣食無憂謹小慎微的白領。
第二天早晨,X來電話約他下午見面,要跟他說說簡歷的事情。自從他回省城,跟自由派作家打過兩回交道,跟十多年好友王一不歡而散,他跟女人在一起就多過跟男人在一起了。想到要跟X單獨接頭,想到一身母性的工會幹部不再穿針引線,他有些緊張,覺得自己就像社交新手,就像少了母親陪伴的兒童獨自面對成人世界。想到路途遙遠,他好比搭飛機,提前將近兩個小時出門。等他坐公車到了布拉格廣場,跟上次一樣,X開車還在路上。他坐上騎樓天臺的茶坊,要了最便宜的茶(上次的茶雖然太貴,相當於他買一本英文新書,但他不好意思這類場合還讓別人買單。這次,他起碼可以問過再點了)。過了十來分鐘,他終於看到X那張很像馬季的笑臉。等X坐定,他笑著先把假文憑遞給X:“這是九大文憑。你看看。”然後,他向X解釋這本九大文憑爲什麽如此殘舊。
X一邊端詳一邊笑道:“嗯,做得很像嘛。不過,要是等到面試,人家要是不問,你也不用主動解釋。”
隨後,談話比他預想的順利,他總算暗中松了口氣。當然,X依舊語調穩重,一段話愈說愈小聲,仿佛說到最後都是機密,他要湊近或者多問一句才聽得明白。
X翻開他的中文簡歷:“我看了你的簡歷,有幾個地方需要修改。第一,你在政府賓館做服務員這段經歷就不要提了。第二,你說自己因爲家庭變動從海邊回來也不要提了。第三,你寫的書翻譯的書還有相關一些活動說得都很含糊,你可以詳細列出……”
除了第三點,他同意X的修改意見:“最後這點,我想還是不用說那麽細吧,因爲人家一看這人還是個文化人,會有些忌諱,文化人通常不大安心工作,不好管……”
X會心一笑,沒有反駁。
正題很快結束,他只需回去再把簡歷改過。接下來,他不知道應該聊什麽,他只好問X打麻將不,X笑說要打麻將,但不經常打,偶爾打著玩。他又問X最近看了什麽好電影,X說起《色戒》不錯,叫他一定要去電影院看。問完這些,他坐在那裏,一邊再次道謝,一邊傻笑,就等X起身。但是,X意猶未盡,繼續跟他談天,說自己從前經商認識的朋友,現在都是身家上億。他看到X神情有些落寞,不知道說什麽才好。想起工會幹部上次叮囑,千萬別問X做什麽工作,他只好說,公務員現在不錯,很穩定,很多人想做還做不了呢。X又是會心一笑。話題再次轉向。X問他有沒想過再成個家,他笑說等工作有了著落再考慮吧。X一臉認真,說工作是工作生活是生活,你可以同時著手,他認識兩個女人,一個將近三十還沒嫁人,一個離了婚,有車有房,還有小孩:“第一個,不知道人家看不看得上你,第二個,原來的老公也是公務員,愛在外面亂來,但這個女人很老實,是個過日子的人,不過因爲她有小孩,估計你不大願意。”他覺得X是個好人,也認真起來,說這個問題他的確沒有想過。最後,X聊起他在巴黎看過的豔舞,他也說起他在香港工作那陣去過兩趟澳門,看過鬼妹表演的脫衣舞。他說澳門也有號稱巴黎豔舞的表演,但就要比脫衣舞含蓄得多。X開心一笑,然後若有所思:“看了這些表演,你會覺得人像這樣子給人家看來看去好沒意思哦。”他不知道怎樣回答,他覺得這個問題,X跟寶琳倒是有些一致。有次,寶琳不知怎麽說起那些母狗,說她們很髒。他在一旁聽了,嚇得不敢出聲。寶琳那麽愛乾淨(他和工會幹部農業廳會計去寶琳家,大家都不敢上廁所,因爲廁所太乾淨了),要是知道他跟母狗睡過,寶琳說不定再也不願意跟他一起喝茶吃飯,更不要說把他看成高級知識分子了。
回到住處,他又改了中文和英文簡歷,又抹掉一段自以爲是的真相,連夜把最新簡歷傳給X。他發現,改來改去,再加上那本貌似殘舊的九大文憑(自從請回這本血紅文憑並且再度加工,他翻來覆去看了很多遍,無論陽光下還是燈光下,他愈看愈像假貨,愈看愈怕當場出醜無地自容的那一刻),他將來需要隱瞞的東西,別人問起他必須躲躲閃閃的東西,似乎也更多了,他也愈來愈不佩服自己了,或者,用王一的話,他爲自己而驕傲的理由也愈來愈少了。他覺得自己好比新入行的小偷,一開始還有些不情願,總想偷完這次就不再犯案,結果愈偷愈多,愈偷愈不能收手。但是,如果他不繼續撒謊,如果他不依照流行標準“包裝”自己,X還願意幫他嗎?如果沒有X幫忙,他用真面目毛遂自薦能有機會嗎?第一次見面,X就告訴他,那位管理中方雇員的朋友跟他講,他們經常收到幾百封應聘信,有時來不及細看,很多信還沒拆開就扔進廢紙簍了。就算他的應聘信僥倖沒進廢紙簍,他沒有文憑過得了X那位朋友的篩選嗎(他雖然沒見過她,但他總覺得她跟X一樣身份神秘,或者他們就是同事)?不是所有人都有他從前的香港老闆Eric那樣的眼光。
考慮了那麽久,猶疑了那麽久,所有道理他都明白,選擇不過一念,既艱難又容易。仿佛天意,他的解脫來得偶然也來得突然。過了兩天,X來電話了,語調有些尷尬:“這個……真是不好意思。美領館簽證處那份工作,本來他們要人要得很急,但是,這個,忙中出錯,我們弄錯了,這份工作的應聘者,他們要求必須是領事館職員的家屬,也就是說……你還沒有資格應聘……不好意思啊。”
他的回答連他自己也沒想到:“沒關係。沒關係。反正我也休息了一陣,又要開始忙了,準備接著翻譯一本書,你知道的,需要全力以赴。這個事情實在麻煩你了。只可惜……既然這樣,你看,先放一放行不?以後有機會再說吧。”
雖然有些內疚,因爲他讓工會幹部和X白忙一場(他只請X喝過兩次茶,連飯都沒請人家吃過一次),但他沒有過多解釋,他也不能過多解釋,他怎麽能像《死屋手記》主人公說的那樣坦率行事,他爲什麽要貪一時之快,說自己不願造假,讓自己失去所有新老朋友?而且,這件事情,他自己難道就無可指責?當然,他知道他在找藉口(但是,找了這個藉口,他如釋重負,因爲他不僅害怕用假文憑招搖撞騙,他也害怕做一輩子謹小慎微的白領),X應該也明白他在撒謊,大家最好心照不宣,最好儘快忘掉這件事情。令他高興的是,寶琳雖然也知道這件事情,但並不知道假文憑,所以,他還是寶琳眼中的高級知識分子,沒有文憑的高級知識分子。
他再也沒見過X,他只聽工會幹部說起X。這一次,工會幹部沒有像母親那樣責怪他,工會幹部也跟他一樣心照不宣,她只是告訴他,X跟她講了,X說,這個忙只能幫到這個份上了,X還說,你那個老同學應該想辦法到國外去。他聽了,想起X那張馬季式的笑臉,想起他跟X單獨接頭那個下午,X甚至有意給他介紹女朋友,他對X滿懷歉意。

18

盛夏雖然難熬,但他翻譯的布克獎小說不長,難度也不算高,不比英國維多利亞作家行文古怪的西班牙遊記,一段文字往往令他焦頭爛額,非要耗上大半天或者大半夜,才可譯得滿意,起碼令他自己滿意。有了假文憑這段插曲,他慶倖還有這本布克獎小說讓他閉門窮忙,讓他在三伏天既有所用心又不至於油盡燈枯,讓他忘掉X,忘掉那本再也派不上用場的九大文憑,忘掉他是沒有文憑沒有出路的高級知識分子(無論出國還是留在這個國家出人頭地),更讓他苟延殘喘,多過一段既正常又不正常的生活,跟領事館既高人一等又低人一等的中方雇員不一樣的生活,也跟上街乞討或者瘋人院不一樣的生活。但是,正因爲不想弄虛作假,他現在根本不知道,像他這樣的人,究竟應該怎樣,才能在這個國家過上正常而且正當的生活,他也不知道,他還有沒有希望像寶琳她們那樣正常,像王一和自由派作家那樣正常,甚至像他的前妻那樣正常(她留在海邊新城,進了一家港資大公司)。他不再像剛從海邊回來那樣天真,一心想在這個國家從事文字工作或者當個作家,他反而像個一心要看最壞或者最好結果的倔人,他現在更向往上街乞討,向往跟滿臉雀斑的賣報女一起朗讀中藥辭典。他忘不了那個賣報女,他覺得他倆才是同類,才是彼此眼中的正常人,只有跟她一起,只有她的鼓勵,他才有機會成爲真正的作家,才有機會寫出媲美中藥辭典的傑作。他要是早些跟她相遇多好,這樣,他的前妻哪有機會跟他攤牌,說他倆不是一路人,她和他生活了這麽些年卻不瞭解他。他想起前妻這番話就要發笑,因爲那是廢話,既然不是一路,既然走到一起只是幻覺,怎麽談得上瞭解?就算認真讀完他的所有文字,就算過上一世,她也不可能瞭解,更不可能跟他一起坐在街邊,一邊乞討,一邊朗讀中藥辭典。
就像他後來想不清楚在他身上爬來爬去的老鼠是真是夢,他現在還是想不清楚,那晚在香港那間夜店,拍過三流功夫片的半唐番澳洲人托尼仔,究竟有沒有跑來跟他和牛津小個子八卦,說看到他老婆跟歐亞混血的富家子摟在一起,或許,這只是他回到省城睡在劣質雙人床上冬天早晨做的惡夢。但是這些都不要緊了,老鼠,老婆,他都找到辦法對付,他們從此各守本分,好比老鼠再也進不了他的睡房,他的前妻再也不會理直氣壯跟他攤牌,說她這個人就是喜歡沒完沒了追看美國肥皂笑劇,說她就是喜歡拿起電話有事無事跟人套上半天近乎,說她就是過不了苦日子。他唯一覺得滑稽的是,他跟前妻走到最後,前妻無論脾氣還是相貌,竟然愈來愈像男人婆,或許她從前就有男人婆的潛質,因爲她當過少先隊大隊長。不論苦日子還是好日子,他怎麽能跟工於心計的男人婆過上一世,他突然想到她跟X應該談得來,爲了過上好日子,她甚至會把X哄得跟她一起去買假文憑,因爲她也沒有文憑,她去香港靠的也是一張假文憑。難怪她最後要說她不瞭解他,因爲他始終願意跟女人在一起,當然跟賣報女那樣的女人在一起,他覺得後者不僅滿臉雀斑很有女人味,她朗讀中藥辭典的表情也很嫵媚,哪怕路旁塵土飛揚,那也仍是不失天真的嫵媚。他甚至驚歎,公園門口那麽多行人,男人,男人婆,怎麽只有他才理解,只有他才不會視若無睹?總有一天,而且不用太久,他會去找那個賣報女。但是找她之前,他必須譯完這本布克獎小說,必須把身邊再也用不上的雜物處理掉。他相信,他逃了一生,捨棄了一生,與人告別與物告別了一生,這一次,才是他期待已久的終級逃離。
初秋,他的譯稿就快完工。早晚都有涼意,他在電腦前面也坐得住了,不再需要把一瓶礦泉水凍成冰塊貼著肌膚降溫(用這種方法降溫,他雖然覺得幸福,但也覺得自己好比超市賣的死魚,要用冰塊保鮮)。陰天愈來愈多,室內光線昏暗,但他不再害怕打開陽臺窗戶會有烈日反射。而且,除了他買的那張深褐色電腦檯,屋內家具多爲白色,牆壁也是白色(牆上沒有畫也沒有照片),睡房就像醫院病房,雖然夏天亮得晃眼,但是一到省城經典的陰天,雲層又低又厚又髒的陰天,令他覺得就要黴在這裏臭在這裏爛在這裏的陰天,他巴不得多些亮光,哪怕白色家具的光亮,哪怕正對窗口的樹葉狀梳粧鏡折射出來的二手亮光。
住在這裏兩年,除了斜對窗戶三個輪番亮相的胸罩,除了在樓梯或者門口偶爾遇到隔壁戴眼鏡的鄉下女白領(她相貌平平,衣著平平,從不跟他打招呼,他也沒跟她點過頭,他們就像路人,雖然面無表情,卻又彼此暗中打量),除了以上這些,這套隔成四個小間的房子,他從沒遇見另外兩個小間的房客,跟他同住一層樓的房客(包括斜對窗戶同層不同樓的那位胸罩主人)。他只聽到男男女女的零星話語,夜晚回來的腳步聲,咚咚咚,咚咚咚,然後:咚!一腳踢亮門外過廳那盞昏暗的感應式頂燈。他自己都不相信,他仿佛住在一個只聞人聲少見人迹的神秘地方,就像平均十天左右他才有一個電話,他既高興又害怕,高興只要不出門,他可以幾天不說話,害怕萬一得了致命急病,他死在屋內臭在屋內都沒人知道。好幾次,他想起他翻譯的那位蘇聯導演日記有句古羅馬引言:“猝死乃人生至樂。”他喜歡這句話,但他不喜歡死了之後臭在屋內,他害怕那些老鼠傾巢出動,在他身上爬來爬去飽餐一頓
可是這次,他跟鄉下女白領總算有了交道。晚上九點剛過,他聽到敲門聲,很輕,很文明,不像煤氣公司抄錶員或者鄉下門房老張上來抄水錶那樣連敲帶吼。他開門,鄉下女白領站在門口,跟他剛住進來不久的想象完全一致,果然一身碎花睡衣,只是手中多了一根細木棒,神色有些驚慌:
“你好。我是你的鄰居。能不能請你幫個忙?”
“唔……”
“能不能請你幫我打死一隻老鼠?”
“……”
“我把那隻老鼠壓在臉盆下,但我不敢下手,我想你說不定有這個膽量……”
“這個……我也不敢。我也下不了手。這裏老鼠本來就多,你打不完的。”
女白領有些失望,他仿佛瞥到一絲鄙視:你枉自男人!可是,他的確下不了手,他只用開水燙死過一隻小黑鼠。
他不管那麽多,接著說:“你還是把牠放了吧。你打不完的。”
女白領望望他的身後,廚房管道跟她的廚房相通,牆洞開得粗陋,可以看到她那邊一絲亮光:“你這邊也有,牠們都是跑來跑去的。”
“是啊。所以還是放了牠吧。”他仿佛在爲那隻老鼠求情,他就差沖進女鄰居的房間親自放生。
女白領沒出聲,轉身去敲另一道門。他關了門,聽到另一道門內的女人說她男人還沒回來,女白領只好回屋,屋內似乎還有一個女人。他隱約聽到兩個女人商量怎樣處置那隻老鼠。過了幾分鐘,他在睡房聽到隔壁幾聲尖叫,然後幾聲長歎,他知道老鼠終於逃脫,就因爲他,就因爲他這個不中用的男人站在老鼠一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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齋飯(A Story/續六) [Nov. 12th, 2008|02:08 am]
16

要不要買假文憑,就好比幾個月前要不要跟母狗野合,他一時拿不定主意,他再度像哈姆萊特一樣猶疑:做,還是不做,這是一個問題。他想,跟母狗野合,他是發情公狗,買假文憑,他又像公狗覓食,都是爲了滿足基本的生理或者生存需要,唯一區別,覓食公狗必須更加嗜血才能生存。他仿佛看到一群同類正在爭搶一塊骨頭,不論公狗母狗,最兇悍最狡猾的才有機會得手。他不覺得自己最兇悍最狡猾,他只覺得前所未有的不安,前所未有的恐懼,還有前所未有的鄙視,對這個社會的鄙視。他離開十來年(先是香港六年,後來在海邊,他也相對遊離),這個社會非但沒有正常,反而更加變態,是與非的界限已經徹底模糊。在常人眼中,真正的強者成了弱者,真正的智者成了白癡。似乎一切都靠表面文章,到處都看到虛假,真的反而沒有市場。像他這樣的人要想生存,只有做假,就像X說的,把自己的簡歷重新寫過,換一個新的身份,虛假的身份。
從布拉格廣場回來那晚,他像幾個月前在母狗成堆的暗黑小街竄上竄下,上網搜了一堆跟假文憑有關的資訊。他進入一個荒誕而又真實的世界,中國至少五十萬人持有假文憑,這還是好幾年前的官方新聞。這個國家的人爲什麽如此著迷一紙文憑?難道這個國家高等教育的普及率世界領先?難道所有人都不明白這個國家善於製造各式各樣的假貨,包括成千上萬持有真文憑的假貨?爲什麽這些問題如此常識,大家明明知道正確答案,卻又偏偏不按正確答案行事?當這個社會的大多數人不按正確答案行事,這個社會還有希望麽?像他這樣的人還有真正的出路麽?
更令他不安的是,爲了去領事館做一個平庸甚至二等的中方商務雇員,爲了進去之後端穩這個飯碗,他必須抹掉自己最重要的一段履歷,他引以爲榮而非引以爲恥的履歷,他的自學,他的艱辛。他必須向流水線生産出來的那些文憑持有者看齊,他必須時刻牢記這個新的身份,他不能走光,他也必須抹掉自己從前很多文字(怎麽可能?),因爲那些文字沒有撒謊,他不僅再也不能心安理得活在那些文字裏,他今後再也不敢寫得真實(如果他還想寫下去),他只能像那些文學青年式的職業作家一樣,夾起尾巴做人,夾起尾巴寫一輩子,他永遠不敢讓自己的中外上司或同事知道他的真實身份,不敢讓他們知道他弄虛作假,也不敢讓他們知道他曾經或仍是一名作者兼譯者,他必須過雙重生活。且不說一旦走光別人如何看他,他會不會因此上了領事館的黑名單,今後真有機會逃離這個國家都不得簽證,他難道真的願意跟那些人一樣弄虛作假?他過得了自己這一關麽?
儘管如此,儘管覺得不安和恐懼,儘管對這樣的社會充滿鄙視,儘管他知道這樣的弄虛作假跟平常撒點小謊不是一回事,他還是沒有勇氣打電話給工會幹部和X,告訴他們,他不願意這樣,或者找個藉口,謝謝他們一番好意。不過,他一點也不怪他們。他爲什麽要責怪人家?他爲什麽要用自己的標準來強迫他們?自從那次他跟王一差點翻臉(他想改變王一,他想讓王一變得更好),他才明白,真正的改變必須來自內心。而且,他也學聰明了,他現在更喜歡像個真正的職業作家那樣提問和傾聽,哪怕對方的觀點跟自己差得天遠地遠。接著幾天,他心神不定。雖然去領事館做商務雇員他沒有多大興趣,但畢竟是條不壞的生路。碰了這麽多高級的文化釘子,他不大相信他還能在這樣的國家做他真正想做的文字工作。他常常想,像他這樣的人要是早些投胎,早生一個世紀,或許比現在更多生機。何況,他對這個國家的文化本來就不抱太大希望;他所謂的希望,就是他活著還能看到的希望。既然看不到希望,他爲什麽還要堅持,他爲什麽不可以放棄?他真的願意做個從一而終的傻瓜,他真的願意走向窮途,爲了自己的原則和夢想付出一切?他難道真的堅信,既然從前都沒有人肯在關鍵時刻站出來爲他說句好話,將來還有人願意幫助他解救他?他必須自救,不擇手段。
那天在布拉格廣場的茶坊,他們也詳細說起假文憑的事情。X讓他直接去省城有名的假文憑市場打聽。“弄張九大的畢業證。”X笑道。他一開始沒聽明白,隨後才反應過來,原來這個假文憑市場就在東門的九眼橋頭。他們也討論他應該買本名校文憑還是普通高校文憑,或者乾脆買張高教自考文憑,這樣他撒起謊來也不容易臉紅,因爲領事館通常很多名校畢業生,他進去了要是跟人聊天,遇到真正的校友,他很快就會被人識破。當然,他也說,他從前隱約知道,現在很多文憑,用人單位上網一查就知道真假,他還得算好自己的畢業時間,最好是在網上可以查詢的有效時期之前,不要讓人生疑。他後來覺得,他就像某位跟人私通不慎懷孕的妻子,爲了不讓老公懷疑,爲了讓老公以爲她肚子裏那團肉是他的而非哪個野男人的,她必須算好精確的受孕時間。還有一個問題,他不知道該買專科文憑還是本科文憑,他內心覺得他還是買本高教自考的專科文憑比較穩當,因爲X說,他那位管理領事館中方雇員的朋友告訴他,領事館通常會去新進雇員原來的工作單位調查。他害怕人家東一調查西一調查,發現他原來是個響噹噹的九大畢業生。
心神不寧過了十來天,假文憑的情況他也大致有數,他甚至打開箱子,翻出一張十來年前的黑白舊照,準備把這張泛黃照片當做自己的九大畢業照(看著十來年前的自己,他覺得滑稽,恍若隔世:蓋過兩耳的長頭髮,膠框大眼鏡,發皺的白襯衫,表情嚴肅而呆滯,又像讀過一點書的青年農民,又像天安門廣場絕食的大學生)。但是,他仍然拿不定主意,要不要去九大看看。他覺得自己真是無用,還不如街頭攬客的母狗放得開。最後,他開始迷信斜對窗戶那幾個胸罩,要是女主人第二天挂白板胸罩,他就徹底放棄,要是挂新買的酒紅色繡花胸罩,他就馬上去九大,請一張也是紅彤彤的九大文憑回來。可是,第二天上午,天氣依然陰沈,斜對窗戶根本沒有胸罩挂出來,他正想把這個胸罩占卦推遲一天,X來電話了,要他趕緊把九大畢業證和相關簡歷準備好,美領館簽證處需要一位中方雇員。出門往九大之前,他想了想,又打電話給X,問專科文憑行不,X斷然回答:“專科不行,必須本科。”


他永遠忘不了九大街邊那個賣假文憑的鄉下佬,那個萎瑣的瘦筋筋小個子,年紀跟他相近,黃黑皮膚,雙排扣灰西裝大了一號,袖口的拼音商標都沒剪掉(他也忘不了那段拼音:Gaojixizhuang),還有穿得發黑的白球鞋,爛牙跟從前公厠的尿池一樣黃,開口一股煙臭混著胃氣(小個子看他都是仰視,那股臭氣沖鼻而來)。每次,想起那個鄉下佬,他都覺得與其買假文憑,還不如去跟母狗野合,雖然跟母狗野合完了他常常厭惡自己,但同時也有愉悅,也有最原始的快感,而買假文憑,他毫無快感,除了厭惡還是厭惡,仿佛他就是那個滿嘴臭氣的小個子。然後,他會很憤怒,每次都很憤怒,對自己憤怒:不論將來跟誰打交道,他再也不能這樣自己侮辱自己。哪怕做乞丐,他也要做個驕傲的乞丐,坦然的乞丐,他決不能像買假文憑那樣做個羞恥的乞丐,羞恥的決不應該是他。
坐了半個多小時的公車,他到九大已近中午。雖然從未光顧過這樣的生意,但他像狗一樣嗅覺靈敏,一眼就望到橋頭幾個鄉下男女,或站或蹲,舉止可疑。等他一個一個湊近,那些人也像蒼蠅嗅到腥味跟他嗡嗡。他問了一圈價錢,收了幾張卡片,高教自考本科文憑比他想的便宜,一百二到一百五不等(那個萎瑣的小個子叫價最低)。有趣的是,他覺得這幾個鄉下佬的長相衣著,很像他住處附近那幾家人才公司的求職向導,要是把他們對換一下,讓求職向導站到橋頭,叫鄉下佬去人才公司做求職向導,似乎也沒什麽不妥。老天沒有放過他,他終究還是得把自己的運氣交給他們,哪怕就這麽一次。
等他想好,他跟小個子下了訂單,交貨時間也比預計的快,只要兩三個小時,幾乎跟快照一樣立等可取,一手交錢,一手交貨。站在街邊,他一本正經寫下自己的姓名,出生年月,所學專業,畢業時間,再把自己那張泛黃舊照交給小個子。他覺得自己好比當街脫光衣服,幸好,他還沒有脫完,毋須寫下自己的身份證號碼。小個子一看照片:“上面這個人不像你啊。”“這是我弟弟。”
然後,他去附近河邊的茶館等著,等著他有生以來第一本文憑,等著他新的身份,等著再次溶入這個令他不安、恐懼而且鄙視的社會。他終於有閒心欣賞他收到的那幾張卡片了:
本公司長期承辦以下業務:
1.各地防僞二代身份證、結婚證、離婚證、廚師證等。
2.各學府畢業證、函授、自考、中考、大專、本科、學士碩士、研究生和一切檔案材料,並可根據客戶要求辦理。
3.辦理國家級資格證、等級證、會計、會計師職稱證、工程師、電工證、退伍證、工程師資格證、上崗證、健康證等。
4.駕駛證、行駛證、從業證、養路費、附加費。
5.戶口簿、營業執照、房地産證、代刻公章、車牌、退伍軍人傷殘證、建築企業資質證書、項目經理等。
6.汽車入城證,根據客戶需要可上網查詢。
他歎爲觀止。除了至少五十萬假文憑持有者,他真的很想知道,這個國家持有各類假證的國民還有多少,像他這樣被迫做假的人還有多少;或許,那些人不像他這樣猶疑(他的猶疑多麽老土多麽自以爲是),那些人多半心安理得,把藉口和責任統統推給社會。等到弄假成真,整個社會真假難辨,那些人出到外面,就再也沒有也不敢有更不屑有絲毫真面目,就像他的前妻習慣到處撒點小謊,哪天要是不撒謊,似乎反而不踏實。
過了不到兩個小時,他正坐在九大附近的河邊茶館讀書,讀那位幾年沒有電話沒有朋友的美國作家寫的非洲行記,他的手機響了,他的九大文憑已經出爐,小個子要來交貨了。五分鐘之後,小個子來到茶館。看到附近一桌還有兩位茶客,小個子有些膽怯,不敢坐下(他也沒請小個子入坐),也不敢把紅彤彤的假文憑放在桌上,而是跟他使眼色,等他翻開面前那本英文書,才把文憑急忙塞進書中。他用書遮著,偷偷驗貨:假文憑很新,他的照片很舊,就算壓了鋼印,一看也知道有鬼。小個子咧開臭嘴,放低嗓門,要他回去灑點髒水之類,把新文憑弄得像舊文憑:“你放心。你看,這上面不僅有鋼印,還有水印。我每天都在這裏,有什麽問題隨時來找我。”收了錢,小個子不忘討好一句:“老師,你看的外文書啊?是講營銷的吧?”
不論真假,他從來弄不明白,中國的官式證件,怎麽都是那麽醜那麽粗,真的也像假的。他從前的工作證,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護照,動畫工作室的營業證,稅務證,這樣證件那樣證書,他覺得毫無美感。這本假文憑雖然做得逼真,可一看到仿緞封面那些黃色燙金的簡體字(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證書),那片血紅背景,跟這個國家的國旗一樣的血紅,令人不安的血紅,還有文憑內頁那兩個紅色公章,中間一顆紅五星,他寧肯自己沒有這樣醜陋的文憑,哪怕真文憑他都不屑,他不需要如此醜陋的服飾,他寧願赤身裸體。他就是他,獨一無二,依靠自我努力,超越世俗標準和語言,遠遠抛離那些混了一張文憑的庸才。他爲什麽不可以獨樹一幟?當這個社會如此變態,他爲什麽必須自我糟蹋?
可是,回到住處,他的自我糟蹋雖然接近尾聲,但也達到史無前例的高潮(就他的個人歷史而言):他還得把自己的新身份折騰一番。除了修改簡歷,這本剛出爐的血紅色身份太新,且不說別人看了會怎麽講,他自己也很不習慣。他用可樂、茶水和煙灰塗抹血紅的仿緞封面和封底,再用抹布亂擦一氣。他把新的身份折來疊去,讓它有些皺紋,有些汙迹。內頁那張淺綠網底的嶄新水印紙,壓了鋼印的十多年前舊照,他必須讓兩者成色一致和諧共處。這是高潮中的高潮,他仿佛吃了催情迷幻藥,不能自控。他仿佛不再是爲自己造假,而是爲造假而造假。他就像個偏執狂,一心想看結果,他太專注,他灑了太多可樂和茶水,他發現紙上黑字原來出自噴墨打印機,紙浸了水,有些黑字開始模糊,紅色公章也開始褪色。他嚇得趕緊收手。等到晾乾壓平,他的新身份雖然貌似殘舊,但是左看右看,他又覺得更像假貨。他想來想去,終於想出一條應急理由,這本文憑放了十多年,後來又浸了水,所以才會如此殘舊。最後,他沒忘記上網核實他的新身份,但他查不到自己,他不存在,他就像一個逍遙法外的連環殺手,他的罪行早已過期,他從此可以心安理得,做個社會認可的正人君子。這個社會究竟有多少這樣的正人君子?

17

三個月後,他已在翻譯南非作家的布克獎小說,盛夏也已來臨。他窩在那間正西朝向的頂樓小屋,對著電腦開工。每天,過了中午,電腦散出的熱氣,還有烈日,先是反射進來的暑熱,接近黃昏,則是依然猛烈的夕照,令他根本坐不住。陽臺窗戶雖然糊了報紙,但天氣那麽熱,他關窗也不是,不關窗也不是(他覺得榮幸:他住過的很多房間,從前那個政府賓館的單身宿舍,香港,海邊,還有現在,這些房間都不屬於他,老天似乎一直對他另眼相看,老天似乎總在考驗他,他從來沒有一個真正屬於自己的房間,哪怕屬於自己的地獄或者煉獄)。他只好帶一本書出街,挑一個蔭涼茶座消磨大半個下午。晚上,頂樓小屋比白天還熱,風扇吹的都是熱風,但他無處可去,只好呆在煉獄。後來,他買了小冰箱,他終於找到消暑方法:他買幾瓶礦泉水,放進小冰箱的速凍格,等礦泉水凍成冰塊,他就一邊開工,一邊用一瓶硬梆梆的礦泉水來爲自己降溫,一會兒放在腿上,一會兒放在臂上,最舒服的,莫過於貼在燒呼呼的臉上與額頭。最熱的時候,凍成冰塊的礦泉水只能用上半個小時,等瓶內冰塊溶化,他就再換一瓶。有了冰凍礦泉水降溫,他覺得幸福。若是靠在床頭讀書,他就把兩瓶礦泉水放在竹涼席上,挨著它們,不時望望瓶身散出的絲絲涼氣。
也就是那段時間,他讀了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半自傳小說《死屋手記》,講一個苦役犯在西伯利亞的十年經歷。他很少讀到令他如此共鳴的傑作,他好比在正確時間與正確地點讀了一本正確的書(人活一世要讀很多書,包括通常意義的好書,但是這樣的運氣不同一般),很多段落仿佛爲他而寫,或者,仿佛是他在寫。後一種感覺,他不怕自以爲是,他覺得自己完全能與作者相通,最起碼,就這本書而言,與作者相通(這樣的運氣也很少很少)。當他讀到書中主人公抵達服刑監獄不久,苦苦思索自己應該怎樣面對新的環境,他讀到這樣一段話:“我感覺而且十分明白,這裏的環境對我來說完全陌生,我一無所知,這樣下去活不了幾年。我得有所準備。當然,我決心已定,我首先必須坦率行事,依照我的內心感覺與良知。但是我也知道,這不過紙上談兵,實際上,我將面臨最難預測的困難。”他覺得自己跟主人公一樣,他也身處陌生環境,他是岸邊的枯魚,流落故鄉的異鄉人,或是流落異鄉的異鄉人,他也必須有所準備,但是除了紙上談兵(唱高調是多麽容易而且動聽),他該怎樣準備,他該怎樣面對最難預測的困難?他的準備,會不會像書中那些被鐵鏈鎖在囚室牆邊動彈不得的重刑犯,他們的希望和夢想,不是出獄,不是重獲自由,只是盼望有朝一日不再鎖在牆邊,能有機會去到囚室外面的院子呼吸幾口新鮮空氣!
他不知道什麽才算最難預測的困難。再也找不到合適的工作?他的文稿再也不能出版?他的才華再也得不到應有的回報?沒有棲身之所?沒有親人?沒有地方可去?沒有退路?沒有真正可以幫到他的人(無論是否相識)?再也沒人願意幫他(連出於好心讓他弄虛作假的人都沒了)?這個世界不再有他的位置?他的錢很快就會用光,他總有一天要流落街頭,或者瘋掉,而他的生命很有可能因此終結?他困在這個地方,跟用鐵鏈鎖在牆邊的囚犯有什麽區別?他就像沒有出獄希望(《死屋手記》的主人公,還能計算自己的刑期剩下多少,等到重獲自由的那天,還能感歎自己的新生),他所有的努力,聽從內心感覺與良知的努力,難道都是白費力氣,連最基本的溫飽都不能換得?他難道真的覺得錯在自己罪在自己,他必須像個教徒那樣自責(他難道不是?),因爲當你身陷絕境,只要堅信上帝,只要虔誠祈禱,奇迹就會出現;要是奇迹還沒出現,不是上帝不靈,而是你信得還不夠堅定,你還沒有徹底忘我?他還要怎樣才算信得堅定,他還要怎樣才算徹底忘我?
夏夜,老鼠異常活躍。睡房的門開在陽臺上(他從外面回來,先進廚房,然後從陽臺經過洗手間,再從陽臺進到睡房),這道門他很少關。入夜,老鼠就像知道他在睡房,也知道自己身爲老鼠不能僣越,都在廚房和洗手間竄來竄去,他和老鼠各守本分。但是,他第二次也是最後一次跟X見面之後,他決心不用新的身份弄虛作假之後,有天淩晨,他又做惡夢,夢到一隻小黑鼠在自己身上爬來爬去,腿上,臂上,胸口,甚至腮邊。他嚇得大叫一聲,順手開了床頭的燈,他看到一隻小黑鼠從床上跳到地上,向陽臺那道門飛奔。他坐在床上,驚魂未定,他還沒完全清醒(就算過了很久,他還是不清楚那隻小黑鼠究竟是真是夢),只覺得一身汗味,令他噁心的汗味,似乎還有老鼠留下的臭氣。從此,無論什麽季節,他睡覺前都要關上睡房的門。但是,房門下擺,跟陽臺相接有條窄縫,老鼠正好可以鑽進。每晚,他用壞掉的拖把手柄堵住這條窄縫,他不怕麻煩,他不想再有老鼠在他身上爬來爬去,不論真老鼠還是夢中的老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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齋飯(A Story/續五) [Nov. 3rd, 2008|01:13 am]
14

四人之中(寶琳,農業廳會計,工會幹部,他),他和工會幹部學歷最低。寶琳不用說,農業廳會計後來也考上財經學院大專班,現在又是高級會計師,工會幹部雖然跟他同屬低學歷,但是工作輕鬆。有次,他去她工作的大醫院找她,發現她一人占了一間辦公室,平時沒事,就關起門來上網聊天兼購物(三個女同學,工會幹部最會打扮,也最有熟女風韻)。不過,他們剛開始聚會那陣,也就是寶琳覺得應該把日本滅了沈到海底那次,寶琳也大罵這個國家的學術腐敗(她先生是某份醫學刊物的編輯,她大概聽來不少),並且當衆誇他是個高級知識份子,要是哪個學院肯把他請去教書,他的水平絕對高過那些弄虛作假的專家教授。他當時一聽,更不好就日本這個問題跟寶琳爭論了,因爲寶琳隨即說,她跟母校關係不錯,他要是願意,她可以托人看看有沒有這個可能。他不抱希望,但是寶琳催著要他趕緊準備一份簡歷。“萬一行呢?試試吧。我覺得你教文學或者英語完全可以信手拈來。”她笑得很天真,她笑起來的唇線,跟她牛仔褲上綴的幾朵鳳尾花一樣優美。她對他仿佛比他對自己還有信心。
就算抛開世俗的衡量標準(學歷,學位,職稱,級別,榮銜),他也從不覺得自己是個高級知識份子。就像他不習慣太崇高太激昂的言語,不習慣太抽象太榮耀的概念和情感,他沒有興趣做高級知識份子,爲學問而學問,爲藝術而藝術,或者什麽也不爲,只爲做個高級知識份子,他無所謂高不高級。即使可能,他也沒有興趣教書。他只想成爲作家,這是他少年時代的夢想。只是,他從前並不清楚作家也有三教九流,更不清楚自己應該做哪一類作家,寫什麽,怎樣寫,作家是不是必須要有一張官方或者專家認可的資格證書。等他現在明白過來,等他對自己的文字逐漸有了信心,就像他從前不敢告訴在街道工廠做工人的母親他想當作家,他還是不敢告訴一片好心的寶琳他不想教書,他並非她所謂的高級知識份子,他只想做個作家。他想,他要是這樣講,寶琳再天真,也會覺得他是怪物,比她還要天真的怪物。這些年,他從無膽量讓所有人都把他當做他們所謂的怪物,他只想假裝跟這個國家的大多數人一樣,關起門來悄悄做個怪物。他以爲這樣一來,那些人就會覺得他跟他們一樣,他也因此覺得安全。他爲什麽要假裝跟他們一樣?他難道真的覺得安全?
寶琳的提議他不是太當真。拖了好幾天,一直拖到寶琳打電話催他,他才把更新的簡歷電郵給她。雖然三心二意,這份簡歷他卻寫得詳細、實在而坦然。讀了兩遍,他甚至想笑,就像王一愛誇自己,他也沒有理由不爲自己驕傲。他現在一點也不自卑。他這些年聽多見多,他知道這個國家的高等教育尤其文科教育培養的多半是些什麽人。他後來告訴寶琳,他慶倖自己沒上過這樣的大學,他也並非開玩笑,他是真的慶倖。他不覺得他跟這樣的教育體制有緣分,不論什麽樣的緣分,也不論過去現在還是將來。滑稽的是,他想起自己活了三十六年,他真正遇到的伯樂,反而是從前的頂頭上司,對下屬嚴格得醃尖得近乎變態的Eric,香港那家紡織廠的大老闆,政經界名人,留美的工商管理博士。如果不是Eric來省城主持面試一眼看中他(Eric對他的自學印象深刻),他連去香港做廉價外勞都不可能,他很可能早就爛在那家政府賓館了。他感謝Eric。Eric從不在乎他有沒有文憑,Eric只在乎他起草的演講稿、翻譯的工商管理文章和撰寫的各類信函夠不夠勁。
過了幾天,心直口快的農業廳會計打電話給他,寶琳托她轉達,對方覺得他既無文憑也沒職稱很不好辦,不僅去大學本部教書育人不可能,到校外的成人學院也不可能。他毫不意外,甚至覺得解脫,他從來就沒想過要去教書。如果真的可以,爲了進去之後一帆風順,他是不是還得送禮?當然不見得送給寶琳。如果要送,他應該送多少?一萬,兩萬,或者更多?他聽農業廳會計聊過,她有個同事的女兒想當空姐,但是競爭激烈,只好找熟人走後門。等到如願以償,那個未來空姐的父母抱了四萬塊錢,面帶歉意去答謝恩人。面帶歉意,那是因爲擔心別人覺得四萬塊錢太少。他只曉得,像他這樣的人,要是真的可以進大學教書,既不送禮也不靠關係,那是一九四九年以前偶爾才有的怪事。當然,他並不覺得寶琳多管閒事,寶琳只是不好意思直接告訴他。
下一次聚會,他們在河邊喝茶。寶琳來遲了,剛入座,她就主動提起:
“上次那個事情沒辦成,以後再找機會……”
他趕緊打斷她:“哪裏哪裏,沒關係沒關係。”他不願意讓寶琳尷尬。正好,茶館夥計過來招呼遲到的客人,這個跟日本一樣敏感而且不快的話題,大家再也沒有提起。


有了做乞丐的準備,他反而心安了。他還想過,如果活得艱難,卻又死不下去,或者沒有勇氣死,發瘋也是一種解脫。他甚至不怕走進常人眼中那個顛狂的世界,超越世俗的清醒或者精明。他想起梵高、尼采、八大山人,他們哪叫顛狂,他們是真正清醒,超越世俗的清醒。比起他們,他自愧不如,但他決不是庸才。這個世界雖是庸才的世界,充滿如魚得水的庸才,他雖然被迫向庸才看齊,用他們的語言和標準來跟他們交流和溝通,但是那些語言和標準,根本界定不了他這個人。
他不覺得每一個生命都寶貴。有些生命就像行屍走肉,爲活而活,或者不想活也得活,就像街頭乞討的那個神經老婦告訴他:“死又死不下去啊。”他的住處對街是個貧民窟,幾千戶人家,很多這樣的生命。每天,這些生命在肮髒破爛的五六層舊樓之間來來往往,聞著食店的油味,肉檔的腥味,垃圾的腐味,踩著地上的髒水,口痰,爛菜,狗屎,煙頭,油膩。貧民窟到處都是簡陋的麻將館、洗腳房、雜貨鋪、水果攤、熟食店、小餐館……貧民窟似乎什麽都不缺,只缺一樣最關鍵的東西:精神鴉片。
他在貧民窟吃過一次只要三塊錢的快餐,貓在油膩的塑膠矮凳上,就著一樣油膩以至發臭的折疊小方桌。食客都是賣菜農民,打工仔,還有他也不知道哪裏冒出來的閒人。他覺得米飯有股酸臭,盛菜的碗缺了一個大口,劣質的油味,嚼不爛的肥肉,令他一陣噁心。在他身旁,地上一灘黑油油的汙水。鄰座兩個農民,一老一少,一邊喝酒一邊高聲聊天,不時,背對他的那位後生側過身來,吐一口痰或擤一把鼻涕。他再也吃不下去。
然而,他要是做了乞丐,或是瘋了,他要是連躲進貧民窟苟活都不再可能,他不僅會超越所有語言和標準,他也會超越劣質的油味,嚼不爛的肥肉,口痰,鼻涕……他更無所謂今生今世寶不寶貴,他就是比在貧民窟的麻將館裏坐上一天的行屍走肉還要徹底的行屍走肉,靈魂早已出竅,去到他真正向往的地方,不再屬於這個國家這個世界,甚至連精神鴉片也不再需要。

15

後來,他想起他跟X見面之前那個上午,也就是他譯完英國維多利亞作家行文古怪的西班牙遊記,還沒開始翻譯南非作家的布克獎小說那陣,他閉門窮忙的那段間隙,那個初夏,他想起那個上午就要發笑。
那是星期五,早晨起來天氣不錯,太陽時隱時現,但是雲很疏很高。有風,說不定到了中午,雲層就會慢慢散開。上午十點,他去廚房倒茶水,跟平常一樣,順帶望望斜對窗戶。他看到鐵欄內的晾衣架上,挂了一個嶄新的酒紅色繡花胸罩,正隨微風緩緩搖擺,一會兒轉過來,一會兒轉過去,就像脫衣舞女吃了迷幻藥,放慢搔首弄姿的節奏。
他一陣開心,仿佛囚犯看到對面牢房有了新面孔。他早已看厭那兩個輪番亮相的白板胸罩。他好比多了一個鄰居,新鮮,神秘,誘惑。就算這個鄰居不會說話,就算放風的時候他們彼此根本沒有機會碰面寒暄,但從自己囚室的窗戶,他依然可以不時望到對方。這個繡花胸罩離他這麽近,他甚至覺得自己的住處也終於有了一絲女人味。他窮忙之餘,畢竟不能成天對著陽臺外面的陰霾,對著形狀呆板的政府大樓和廉價酒店,那些暗綠玻璃外牆,就像電視上的黨政要員令他不快。
他決定跟X見面,或者,說得準確些,他的女同學,大醫院工會幹部打電話給他說起X這個人,正好在他看到斜對窗戶的繡花胸罩之後幾分鐘。
“最近怎麽樣?忙完沒有啊?”電話那邊,工會幹部語調輕快。他仿佛看到她關在辦公室,一邊打電話,一邊在逛網上商城。
“呵,上個月交了譯稿,累得死去活來,準備放鬆一下。”他從不好意思告訴寶琳她們翻譯一本書能掙多少錢,他只覺得羞恥,不是因爲自己而羞恥,而是像小時候,他聽鄰居說他母親邋遢得沒有女人味,他因爲母親而羞恥。
“有沒有興趣到領事館上班啊?”
“怎麽?你那邊有熟人?”
“我有個好朋友在經委,他有這方面的熟人,你要不要先跟我這個朋友見一面?”
“嗯……可以啊。但是你要給他講,我沒有文憑……”他還是覺得應該堂堂正正,他不需要隱瞞。
“哎呀,你就先不要管那些了。你趕緊把你的資料準備一下,下午就約個時間見面,聽聽人家怎麽說。”工會幹部不容置疑。他喜歡她的不容置疑,好比上次他看新聞聯播看得傻笑,她像母親責怪兒子一樣跟寶琳她們說:“你們看,這個人那麽反動。”他仿佛需要一個女人,無論這個女人跟他什麽關係,他需要她給他出出主意,甚至幫他拿定主意。這個世界如此冷酷,他常常覺得自己的生存能力還比不上一個出賣肉體的女人。
他跟X只見過兩面。第一面,當然是工會幹部介紹他們認識。第二面,則是X打電話,把他約到初次見面的那家茶坊,X要跟他說說簡歷的事情。他想起這兩次見面也要發笑,因爲,這仿佛不是他在找人幫忙,而是別人求他辦事,急著跟他聯繫(就像上次寶琳提議他去學院教書,他拖到寶琳打電話來催,才把個人簡歷電郵給她)。但是,他後來仔細想過,他並非不夠積極,缺乏自信,或者不識擡舉,不懂這個國家的人情世故,他只是對這個社會愈來愈不樂觀,因爲他不大相信還有奇迹,跟他有關的奇迹。他只有十多年前遇到一次奇迹,跟這個社會關係不大的奇迹,那就是不像商人更像學人的Eric來省城,在衆多高學歷高素質的應聘者之中,發現了他這個低學歷低素質,讓他有機會離開省城,暫時逃到殖民時代的香港,也從此改變了他的命運,令他成爲兩頭都找不到歸屬的邊緣人。
跟X見面約在下午三點,接頭地點是在南郊的所謂富人區,距他市區的住處很遠,但是X上班住家都在那一帶。兩點一刻出門,他在街邊等工會幹部開車過來接他(她是他們這個小圈子唯一的有車階級),時隱時現的太陽終於躲進厚厚的雲層。他剛坐上工會幹部那輛白色的國產私家車,她就開始跟他一路八卦X這個人:
“這個朋友跟我們那位關係很好。”我們那位是她情人,也就是他從沒見過的那位公務員,那位神通廣大的公務員。“……是個性情中人,從小也吃了很多苦,父母很早就死了,靠祖父拉扯大。人家也沒文憑也沒關係,全靠自己,前幾年突然不打政府工了,到外面做了一陣生意,後來又回去當公務員。這傢夥大概也找到一些錢,最近又換了一輛好車,他老婆原來當工人下崗了,現在的工作也不錯,在地稅局打雜,一個月有好幾千。不過,你知道他在經委上班就行了,其他千萬不要多問……”
也就是這個時候,他想起他和前妻當年在香港愛看的美國電視劇The X Files,他暗自給工會幹部的這位朋友,他馬上就要見面的這位神秘人物,起了X這個代號。
三點正,他和工會幹部來到富人區,等在約定的接頭地點,一座十來米高的哥特式紅磚鐘樓下面,X開車正在路上,還要十分鐘才過得來。他環視鐘樓前面的小區廣場,周圍都是新建的三四層紅磚騎樓,外牆和窗臺嵌了石膏雕花,咖啡館,酒吧,茶坊,噴泉,金馬雕塑(他覺得很醜很粗),大概,這就是省城新近“打造”的歐洲街之一部分了。他有些無聊,走去看商家店招,終於看到街邊一塊標牌,原來這個廣場叫做布拉格廣場(X只告訴工會幹部在鐘樓碰面,還說一問都知道)。天氣不算好,又是上班時間,布拉格廣場很冷清。騎樓下面的走廊擺著茶座咖啡座,幾個年輕夥計和保安坐著閒聊。他聽不清他們聊什麽,只聽到男男女女用一口鄉下話打情罵俏。
他沒看到X的新車什麽樣子,因爲X停好車才過來。
“不好意思,路上堵車來晚了。”X很客氣。
工會幹部把他介紹給X。
“久仰久仰。”X說。
“哪裏哪裏。給你添麻煩了。”
X中等個子,五官一看就是城裏人,膚色很黑,有些發胖,短髮,穿得很時尚(用很多人的話,應該叫做穿得很休閒),不像很多公務員總是白襪子黑皮鞋腰間挂一大串鑰匙。X大概四十五六,但不顯老,看上去不過三十七八。他覺得X笑起來很像相聲演員馬季。
他們坐上騎樓天臺,也是一家茶坊。除了他們三人,天臺只有一圍茶客,懶洋洋玩著撲克,但是還算安靜。
工會幹部和X開始寒暄,說起他們的至愛親朋,還說這條歐洲街怎麽如此搞笑,他笑眯眯聽著,不時也插上幾句(X去過巴黎,覺得省城這條歐洲街就像鄉下佬講排場)。過了幾分鐘,談話切入正題。他向X請教領事館中方雇員的工作性質和待遇,X不緊不慢講了起來,語調穩重,聲音也不大,一段話往往愈說愈小聲,仿佛說到最後都是機密,他要湊近才聽得清楚。
X說:“所有領事館都歸我一個朋友管,老外要人必須通過她,這是國家規定,出於各種各樣的考慮,必須集中管理,他們不能隨便在中國招聘。我想哪個國家都有這樣的考慮。
“當然,當然。應該有這樣的考慮。”他笑著附和。
X也笑了:“是啊。中國人辦事跟老外不一樣,我們喜歡偷偷來。你看人家老美,FBI都可以在他們國內公開招聘。”
正說著,工會幹部對X插了一句:“先說哈,這個忙先幫著,人家現在沒有太多能力表示,以後再說。”
X就像沒有聽到,接著說:“去領事館工作其實不錯的,像美領館德領館法領館,待遇比公務員還好,而且穩定,你甚至可以做到退休,不過,要想發財是不可能的。”
“呵呵,沒想過發財,混碗好一點的飯吃吧。”他想起出門之前看過的美領館網站招聘啓事,同樣一份工作,中方雇員與美方雇員的收入差了好幾倍,令他想起那年在香港,Eric去一家剛成立的非牟利工商機構兼任主席,新招一位教會中學畢業的女秘書,水準未必高過他,但因爲是本地人,薪水高他四倍。最初,這位女秘書以爲他也是香港人,暗中鼓動他去應聘該機構副主席的秘書,因爲待遇要比紡織廠優厚得多。她哪裏知道他根本不可能跳槽,否則只有滾回大陸。
但他現在怎麽能去計較同工不同酬,誰讓他是中國人?他只想起出門之前想好的另一個問題,雖然不抱希望,還是多問一句:“這個……你看,我覺得自己的主要特長還是文化方面,不知道你朋友那邊有沒有這方面的機會,像領事館文化處,或者英美傳媒的駐華機構需要中方助理,甚至非政府機構……”
“這方面……好像很少。他們需要的都是商務方面的雇員。”
隨後,他向X講了講自己的履歷(X也瞄了瞄他的簡歷等文件)。他說自己沒有文憑,但有高教自考英語專業的合格證,大半課程他都過關了,只是因爲當年去香港,剩餘科目的考試就中斷了,再說,像中國革命史政治經濟學之類,他也沒有興趣補考。X聽了會心一笑,接過話題:
“沒有文憑肯定不行。我的朋友要是向領事館推薦,人家還以爲她推薦些什麽人去呢。
他想:X並非覺得他是垃圾,X只是真的想幫他。
“但他真的是有才華啊。”工會幹部沈不住氣了。
X沈吟片刻:“這樣吧,我給你個建議,你去買張文憑,把你的簡歷重新寫過。這樣就好辦了。”
他暗中一愣,沒有馬上答應,他只說要考慮一下。他擔心假文憑會不會被人識破,他內心覺得這不僅是面子問題。
“哎呀,你還是現實點吧。這個社會就是這個鬼樣子。你趕緊打聽一下。”工會幹部下命令了。
“對了,先把情況摸清楚。買了文憑,你就要記住,你以後就是這個新的身份了。”X笑道,最後那句話他幾乎聽不清楚。
四點過,他們出了茶坊,正要離開布拉格廣場,X的女兒來找父親。小女孩正讀五年級,梳了兩條沖天炮一樣的辮子。X摸著女兒的腦袋,跟工會幹部說起女兒又練體操又學書法,還說這些都有級別證書,將來升學有用。他發現X滿是慈愛,笑得更像馬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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齋飯(A Story/續四) [Oct. 24th, 2008|12:18 am]
自從用開水燙死那隻掉進水桶的小黑鼠,他偶爾要想起牠,擔心鼠兄鼠弟哪天就來找他算帳。他聽過這樣的故事,老鼠傾巢出動,教訓欠了鼠債的人類兇手,甚至乘大人不在,咬死毫無招架之力的嬰兒。小時候,他住的那個大院,有個單身小男人專拉板車給街坊鄰居送蜂窩煤,長得很像老鼠。他跟母親去過他家收水電費。小男人就住院內公厠隔壁,家裏又髒又亂又臭,牆角東一處西一處擺著幾副捕鼠夾,椅子上桌子上還有兩三個小鐵籠。他看到有個捕鼠夾壓著一隻僵硬的小老鼠,兩隻大老鼠在鐵籠裏跳來跳去。老鼠小男人的頭髮又軟又稀,濕耷耷,黏乎乎,仿佛才從陰溝鑽出來,跟籠子裏的老鼠就像同類,就像自相殘殺的一家人。
第二個初冬,也就是老鼠啃香皂之後幾個月,有天早晨,他發現搭在廚房瓷磚臺上的藍色抹布不見了。他到處找,終於看到那張抹布卡在冷熱水管通往洗手間的牆洞內。他本想搬來椅子湊近牆洞取出抹布,但他打消念頭。第二天早晨,那張卡住的藍色抹布不見了。他想,老鼠妹妹大概叫了一個力氣大的老鼠哥哥幫忙,連夜把抹布拖進洗手間吊頂上面的老鼠睡房了。牠們也要過冬,也要準備禦寒被蓋。

12

他想寫得透明,用簡單甚至樸拙的詞句來表達複雜的內容,表達自己與衆不同的感受,不論小說還是散文,讓別人一讀就知道作者是他,哪怕沒有署名。寫了幾年,他開始真正明白這個看似簡單的道理:好作家並非大學或研究院特産,也不是各類媒體可以哄炒出來。好作家除了要有罕見的語言天賦,除了應該多讀書,更需要不時忘掉自己的語言天賦和讀過的書;他必須生活,多看,多問,多聽,不應該沈迷各式各樣的圈子和沙龍。他眼中的好作家也不是政客,不是教士,不是記者,不是明星,不是社交名人,不是慈善家,不一定要做衝鋒陷陣或者改良社會的勇士。作家就是作家,用自己的眼睛來觀察,而非套用不論哪裏得來的理論模式;用自己的語言來描述,而非借助令讀者頭暈的專業術語。世上並不存在客觀中立的作家。所謂積極的作家,未必就比消極的作家高明;所謂正常的作家,也不見得比反常的作家流傳久遠。
雖然最初也靠網路成名(這個國家僵化陳腐的文化體制,似乎只有網路才可衝開一個缺口,可是缺口一旦打開,回到非虛擬的世間,文化控制依然沒有真正放鬆,浮出水面的,也多是垃圾),但他愈來愈覺得網路寫作非常膚淺,庸俗口味和急功近利往往決定一切,點擊率和回復率令平庸寫手一夜成名,成了這個國家萬人捧讀的熱門作者。網路看客的吹捧與謾駡,也比現實還要過火,更有令他厭惡的民粹臭味。他也發現,網路寫作的膚淺不僅在於內容,還在於文字。作者爲了吸引看客,爲了幾分鐘之內解決問題,往往語不驚人死不休,但又並非他所謂寫作更應該讓人不安憂慮憤怒懷疑,讓人面對生之荒誕局限無奈殘酷,而是更像嘩衆取寵用完即棄,跟他在香港每天追讀的副刊短文沒有本質區別。他決定遠離這樣的網路寫作。
他知道自己這套寫作觀不合時宜,尤其不合這個國家的時宜。等他用這套寫作觀來衡量現實中不少職業作家,他發現他們要麽是心安理得的業餘者,要麽就是心安理得的騙子。他們似乎沒有想清楚就在動筆,或者想得太清楚,把一切有利不利都算計好了。文字只是這些人的社交面具和賺錢工具。他們通常很多朋友,彼此一團和氣,每個人都躲在自己的文字後面,小心翼翼揣摩政策動向讀者口味還有小圈子的反應,你輕易看不到他們的真面目,你不知道他們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審美觀究竟如何,只有他們寫的一堆一堆廢話,比文學青年好不到哪裏的廢話,讓你看到他們不過如此。他們是些自認專業自以爲知情識趣的業餘者,頂多不過寫作票友,他們連那個自由派作家都比不上,要是哪天時局逆轉,十之八九,他們又會寫些迎合最新時尚的業餘文字,或是繼續彼此吹捧,業餘者吹捧業餘者。他們寫了一輩子大半輩子,或者夾起尾巴寫了一輩子大半輩子,從來不敢講真話,不願承認自己業餘,不敢批評他人業餘,也從來沒有超出文學青年的業餘水準,他們不僅沒有真知灼見,連職業所需的語言天賦也沒有。只有在這樣的國家,他們才能如願以償,成爲文學青年式的作家。
可是,等他逐漸遠離用完即棄的網路寫作,等他慢慢抛棄票友式的寫作,等他不再雕琢人見人愛的仿古門窗,等他真正用自己的眼睛來看用自己的語言來寫,他發覺這條路愈走愈窄,愈走愈靜。路的盡頭,有個圍了鐵柵的樓院,鐵門上方懸了一條橫幅:“只進不出。”把門的都是白衣白褲的彪形大漢,貌似兇惡,其實和藹。他們告訴他,這裏門檻很高,不單普通人,就連那些文學青年式的職業作家想進也進不來。但是,這裏的門檻,又並非像外面的招聘啓事那樣,要求應聘者必須具備不論真假的學士碩士或者博士文憑,也不需要這樣護照那樣簽證,而是要像院內的人那樣衣著邋遢相貌古怪目光可怕才有資格。他隔著鐵柵看了好一會兒,那些人正在散步或者放風,有的唸唸有辭,有的手握一枝禿筆在水泥地上亂劃,還有一個滿臉雀斑的中年女子坐在花壇旁,很像他在省城某個公園門口經常見到的賣報女,膝上攤開一本又厚又黃的中藥辭典,正在高聲讀出每種藥材的注解。他既害怕又好奇,他想進去,他想跟這個賣報女爲伍。她不認識他,但他對她瞭如指掌,每次路過公園門口,他都放慢腳步,老遠就開始觀察她,他後來甚至有些崇拜她,因爲他從來不敢像她一樣坐在街邊讀書讀出聲來。他覺得他們應該談得攏,他想跟她說說外面的遭遇,聽她講講住在這裏的體會。她或許能夠安慰他,邀他每天跟她一起朗讀幾頁中藥辭典,這樣他就不會再有害怕,不會覺得自己有毛病,而是外面那些人才有毛病,更不會把那些人的毛病,當做自己的毛病。


他繼續在圍城轉圈。他的翻譯進展順利,三本譯作先後出版了兩本,一是英國維多利亞作家行文古怪的西班牙遊記,二是死在巴黎的一位蘇聯導演的日記(他在海邊就譯完一半),他覺得他跟這個導演有一點很相似,都在自己的國家找不到出路。翻譯沒讓他發財,而且令他貼錢(三本譯作的稿費剛好夠交房租,但他還得吃喝零用水電氣),但卻繼續給他帶來中看不中用的小名聲,讓他在求職簡歷上又可多添兩句也是中看不中用的自我標榜。第二年夏天,他開始翻譯一本南非作家的布克獎小說,他決定譯完這本書,他要暫時告別令他油盡燈枯的翻譯,多寫一點自己的東西。他忙裏偷閒的寫作進展也很順利,仿佛脫胎換骨,只是比起從前的仿古美文,他的大多數新作反而找不到地方發表,也沒有出版社願意出版他的文集,但是他已想好,那是他們的毛病,不是我的毛病,我不能把他們的毛病,當做自己的毛病。讀了他的新作,介紹他去《盛京報》的北京朋友很是讚賞,主動推薦給京城一位知名的自由派文學批評家,但是那位批評家讀了之後告訴他的朋友,這位老兄寫得太細了。他後來輾轉聽到這個批評,除了多謝朋友,仍是一笑置之。他還是想好了,他知道自己的長短,他要的就是這個細,別人覺得累贅,那是別人的問題,他不能把別人的問題,當做自己的問題
除了翻譯寫作,他也繼續嘗試各種機會,只是,嘗試到了這個階段,他已覺得更多不是在考驗自己,而是在考察這個國家這個社會。他當然不是自大,而是無奈之中把這種嘗試當做遊戲,看他究竟還會遇到什麽樣的人什麽樣的事。第一年秋天,他的上海朋友,也就是跟他一起頂撞省城自由派作家的那位北方大漢,把他推薦給廣州的自由派報紙《南國都市報》。這家報紙他也熟悉,不僅應約寫稿,還應邀做過兩屆報社主辦的電影獎終審評委(他愛看電影,早幾年寫過幾篇電影評論,莫名其妙就成了知名影評人,跟兩岸三地的專家學者和導演坐在一起亂說一氣)。那時,《南國都市報》正被當局整肅,報社總編輯鋃鐺入獄。上海朋友爲人爽快,雖然只跟總編輯的辦公室主任一面之交,一聽他的現況,馬上就打電話請對方幫忙。他後來也打了電話,主任不冷不熱,隱約有些官腔,要他傳上簡歷,之後再也沒有聯繫。他不死心,總覺得這家報社既然要辦中國最好的報紙,既然也很自由派,應該需要像他這樣正當壯年的人才,跑跑龍套他總夠資格吧?他又托介紹他去《盛京報》的北京朋友打聽,北京朋友正好認識報社一位高層,電話中,對方一口回絕:報社沒有空缺。他還是不死心,過了不久,他向北京朋友要了那位報社高層的電話打過去。結果?結果不過多傳一次簡歷而已。
過了幾個月,冬天來了,他終於夢到極少夢見的母親。他一身臃腫,拎著一捆書趕回家,大衣圍巾也來不及脫,就把那捆書解開,一本一本塞給跟他母親坐在一起的女人,他愛過睡過的那些女人。書是精裝本,好像還是英文,他說那是他的新作,他再也不需要找這個人托那個人打聽工作的事情了,這就是他的工作。然後,他一邊聽她們嘰嘰喳喳,一邊溜進廁所小解。一開門,他看到地上一具面色蠟黃的屍體,是個中年男子,他小時候看到的第一個死人,在街上被人用刀捅死,周圍都是看熱鬧的路人,跟他一樣,跟他母親臨終一樣,所有人都不說話,都沒有表情。

13

令他高興的是,他的三個女同學,寶琳,大醫院工會幹部,農業廳會計,她們都把麻將戒掉了。他不會打麻將,他討厭打麻將。省城賭風很盛,很多人不怎麽讀書,頂多看看報紙(中國的報紙有什麽好看?他從前雖然常給自由派報紙寫稿,但他連這些報紙也基本不看);到處都是麻將館,也到處有人打撲克(他也不會打撲克)。就像他跟母狗野合完了會厭惡自己,他覺得坐在牌桌上的人也很醜,跟電影裏裝模作樣的賭神不是一回事。這當然是他的偏見。賭博這個問題,他一點也不自由派。他還記得王一從前也打麻將,那些年,他不時從海邊回來一趟,暫住王一家(王一那時還沒離婚),他那些同學或者朋友,可以跟王一兩公婆打麻將打到天亮,只有他一個人睡在客廳一角的沙發上,筋疲力盡,但又不好掃大家的興,唯有假裝睡著了,心中直冒鬼火。
他跟寶琳她們聚會,大家通常都挑一個省城難得的好天,先是坐在綠樹成蔭的水邊,喝喝茶,聊聊天,然後找個地方吃飯。吃完飯,他們還會找個地方坐坐,再聊一會兒天。他喜歡這樣,只要不打麻將撲克,只要不去歌城唱歌,怎麽都好(他也討厭唱歌,討厭聽認識或不認識的人鬼哭狼嚎)。他甚至覺得這樣的聚會好比另類性愛,喝茶聊天就是前戲,吃飯猶如高潮,之後再來幾道甜品,人人心滿意足,帶著微笑道別,回到各自的生活,等待下一次的聚會。
閒談之中,他大致瞭解畢業之後再沒見過的那些老同學現在如何。班上那些男生,有的當上公安分局的副局長,有的做了大銀行的分理處主任,有的本來根紅苗壯宦途得意,十餘年前就當縣長,但是中途跟錯人,加上做過廳級高官的老爸貪汙在逃,現在轉而從商。最有意思的是,跟他同桌的女生,從前身材瘦小,貌不驚人,這些年據說嫁了好幾次,現在又自己開廠發了大財,還搭上一位省級要人。他發現,所有的同學會大概都有一個從不厭倦的主題,就是津津樂道學生時代的捕風捉影,誰喜歡誰,誰暗戀誰,誰又傷了誰的心。每次說起這位女生,寶琳她們都笑得很不地道:
“你們兩個從前經常竊竊私語,我們還以爲你們很要好呢。”
比起身材嬌小猶如少女的寶琳和皮膚很好的大醫院工會幹部,農業廳會計個子最高,也最直來直去。她指著自己的胸部笑道:
“你那個同桌現在可不一樣,這裏很勾人呢。”
三個女人開始議論他的同桌那兩團胸肉,究竟做過還是沒有做過。他笑眯眯聽著,想著同桌從前的瘦小身材和現在的大胸,想著她跟省級黨官竊竊私語的樣子。但願她的大胸做得還算自然,他最怕看到胸部隆得核突的女人。他在香港那家紡織廠有個嬌小下屬(他後來做了文書部主管),瘦得像隻鵪鶉或者粵人愛吃的燒乳鴿,是來自大陸福州的女文員,有天上班,他發覺她的胸部突然變大(滑稽的是,她的五官身材還是原形),大概胸罩裏面墊得太厚,就像兩粒抗拒地心引力的皮球,硬梆梆立在胸前。假的始終都是假的。
他沒有興趣參加更大規模的同學會。不論從前的同桌,還是公安分局副局長,銀行主任,前任縣長,他跟他們彼此沒有需求。憑著這些年的經驗,憑著寶琳她們告訴他的,他想得出那些老同學在一起,無非就是你請我喝酒,我請你唱歌,打麻將,交流哪裏好玩,哪家餐館的菜好吃,誰又發了橫財,誰又找了新歡,順帶彼此幫點小忙,然後說些黃段子,相互耍幾句貧嘴(耍貧嘴似乎成了這個國家的社交習慣和必需的生存技巧,他的前妻也不例外,他討厭他的前妻到處耍貧嘴)。而且,他一點也不覺得他們的錢來得乾淨。他想起他和王一有次在大排檔喝酒,喝到一半,王一有個派出所的朋友打電話,叫王一去附近的高級浴場玩小姐。王一說,這個副所長想要他的畫,已經請他嫖過一次了。過了很久,那個警察才從家裏開車過來接王一(電話裏,警察告訴王一,從家裏出來不方便,大概需要先跟老婆請假)。他和王一站在街邊,看到副所長開了一輛豐田房車。王一鑽進那輛車,他笑著謝過王一的邀請,一邊走路回住處,一邊想,如果這輛車真是這個警察的,憑他每月的公務員工資,再怎麽高,他也未必買得起,他更沒有多餘的錢去那樣高級的浴場。他想,換了他是王一,他決不會跟這樣的人一起嫖得心安理得,他要嫖,他也要花自己的錢。
有一陣,他暗自好奇寶琳她們爲什麽跟他聚會。工會幹部聲稱自己不怎麽讀書(但她恭維他,說從前那些同學還沒出過像他這樣的人),寶琳和農業廳會計既愛讀書也愛看電影,經常問他有什麽好書好片可以推薦。他開始推薦了一些,後來發現她們不怎麽感興趣,要麽覺得高深要麽覺得壓抑,他的自由派毛病於是又犯了,她們不問,他就不出聲。但他留意到,她們也討厭于丹和易中天。寶琳喜歡文學,有次跟他聊起,很不滿意大學時代旁聽的中文系課程,都是狄更斯之類的現實主義文學,他也笑著部分贊同,說自己幸好沒上過這樣的大學,否則早把書讀壞了。他也把自己翻譯的兩本書送給她們,說是留個紀念。寶琳笑道:“我要把家中書櫃專門騰出一行,用來擺你的大著。”他聽了很不自在。不過,他慢慢發現,寶琳除了討厭日本人,他跟她很多地方還是談得來的。她不喜歡電視上的中國男人,說他們的牙齒都是那麽黃,他很欣賞她這個發現。有次,他們去農業廳會計家吃晚飯(他還是沒見到人家老公),他一邊吃飯,一邊看新聞聯播,看得傻笑不已。那晚的頭條新聞很長,總共十九分鐘,多是黨國要員的特寫。工會幹部見他抖個不停,就像母親責怪兒子一樣,對寶琳和農業廳會計笑道:“你們看,這個人那麽反動。”當然,寶琳她們也跟他一起笑,還說電視上那些傢夥怎麽長得那麽怪,除了一位戴眼鏡的老伯還算面善,其他人看上去就像強姦犯或者黑社會大哥。
儘管如此,他還是想不清楚三個女人爲什麽跟他聚會,或者,他爲什麽要跟三個女人聚會。他覺得這樣的聚會也是幻象,他們都有自己的問題:寶琳經常一個人去看電影,工會幹部大小通吃有好幾個情人,農業廳會計不時埋怨老公不管女兒,他就像變態佬,每天留意斜對窗戶有沒有白板胸罩晾出來。可是,他們在一起,雖然知道彼此都有問題,但又從不談論自己或者對方的問題,似乎不談論,大家才覺得安全,才可以繼續聚會,才可以維持這個幻象,就好比他出於禮貌不在寶琳面前談論日本,就好比他從前跟王一在一起,他們都愛談論別人的問題,很少承認自己有問題,也很少指出對方有問題,一旦說破,大家再也做不成朋友。
有次,寶琳她們聊起前些年得癌症死掉的莉莉,她是當年的班花,畢業後去了工商局,死前做到科長,據說,從前喜歡她的某位男生依然癡迷。
“莉莉死得那麽年輕。太可惜了。”寶琳歎道。
“長得那麽乖,死的時候瘦得不像樣子,老公也在,喜歡她的那個人也在,全都哭得一塌糊塗。”農業廳會計在跟他八卦。莉莉死的時候他在海邊。
她們繼續誇讚死者。工會幹部說:
“是啊,人又漂亮,又會處關係,麻將也打得好。那些年,莉莉就不跟我們一起打麻將了,人家打的都是大麻將。”
他很好奇:他如果早死,她們該怎樣談論他?是不是跟說起莉莉一樣流於表層?她們瞭解他嗎?她們理解他嗎?他瞭解她們嗎?他理解她們嗎?他知道除了寶琳比較憤世嫉俗,工會幹部和農業廳會計兩個人,也有很多跟他完全不一樣的朋友,他們和那些人在一起似乎也很快樂甚至更快樂。或許,像他們這樣聚會,並不需要他所謂的瞭解和理解,那只是多餘,大家更需要放鬆,哪怕暫時放鬆,每個人暫時走出自己的多重生活,或是在不同圈子之間扮演不同角色。
他還是覺得他只有獨處,只有跟上天相對,他才有機會看到自己的本真,也只有這個時候,他才不需要扮演任何角色。


第二年年中,也就是他開始翻譯南非作家的布克獎小說那陣,他仔仔細細算了一筆帳:如果這個國家的物價不再飛漲,如果他依然找不到像樣的文字工作(無論是在省城還是別處,無論跟所謂自由派有關還是無關;當然,他現在不大相信這個國家還有真正像樣的文字工作,即使有,不論出於輕蔑、漠然還是嫉妒、猜忌,那些人也不會拔刀相助),如果他還是不願做市場消費報記者那樣的工作,拎著公事包到寫字樓推銷商品廣告(他覺得這樣的可能也很渺茫,他就算願意都未必做得了;他不再後生,他沒有文憑,他也沒有相關經驗,他缺乏競爭力),如果他只能像上了年紀的下崗工人或鄉下佬,去做寫字樓或大商場的清潔工(這樣的可能也很渺茫,他還是沒有經驗,況且,要是應聘清潔工之類的工作,他不知道現在的簡歷用不用得上,很有可能,人家會覺得這種人不好管而不肯雇他),如果這些可能都不可能,只要物價不再飛漲,憑著剩餘的積蓄和不多的稿費,他還可以勉強維持現狀,堅持三到四年(就算還有翻譯活,他也不敢接了,他嘔心瀝血翻譯上萬字的所得,常常抵不上寫篇三四千字的文章,他情願多寫幾篇文章,就算解決不了大問題,也好過繼續貼錢譯書)。然後?然後,如果他還想活下去,他可能只有向寶琳她們伸手,但他不敢保證人家能施捨多少,他也不能向老同學伸手要一輩子,他最好還是上街乞討。
他覺得他距乞丐只差一步。他看電影,很羡慕突然出走的男人和女人。他們通常很瀟灑,總是把一個皮箱攤在床上(皮箱也很小巧,絕不笨重),胡亂塞幾件衣服進去,然後砰的一聲關上房門(家門,或者房東的門),仿佛把所有不快永遠抛在身後。出到街邊,男的往往吹聲口哨,女的常常哼段香頌之類浪漫小曲,從此浪迹天涯。但是他做不到。他要是上街乞討,他首先得跟房東結清水電氣,要回早已貶值的押金(一個月的房租),再到電信局停掉電話和Internet。他還得把電腦、冰箱、電腦檯、椅子、風扇、取暖器和多餘的衣物雜物處理掉。還有他的書,雖然不多,總不可能全部送人吧?他總得留幾本自己喜歡的,英文書,中文書,外加一冊字典。他也會先買一個U盤,把自己的文稿譯稿統統存進去,萬一還有用處呢?他的身份證和履歷文件,不多的照片(包括他父母幾張照片),他也必須隨身攜帶,或是寄放到他的女同學那裏(她們要是樂意)。最後,他的Blog(他從不覺得自己是個blogger,他的Blog只用來貼自己的文稿),也不會再有更新。他要貼出最後一篇文章,感謝新知舊雨常年捧場,並且告訴他們,他決定上街做乞丐,要是哪天,他們在街頭見到,他希望大家多多關照。當然,他必須鄭重聲明,他上街乞討並非自我炒作,他討厭自我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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齋飯(A Story/續三) [Oct. 17th, 2008|06:29 pm]
10

冬天早晨,他常從夢裏醒來。雙人板床凹凸不平,墊了一床薄棉絮,他一身酸痛,把被子裹緊,但是依然有冷風。剛醒那陣,朦朦朧朧,他側躺著,只覺得裹在身下的被子很軟,他仿佛正跟女人偎依。好幾次,他夢到從前的女人,大他十歲的情人,他去文化宮聽詩歌講座認識的大學教師。他倆躺在她家睡房,她的窩囊老公睡在靠陽臺的小房間,敢怒不敢言。他又看到她床頭那張放大的黑白婚紗照,就她一人,笑得像個十五六歲的處女,那幾年流行這個。第二次,他夢到他跟她在加拿大,她的老公也在,他們一起到楓樹林野餐。她的漂亮長髮全白了,但她依然笑得像個十五六歲的處女,她的細腰也沒有胖成水桶。乘她老公回車上取東西,他靠近她,聞到一股酸臭,他在老人身旁常常嗅到的那股味道。這時,他才明白,她老了,人老了會發臭。但她只是跟他打趣,你還不是也有臭味。她還說起他們的第一次,他十九歲,摟著她的裸體,渾身發抖,牙齒磕個不停,就像得了瘧疾。
他的廣東前妻也常來夢中跟他相會。他夢到他們做愛都講英語粗口。她的美國香蕉仔情人剛跟她斷了音信。那個斯文香蕉仔不會說中文,是常來香港的紡織廠客戶,之後再也沒有露面,他於是成了香蕉仔的替身。他夢到他倆愛去的灣仔那家小酒館。Jukebox music。她小他七歲,皮膚黝黑,濃眉凹眼,有她母親四分之一的南洋血統。她那晚穿一件長長的紅色粗線冷衫,她是他心中的南國美女。他記得小酒館的客人多是白領鬼佬,只有他倆是沒有明天的大陸仔和大陸妹。愈晚黑愈墮落,她跟他一樣都喝加冰的Jack Daniel,一遍一遍,他們都點Elton John唱的Blue Eyes:“Blue eyes, baby's got blue eyes, like a deep blue sea, on a blue blue day…”Silly,but sad。後來,小他幾歲,跟他一起從省城到香港的四眼肥仔,也愛跟著他倆來這裏喝酒。有個週末淩晨,肥仔喝多了,一邊盯著小舞池裏瘋狂起舞的光頭鬼妹,一邊對他耳語:“我想摸她的屁股。”他笑著望望光頭鬼妹那兩團肥肉,他只覺得肥仔孤獨,他不覺得自己孤獨
他又回到港島那間夜店。他們一幫人,那個歐亞混血爲人寬厚比他稍長的富家子,那個拍過三流功夫片長得很像中東佬的半唐番澳洲人托尼仔,那個牛津畢業喜歡文學神神經經三十好幾還是獨身的半唐番小個子(他常常誇他翻譯的東西出色),那個又高又瘦長相英俊的法國卡通畫家Marcel和他作風鬼妹的香港情人,他和他老婆。他夢到他們發瘋一般行著吻頰禮。Bonsoir。Bonsoir。他跟牛津小個子坐在一旁,只有他倆不會跳舞。他暈呼呼,鄉下佬一般告訴小個子,他會用法語問這是什麽。小個子愛理不理:那你跟Marcel講就是了。有個黑衣黑髮的中年鬼婆喝多了,王一扶著她,坐在他和小個子身旁。王一也喝多了,對著低頭搖晃的鬼婆,高談中國文化比西方文化優越,還說他參加官方組織的畫家交流團去過巴黎,他喜歡巴黎,但他鄙視艾菲爾鐵塔前面的非法華人小販。小個子聽得不耐煩,問他,這個自以爲是的大陸佬怎麽也混進來了?突然,失蹤一會兒的托尼仔跑過來,就像女人一樣八卦:你老婆正和富家子摟在一起。


在日照充足的海邊過了十來年,省城的冬天令他異常壓抑。有時,半個月見不到陽光。下午,常常三四點,天就很暗;要是呆在住處譯書撰文,他都必須開燈。雲層很厚,天空就像沒有搓乾淨的灰色抹布,東一塊西一塊都是汙迹。他感覺掉進地獄,陰濕,封閉,看不到一絲令他欣慰的陽光。他反應遲鈍,整個人仿佛都在綣縮,縮成臭哄哄的一團,外衣,內衣,被蓋,肉體,靈魂,他自己都厭惡自己。他好像就要爛在這裏。有時出外,他就跟街邊臉色鐵青服裝灰暗的糟老頭一樣,吸著清鼻涕,吐著難聞的口氣,睜著因爲用腦過度酸痛不已的雙眼,面無表情,走在冷風呼呼的街頭。
冬天早晨,有時夢醒,他開燈一看,還不到六點。他奇怪夜怎麽這麽長。他開始害怕做夢,害怕夢醒之後的極度沮喪。要是當天早晨做了惡夢,到了晚上,他甚至連睡覺也害怕起來,寧肯再翻譯兩段書。有一陣,睡前,他都要讀上幾頁香港聖公會印發的中英對照版《新約全書》,要麽,喝兩口超市買回來的合資白蘭地,既可驅寒,又可催眠。就算這樣,他還是常常做夢,還是每次醒來都像大病一場。後來,他終於有了應對辦法,他不再賴在床上,仔細回想剛才的夢境,而是立刻起身,一邊東忙西忙,一邊放上一碟拉丁或者巴洛克音樂,要麽打開電腦,用網路電視收看BBC World或者香港電視的早間新聞。


他極少夢到他的父母。他父親死得早,他幾乎沒有印象,要不是母親後來經常跟他念叨,他對父親更沒什麽瞭解。在母親眼中,父親是個常年在外的呆子,讀書讀呆了,除了喜歡唐詩宋詞,就愛他那堆石頭。每次說起,他母親都是一肚子氣:“搞這些名堂有個球用啊。你爹在西北出車禍一死,我把他那些廢書廢紙還有那堆爛石頭都賣給收荒匠了。當了一輩子地質隊員,命都陪進去了,還是沒撈上一套房子。”他母親只有初中文化,不僅不喜歡讀書,而且討厭書讀得太多的人。他後來想,她跟父親結婚,看來也是個錯誤。
他讀小學的時候,母親帶他去她工作的街道鍛壓廠。他不喜歡那些叔叔阿姨,他甚至害怕,因爲他們長得奇形怪狀,有的缺胳膊少腿,有的只有一隻眼睛。他最記得有個叔叔,跟他母親一個小組,三十多歲還流口水,手腳都跟抽了筋的雞爪一樣,也是一隻眼睛。這個叔叔很凶,爲些小事,經常跟他母親吵架,兩人聲音一個比一個高,惹來一群怪物圍在身旁,假裝是在勸架,其實想看熱鬧。有次吵架他也在,那個叔叔罵他母親是瘋子,他母親罵對方是破鞋都看不上的獨眼狗。獨眼狗氣壞了,手腳亂抽,只流口水說不出話來。他站在一旁,看他們拉來扯去。突然,獨眼狗的口水濺到他臉上,他用手擦了擦,只覺得很臭,他害怕這團口水滲進他的皮膚,他會不會長癬?他想起班上有個男生,尖嘴長臉,牙齒很黃,最愛用長指甲刮牙垢,把黃黃的牙垢彈到前排女生的脖子上頭髮上,然後得意洋洋聽她們尖叫。
他慢慢發現,除了在廠裏,母親也是左鄰右舍的笑柄。她斤斤計較,電費多收一毛錢,都可以跟鄰居翻臉,一個人罵上半天,把院內的人幾乎得罪完了。他也發現,鄰居一提到他的母親,都是一臉怪笑。他覺得羞恥。不知道是院內很少同齡人,還是父親的遺傳基因作怪,他從小就喜歡看書,只要看到印了文字的東西他就著迷,哪怕只是用來包乾辣椒的半張舊報紙。母親很少給他零用錢,每次給他錢都申明不許買書,他都是偷偷買,藏進床鋪最下面的草墊,要麽跟同學借書看。等他上初中,他的作文經常都是全班第一。初二,班上來了一位教語文的年輕女老師,長得很好看,常把新出的電影雜誌借給他,而且全班就借給他一人。他去過女老師的單身宿舍,坐在鋪了方格床單的單人床邊,翻著印了灰姑娘與英俊王子接吻劇照的電影雜誌。那天,她剛洗了頭,潮漉漉的頭髮用手絹綁在腦後,滿屋子都是洗頭水的香味。他在家裏很少聞到這種香味,母親都用土黃色的肥皂洗頭,也不愛收拾。有次,他碰巧聽到隔壁王阿姨在跟張老太嚼舌頭,說他母親像光棍一樣邋遢,家裏連女人味也沒有。
教了一個學期,女老師就調去別的學校了。他再也沒見過她。他後來夢到過她。初三,高一,他記不清楚了,只記得,他還是坐在她的單身宿舍,她對著他笑,擰著臉盆裏的毛巾,把毛巾搭在門外的晾衣繩上。冬夜,等他醒來,女老師不在了,也沒有洗頭水的香味,他只覺得下體冰涼潮濕,被窩裏一股酸酸的味道,很像多年以後,他吃了一口馬上倒掉的木耳炒肉,木耳是他老婆在街市買的,黑心商販爲了賣相,把木耳用醫學溶液浸泡。他記得,他老婆吃了一口,也是眉頭一皺:“這股味道怎麽跟那個東西一樣?”
他十六歲,母親得胃癌死了。臨終之前,他在醫院,跟母親唯一的妹妹(姐姐吝嗇暴躁,妹妹自私小氣,姐妹倆很少來往),一起看她斷氣。最後半個月,病人瘦得像把用殘的長柄竹掃帚,他在學校做清潔用的那種,手柄只剩篾條纏的兩三根細竹,一摸都是汗迹。病人的頭髮,則像掃帚掃地用的那端,稀稀疏疏,又乾又黃,連土黃色的肥皂味都沒了,只有汗味藥味,令他聞了想嘔。斷氣前幾小時,病人喉嚨一直發出可怕聲音,咕嚕嚕,咕嚕咕嚕,咕嚕嚕,讓他想起街上馮瘸子家幾口金魚缸冒出的汽泡。火化那天,鍛壓廠四五個人跟著去了火葬場,出乎意料的是,流口水的獨眼狗也來了,在告別室又是眼淚又是口水。火化完了,大人問他骨灰是帶回家還是寄存火葬場,他沒怎麽多想,就把母親的骨灰,跟也是寄在那裏的父親放在一起。這麽多年,他要麽住在單位,要麽離開省城,再也沒去看過或者續費。他估計,這兩個骨灰盒,火葬場早已當成沒有親屬認領的骨灰盒處理掉了。
他上一次夢到母親,大概是他回省城的第二年初。她跟他愛過睡過的所有女人坐在一起,她不再吝嗇,她像個保養得當的老太太,掏錢買了一堆一堆零食招待她們。那應該是冬天,他一身臃腫,拎著一捆書趕回家,大衣圍巾也來不及脫,就把那捆書解開,一本一本塞給在場的女人,書是精裝本,好像還是英文,他說那是他的新作,他再也不需要找這個人托那個人打聽工作的事情了,這就是他的工作。然後,他一邊聽她們嘰嘰喳喳,一邊溜進廁所小解。一開門,他看到地上一具面色蠟黃的屍體,是個中年男子,他小時候看到的第一個死人,在街上被人用刀捅死,周圍都是看熱鬧的路人,跟他一樣,跟他母親臨終一樣,所有人都不說話,都沒有表情。

11

只有兩個胸罩的中年女人不是單身,她有老公。就像她的兩個白板胸罩在窗口輪番亮相,每隔一兩個月,一男一女都要在人靜夜深吵一架。他聽到兩人都講發音不正的普通話,男人吼幾句,女人吼幾句,最後還是千篇一律:女人開始哭訴,男人不耐煩,又吼幾句。除了開頭有次他聽到男人高喊一聲“明天就上法院”(仍是陳腔濫調),他從來聽不清他們吵什麽。爲了愛?爲了錢?爲了雞毛蒜皮?或者什麽都不爲,就爲兩人在一起久了你看不慣我我看不慣你?
白天,每次到廚房,他像條件反射,都要望望斜對窗戶有沒有胸罩和孖煙囪晾出來,仿佛這兩樣東西是醒目的接頭暗號,看到它們就是看到希望。但他還是沒看到女人內褲,他還是覺得這個女人喜歡穿孖煙囪。他在樓下也從未見過這個女人,或者見過沒認出來,他畢竟只從窗戶偶然瞄到她兩三回,突然晃過的一張臉,上半身(穿了衣服),伸出窗外晾衣服的一雙手,她比那兩個胸罩還要無趣,他更熟悉她的胸罩。要是女人只穿胸罩出門,他肯定認得她,他肯定會笑著點點頭,不是對她,而是跟她的胸罩打聲招呼。


要是不出門,他可以一天不說話。第二個冬天,因爲急著譯完一本書,他三天沒下過樓,他三天都沒說話,連自言自語都沒有。他的話,大部分都在他寫的文章和翻譯的小說裏面。他讀書,就是在跟作者和書中人物對話。既然上天讓他這樣獨處一段時間,他何必時刻想著與人交流,何必隨處想著表白自己。而且,不論別人講還是自己說,太崇高太激昂的話,他從來都聽得有些尷尬,他不習慣太抽象太榮耀的概念和情感。有時,哪怕跟談得來的人聊天,說話說得太多,他也覺得累,覺得空虛,覺得那些該說的話不該說的話沙漏一般漏完,他就只剩一個歪歪扭扭的軀殼。就算去到外面,坐在嘈雜地方喝茶看書,他也不怎麽說話,他更喜歡偷聽。他跟寶琳她們在一起,他多半也是隨意挑起一個話題,然後笑著聽她們講。他讀過James Joyce的小說《死者》,馬琳太太提到Mount Melleray這個地方,那裏的西多修士都不說話,那是他們的教規。他喜歡這個細節,他希望自己哪怕做到他們的一半。小說結尾有段話他也喜歡:Better pass boldly into that other world,in the full glory of some passion, than fade and wither dismally with age。他不單希望自己將來死得勇敢,他也希望死得安寧,better pass silently into that other world。
有天,他在街上走,聽到身後一個年輕女子在跟同伴講:“一個人經歷了很多事,可以從他的眼睛看出來。”他回頭瞄了瞄,那幾個女子像是進城打工的店員。回到住處,他把梳粧檯上的樹葉狀鏡子擦乾淨,對著鏡子看了好一會兒。他看到一個三十五六的橢圓臉男子,一年四季都是短髮,神情有些疲憊,不算醜,但也不夠威猛。他的前額有了淺淺皺紋,即使不皺眉頭,手摸上去也有感覺。比起二十來歲那陣,他的兩塊顴骨愈來愈突出(他很不喜歡)。他的鼻翼略顯寬厚,兩側也有兩條細紋,斜著繞過嘴角。他的嘴唇很薄,閉得很緊,笑起來也不愛張嘴,即使不含惡意,也總有一絲常人察覺不到的嘲諷。他的眼睛周圍有圈淡淡黑影。他的眼珠,不知道是鎮定還是木然,一般不會東晃西晃(這兩個眼珠很怪,他有時揉眼睛,眼珠就像玻璃珠一樣嗤嗤作響,仿佛那是兩粒義眼)。他看人,他感興趣的人,不論男女,只要是在禮貌距離之外,他都目不轉睛,就跟從沒見過人一樣。
三十六歲,外加這副有些疲憊的面容,他不知道在常人眼中他算不算老,他是不是跟住處對街的貧民窟裏那些下崗工人一樣,已經成爲自生自滅的飯桶和廢物?他幫襯過貧民窟下崗女工的小食攤,他問那個長相市儈的女人:
“你們要不要交稅?”
“交什麽稅,我們都是弱勢人群,全靠自己,不給政府增添負擔。”
他又想起兩年前,他那本中規中矩的散文集出版那陣,他已在京滬穗自由派報刊頻繁發表文章,也正打算離開海邊,他向一位欣賞他的北京朋友求助。對方小他三四歲,人很誠懇,也是半路出家不到兩年的報人,立刻把他推薦給自己供過要職的京城自由派報紙《盛京報》。電話中,朋友要他馬上打電話給報社,因爲那位副總編輯聽了介紹很高興。等他撥通電話,對方是位女性,語調熱情:
“剛聽人說了您的情況,很不錯,我們正需要這樣的人。”
他謙虛了兩句,趕緊表態:“我也常在貴報發表文章。”
對方很爽快,要他把簡歷儘快發給她。
“順便問一下,您今年多大?”
他報了自己的年齡。
對方還是很爽快:“哎呀,這個年紀,有點不好辦,偏大了。我們的團隊很年輕很有活力。您要是來了,合作起來恐怕會有問題。再說,這麽遠過來,您也要慎重考慮。”
他很尷尬,仿佛他才是那位副總編輯:“這樣吧,我還是把簡歷電郵給您,您看看吧。
他發了簡歷,他不知道對方有沒有看。一年後,他從海外媒體得知,《盛京報》因爲當局整肅,那位副總編輯和幾位同事鬧了一場辭職風波。他當時想,他要是真的去了,他要是置身其中,依他的脾氣,他會不會也跟著再度失業?但是,要命的不是這個,要命的是,不管他去沒去,不管他是不是飯桶和廢物,不管他是否真的成了不爲這個反智社會所容的“老人”,他仍然沒有擺脫困在圍城轉圈的命運,這是他與生俱來的不幸。
他還覺得滑稽的是,推薦他去《盛京報》的那位朋友好心好意,說報社幾個年輕哥們兒很仰慕他(他們讀過他的文章,他也知道他們)。他明白這話一半出於客氣,但他當時聽了還是有些高興,不光因爲有人仰慕他,更因爲有機會跟多少也算志同道合的人共事,說不定,他可以做點想做的事情。
Too simple, sometimes naï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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齋飯(續二) [Oct. 10th, 2008|02:33 am]
8

剛搬進來,他買了一個電飯煲,煮飯,下麺,燙點青菜,都用這個。他有一個青花瓷碗,一個青花瓷盤,一個大號湯碗,一個湯勺,一個調羹,一對筷子,一把水壺,一個水瓶。他還去日資百貨買了一個便宜的日本茶杯,他不喜歡有柄有蓋的中式茶杯,他覺得圓頭的中式杯蓋,就像一頂白晃晃的瓜皮帽。
他吃得簡單。最初,尤其夏天,因爲沒有冰箱,他愛去街頭小飯館或者大排檔,混在店員保安白領民工之間,叫上一菜一湯,可口,便宜,但卻不太乾淨(幸好,他幾年前到醫院查過血打了預防針)。有時,他也買點熟食回家,自己煮飯,然後把飯從電飯煲裏舀出,燒水燙點青菜。
令他高興的是,他胃口很好,飯量也大。前幾年,他和老婆到一位臺灣老伯的住處吃飯,人家隨口說起從前當國軍,在海上巡邏,常常救濟餓肚子的大陸漁民。臺灣老伯還說,大陸人不怎麽吃菜,米飯卻可以吃上好幾碗。害得他和老婆不好意思,飯都不敢多添,下了樓又去加餐。
後來,他買了一個中號湯鍋。冬天,他用電飯煲燉雞,先把雞燉好,盛進湯鍋,再用電飯煲煮飯。一隻雞可以吃上好幾天,配點青菜,他覺得既乾淨又營養。有段時間,他厭煩油膩,跑去超市買了一樽Tabasco,幾袋意大利粉,兩罐合資的意粉醬(進口的太貴),就著蕃茄和生菜吃了幾天,直到吃得吞清口水。
過了半年,他覺得煮菜燉雞老是用電太不划算,因爲每月的煤氣費都是定額(這套隔成幾戶的房子,只有一個煤氣錶,房東不管你用多少,都是收的偏高定額),他終於買了一口廉價鐵鍋和一口廉價砂鍋,加上第二年夏天買了小冰箱,他總算不大光顧那些可口而又肮髒的小飯館了。
有天,百無聊賴,他想起這筆煤氣費,再怎麽都算偏高,終於想了一條對付房東的妙計:哪天,我要是真的不想活了,我就把煤氣開足,一次用他媽個夠。這個靈感,來自他讀過的一本書,他喜歡的一位英籍印度裔作家,早年從殖民地去到倫敦求學然後謀生,不堪孤獨窮困,一度想要用煤氣自殺。可是,作家住處的煤氣就像公用電話,需要投幣才能使用,投多少錢就用多少煤氣。這個可憐的有色印度佬,連開足煤氣了結自己的硬幣都不夠。
他用水果刀切菜。刀不大,也不鋒利,不可以切肉。他都去超市買切好的肉,要麽到街市買,請肉販幫他加工。他去超市的廚具架看了半天,決定還是不買菜刀和砧板。他不相信缺了這兩樣,他就對付不了。廚房的水池旁,有個長長的磚臺,臺面鋪了光滑的白瓷磚,每次切菜,他把臺面洗乾淨,這裏就成了砧板。
做飯做得煩,他還是要去光顧街頭小飯館。他討厭肮髒嘈雜,但他喜歡看人。生意興隆的小飯館,夥計渾身油膩,又像吃了炸藥,又像無頭蒼蠅,在一桌桌食客之間高聲吆喝,穿來穿去。有時,他與人搭臺(他都是一個人),夥計就在他的身後,高聲應答鄰桌的催促,或是與哪位糊塗夥計遙相呼應。他的菜要是還沒上桌,他都是一邊等一邊看,常常看得傻笑不已。
夏末,天剛黑,那家小飯館人不多,他正要吃完,進來一對二十多歲的男女,坐在與他斜對的鄰桌。男的是個褐發鬼佬,女的是個中國人,都是一樣裝束:短衫,牛仔褲,拖鞋。他本想偷聽兩個傢夥聊些什麽,但兩人都不怎麽出聲。過了幾分鐘,鬼佬突然指著自己的牛仔褲,大概是在膝蓋上方發現什麽迹印。那個長髮東方美女彎腰瞄了瞄,輕輕問了情人一句:“Sperm?”
他記得她的發音非常利落,中間那個兒音,也吐得非常漂亮。等他買完單,離開飯館,他一邊走,一邊想,兀自傻笑,就像學舌鸚鵡,把那個乾淨利落的英文單字輕輕唸了好幾遍:Sperm?Sperm?Sperm?……


第二天早晨,他躺在床上,陰莖勃起,似乎可以穿透一切(他巴不得他的文字也像勃起的陰莖,可以刺進幽暗深處)。他覺得自己就像發情的公狗,要是隔壁的鄉下女白領或者只有兩個胸罩的中年女人乘機投懷送抱,他會不會立刻騎到她們背上?在街頭,他常常見到,兩條狗相遇,公狗總要嗅嗅母狗的私處,彼此搖搖尾巴。夏天,他也像公狗一樣,嗅得到街上的女人,廉價香水的味道,昂貴香水的味道,洗頭水的味道,花露水的味道,還有好聞的體味,難聞的體味,奇怪的體味。他跟寶琳她們在一起,她們常常開他玩笑,讓他坐在中間,好把陰氣吸夠。他想,女人是奇怪的動物。你只要不帶惡意,像搖尾巴的公狗一樣打量她們,無論美女還是醜八怪,她們總有感覺;要是有尾巴,要是她們不討厭你,她們多半也會搖幾下,不會只是用手理理頭髮,或是把披肩長髮甩來甩去。
他上一次像狗一樣性交,還是六個月以前。那個春夜,他也像隻發情的流浪公狗,在母狗成堆的暗黑小街竄上竄下。可是,不論哪次來到這類地方,他又像哈姆萊特一樣猶疑:做,還是不做,這是一個問題。他鑽進這個母狗窩那個母狗窩,他嗅她們的騷味,看她們的皮毛,問她們的身價。他的陰莖一會兒勃起一會兒疲軟。他記得他跟一條戴眼鏡的母狗打趣,你還戴眼鏡。那條母狗嘎嘎一笑,我要是不戴眼鏡,我就只好瞎摸了。有條三十上下的母狗,眉毛畫得又彎又細,把低胸吊帶衫在胸前揭開一半。他看到露了一半的豐乳。這對豐乳的主人,似乎嫌它們不夠吸引,還在上面襯了兩個薄薄的淡黃胸墊。他喜歡這條母狗的騷味,他一陣衝動,但他還是打消主意,尾巴一搖竄到街上,他甚至希望自己走來走去累得像狗一樣吐舌頭,這樣,他的欲望,他有如公狗的欲望,就可以像狗用舌頭散熱那樣消散,他就可以夾起尾巴回到自己的狗窩。
他坐在街口超市門外的椅子上,坐了足足十分鐘,既可憐自己又厭惡自己,然而那股欲望還在,那對襯了胸墊的乳房還在他的眼前晃動,他依然是條公狗。他想,我現在只對自己負責,我爲什麽不可以做條公狗?我爲什麽一定要做人,做人做得還不如一條狗?他還想,我可不可以像出家人那樣始終控制這股欲望?當我不能控制它,當它影響我的生活,我是不是應該想辦法及時解決?是不是用這種辦法解決,我的人格就有問題,我就不夠崇高?
他沒有答案。他不是教徒,不是僧侶,他也早已告別從小到大這個國家灌輸給他的正統理論,他真的不明白他的不安從何而來。他只想搖著尾巴回去找那條眉毛又彎又細的母狗,不論她的狗窩多麽零亂多麽汙穢,不管她的狂吠是真是假,嗅她的味道,摸她的皮毛,跟她撕咬抓扯,揚起一床狗毛,然後,搖搖尾巴跟她道別(他們可能再也沒有機會見面,再也記不清對方的狗模狗樣),既滿足又不安,既可憐自己又厭惡自己,回到他的狗窩,繼續做人


第一年,他跟王一去過幾次半公開的同性戀酒吧。常常,晚上,他倆在飯館喝酒,王一喝到興起,非要拉他往同性戀酒吧接著再喝,叫上幾個帥哥陪酒。那是初秋,他又黑又瘦,背一個背包,身著藍色馬球衫和白短褲,王一則是又白又胖,穿一件鮮豔的夏威夷式襯衫,手搖一柄摺扇,扇子上面,是他用彩筆畫的高更風塔希提裸女。他最記得酒吧隔壁是家肛腸醫院。進到酒吧,燈光昏暗,音樂很吵,人卻不多,但他想起剛剛看到的醫院招牌,還是有些難堪,就好像他跟王一這副搭配,會令夥計覺得他們是對剛剛出院的同志情侶。
後來,等酒吧男主管過來寒暄,借花獻佛敬完他們酒,他坐在一旁,故意冷落身邊的小帥哥,只是面帶微笑,盯著王一怎樣跟另一位猛男調情,怎樣耳鬢廝磨。他發現,這些陪酒兼陪睡的美少年,比女人還要發嗲。他不喜歡他們的娘娘腔,他不喜歡他們無可挑剔的美貌,光滑的臉蛋,筆挺的鼻梁,流轉的媚眼,紅得像女人的嘴唇(他有些不安,就像看到自己的少年時代,他的嘴唇紅得也像女人),他也不喜歡這樣的調情,男人不應該這個樣子,不應該像一篇柔媚纖巧的美文。他想,哪天,他要是真的喜歡一個男人,他也決不會喜歡這樣的男人。
仿佛自憐,他替王一可惜。他知道王一想找一個靈肉相通的同性伴侶。他也自作聰明勸過王一,這些膚淺愛錢的小白臉都是過眼雲煙。然而,不管他和王一別的分歧多大,這一點,他倆都很清楚,不單這個內陸省城,就算跑遍這個國家,哪裏不是一樣膚淺?他不知道王一把小帥哥帶回家睡完覺,會不會也覺得孤獨,就像他跟素不相識的母狗野合完畢,他不會欣喜,他只覺得自己就像精神病人服了鎮靜藥,尾巴耷拉,不再躁狂,夢遊一般,在燈火明滅的夜晚獨行。

9

離開海邊的時候,他隨身帶了一大一小兩個箱子,大的裝衣服,小的裝了十來冊中英文書,兩本字典,一些雜物。電腦是他讓前妻托運過來的。剩下的書,剩下的衣服,他都寄放在她那裏,他原來的家。十多年前,他離開省城,也把幾百本書寄放在大他十歲的情人那裏(後來,情人和老公帶女兒去加拿大,他跟她失去聯繫,他再也要不回那幾百本書了)。他不知道,這次,他寄放在前妻那裏的書籍和衣物,不論以後需不需要,是否也會不知所終。
他仿佛一生都在捨棄,都在逃離,都在告別,與人告別,與物告別。他三歲的時候,在地質隊工作的父親車禍身亡。等他十六歲高中畢業,在街道工廠做工人的母親又得胃癌去世。兩邊的祖父母早就不在,往來不多的幾個親戚態度曖昧,他無處投靠。幸好,街道辦事處照顧他一個招工名額,他才考進省城的政府賓館當了服務員。八十年代末,他依靠自學中文和英語(他從小喜歡文學),好不容易做了賓館辦公室的文書,他又因爲省城乃至這個國家的現狀而絕望,他想逃離,終於找到機會,應聘去了香港一家紡織廠做文員,也就是廉價的大陸合約外勞,他就在那裏認識他的廣東前妻。六年以後,他們滿懷移民無望的痛苦,離開仍是英國屬地的香港,回到大陸結婚,暫居跟香港一關之隔的濱海新城,替賞識他們的一位香港富家子打理動畫工作室。
最初,他帶老婆回過一趟省城,本想看看有沒有更好機會,但他老婆既不願回她的廣東小城,更不喜歡內陸。他看了半個月,也覺得呆在省城依然沒有出路,再回從前他就覺得死氣沈沈的政府賓館,更是等於慢性自殺。他們決定還是回海邊。臨走之前,他變賣了那間狹窄危房,父母留給他的唯一家產。他以爲他再也不會回來,他該捨棄的他都捨棄了,他必須再次逃離,雖然他已開始懷疑,除了在這個國家轉圈之外,他還有沒有機會逃到別處,雖然那個濱海新城他憑直覺也不喜歡。
現在,時過境遷,他常常想,他帶著隨身行李,在這個國家轉圈,從一個地方逃到另一個地方,究竟有什麽意義?當年,他好不容易逃到殖民地香港,就因爲他來自大陸,他是由人宰割的合約外勞與廉價腦力,根本沒有選擇權,除了只能用那本可憐的中國護照回大陸,他絲毫沒有想到哪裏就到哪裏的自由。等他再回大陸,他不想枉活,重拾少年時代的夢想,他翻譯好書,他寫出令人讚賞的文字,但他根本養不活自己。他嘔心瀝血翻譯一本書,兩本書,三本書,一算稿酬,他每個月的收入,只能與待遇稍好的民工劃等號。他的文字,也只能向二流三流看齊,才有更大的生存空間,因爲這個國家也不容忍並非嘩衆取寵的獨立與另類。就算他想妥協,做點平淡的文字工作,他又處處遭遇成見與托辭,他非但沒有選擇權,甚至沒有人選擇他。他逃到哪裏都是一樣,都像關進籠子的困獸,沒有出路,就像他現在根本不再相信,二流三流的環境,得過且過的心態,可以催生一流文化,即使真的有,也很難長久,也很難成氣候。
他又想起住在非洲沒有電話沒有朋友的那位美國作家,作家後來離婚,窮愁不堪,向他朋友討教。那位朋友也是作家,要他“放棄一切,離開這個國家,重新開始”。他想,那個美國作家,他不僅僅是美國人,更重要的是,不論他走到哪裏,他的母語,仍是這個星球最有活力的語言,可以給雄心勃勃的後來者提供無限可能,仍在湧現一個又一個令人欽佩的一流作家。我是中國人,我的母語,雖然也有世人尊重的傳統,現在卻是傷痕累累,還在經受有意無意的禁錮與糟蹋,甚至不如有些所謂羸弱小國的母語,更看不到可以跟那個美國作家的母語相媲美的創造與活力。他想,那位美國作家的捨棄與逃離,跟我的捨棄與逃離,兩者差得太遠了。除非真的可以從頭選擇,我就算再怎麽堅定信念,也只能一邊自我安慰,一邊帶著那兩個箱子,明明知道無處可逃,卻又不得不繼續逃離。


他也常常想起前妻的話:“這場婚姻是個錯誤。”仿佛後見之明,他從他的角度理解,覺得她說得很對。他們在香港相愛,因爲彼此孤獨,身份相同,都知道沒有機會成爲本地人(哪怕你想掃地洗碗,你也必須先做本地人,你才可以選擇),但又不願再回大陸。他們進退兩難,身份尷尬,想給過去劃個句號,卻又看不到未來。既然沒有辦法逃得更遠,他們只好逃進對方懷中,把它當做另一種逃離。等到不得不回來,腳踩一灘泥濘,他們才發現,彼此差異如此之大,逃進對方懷抱,只是一個幻覺。
他對前妻感到一絲歉意,如果不是跟他,她或許還有更多機會,還可及早逃離,過她幻想的小資生活。他在香港六年,看夠了這樣的例子:女人和男人,同樣來自相對貧弱的社會,但是女人更容易爲富裕社會接受。紡織廠的大陸女文員,爲了一張香港身份證,爲了一本外國護照,總有辦法嫁給本地人或者鬼佬。女人比男人更有辦法。而且,前妻不像他,始終想以文字爲業,不管逃到哪裏,都逃不出這個魔咒。
有了這個魔咒,等他從一個運轉有序的社會,帶著一成不變的身份,身揣一枚借來的良幣,回到比從前還要混亂的大陸,他發現市面多是以次充好的劣幣,良幣反倒成了劣幣。過了四年,他和前妻打理的動畫工作室,因爲香港母公司不善經營,仍是一場失敗的逃離。缺了這個相對獨立與安全的舞臺,他和前妻的幻覺婚姻,也終於煙消雲散。他必須再次捨棄,他必須讓她還有機會逃離。幸好,他們沒有房産,舞臺也是臨時拼湊,他們如鳥獸散,重又竄進叢林,尋找各自的生存之道。
現在,他恍然大悟,他的逃離,跟前妻的逃離並不一樣。他的逃離,不僅僅是跨越地域與文化的外在旅程,更是爲了寫作,爲了創造,爲了突破這個國家強加給他的諸多局限,爲了內心自由。如果沒有當年的逃離,哪怕這個逃離打了折扣,他可能活得更沒有意義,他可能就是第二個寶琳和王一;他也不會懂得用另一種眼光來審視這個國家,他可能跟那個自由派作家沒有太大區別。他知道作家有很多種,有些好作家,一生都沒跨出國界甚至省界。可是,他要當的作家,不應該把眼光局限在本土,不能單是依靠閱讀或者網路來瞭解世界,更不是觀光一趟回來寫篇討好美文;他要當的作家,必須有機會在不同文化之間穿梭,生活,觀察,比較,判斷,做個局外人、旁觀者與攪擾者。
這樣的可能,會不會一天一天離他而去?就像那晚,他在陽臺看到的遠山,兩年才看到一次,他只能與它遙遙相對,他只能想象自己正在攀向山頂。萬一哪天,他從想象的半山掉下來摔死,如果他的朋友想起他,想起他一次一次失敗的逃離,他的朋友會不會自作聰明,告誡後來的人:“這位死者很可悲,他總想逃離,他從不敢面對現實,他不知道逃到哪裏都是一樣甚至更糟,他不明白內心自由才是最大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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齋飯(續一) [Oct. 4th, 2008|02:34 am]
他很少請人到他住的地方,他在省城再也沒有志同道合的好友。從前彼此欣賞的老友,雖然不滿現實,但又在跟現實妥協,令他無法認同。第一年,他還跟王一吃吃喝喝,第二年,他終於跟他慢慢斷絕來往,或者,說得準確些,彼此漸漸疏遠。王一長他一歲,是他十多年的朋友,一個中學畢業,跟他一樣,也沒上過大學,現在也離了婚。只是,王一中學畢業就考取稅務局,先在稅務所做辦事員,因爲喜歡中國畫,喜歡寫舊詩,後來,成了稅務局有名的“稅務畫家”和“稅務詩人”;用王一的話,就是共產黨把他養起,平時,就跟省市離休老幹部一起寫寫畫畫。
王一雖然也不喜歡共產黨,也愛獨立特行,但是,他發現,這些年來,王一的老毛病並沒改掉多少:飲酒毫無節制,愛浮誇,喜歡聽人吹捧,也愛炫耀他和省市老幹部的關係。不過,這些他都一笑置之,直到有天,王一請他到一家火鍋店吃飯(他倆有個老同學在這裏當經理),還是王一告訴他,他不時要來這裏,跟老同學要上幾千塊錢發票。他沒有多問,也不想多問,他只是想起王一現在喜歡玩帥哥,喝多了,總愛誇耀自己上月請了多少帥哥喝酒,給了多少小費,然後自我解嘲:“孽錢歸孽用。”
他問自己,我要是十多年前不離開省城,呆在那個政府賓館慢慢鑽營,我現在可能也是小幹部。不管這個發票用來做什麽,我會不會也這樣?我會不會也孽錢歸孽用?我會不會也動不動就說自己了不起,敢在政府機關做個另類,無意之間又以吃閒飯而自得?我會不會也誇自己自學成才沒有理由不驕傲?我會不會也覺得,自己寫了幾首平庸小詩,就可以跟蘇東坡平起平坐?還有,我會不會也覺得自己總是正確?我會不會聽了壞話也勃然大怒?我會不會也不考慮他人感受,想怎麽樣就怎麽樣,還覺得自己很有名士風度?
他不敢肯定。不過,有個夏夜,他也喝多了,他把這些問題統統抛給王一,他覺得他是真的在幫老朋友。王一很不高興,搖著扇子,連聲說:“沒意思了。沒意思了。我們從前的默契都沒有了。”
他想,他和王一就像性格不合同床異夢的夫妻,雖然對方還有可愛之處,畢竟破鏡難圓。很有可能,他和王一感受相同:他倆不再往來,就像又離了一次婚。不過,管他孽錢不孽錢,最起碼,他不用經常喝得醉醺醺了,他實在怕了一夜連喝好幾場酒,跟著幾天神智昏沈。他畢竟不是這塊喝酒的料。


回來不久,他就去拜訪省城一位自由派作家。作家是個鄉下人,出身貧苦,發憤考上大學,由此進了城。這人跟他同歲,個子不高,眼睛很精,相貌舉止還有言談都很粗獷。他們是在網上認識的,政見相近,讀了對方文章,彼此都有好感。前幾年,他們在海邊和省城都有見面,喝過茶,也喝過酒。作家還送他一本書,好幾年前寫的,專論卡夫卡。他帶回海邊翻了翻,發現引文都是來自中文論著或者翻譯資料,文字也悶得可以,就像東拼西湊的博士論文。但是他想,這是人家從前寫的東西,他自己從前寫的東西,還不是要不得,況且,人家現在文章不錯,書也讀得多,很有見解,再說,他難得遇到比較談得來的人,說不定,他們可以成爲好友。
那是嚴冬。午後,作家一人在家,身著棉質的中式對襟藍色上裝,把他迎進大書房;靠牆都是高高書架,他羡慕得不行。過了幾分鐘,有個美籍華人也來拜訪。他們東聊西聊。美籍華人將近五十,在省城土生土長,讀過很多文史,也很愛家鄉,談起省內掌故,簡直如癡如醉,令他聽得既慚愧又心虛。有一陣,美籍華人跟作家聊起省內一位早已故去的學人,他因爲這幾年對國故沒什麽興趣,連那位先生的名字都沒聽過(他回家上網一查,那個學人的確了得),只好一邊聽,一邊起身巡視架上書籍。突然,他聽到作家拍了一下沙發扶手,顯然是很高興,說:“這樣的龍門陣,除了你我幾個,這個地方哪裏還聽得到。”
後來,不知說起什麽,作家拿出省外著名學者寫給他的信,讀給他和美籍華人聽;他倆一邊聽,一邊讚歎。作家接著說,他每個月買書都要花上一兩千,他怎麽怎麽站在體制內跟當局唱對臺戲,他的發言怎麽怎麽慷慨激昂,他怎麽怎麽毫不畏懼,他怎麽怎麽扶助老家來的親戚,他的博客怎麽怎麽看客如雲,他又怎麽怎麽手不釋卷;他和美籍華人仍是一邊聽,一邊讚歎。他清楚記得,說起買書那陣,作家對著他,仿佛是在跟他一人解釋,說:“我的英文書都放在另一個房間,包括前幾年成套的《國家地理雜誌》。”他聽了,還是只有讚歎。他當時想,作家沒有撒謊,人也正直,敢言,很難得。說得自私一點,他以後或許還能幫我。我應該少說話,多聽。
後來,他把王一跟這個作家比較,他覺得他們有些地方非常相似:都愛當衆讚歎自己;有意無意,好像生怕別人不記得,都愛主動提醒身邊聽衆:不要忘了,我很勇敢,我很傑出;他們也喜歡以自己爲主要話題,就算最初的話題跟自身無關,都可以把這個話題引到自己身上,到了最後,他們說的話,往往偏離原來的主題,你只聽到他們在說自己。他不知道這算不算自我中心。他想,如果這是自我中心,這個自我中心絕不值得欣賞。他甚至有些驚恐,因爲自己偶爾也有這樣的傾向。當然,作家詩人哪一個不是自我中心?哪一個不愛自我表現?但他愈來愈覺得,光是這樣不行。無論你是作家還是畫家,很多時候,你必須緘默,你必須孤獨,你必須疏離,疏離他人也疏離自己,甚至因爲疏離而絕望;你必須用另一雙無形之眼審視自己,冷靜而苛刻,就像在看另一個人,然而並非沒有關懷與愛憐。只有這樣,你才能真正認識自我,你才有深刻而動人的創造。


隔了好久,他才發現,睡房原來是由套房的客廳間隔而成,不過,只占了客廳的一部分。一溜陽臺與睡房緊接,正西朝向。陽臺也通往睡房右邊的洗手間、廚房和大門,也就是說,他從外面回來,先進廚房,然後從陽臺經過洗手間,再從陽臺進到睡房。
陽臺地上,鋪著大塊白瓷磚。陽臺上方,則用銀色的鋁合金窗和透明紗窗封住,可以水平推開。陽臺左邊,斜對近百米,有幢十多層大樓,直立的長方形,背朝他的住處,是個政府機構。臨窗俯瞰,大樓前面有片水泥空地,還有一條大道,兩旁草坪綠樹,筆直通向機關大門。機關外面是條不寬的馬路,交通不算繁忙。街對面,除了一家十餘層的廉價酒店,只有遠處才有高層建築。那家酒店,應該十多年前的呆板款式,暗綠玻璃外牆,高深莫測,與他遠遠相對。而陽臺右邊斜對,則是他的胸罩鄰居那幢樓房,與他這幢緊緊相靠。
陽臺窗戶,只有正中兩扇挂了一幅薄窗簾,淺綠底色,四條暗綠寬邊條紋垂直而下,間隔綴了三列綠葉紅花,也是垂直佈局。這幅窗簾,草草挂在窗戶上方的三根鐵釘上,很可能是從前那位女房客留下來的(頭年初冬,剛住進來,他在梳粧檯和床頭下面的縫隙,撿出好幾縷蒙了灰塵的長髮)。
到了盛夏,陽光猛烈,熱氣直奔睡房。他想起箱內還有一疊前年的英文《南華早報》,於是翻了出來,比著大小裁開,再用剪開的透明膠紙,把報紙黏在窗玻璃上。等他黏完,他發現,其中一張對開報紙面對睡房,正是那年的讀書版,上圖下文,各占一半版面;十二張大頭像,他不看說明,通共只認得四人:福山、貝利、薩依德、索因卡。

6

寶琳很愛乾淨。跟他一樣,出去吃飯,儘量不用餐館的免費紙巾,也很討厭隨地吐痰的人。寶琳也跟他一樣,非常討厭進城開餐館的農民,因爲有些傢夥污水垃圾都往街邊倒,弄得路上又油又臭。
但是,寶琳比他還愛乾淨。寶琳說,她經過自家附近幾間餐館,能夠繞道儘量繞道。有個星期天,他和一個女同學約寶琳到河邊喝茶,寶琳叫不到的士,只好坐公車(寶琳上下班都騎單車)。來了之後,寶琳說,她上公車,覺得這裏也髒那裏也髒,兩手都不知道該往哪里靠。他和兩個女同學去寶琳的父母家參觀新居,等到吃飯,包括保姆在內,都是每人面前兩雙筷子,一雙用來拈菜,一雙用來刨飯。
有次,他跟寶琳開玩笑:“這裏也髒那裏也髒,哪有那麽講究哦。”
寶琳笑了笑:“沒有法子啊。已經得了這個毛病了。”
寶琳是他高中同班同學,也是全班僅有的兩位考上正規大學的同學之一。寶琳讀的是對外貿易,畢業之後進了國營外貿公司,不時要去澳洲、南美出差。他聽過寶琳用英語講電話,寶琳的英語講得不錯(寶琳正是她的英文名:Pauline)。
他沒問過,但寶琳跟他大概一樣年紀,小巧玲瓏,三十好幾的女人,穿得也不顯老氣,遠看甚至像個少女,近看,他發現她的眼角有了魚尾紋,臉上肌肉也有些松垂。跟他好幾個同學一樣,寶琳也沒生小孩。她的先生,聽說是某份醫學刊物的編輯,但他從未見過。
他和寶琳她們也不經常見面,兩年見了不過四五回,每次都是三四個人的同學會,而且,只有他一個男同學。他覺得這樣很好。他發現他現在更喜歡跟女人在一起,聊聊天,吃吃飯,不說政治,不談業務,也不講嫖賭,僅此而已;與其聽男人慷慨激昂自戀不已,他不如聽女人或者跟女人聊些閒話。他寧肯坐在幾個女人旁邊,心不在焉,就像十九世紀多餘的人,聽她們講講股市樓市家居服飾還有她們的老公子女。
學生時代,他跟寶琳連話都說不上幾句。他是班上甚至年級有名的另類,偏科偏得厲害,數學和英語差得一塌糊塗,寶琳則是班上的尖子。他還記得她那時有點駝背,話也不多,走起路來兩個肩膀搖來搖去。當然,現在不同了。寶琳話很多。另外兩個女同學,一個是大醫院的工會幹部,離了婚,細皮嫩肉,保養得很好,現在跟情人住在一起(那個情人,他沒見過,聽說是個神通廣大的公務員);一個在農業廳做會計,老公也是農業廳的什麽副處長,他還是沒見過。他想起來也覺得滑稽,他仿佛背著她們的老公,在跟三個女人偷偷往來。但是,他又想,他要是跟那位神通廣大的公務員和那位副處長坐在一起,他更不曉得該跟他們聊什麽。
跟寶琳她們在一起,他雖然覺得放鬆,不時也有奇怪的感覺。有時侯,他覺得他是兒童,她們好比成人。有時候,他又覺得他是成人,她們就像兒童。
他回來之後,第一次跟她們聚會。好幾年沒見,大家都很高興,去一家餐館吃飯。吃到一半,寶琳突然問他,面色有些嚴肅:“你對日本人有什麽看法?”
他愣了一愣,他瞄到另外兩個女同學也愣了一下,工會幹部雖然對政治不感興趣,但筷子也不動了,農業廳會計低著腦袋像在沈思,都想聽他如何反應。他想了十來秒,覺得應該如實道來:“嗯,我對日本人沒有惡意。我去過日本,很文明,印象很好。當然,日本社會也有問題。”
寶琳說:“但是,你曉不曉得,日本人幹了那麽多壞事。我覺得,日本這個國家,真的應該滅了,真的應該把他們沈到海底。”
寶琳喜歡看電影。那一陣,電影院正在上映《日本沈沒》。
寶琳繼續說:“我不管到哪裏參加交易會,只要遇到日本人,他們再客氣,我都不怎麽理睬。我承認他們很文明,但是……”
工會幹部還是沒動筷子,農業廳會計依然低著腦袋。
他想:寶琳去過一些地方,有文化,懂禮貌。這個問題,我當然可以跟她爭論,可今晚這個聚會也就完了,我不應該跟她爭論。
他說:“或許你該看看國外一些報道。”
寶琳說:“看不到啊。國外好多網站都進不去。”
他說:“你可以用別的方法進去,我可以教你。而且,CNN、《紐約時報》這些網站,你都可以正常瀏覽,現在沒有封。”
第二年,他們幾個去寶琳家(寶琳的老公他還是沒見到),他瞄到書房桌上擺了一台液晶電腦螢幕。他很想問寶琳看過那些網站沒有。但是,那段時間,中國很多老百姓,雖然從沒看過CNN,有些甚至聽也沒聽說過,卻又正把CNN罵得豬狗不如。寶琳不像他們那樣,寶琳只是覺得,西方就是見不得你好。
他最後還是沒問。他想,他告訴過寶琳了。她懂英文,她要是想看,她自然會看,看了之後自然會有看法,不論哪種看法。他不能把她當做兒童,就像那次,她知道他也喜歡看電影,問他,有沒有很美很純的電影可以推薦,不像那些很殘酷很黑暗的電影,他也是想了幾秒,如實道來:沒有。


廚房的白瓷水池靠牆一側,是他放香皂的地方。一年四季,他都就著冷熱水喉洗臉,洗完了,把洗臉毛巾用香皂抹抹,搓乾淨晾起來。他用玻璃飲料罐的圓形膠蓋裝香皂,一塊香皂要用很久。
第二年夏末,他剛換一塊香皂,早晨起來,看到白色香皂上,一大片老鼠齧痕,有些地方又細又密,可以看到老鼠牙印。
他很奇怪,老鼠連香皂也吃。是喜歡那股味道?還是餓壞了?他只記得海邊的家裏也有老鼠。有天,原木矮几上放了一袋打開的瓜子忘了收,到了早晨,他發現茶几一腳有堆瓜子殼,剝得非常均勻,壘得整整齊齊。他起初怪他老婆怎麽把瓜子殼剝在地上,後來才明白,那是老鼠的傑作。
他把香皂移到冰箱頂一卷手紙上,老鼠再也夠不著了。老鼠會不會餓死?會不會餓得搬去別的好人家?有次,在茶館,他聽鄰座兩個茶客說起家中老鼠,那個男人勸那個女人,每晚給老鼠放點吃的,他們就不會到處亂啃了,你就當養了幾隻寵物。

7

他從前寫東西好用漂亮字眼,生僻字,典故,引語,半文半白的句子,他覺得這樣才有文化。他也喜歡發些空洞議論與抽象感慨,一味懷古,念舊,溫情,他覺得這樣可以討好。他從前的文字,就像一扇仿得還不俗豔的雕花木門,再好也是二流,或是因襲之作。他從前寫文章,雖然避開流行的甜膩味、術士氣和八卦腔,但也多半停在表層,不敢或者不願再往深處挖掘。他擔心嘲諷被人誤解成惡毒,他擔心冷靜被人指責爲冷血,他害怕自己過分另類得罪人。他只敢用含含糊糊的文筆,說些令人不安也令自己不安的話題。他就像現在從前不少中國文人那樣,被迫或者甘於端出一杯溫吞水,水面浮著幾朵漂亮小花。
他現在終於明白,不論眼前多少利益,也不論多少人捧場,這樣的寫作永遠屬於二流三流。寫作的目的(他眼中的寫作),不能只令讀者舒服安心,或是一往情深,給人一點甜蜜憂傷淡淡回想,就像酒店走廊的罐頭音樂那樣;寫作也不等於自認終極真理盡在手中的教士誦經,勸人無條件皈依,除了阿拉之外沒有別的神。正因爲人性不喜不快,很多時候,寫作更應該讓人不安,憂慮,憤怒,懷疑,讓人面對生之荒誕,局限,無奈,殘酷,哪怕令讀者笑,也不妨令他啼笑皆非,或是冷笑,怪笑,令他的笑聲,跟看完愚蠢笑劇溫馨喜劇的傻笑完全不同。


他跟自由派作家還見過一面。第二年初夏,他有一位上海文友來省城遊玩,這個朋友他見過好幾次,比他稍長,是個北方人,生得高大英武,性情卻很溫和,也認識自由派作家。晚上,他請上海朋友到他老同學當經理的火鍋店吃飯,自由派作家也來了,還帶了兩男一女,都是喜歡作家文字的粉絲。其中一位粉絲,是個乾瘦的退休老頭,聲音嘶啞,說起話來很愛激動,激動起來就要手舞足蹈,令他們這幫年輕人相形拘謹。
賓主都很高興,東拉西扯,喝了不少啤酒,只是作家話不多,若有所思。喝完酒,他們又去附近河邊喝茶。不知道是那裏比較清涼,還是幾位粉絲慢慢挑起話題,作家開始提高音量滔滔不絕了,批評當局如何加緊打壓異己,手段如何陰險狠毒,這些大家自然認同。乾瘦老頭就像在跟大家交流學習心得,說他怎樣認識作家,怎樣欽佩作家的膽識,說到高興處,甚至站到椅子上,嚇得大家叫他趕緊下來,怕他不小心掉進一旁河裏。
有一陣,他邊聽作家他們說話,邊跟上海朋友竊竊私語;他倆都喜歡觀察市井,他跟上海朋友說,他要帶他逛逛省城的下流社會,看看那些窮困小民的生存百態。但是話音剛落,作家對著他和上海朋友說話了,他顯然一直都在留意他們。
作家說:“你的這種觀察雖然好,但都是高高在上,抱著一種欣賞的心態。我是從草根起來的,來自農村,你們有沒有這樣的經歷,城市再苦,都不像農村。你們知不知道,我的很多親戚進了城,還在底層掙紮……”
他吃了一驚,不好出聲。反而上海朋友代他回答:
“爲什麽我們就不可以欣賞呢?底層生活本來就是多姿多彩,不見得都是哭哭啼啼。這種欣賞也不等於沒有同情。”
有人助陣,他也不再客氣,接過上海朋友的話:
“農村當然很苦,但不能因爲這樣,你就覺得農村的苦比城市的苦更崇高更正義,你也不能因爲這種苦,就覺得自己比城市人更有資格充當苦難的代言人。”
你一句我一句,他和上海朋友說了兩三分鐘。作家幾個粉絲,大概沒想到有人頂撞作家,都不怎麽敢出聲。作家不高興了,猛然變招,集中火力對付上海客人:
“說實話,我欣賞你不是因爲你的文章,你的文章寫得並不好,我欣賞你是因爲你爲人寬厚……”
這番話,誰也沒想到。所有人都很驚訝。他覺得作家過分了,但也不想火上澆油,只好不出聲,看上海朋友怎樣應對。
上海朋友愣完好幾秒,出乎大家意料,語調非常克制,只是說他如何欣賞作家的文章與見識,大家坐在一起,是因爲有共同理念與話題,可以自由探討,等等,等等。
客人謙讓,不快似乎化解,話題也慢慢轉向。作家又開始激昂,談起他對家人的愛,他對朋友的赤誠。後來,作家談到自由。在作家眼中,中國人似乎全無自由,中國社會似乎全被鎖鏈捆住,隨時就要窒息。幾個粉絲一邊聽,一邊附和。
他覺得作家未免偏頗。他笑著發表不同意見:中國人當然缺少很多自由,缺少非常關鍵的自由,但也有了相對自由。這些自由當然不穩當。但是,不管這個自由如何得來,你不能因爲沒有別的自由,就看不到這些自由的存在。你該去民間逛逛,帶點幽默,或許能有更全面的認識。
他也笑著舉了不少例子,包括嫖賭,包括看盜版,包括偷偷安裝衛星天線。作家認爲他的幽默趣味低級。不過,爲了避免剛才那樣的不快,他沒有再跟作家爭辯。他只是覺得,這麽幾次交往,作家的神經總是繃得那麽緊,總是那麽咄咄逼人,隨時一副鬥士形象,也時時不忘強調自己的鄉下人身份。他覺得有些滑稽。他也想起作家寫自己剛剛進城如何受到歧視,他似乎嗅到一絲鄉下人對城裏人通常都有的戒心與敵意。他想,我因爲父母早亡喫了不少苦,我也在底層掙紮過,我後來到境外工作,也因爲自己的大陸人或者中國人身份受盡歧視,但我不會因此覺得自己的苦高於他人,只有我才明白什麽叫做真正的苦,我也不會因爲自己來自草根,就把草根美化,就像從前鼓吹勞工神聖的左翼作家那樣,容不得他人指出草根的不是,或者對草根有絲毫嘲諷。
第二天下午,他陪他的上海朋友去兩條小胡同逛了逛;那是省城僅餘的清末舊巷,正好“打造”一半,又是尚未拆光的老屋,又是拆了新葺的仿古小院。晚上,喝完酒,他倆在飯館一旁的茶園坐到夜深。那家茶園銀杏成林,他倆隨意聊著。他發現他現在討厭三人以上的“非法聚會”,他更喜歡二三相識輕鬆談天。聊起昨晚風波,上海朋友說,作家後來打電話道過歉,又說,省城有識見的文化人或許不多,作家平時也被身邊粉絲寵壞,走到哪裏都有人請客吃飯奉爲上賓,大概很少遇到昨晚那樣的頂撞。上海朋友還說,作家也很熱情,帶他見過省城一位著名老詩人(那位老詩人,作家常常挂在口中),人家老先生就很平和,說話很有分量,沒有那麽咄咄逼人。
他找作家幫過忙。那時,他還在海邊,但已打算暫避內陸。他請作家幫他問問,省城有沒有報刊需要副刊編輯,他或許可以多謀一條退路(他還是太天真,以爲國內報刊可以不拘一格任人唯才)。作家也很熱情,答應幫他打聽。回來之前,他問過作家一次,作家說別人尚未回話。他後來見到作家,作家隻字不提。還是他在海邊那陣,作家編過一本文選,選了他兩篇散文。其後,他聽說這本書遇到一些麻煩,但他從未聽到或者看到作家向所有作者交代該書下落。他想,換了是他,身爲主編,他無論如何都會告訴大家事情始末,書究竟有沒有出版,大家究竟能否拿到稿費。
後來,他不時見到作家的大名在這家國內報刊那家海外中文媒體出現,一會兒是作家,一會兒是學者,一會兒是編輯,一會兒又是別的什麽。他也不時見到網上各類粉絲吹捧作家的肉麻文字;他好奇,讀過幾篇,讀得他老是想笑,想起他聽來的八卦,作家告訴別人,他每月寫稿進帳萬金,他家保姆都去日資百貨的地下超市買菜。他想,作家再怎麽,也跟曲學阿世的末流文人不一樣。我是不是太不厚道,我是不是因爲人家沒有幫到我就心懷不滿,我是不是嫉妒,是不是又犯文人相輕的老毛病了?但他覺得不是。如果是,那反而簡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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